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漠”的文化使命感与充盈的文化蕴涵量——对《红楼梦》与中国小说文化的思考

作者:苏涵
中国小说丰厚的文化蕴涵,不仅来源于叙述内容本身的文化信息量,而且取决于小说家感应文化时的自觉表现欲,也就是说,小说家们往往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 但是,《红楼梦》的作者恰恰在主观意识上“淡漠”了这种文化使命感,并且形成了另一种文化表现形态,使《红楼梦》反而具有更为充盈的文化蕴涵量。这种主观上的“淡漠”与客观上的充盈,意味着小说文化的深刻变化,对今天的小说也有更多的启示。



在中国文化大氛围中成长的中国小说,一直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小说家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手中这种一直被视为“小道”的文学形式去承载文化的重负:或用以表现社会的正统思想,以导化民情.起经史难起的劝戒作用;或以之进行文化观念、文化知识的阐释疏解。小说.既是一种故事载体,也是一种文化载体。唐代刘知几说“ ⋯ ⋯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① 宋代曾慥说:“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 供谈笑,广见闻。”② 明代胡应麟亦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小说者流,或骚人墨客游戏笔端,或奇士洽人搜罗宇外,纪连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③在这些认识中,小说既“自成一家”,身处“小道”,又要背负起其他文学形式和文化形式难以承担的重任— — 向为数众多的读者传播文化。可是,这不是要通过对人生、社会的审美化表现去实现自身的文化价值,保持自身文化形态的独立性,而是要将文化做为小说之外的东西背负起来,尤其是要将传统社会的哲学意识、宗教思想、社会伦理观念等等形而上的内容,被动地附缀于小说之中,小说家不仅是故事的讲述者,而且要充当说教者的工具角色。于是影响了中国小说本应有的文化形态的分离,被分离成本体文化与附缀文化两种内容系统,并将它们扭结在一起。

到《红楼梦》,这种现象发生了本质性的深刻变化,即《红楼梦》作者自觉而大胆地解除了文化的刻意附缀,相反以具有独立性的小说文化形态实现文化在小说中的最大蕴涵。在过去的研究中,人们不断强调“吾国之小说,莫奇于《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可谓之伦理小说,可谓之社会小说,可谓之哲学小说、道德小说”,④ 却忽略了作者主观意识上对政治、伦理、社会、哲学、道德等方面的文化观念的有意“淡漠”。下边我们比较几部重要小说中的作者“宣言”,来阐明这一问题:

《三国演义》的卷首词,感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历史沧桑,而要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表明作者演绎历史兴亡,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大势”中阐说自己的历史意识与社会观念的文化动机,也由此决定全书基本的思想框架。《水浒传》的“引首”诗明确提出;“细推治乱兴亡效,尽属阳阴造化功”的创作思想。《西游记》第一回回首诗日:“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又意味作者作此书的意图是要向人们展示天地造化的“至仁”之德和导人“成熟”的至高原则。《金瓶梅》第一回,作者更是明确表达了针砭人世酒色财气的基本思想,以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惩戒意识。在这些小说的具体叙述中,其文化内涵更为具体,更为复杂,虽不会与这些提示尽相吻合,可这些提示都说明作者把某些文化观念,尤其是把传统文化中的历史观、社会观、道德观做为表现宗旨的共同趋向。小说就这样被附缀文化左右,在异彩纷呈中,暴露着它的局限。至于“三言”明确的伦理惩戒观念,《聊斋志异》“假狐鬼以讽谕世俗”⑤的基本思路,《镜花缘》“以为学术之汇流,文艺之列肆”⑥ 的文化词典的特征。更加说明附缀文化不仅左右了小说本体文化的观念形态,而且不同程度地改变小说的文本形态。

《红楼梦》第一回,也明确提出了创作的思想宗旨与艺术宗旨,但与上述小说比,却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其一,回避传统小说内容与历史时代尤其是与“现世”社会的直接对应。这就是作者所说的“故将真事隐去”,“然朝代纪年,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毫不干涉时世”。尽管谁都明白作者写的就是现时现世,可由于主观上的回避,不只是为了锘乱其年代,使小说的叙述时空具有更大的自由,而且有意识地解除历史内容的规定性对小说内容的束缚,以非历史揭示更为深刻的历史文化内容。

