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漠”的文化使命感与充盈的文化蕴涵量——对《红楼梦》与中国小说文化的思考

作者:苏涵
中国小说丰厚的文化蕴涵,不仅来源于叙述内容本身的文化信息量,而且取决于小说家感应文化时的自觉表现欲,也就是说,小说家们往往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 但是,《红楼梦》的作者恰恰在主观意识上“淡漠”了这种文化使命感,并且形成了另一种文化表现形态,使《红楼梦》反而具有更为充盈的文化蕴涵量。这种主观上的“淡漠”与客观上的充盈,意味着小说文化的深刻变化,对今天的小说也有更多的启示。

在中国文化大氛围中成长的中国小说,一直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小说家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手中这种一直被视为“小道”的文学形式去承载文化的重负:或用以表现社会的正统思想,以导化民情.起经史难起的劝戒作用;或以之进行文化观念、文化知识的阐释疏解。小说.既是一种故事载体,也是一种文化载体。唐代刘知几说“ ⋯ ⋯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① 宋代曾慥说:“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 供谈笑,广见闻。”② 明代胡应麟亦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小说者流,或骚人墨客游戏笔端,或奇士洽人搜罗宇外,纪连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③在这些认识中,小说既“自成一家”,身处“小道”,又要背负起其他文学形式和文化形式难以承担的重任— — 向为数众多的读者传播文化。可是,这不是要通过对人生、社会的审美化表现去实现自身的文化价值,保持自身文化形态的独立性,而是要将文化做为小说之外的东西背负起来,尤其是要将传统社会的哲学意识、宗教思想、社会伦理观念等等形而上的内容,被动地附缀于小说之中,小说家不仅是故事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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