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的回顾——析《红楼梦》“诲淫”、“非淫”之争

作者:张宗伟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终结,它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小说的优秀传统。尽管《红楼梦》问世的清乾隆前期距我国近代史的开端尚有近一个世纪,但作为时代先声的《红楼梦》已经有了文学近代意识的萌芽。遗憾的是,由于中国文学理论对小说的传统轻视和理论本身的“滞后效应”,使得《红楼梦》所体现的优秀传统和它所昭示的文学的近代意识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总结和阐发。及至清末民初,情况才有了根本的改变。

清末民初是我国小说理论空前繁荣的时期。梁启超倡导的“新小说”理论把小说由“小道”提到了“文学之最上乘”的地位,[①]使文学批评的重心由传统的诗文移到了小说领域,但是梁启超出于强烈的政治功利目的,粗暴地否定我国古代的优秀小说,贬斥《红楼梦》等为“诲淫”之作。[②]梁氏此言一出,在清末民初的红学界和整个小说理论界引发了一场持久的争论。从1989年梁启超发表《译印政治小说序》,直到1914年吕思勉刊出《小说丛话》,当时重要的红学研究者和小说理论家大都涉及了《红楼梦》“诲淫”、“非淫”之争。这为考察清末民初的小说理论提供了一个参照,通过透视那场“世纪之争”,我们或许可以更好地把握当时纷繁复杂的小说理论。

一、梁启超一笔骂倒《红楼梦》

尽管梁启超于1902年才正式提出“新小说”或“小说界革命”的口号:“欲改良政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③]但是他的“新小说”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旧小说”诲淫诲盗的批判却始于戊戌维新前后的1897年。
1897年,梁启超在《时务报》连载的《变法通议·论幼学》中将古代小说斥为:“诲盗诲淫,不出二者,故天下之风气,鱼烂于此间而莫或知”,已初现“诲淫”说端倪;1898年《译印政治小说序》一文则表述得更为具体:“中土小说,虽列之于九流,然自《虞初》以来,佳制盖鲜,述英雄则规画《水浒》,道男女则步武《红楼》,综其大较,不出诲淫诲盗两端。”否定了《红楼梦》、《水浒》等古代优秀小说。

梁启超认识到小说革命在启蒙运动中的突出地位,认识到小说在觉世新民中的巨大作用。他认为:“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小说对道德、宗教、政治、风俗、学艺、人心,皆有“不可思议”的支配力,因此他把小说推崇为“文学之最上乘”,但他在对待古典小说时却将孩子连同脏水一起泼掉了。《红楼》、《水浒》是“文学之最上乘”的小说的“最上乘”,他却简单地痛斥为“诲淫诲盗”,“隐溺人群”,“含有秽质”,“含有毒性”,这是梁启超“新小说”理论的最不成熟之处。它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原因。

梁启超的文学观念表面上标榜为“新”,骨子里仍然是传统的“以善为本”、“教化至上”的儒家文学观。他倡导“小说界革命”的目的是为了“用”,为了“教化”,做到“以小说治国”。他引述其老师康有为的话“故六经不能教,当以小说教之;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谕,当以小说谕之;律例不能治,当以小说治之”[④]来说明小说对于世道人心的巨大救治作用。《红楼梦》“大旨谈情”,从中很难直接找到“伤时骂世之旨”为现实政治所用,它离梁启超倡导的“政治小说”的标准显然相距遥远。《红楼梦》当然“言政”,只是它所“言”并非狭隘的“政治”,《红楼梦》同时又“谈情”,但它所“谈”的又不是偏狭的“爱情”。事实上,作为一部意蕴丰美的杰作,《红楼梦》还不止是“言政”和“谈情”,从某种意义上说,《红楼梦》的意蕴甚至是开掘不尽的。梁启超只看到《红楼梦》“谈情”的一面,而且认定“政治小说”的僵死标准对《红楼梦》进行价值判断,他难免得出“诲淫”之类的错误评判。
但是,梁启超不能象统治者那样明令查禁“淫书”《红楼梦》[⑤],也不会荒唐到提出“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的主张[⑥]。他提出的是“从而导之”的改良主张。因为梁启超看到“人情厌庄喜谐,”故“仅识字之人,有不读经,无有不读小说者,六经虽美,不通其义,不识其字,则如明珠夜投,按剑而怒矣,”于是他认为:“彼夫缀学之子,黉塾之暇,其手《红楼》而口《水浒》,终不能禁。”[⑦]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他揭示“小说之支配人道”,有熏、浸、刺、提“四种力”,其中多处以《红楼梦》为例说明之。可惜仅此而已,革命家的急功近利使他来不及对《红楼梦》本身进行具体分析,他只是匆匆给其冠以“诲淫”之作的帽子便投入到“政治小说”的创作和译介上去了。然而,他引发的一场《红楼梦》“诲淫、非淫”的大讨论却持续开来。