其二 ,回避传统小说以“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为主的内容选择,明确提出将阁阔情事傲为叙述主体。即作者所说的“并无犬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大旨谈情”。显然,“理朝廷、治风俗”的“ 大贤大忠”之类内容有着直接的文化内涵,而闺阁情事的文化内涵就相对间接而曲折。作者有意地“淡化”前者,即是要在与社会主体文化的分离中曲折地将笔深入特定人群的文化心理之中。

其三,明确提出小说创作的目的在于娱乐,而不是为了教化惩戒,不是为了实现传统小说“谈说理道”、“备经解之异同”的作用。即作者所说的“复可悦世之且,破人愁闷”,“亦可 消愁破闷”,“可以喷饭供酒”,“只愿他们当醉饭饱卧之时,或避事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陶情适性而已”。小说娱乐观的提出,历史已久,可由作者本人在小说起始如此明确、如此突出地提出来,还是第一次,这更是对小说教化观的有意背逆。

其四,将小说趣味视为实现其“陶情适性”目的重要途径,视为小说的审美理想。这即是空空道人向石头所说的:“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 ”以及石头所答:“⋯⋯再者,市井俗人喜爱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这说明作者又是在以趣味论来故意对抗教化观念,并且将“市井俗人”的审美情趣、文化需求视为趣味追求的背景条件。以上四点构成了一个新的小说思想体系,而其核心是解除凌驾于小说本体之上的附缀文化的背负,“淡化”小说文化使命感,使小说能在适应读者的审美需要与文化需求的同时,以自己本然的形态去实现它的文化价值。《红楼梦》本身的实践也正向人们昭示:文化使命感“淡化”之后,文化蕴涵反而最大地充盈起来,这是小说艺术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途径之后可喜的理性自觉与经验成熟。



文化使命感的“淡漠”是小说艺术的理性自觉与经验成熟,这意义显然是重大的。如果进一步将《红楼梦》的这种“淡漠”及其由此影响而成的文化表现形态与此前的另一些小说相比较,还可对此得到进一步的理解。

最突出的现象是,在官方正统文化思想与小说这大众文化形式之间,小说家认识与表达手段的不同,影响了不同的小说文化结晶与小说艺术价值。

在长期的传统社会中,官方正统文化思想的传播,主要依靠狭小的知识圈中人物所掌握的精英文化形式来进行,然后再以其它社会教化手段将其弥散向更广大的人群:小说这种大众文化形式,本来在内容的审美趣味与形式的审美特征上与精英文化形式都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上层社会统治意志的巨大压力与官方正统文化思想培植成的巨大惯性,都迫使小说向它靠拢,自觉不自觉地充当它更为便捷的传播工具。本来被视为“小道”的小说便肩负起传播官方正统文化思想的重任。诚如清代静恬主人在《金石缘序》中所说:“小说何为而作也?日以劝善也,以惩恶也。夫书之足以劝惩者,奠过于经史,而义理艰深,难令家喻而户晓,反不若稗官野乘,福善祸淫之理悉各,忠佞贞邪之报昭然,能使人触目傲心,如听晨钟,如闻因果,其于世道人心,不为无补也。”这正揭示了小说家们普遍的文化心理。

然而,非要让本届大众文化的“稗宫野史”去通俗而形象地解释“义理艰深”的经史所承载的文化要义,虽然强化了小说家的文化使命感,却极容易形成小说内容的扭曲与小说形式的变异,使它们表现出许多劣化的现象。明清时代大量的教化小说的出现便是明证。即使在一些优秀小说中,也出现了演绎文化甚至搬借文化的生硬痕迹。

