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绝句十二首

作者:陈炳熙



高鹗《红楼梦·叙》中自述整理全璧本经过,堪称诚信,原无可疑,讵料胡适先生别具只眼,断为谎言。张问陶诗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补”义非续,修补而已,反被胡先生借为续书说依据。草草武断,遂成谬种。

兰墅留言无懈击,

船山诗注费猜疑。

名家判断何潦草,

应扫流行不实词。



高鹗自叙整理《红楼梦》时间,为乾隆辛亥年春至冬至后五日,历时半载馀。而原作者单是披阅增删,即费十年之功。岂高鹗较曹雪芹才高数十倍乎?其谁能信!

悼玉悲金耀汗青,

呕心沥血十年耕。

若将三一归兰墅,

半载功夫续得成?



有人以后四十回中未照应“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等明显伏线,而断为他人续作。其实此正是绝非他人续作的有力证据。因他人续作,对此等明显伏线必极力照应,以求不露缝隙。只有原作者才会放弃伏线,另谋更佳构思,此为长篇小说创作中不断修改不断完善之规律,几无例外。可惜曹雪芹完稿后未及最后理顺,即溘然早逝,于是留此微憾。

百回创作经年久,

增易文情势必然。

作者未圃终稿梦,

致留稍欠照应篇。



《红楼梦》既为小说,就与其它小说并无不同,依据生活素材虚构而已。红学家为脂砚斋误导,信为家族史,更将曹家等同于贾家,一一考证坐实,然而忙来忙去总有对不上号者。此乃吃了不懂小说原理之大亏。悲夫!



假语村言真事隐,

红楼小说世间稀。

但非自叙家门史,

曹氏何曾出贵妃?



照耀文学史的小说巅峰之作《红楼梦》,其为广大读者喜爱并获得崇高评价,皆来自流行二百余年之全璧本(俗称程本)。一九二七年忽有脂本向红学家自荐,竟被奉为真本,人民文学出版社自一九八二年起改以脂本印行,致令真品遭黜,赝鼎盛传。

红楼全壁版存真,

二百年来影响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

迩来脂本上青云。



脂砚斋自扮曹雪芹至爱亲朋兼尊长角色,谓能干预构思,决定增删,赫赫然如真有其人,奈不见于任何公私记载何!

耳提面命一尊朋,

既作先生又作评。

可惜遍翻文史籍,

难寻脂砚此翁名。



脂砚斋于第十三回批曰:“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此语昭然留书中,何云赦之?又曰:“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今查此回,绝不少于它回,更证“赦之”、“删去”,纯系信口雌黄,假冒导师。

淫丧天香原未写,

脂斋妄说命删除。

文豪秉笔千秋事,

能忍他人指划乎?



脂砚斋于风姐点戏处批曰“风姐点戏,脂砚执笔”云云,于贾政见元妃含泪启道处批曰“此语犹在耳”,皆为混充目击者,却不知点戏无须执笔,贾政见元妃处外男不得擅人,岂非弄巧成拙,自露马脚!

点戏何须劳笔墨,

省亲不许外男临。

“语犹在耳”云乎者

假冒知情计大深。



《红楼梦》中的尤三姐,泼辣刚烈,出污泥而不染,为古典文学画廊中不可多得的闪光形象,而脂本中竟改成恶荡妇,文意俱鄙,不堪人目矣。

三姐风仪自出群,

脂斋改笔不堪云。

大挥篡剑和诬斧,

毁却文廊圣洁神。



《红楼梦》中人物对话纯用口语,原书写凤姐赚尤二姐,句句都是生动漂亮的白话;脂本则夹杂掉文,似通非通,且改自称“我”为“奴家”,《红楼》何曾有此笔墨?一心求异,恰显伪迹。雪芹笔底有烟霞,

口语传神最可夸。

谁见伶牙王凤姐,

家门自报道“奴家”。

十一

脂本每以异文炫示其为“真本”,实则皆因抄手粗心,跳行脱字而成。如第二十三回“命宝玉”三字后跳行,脱二十四字,乃形成“命宝玉仍随进去各处收拾打扫,安设帘幔床帐”的不通之文。此恰为脂本抄自程本而又多处抄错之铁证。

脂本奇文盖有源,

跳行脱字不胜言。

顿教宝玉成厮役,

设帐安床也进园。

十二

俞平伯先生晚年曰:“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见韦柰《我的外祖父俞平伯》,上海书店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第三十四页)此可谓主张“自传说”、“续书说”者沉重的反思,勇于自我批评,巍巍长者之风。

修补遗篇全伟著,

程高足慰雪芹魂。

厚诬经典施腰斩,

脂砚居心不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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