二、梁启超的理论同仁对“诲淫说”的反驳

梁启超顺应时势提出“小说界革命”口号,一时应者云集。他的周围聚集起一批小说理论家,他们创办《新小说》杂志,共同探讨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称他们为梁启超的理论同仁,是因为他们大都基本同意梁氏倡导的“新小说”理论的基础:“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⑧]而且他们也大多不反对批判“旧小说”。但在《红楼梦》是否“诲淫”之作的问题上,梁启超的同仁大都反对《红楼梦》“诲淫”说。

《新小说》杂志1903年开办了“小说丛话”专栏,梁启超的友朋之辈在该专栏就《红楼梦》“诲淫、非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他们没有因为梁启超是理论权威或和梁是亲朋好友就盲目赞同他的“诲淫”之说,相反地,梁启超的“诲淫”说成了众矢之的。
首先与梁启超持异的是他的弟弟梁启勋(在《小说丛话》栏发文时署名曼殊),他不同意其兄全盘否定中国古典小说,通过比较中西小说后得出结论说:“吾祖国之政治法律,虽多不如人,至于文学与理想,吾雅不欲以彼族加吾华胃也。”[⑨]对于《红楼》和《水浒》二书,他说:《水浒》、《红楼》两书,其在我国小说界中,位置当在第一级,殆为世人所认同矣。”[⑩]他批评那些评《红楼梦》、《金瓶梅》为“淫书”的人:“莫不全副精神,贯注于写淫之处,此外则随手披阅,不大留意。”[①①]梁启超倒不是把全副精神贯注于写淫之处,而是把全副精神贯注于政治功利之处,想不到的是他还是如道学家一样看到了“淫”。

梁启超的一位好朋友狄平子是以把《红楼梦》归入梁所倡导的“政治小说”的行列来反驳梁启超的“诲淫”说的。他说:“《红楼梦》一书,系愤满人之作,作者真有心人也。著如此之大书一部,而专论满人之事,可知其意矣”。[①②]其言下之意即是说《红楼梦》是寄托了“政治之议论”的“政治小说”,不过没有明言而已。说得更明白反击梁启超“诲淫”说也更激烈的是侠人和陈蜕。

侠人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吾国之小说,莫奇于《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可谓之伦理小说,可谓之社会小说,可谓之哲学小说、道德小说。……而世之人,顾群然曰:‘淫书、淫书。’呜呼!戴绿眼镜者,所见物一切皆绿,戴黄眼镜者,所见物一切皆黄;一切物果绿乎哉?果黄乎哉?《红楼梦》非淫书,读者适自成为淫人而已。”[①③]这使我们想到了鲁迅先生在《<绛洞花主>小引》中说的那句话:“《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①④]侠人和鲁迅都从读者接受的角度分析了目《红楼梦》为“淫书”的原因。难能可贵的是,侠人还从正面将《红楼梦》与《春秋》相提并论,把《红楼梦》视为“文界进化”;[①⑤],他还特别推崇《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吾国近百年来有大思想家二人,一曰龚定庵,一曰曹雪芹”。[①⑥]他独具慧眼,看到了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巨大的反传统意义:

实举道德学之最后之奥援,最坚之壁垒,一拳捶碎之,一脚踏翻之,使上穷碧落下黄泉,而更无余地以自处也。……此其实以大哲学家之眼识,摧陷廓清旧道德之功之尤伟者也。[①⑦]


由此可见,《红楼梦》和它的作者非但不“诲淫”,反而是“摧陷廓清旧道德”的功臣,所以侠人又说:“有男女婚姻之不自由而《红楼梦》出焉”,[①⑧]《红楼梦》“真著者疾末世之不仁,而为此以寓其种种隐痛之第一伤心泣血语也。”[①⑨]曹雪芹感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看来侠人还算是曹氏的一个知音。