如《三国演义》,既要以纵横开阖的大构架阐说兴衰分合的历史演变,弘扬社会的正统观念,又要以儒家的人格理想来塑造人物,这些都必然与小说本应有的审美个性发生冲突。有时候,作者设法将种种文化观念演绎成人物的言行与形象,但文化观念的附加与左右,常常造成人物的虚假。如第37回的有名片段“三顾茅庐”,即从儒家的“琴德”思想出发,极力以琴衬托诸葛亮的品德高远。先是在那首古风诗中说他是“囊里名琴藏古锦,壁问宝剑挂七星”;继而在少年人的歌声中又说他“聊寄傲于琴书兮,以待天时”;接着又在诸葛均的言语中说他“或乐琴棋于洞府之内”;最后用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中“好为《梁父吟》”一句,从黄承彦口中道出他对琴曲的爱好。于是,尚未出场的诸葛亮就被笼罩在浓郁的文化色彩与道德光晕之中。到第95回,“武侯弹琴退仲达”,写诸葛亮在西城以二千五百军对司马懿十五万大军时,竟“大开四门”,在城楼上“凭栏而坐,焚香操琴”的场面。毛宗岗大叹“奇绝,妙绝”,似乎更显出诸葛亮的儒雅与智勇。其实,这只是有关孔子与琴的一段典故的演绎。据《孔子家语·困誓》云:“孔子之宋,匡人筒子以甲士围之。子路怒,奋戟将与战。 L子止之,日:‘恶有修仁义而不免俗者乎?夫《诗》《书》之不讲,礼乐之不习,是丘之过也。若以述先王好古法而为咎者,则非丘之罪也,命夫。歌,予和汝。’子路弹琴而歌,孔子和之,曲三终,匡人解甲而罢。”这两处的叙事有相似之处,所体现的人物精神也颇有相同,是小说家将所谓圣人言行演变为小说内容,于是,本来血肉丰满的人物成了传统文化思想的模铸。《三国演义》一方面背负沉重的文化使命,极力演述正统的历史意识、人伦观念、道德理想;另一方面又尽可能地将具有小说意趣与戏剧色彩的片断点缀其问。这使它实际上处于既要屈从于正统文化,又要顺应于大众文化的两难之中,纵然作者还能以高超的技巧将这两方面组合到一起,但这两个层面的文化的叠加痕迹实在是太明显 。而且,这种叠加不仅造成了小说内容一定程度的理念化,也影响到小说叙述形式上许多非艺术因素的出现。

《红楼梦》的许多叙述内容也从传文化的熏陶中蜕变而来,我们能从中感受到强烈的文化气息,更能探求出深厚的文化意蕴。但是,当作者明确提出要以“市井俗人”的审美情趣做为首要的审美原则之后,他再也不是将文化内容组合、叠加进去,而是 “市井俗人”的审美情趣为先导将充满生气与趣味的人生内容叙述出来。因而,小说内容的理念化为生活化所代替,生活内容的道德化也自然被生活内容的趣味化所挤兑。就拿贾宝玉来说,他作为一种文化典型,是在读者对他的解读之后,而非作者创作之始。作者在他身上也寄寓着对正统文化的别样理解,但作者首先要表现的是他在少年人生中的种种令人可笑的言行,令人艳羡与悲叹的故事,而这些言行故事都洋溢着浓郁的“赤子”之趣。

《老子》中说:“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又说:“含德之厚,比子赤子。”《孟子·脖文公上》中有:“夷子日:‘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儒道两家出于不同角度,都赞赏赤子之德 到明代李贽的《童心说》,又从反儒学的立场上,倡导“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 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的观点。做为道德观念与文艺观念,这些言说对曹雪芹叙写宝玉的赤子之趣,应该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认为宝玉的赤子之趣也是文化的传晶。不过,曹雪芹并非以宝玉的形象来阐释这些文化观念,而是自觉地领悟到这个“赤子”身上无能无用,可笑可悲,痴绝狂怪,又聪慧韶美的一切内容,故小说凝聚着自己对人生与社会的理解,而这更会激励读者的阅读兴趣。“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 ” ⑦于是贾宝玉与诸葛亮等人物形象,在审美本质上便有了偏重于理念化、道德化和偏重于生活化、趣味化的区别.也有着文化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差异。

