“庚辰本系作伪又一重要新证”辨析

作者:张志
【内容提要】

针对李金松先生所谓《红楼梦》庚辰本第七十八回有别于程高本的一处“异文”,为“脂抄庚辰本乃系后人作伪而未被欧阳健先生提及的一条至为重要的新证据”,指出此“异文” 文辞既不鄙陋,与贾政的一向性格也不相左,而且也没有歪曲宝玉形象,更没有同第十三、第六十三两回提到的贾敬为“进士”的叙述相矛盾。因此,第七十八回这段文字根本就不是什么“脂本作伪”的“重要的新证据”。

【关键词】 脂抄庚辰本 举业发迹 进士出身

近日翻检刚收到的1999年第3期《明清小说研究》,见有李金松先生《(红楼梦)脂抄庚辰本系作伪又一重要新证》 一文,以为李先生真的找到了“脂本作伪”的“重要新证”,便马上拜读一过。但读后却颇让人失望,我们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李先生文中所“拈出”的“脂抄庚辰本乃系后人作伪而未被欧阳健先生提及的一条至为重要的新证据”,根本就不是什么“重要新证”,它证明不了脂本“系后人作伪”这个结论。为了澄清是非,今不揣浅陋提出我们的看法,以此就教于李先生及“脂本作伪”论者。
李金松先生“拈出”的所谓“一条至为重要的新证据”是庚辰本第七十八回有别于程高本的一处文字。为便于论述,现将这段文字引录如下:

他两个(志按:指贾环,贾兰二人)虽能诗,较腹中之虚实虽也去宝玉不远,但第一件他两个终是别路,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能及;第二件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娟逸,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未免拘板庸涩。那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亏他天性聪敏,且素喜好些杂书,他自为古人中也有误失之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纵堆砌成一篇,也觉得甚无趣味。因心里怀着这个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流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胡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竞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不强以举业逼他了(志按,李文漏此一句)。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这就是李先生“拈出”的“脂抄庚辰本乃系后人作伪”的“一条至为重要的新证据”。
然而理由何在呢?

李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不仅文辞鄙陋,与贾政一向的性格相左,而且贾宝玉的形象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了歪曲。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志按,李文漏一“过”字,下同)一个’数语。这数语意思是说,自父祖以来,贾家虽然有人精通举业,但从不曾有人在举业上取得成功,中个进士,光宗耀祖”。而书中第十三回和第六十三回又两处提到贾府中贾敬为“进士出身”,于是“脂抄庚辰本的这节云贾家在举业上‘不曾发迹过一个’的异文,则不免与第十三回、第六十三回的叙述发生矛盾了。如果脂抄庚辰本如某位红学者所言,确属曹雪芹生前的最后定本,则绝不会在第七十八回出现与前面自相矛盾的叙述。”因此,李先生得出结论说:“我们不得不怀疑整个脂抄庚辰本乃至整个脂抄本的真实性了。换言之,即脂抄庚辰本甚或整个脂抄本,大有可能全系后人之作伪。”

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完全不是。李先生的上述理由根本没有说服力,没有一处能够成立。下面,我们就来辨析一下他的这些理由。

第一,这段文字是否“文辞鄙陋”?

李先生文中说“这节分析贾政心理的文字”“文辞鄙陋”,不知所持何据。文中李先生对此句没有提出任何证据,也没有作一点分析论证。通读全文,我们也不知此段文字“文辞鄙陋”在哪里。兴许这不是李先生文中提出的重要理由,故惜墨如金,一语带过吧。但这却不能不让人感到这种作法失于草率和武断。显然,仅凭这区区四字就作为一个理由提出,以此证明脂本此段文字是作伪,那是远远不够的,是没有说服力的。

第二,这段文字是否“与贾政一向的性格相左”?