过去红学史家常把侠人和陈蜕放在一起,称他们为“民主”说的代表。其实侠人小说理论的总倾向还是属于“新小说”理论的阵营,他尽管阐发了《红楼梦》中的某些民主思想,但他同资产阶级革命派陈蜕的观点尚有很大区别。侠人只是赞扬《红楼梦》的“摧陷廓清旧道德之功”和曹雪芹的“寓隐痛之意”,批判“诲淫”说并不偏激;而陈蜕则有些矫枉过正,他说《红楼梦》“合于大同之旨”,可“谓之东方《民约论》”,[②⑩]显然是自觉地以《红楼梦》为工具宣传其“民主大同”的思想,与侠人颇具学术意味的探讨不同。不过他们都看到并赞扬了《红楼梦》反传统的新的思想因素,这都是对梁启超“诲淫”说的有力反驳,所以就有人不加区别地将二人列为一类了。

梁启超的理论同仁中也并非无人附合“诲淫”说。如定一在《新小说》第十三号上说:“中国小说之范围,大都不出语怪、诲淫、诲盗之三项外;”知新主人更以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胡说什么:“以吾鄙见所及,则中国小说,不如外国之处,有数事焉”,其中之一就是“诲淫”。他们都只是重复了梁启超的观点,毫无新见,也没有进行深入论述,不久就被强大的《红楼梦》“非淫书”的呼声淹没了。

三、革命派小说理论家对“诲淫”说的批判

清末民初小说理论的主流是梁启超倡导的“新小说”理论,该理论几乎影响了那时整整一代理论家的小说观念。但是随着当时形势的发展,日益深入人心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必然地影响到小说理论,一些革命的知识分子从“新小说”理论的阵营里走出来,开始了对小说理论的不同侧面、不同层次的思考,到1907年《小说林》创刊,清末民初的小说理论进入了新的阶段。

不少革命派的小说理论观点明显受到梁启超的影响,但是“革命派与维新派的不同小说观还是泾谓分明的。”[②①]在对待《红楼梦》等优秀古典小说的态度上,革命派小说理论家完全不同于梁启超不加分析的一笔骂倒。
第一个值得重视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小说理论家是黄摩西,是他首先向梁启超的改良主义小说观发出质疑:

昔之视小说也太轻,而今之视小说又太重。昔之于小说也,博奕视之,俳优视之,甚且鸩毒视之,妖孽视之,言不齿于缙绅,名不列于四部;私衷酷好,而阅必背人,下笔误征,则群加嗤鄙;……今也反是,出一小说,必自尸国民进化之功,评一小说,必大倡谣俗改良之旨;吠声四应,学步载涂。[②②]

梁启超的确是“视小说太重”,重在“倡谣俗改良之旨”,黄摩西指出这一点,抓住了梁启超小说理论的要害。以“教化”、“治国”的功利标准去衡量《红楼梦》,本来就是对小说特性的轻视。他针对梁启超的“诲淫诲盗”说反驳道:“《水浒》本不诲盗,《石头》亦不诲淫。”[②③]因为他认为小说并不是政治的工具,并不能单纯以功利标准对小说进行价值判断,他认为:“小说者,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也”,小说不同于即物穷理的哲学书,也不同于求诚止善的法律经训的原文,小说是表现审美情操的。由此他提倡从“美的方面”去衡量《红楼梦》等古典小说。单纯求善在他看来并不可取,他举了《红楼梦》中作家描写正面人物贾宝玉也没有“过于求善”的例子,说明分析评判《红楼梦》不能持单一的善的标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小说理论其实也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但是身在其中的黄摩西能坚持从“美的方面”衡量《红楼梦》,这不仅是对梁启超“诲淫”说的较深层次的批判,就是对纠正清末民初小说理论过于重视功利的倾向也是有益的。

革命派小说理论家的另一位代表王无生是从小说史的角度来推崇《红楼梦》,从而否定梁启超的“诲淫”说的。

王无生是抱定“振兴吾国小说”的目的治小说史的,他指出当时小说界有两大弊病:不善读小说和不善作小说,其中“不善读小说”是针对梁启超“诲淫”说而发的。所谓不善读小说就是“不知古人用心之所在,而以诲淫与盗目诸书”。[②④]王无生写小说史时衡量古代优秀小说价值的标准不同于梁启超的纯功利的政治尺度,而在于“其思想有能高出社会水平线”。他认为曹雪芹是恨满清统治者“完籍贵族,因缘以奸利,贪侈之端”而著《红楼梦》的[②⑤],因此《红楼梦》“则社会小说也,种族小说也,哀情小说也。”[②⑥]他说曹雪芹等人写作“皆深极哀痛,血透纸背而成”,把《红楼梦》等作品比作司马迁的《史记》,这种崇高的评价极有力地批判了梁启超的“诲淫”说。