《红楼梦》中最有“市井俗人”情趣的是风姐与刘姥姥。作者使风姐以其“市俗的玩笑”,构建成她独特的生存支撑,构建成她走进读者心灵的最便捷的通道。而“刘姥姥深观世务,历练人情,一切揣摩求合.思之至深。出其余技作戏法,如登傀儡场,忽而星娥月姐,忽而牛鬼蛇神,忽而痴人说梦.忽而老吏断狱,无不动中窥要.会如人意。因发诸金帛以归,视风姐辈真儿戏也。” 她们皆因强烈的阅读趣味,实现了她们的文化意义。不论后来的研究者们在她们身上发掘出多么深奥的意蕴,作者首先要叙述的是她们在严竣的人生面前游戏人生的极具戏剧性的小说味。

又何止她们呢?黛玉等人的雅谑,整个《红楼梦》中的细节,大多都以趣味胜人。虽然文化内涵是这些趣味的核心,但毕竟是以趣味实现其文化意义,而不是将正统文化理念式地叠加于小说趣味之上。小说做为具有审美个性的文学形式,也应该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将显形的理念形态的文化承载在自己身上。由于显性的理念形态的文化承载,中国小说不仅演绎文化观念,而且常常将许多理念形态的内容硬性楔入故事之中,故事叙述与理念强介的软硬相楔,使中国小说呈现不可回避的审美缺陷。而《红楼梦》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并且进行了自觉的审美实践.虽然他还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的习惯,也往往漏出文化阐说的痕迹.但总的趋向却是极力地逼近小说的文化本体.使小说以独立的审美形态去呈现丰厚的文化内涵。



要认识《红楼梦》对文化使命感的“淡漠”.还有必要对其第一回的艺术宣言中有关“趣味”的反复述说再作一些探讨。第一回,作者凡四次提到有关“趣味”的话题:一曰:“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二曰:“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三曰:“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四日:“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这实在是一个很瞩目的现象。如上所说,此前的小说理论早已反复涉及过小说趣味这一命题,中国小说创作实践中也一直把趣味当作突出的审美追求,但是由作者本人在一部小说的开头如此自觉、如此明确、如此频繁地述及这一点,在中国小说史上还是第一次。而这一点的强调,至少从以下几方面说明作者对小说文化的独特理解。

其一,把小说趣味放在小说载道的对立面,同其文化精神上的叛逆一样,张扬着艺术精神上的叛逆。

小说载道的观念,不仅表现出艺术精神上的自我萎缩,而且往往表现为文化精神上的自觉顺随。即在小说内容上顺随正统文化思想,在小说艺术上因为内的顺随而改变或弱化自己的审美个性。《红楼梦》作者既然有着强烈的传统文化批判精神、叛逆精神,他也自然会把这种精神带^艺术认识之中,因而有意识地提出不再选择那些“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内容,也不再以小说故事去阐释经史奥义,而是极力去寻觅和表现故事中的趣味。在这种艺术上的叛逆精神驱使下,《红楼梦》在艺术的各个方面才更加走向成熟。

其二,以纯审美的小说趣味观来对抗传统的小说教化趣味观,使趣味在“淡化”了文化色彩的时候,具备更强的文化穿透力。在小说美学史上,对小说趣味的追求,有两种不同趋向。一种是以教化为旨归的教化趣味观,即以具有趣味的故事来承当伦理教化的便捷工具。如明代欣欣子在《金瓶梅词话序》中说:“此一传者,虽市井之常谈,闺房之碎语,使三尺童子闻之,如馈天浆而拔鲸牙。洞洞然易晓。虽不比古之集,理趣文墨,绰有可观。其他关系世道风化,惩戒善恶,涤虑洗心,不无小补。”这是将小说的“理趣文墨”与教化作用直接联系在一起。清代许宝善在《北史演义叙》中说:“夫《三国演义》一编.著忠孝之谟,太贤奸之辨,立世系之统,而奇文异趣错出其间。”这又指出《三国演义》以趣运道、以趣授义的重要特点。另一种是纯审美的趣味观。如李贽评点《三国演义》的时候,特别关注的则是其具有审美趣味的人与事,他在第14回即评张飞云:“妙人趣事,真堪千古 ⋯ 老张无一事不趣,无一言不趣。趣人也!趣人也!’’弛评《水浒传》更是明确地指出:“试看种种摩写处,哪一事不趣?哪一言不趣?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一。”(53回)金圣叹评《水浒传》时也突出了这一点。如在第6o回的夹评中,前后写了以下八处评语:“吓极说出趣话来。”“趣极。偏是哑道童,偏厉声高叫。⋯⋯一路俱作趣语。“趣极。”“趣极。”“句句趣极。”“句句趣极。”“极险之情,极趣之笔,读之便欲满饮一斗。”这些都是纯粹的审美感受,都以欣赏体验张扬了纯审美的小说趣味思想。