贾政的性格是什么?李先生文中也只字不提。但据李先生此文来看,我们推测,李先生认可的贾政的性格恐怕应是对宝玉的态度不会发生转变,不会认同和理解宝玉的“空灵娟逸”、“喜好杂书”、不好八股的天性吧。倘如这就是贾政的性格,那么,这段文字描述出贾政对宝玉态度上的转变,认同和理解宝玉的天性,这就是“与贾政一向的性格相左”了吗?不是的。贾政态度的转变,那是有充足原因的,是与他的性格不矛盾的。其一,从贾政养着一帮“清客”及第十七至第十八回贾政“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等内容来看,贾政难道不是一个“诗酒放诞之人”吗?他对宝玉“赋诗填词题联”的杂学,不是也很赞赏并把它作为宝玉功课“进益”的一项主要成绩向元妃道喜吗?贾政原本就是一个“诗酒放诞”之人啊,怎么能说这段文字“与贾政一向的性格相左”呢?其二,贾政认同和理解宝玉,态度出现转变,不再以举业逼迫宝玉,这或许即是李先生认为“性格相左”的重要地方吧,但这种说法也不能成立。贾政态度的转变,并不是突兀而不可理解之举。对此,我们曾有《不满后的理解——论贾政对宝玉态度的改变及意义》④一文,详论贾政对宝玉态度转变的原因。这原因概述起来,共有如下四点:首先是贾政对宝玉的才情学识有了正确的认识。所以他才会当着环兰二人及众人之面肯定、赞赏宝玉的“题联和诗这种聪明”。其次这是贾政在苦逼宝玉无效后已“到无可如何处”时所采用的无奈之举和权宜之计。或者说这是贾政不得已而为之的无法之法——任宝玉自由发展了。何况这种发展“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再次是贾政出于对贾母、王夫人的尊重、孝敬和宽慰,改善他们母子、夫妻关系的需要。原书写得明白,由管教宝玉而引起的贾政同贾母、王夫人的矛盾冲突,都是由贾政的退让得到缓和的。最后,是贾政对贾门的官数命运有了正确、清醒的估价和认识。这估价和认识即是,对贾府的子女来说,不走举业之道,同样是能够发迹的,有官可做且前程远大。以上四点即是贾政转变态度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应是最后一条。贾政明白,贾府的祖宗就是因为武功得宠,贾赦、贾珍等,包括他贾政自己也都是靠世袭做官,并非走的是读书科举之路。所以,像贾府这样人家,获得“前程”的道路多得很,并非只有科举一条。如还有“世袭”一条,像贾珍等;“捐官”一条,像贾蓉等;“皇帝赐官”一条,像贾政等,可见路子多的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即便走“举业”之路,也不一定会发迹,靠举业做官的贾雨村不是还是依赖了贾府之势才得以升官发财、在官场上站住脚根的吗?所以,不走举业之路,同样可以有“前程”。第十五回写到的小时因父母宠爱“荒失学业”的水溶,不是也“袭了王爵”,同样获得了“前程”吗?这一点,就连贾赦也心知肚明。他曾当着贾政的面一语道破过天机:“咱们的子弟都原该读些书,不过比别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后来他见贾环也做得诗词,便鼓励他说:“以后就这么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如此看来,贾政转变态度不逼宝玉学举业,完全是合情合理的,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因此,我们以为,贾政的前后态度并不矛盾,性格也并不相左,贾政在关心宝玉的“前程”以及贾环、贾兰的“前程”这一重要关节上,那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方式方法不同以往罢了。可见,李先生所谓这段文字“与贾政一向的性格相左”,是没有说服力的,根本不能成立。

第三,这段文字是否使“贾宝玉的形象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了歪曲”?

我们认为这也是毫无根据之言。李先生文中同样没有具体论述这段文字哪些方面“歪曲”了贾宝玉的形象,这同样失之于草率。分析这段文字,我们以为它并没有“歪曲”贾宝玉的形象。试问,说宝玉“不算是个读书人”、“素喜好杂书”、“天性聪敏”、“自为古人中也有误失之处,拘较不得许多”,这就“歪曲”了宝玉的形象了吗?不是。前八十回书中的相关描写很多,无须在此赘述。同样,说宝玉作文说话有一种“就如世上的流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胡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 的“风流”,也是在“歪曲”宝玉形象吗?也不是。而且恰恰相反,我们以为这正切合宝玉不喜时文八股,因而敷衍作文,凭兴说话,不去“稽考”的一贯品行。第十七至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宝玉不顾贾政“正言厉语” 的“长篇大论” 以及第十九回宝玉的一番“香玉”论,都是显例。这怎么能说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歪曲” 了宝玉的形象了呢?此理不通之至!另外,说宝玉天性对“诗酒放诞” “颇能解此”,也完全符合书中描写。前八十回中的相关描写也同样很多,此不再赘。总之,李先生说这段文字使“贾宝玉的形象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了歪曲”,如同前述几点一样,完全是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测之言,根本就没有说服力。