资产阶级革命派小说理论家的另两位主将黄世仲、黄伯耀兄弟则从总体上对古典小说予以肯定,直接反对梁启超全盘否定“中土小说”的论调。黄世仲说:“吾国小说,至明元而大行,至清初而愈盛。昔之《齐谐记》、《山海经》,奇闻夥矣;《东周》、《三国》、《东西汉》、《晋》、《隋唐》、《宋》诸演义,历史备矣;后之《水浒传》、《西厢记》、《红楼梦》、《金瓶梅》、《阅微草堂》、《聊斋志异》,五光十色,美不胜收。”[②⑥]黄伯耀更专门褒扬《红楼梦》是:“吾国小说之铮铮有名者”。[②⑦]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资产阶级革命派小说理论家在批判梁启超的“诲淫”说的过程中,把清末民初的小说理论引向了深入。最值得珍视的是他们反对以纯功利的标准评判《红楼梦》,而主张“从美的方面”,从探索小说的艺术特征入手对《红楼梦》作价值判断;而且他们还从作家的创作动机、小说史等不同的角度肯定《红楼梦》的价值以否定梁启超的“诲淫”说。这表明革命派的小说理论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较“新小说”理论有了进步。革命派只是把“真”和“美”的原则引进了小说批评领域,而王国维则具体地运用这些原则剖析了《红楼梦》在“美术上”和“伦理学”上的价值,王氏发表于1904年的《红楼梦评论》给《红楼梦》的价值判断更是迥异于梁启超的“诲淫”说。

四、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独树一帜

非主流的王国维表面上没有介入轰轰烈烈的《红楼梦》“诲淫、非淫”之争,但是谁能否认他的《红楼梦评论》不是对梁启超“诲淫”说的有力反驳呢?王国维完全不同意梁启超功利主义的文学观,他极力反对文艺成为政治的附庸,特别强调文学艺术和美的独立价值。从他的一系列论述中我们都可以发现王国维同梁启超在文学观上的尖锐对立。

王国维认为美术(即文学)是“最神圣、最尊贵的无与于当世之用”,不能作为“道德政治手段”的纯粹精神的产物[②⑧],他在《论近年之学术界》一文中指责政治家将哲学、文学看作政治的工具;“然彼等言政治,则言政治已耳,而必欲渎哲学、文学之神圣,此则大不可解也”。[②⑨]这无异于质问梁启超等人为何要亵渎文学的尊严。王国维鄙视“文以载道”的传统文学观,轻视“善”而重视“美”。论及美的性质,他说:“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也,”既然“其性质如是,故其价值亦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③⑩]《红楼梦》“诲淫、非淫”之争实质上是对古典小说价值的不同估价。梁启超以外在的政治功利标准对《红楼梦》进行价值判断,得出了《红楼梦》“诲淫”的结论;王国维用“存于美之自身”的超功利的标准对《红楼梦》作价值判断,于是有了在清末民初小说理论界独树一帜的《红楼梦评论》。

在《红楼梦评论》的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中,王国维特地阐明其超功利的文学观:“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在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③①]同时,王国维认为:“‘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人生既充满痛苦,而美术作品则可以“使吾人离生活之欲之痛苦”。基于上述关于人生和美术的根本看法,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第二章揭示“红楼梦之精神”是“示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正因为《红楼梦》的精神在于解脱,符合了文艺的根本任务和人生的需要,所以《红楼梦》在美学上和伦理学上都有其最高价值。《红楼梦评论》三、四两章分别剖析了《红楼梦》在美学上和伦理学上的价值,得出了《红楼梦》是“悲剧中之悲剧”和“宇宙之大著述”的结论。第五章“余论”是对“以考证之眼”读《红楼梦》的批评。
以上是《红楼梦评论》一文的大致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国维第一次站在哲学与美学的高度,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系统地考察了《红楼梦》的总体艺术价值。众所周知,他依据的是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他得出的《红楼梦》宣扬“解脱之道”的结论,以及用先验的理论套解作品的尝试等等,都有不少牵强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但如果我们不拘泥于他的某些具体论述,而着眼于他迥异于传统小说批评的视野和方法,就会发现王国维不仅摆脱了中国传统文学批评的束缚,而且给当时的小说批评展示了崭新的路数。

值得指出的是,王国维和梁启超在从事小说批评时都师法和借鉴西方,王国维借鉴的是视角和方法,梁启超则师法“泰西”和日本以“小说救国”的作法。王国维用借来的批评视角和逻辑思维方法,从“美的方面”分析了《红楼梦》的艺术价值,而梁启超则以借来的“政治小说”的标准,对《红楼梦》作了功利的价值判断。在清末民初的小说批评领域,非主流的王国维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他的《红楼梦评论》也没有象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样产生众多的附合之作,只有一位署名成之的人,在《红楼梦评论》发表十年之后的1914年写了《小说丛话》表达近似于王国维的观点,这使得王国维终不至于在清末民初的小说批评领域显得过于寂寞。