显然,曹雪芹强调小说趣味,明确排除了它的教化意义,只以“适趣解闷”为目的,这就“淡化”了趣味的文化色彩,相反地却以叙述中的笑声和哭声更透彻地解剖着文化的实质,因而具有更强的文化穿透力。

其三,把小说趣味规划在“家庭闺阁琐事”与“闲情”的范畴之中,使趣味更具有透视人物性灵的特质,使小说更具有性灵文学的审美价值。

“淡化”了趣味的文化色彩,且以“市井俗人”的审美情趣做为小说趣味的依归,又容易流于媚俗和肤浅,这既是一些小说家之所好.也是小说创作之所戒。《红楼梦》作者却进一步将趣味与“家庭闺腥琐事”、“闲情”并举起来,这看似淡淡的一种联系,却体现了其趣味观所包含的另一重思想,即在“大旨谈情”的叙事宗旨之下, “家庭闺阁琐事”中富有趣味的故事去表达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理解,以“闲情”—— 亦即男女之情中趣味盎然且韵味隽永的内容来营造自己的小说世界。这样,小说的趣味便更具有性灵文学的特质,更能够成为透视历史与文化背景下的人的生命本质的有效途径。正因为如此,《红楼梦》中的儿女情事、风月襟怀才是那样的富于趣味.也富有诗韵,令人解颐,也令人沉思,形成了《红楼梦》故事覆盖面最大、影响力最强的部分。

其四,将趣味所宜的读者对象确定为“市井俗人”,强化了“读者的小说”这一小说艺术的根本命题,强化了特定的读者群体对小说审美的规约意识。

中国小说的兴盛是与读者的文化需求密切相关的,而对中国小说影响最大的读者群体,不是传统文化中的精英阶层,而是朱代以后渐趋兴盛的市民阶层。这是人们早已研究证实过的问题。但是,从作者自我意识的角度将这一点作为艺术宣言,还是罕见的。特别是“市井俗人”这一概念,将自己的小说读者定位为街市下层人民,并声言为他们的阐读爱好而写作,这里的读者意识以及读者群体对小说审美的规约意识都是十分清晰的。由此我们再去分析《红楼梦》中诸如凤姐的市俗的玩笑和钗黛的文人式的雅谑,以及连贯的令人开颜捧腹的趣味故事,便能够理解作者的创作心理,能够隐约看到故事背后以之“适趣解阿”的读者的影子。

那么,我们从这里就体味到一种“淡化”了文化使命感之后,“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式的小说创作动机和审美心理。除了文化的有意桎梏,却以更自由的心态、更活泼的思致去深邃地透析文化,去实现更充盈的文化蕴涵,这正是《红楼梦》文化价值的一大奥秘,也是我们今天的小说创作在特别关注文化内涵时应该清醒意识到的重要规律。



① 唐·刘知几《史通·杂进》。

② 宋·曾慥《类说序》。

③ 明·胡应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

④ 《新小说》第十二号,《小说丛话》侠人语。

⑤ 清·舒其偀《注(聊斋志异)跋》。

⑥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⑦ 明·袁宏道《叙陈正甫套心集》

⑧ 清·土瀛《〈红楼梦〉评论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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