第四,“深精举业” “也不曾发迹过一个”数语,是否是指“在举业上‘发迹”’?是否

“意思是说, 自父祖以来,贾家虽然有人精通举业,但从不曾有人在举业上取得成功,中个进士,光宗耀祖”?
这里有几点需要辨明。首先,将“中举”与“发迹”等同起来,这应是李先生的曲解。细读上文可知,“发迹”与“中举”不是同义语,或者说,在贾政的心目中,“中举”不等于是“发迹”,它们不是一回事。贾政并不认为“中举”就是“发迹”。贾政的想法是,虽然贾府中有人“深精举业”,但却从不曾有人因此而发达起来,名列显位。书中写得很清楚,贾府“发迹”是靠武功,是靠皇帝赐官,并非依赖举业。因此,贾政心中的“发迹”,应是指在“仕途”上取得成功,而不是说考中个进士,即是“发迹”。将“中个进士”与“发迹”等同起来,这是李先生的曲解,是脱离原文客观实际的主观臆想。其次,“中个进士”不是“发迹”,还因书中写到的客观实际是,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也未必就一定会“发迹”。前面我们不是提到过贾雨村考中进士以后,也还是要依靠贾府的庇护的事例吗?贾雨村的最终“发迹”,即升官发财、在官场上站住脚根,不是还是在投靠了贾府之后吗?对不是贾府中人的贾雨村来说,考中进士尚且不算是“发迹”,那么,对贾府这样的人家来说,“中举”又焉能与“发迹”划上等号!如果说贾府中人考中进士便算“发迹”,这不是显得太夸张而不切实际了吗?故对贾府来说,“袭”个职,受“赐”个官,甚至“捐”个“前程”,都要比一般人中个进士要实在得多,这也是贾赦不让他们的孩子多读书的原因。由此可知,贾政心中的“发迹”,根本就不是李先生所说的是指什么“在举业上取得成功”(这又岂只是贾政一人作此想,前面提到的贾赦不也是如此吗。)“在举业上取得成功”,仅仅是取得“发迹”的一定条件,并不是“发迹”本身。所以,贾政又岂会天真幼稚到把中个进士,就看成是“发迹”了呢?再次,更重要的是,我们以为考中进士不是“发迹”,还因李先生文中提到了贾敬这个人物。李先生文中提到的“进士出身”的贾敬,此例不仅不是此段所谓“异文” “与第十三回、第六十三回的叙述发生矛盾”的地方,以及“脂抄庚辰本乃系后人作伪”的证据,相反,倒恰恰是证实贾政所思贾府中“虽有深精深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的显例,此例充分证明了作者曹雪芹构思行文的严谨缜密、丝丝入扣。据书中描写,贾敬虽为“进士”但并未怎么“发迹”,不仅官不去做,就连世袭之职也让给了其子贾珍,对仕途毫不热心,他热心的是烧丹炼汞,得道升天,结果终于死于非命,至死也是“白丁”,丝毫谈不到“发迹”。试问,这样一个贾敬算是贾府中的“发迹”者吗?算是“光宗耀祖”者吗?显然不是。而且,富有讽刺意味的倒是,贾敬贾珍这父子俩,贾敬为“进士出身”,却没有“发迹”;贾珍“发迹”却不是“进士出身”!贾敬其人,难道不是恰恰证明了贾政所思之不谬吗?贾府中难道不是真有“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的事实吗?显然,贾敬之例,充分有力地证明了这段所谓“异文”,完全符合书中的有关叙述,此段文字出自作者曹雪芹之手应当无疑。李先生以为它“与第十三回、第六十三回的叙述发生矛盾”,真不知是从何谈起!若说与书中叙述发生矛盾的,那应是程本,正是程本妄删了此段文字,才出现了宝玉、贾政性格形象不合逻辑、不合情理的大改变,才会有续书中写到的宝玉两番入私塾、贾政再逼迫宝玉走举业之路等不符合他们思想性格发展的情节描写。 总之,李先生的这条理由也不能成立。而且非但不能成立,相反倒恰恰佐证了贾政所思之不谬。这恐怕是李先生始料不及的吧。

综上所述,李先生的所有理由无一成立。这些所谓理由不是没有证据,就是对材料的肆意曲解。因此,李先生贸然作出“脂抄庚辰本甚或整个脂抄本,大有可能全系后人之作伪”的结论,是不是太过于武断了呢?是不是也“是极其草率的,不是一个学者所应采取的严态度” 呢?

另外,李先生文中一方面认为“胡适、俞平伯等红学大师作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又认为“所谓脂抄本的被发现,红学就被搅乱了,许多本来可以得到圆满解释的问题,而变得无法解释了。”这话真让人不知所云,意在何处。不知李先生所谓的“被搅乱了”的红学问题,是否即是指人们普遍认同的“脂前程后”、“后四十回系续作”这些“问题”,若是,那李先生想过没有,受到您赞扬的“作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的“胡适、俞平伯等红学大师”,他们的贡献不正是论证了脂本是最早的本子及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这些“问题”吗?看来,李先生只顾批评别人“不加辨伪”而迷信脂本,却忘了自己行文的逻辑性,对“脂本作伪”说也“不加辨伪”,这种态度难道不也是“极其草率的”吗?这似也“不是一个学者所应采取的严肃态度”。
注释

①以下引文皆出此,不再一一注明。

②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影印本。

③刊《四方荟萃(大专文科教材编委会1991年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④参看拙文《贾政逼迫宝玉学举业正是高鹗续书的证据—— 与朱眉叔先生商榷》,刊《成都教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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