五、管达如、吕思勉的折衷调和

辛亥革命后,小说理论界出现了两篇小结性质的论文,一是管达如的《说小说》,一是吕思勉(即上文所说成之)的《小说丛话》。尽管两文创见不多,论述也不很深入,但两文论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小说的意义、性质、分类等,持论还算公允。在对古典小说进行价值重估时,他们不象梁启超一笔骂倒,也没象侠人那样推崇备至,而是试图进行具体分析,但是他们的分析稍嫌模糊,既无法彻底摆脱梁启超“诲淫”说的影响,又难理直气壮地加以褒扬,显出十分矛盾的态度。

管达如《说小说》有专章论古典小说,即“中国旧小说之缺点及今日改良之方针”,其中指出,“中国社会,受小说之害深,而蒙小说之赐者少”,[③②]并列举了中国旧小说诲盗、诲淫、长迷信倚赖之习、造作荒诞无稽之语以坏国民之智识等“四害”,但他没有直言《红楼梦》是否在“四害”之列;在论及“小说之势力及其风行于社会理由”时,他似乎偏向于认同《红楼梦》“诲淫”说:“青年男女,缠绵床第,春花秋月,消磨豪气,甚至为窬墙穿穴之行,而曾不以为耻者,何故乎?由其有《红楼梦》、《西厢记》诸书,以为之诱导也”;而在阐述“文学宜求高尚”的重要性时,他又给予《红楼梦》以较高评价:“彼《水浒》、《红楼》等之所以有名于社会者,非徒以其宗旨之正大,理想之高尚,亦以其文学之优美也”,明确肯定《红楼梦》“宗旨正大”、“理想高尚”、“文学优美”,我们发现他在对传统小说进行“性质上之分类”时,将《红楼梦》列入“写情的”一类代表,并贬抑“写情的”小说“多不知道德为何物,且亦绝无高尚之感情,非描写一佻达无行之人,号为才子,则提倡淫乐主义,描写富贵之家,一夫多妻之恶习,使社会风俗,日趋卑污,罪不可胜诛矣,”把《红楼梦》也牵涉进去。管达如对待《红楼梦》的复杂感情和矛盾态度是他试图调和清末民初各种小说思潮的结果,也是当时小说理论领域斗争情况的真实反映。

吕思勉《小说丛话》论述的范围大致与管达如《说小说》相同,前文已提及,他的小说观基本上与王国维相似,如他认为小说是一种“美的制作”,提出“无主义的小说”的概念等。吕思勉对《红楼梦》所持的态度也与王国维相似,因此有人称他的《小说丛话》中论《红楼梦》的部分是《红楼梦评论》的效颦之作。[③③]

吕思勉主张对作品具体分析。他的《小说丛话》长达三万六千余言,其中论《红楼梦》的部分就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可见他不是空发议论。他对《红楼梦》总的看法是,“《红楼梦》之为书,可谓为消极主义之小说,可谓为厌世主义之小说,而亦可谓积极的乐观的之小说。”[③④]这当然有调和矛盾的折衷主义之嫌,但是伟大的《红楼梦》的确难用“消极、积极”,“悲观、乐观”等两极对立的词语来概括,而且也不能纯用非文学的标准去评判它的价值。吕思勉同王国维一样,反对用“有主义的小说”的标准去评判小说,他深刻地批判了梁启超代表的非文学的小说理论:
近顷竟言通俗教育,始有欲藉小说、戏剧等,为开通风气、输入知识之资者。于是杂文学的小说,要求之声日高,社会上亦几视此种小说,为贵乎纯小说矣。夫文学与智识,自心理上言之,各别其途;即其为物也,亦各殊其用。开通风气,贯输知识,诚要务矣,向必牵入于文学之问题?必欲以二者相牵混,是于知识一面未收其功,而于文学一方面,先被破坏矣。近今有一等人,于文学及智识之本质,全未明晓,而专好创开通风气、输入知识等空论。

与此相联系,吕思勉还批评了把《红楼梦》等“写情小说”视为“淫书”的人为“一孔之士”,嘲笑“诲淫”说“真拘墟之论”。他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态度比管达如要明朗得多,他虽然也说:“中国旧有之写情小说,卑劣者十居其九,无益有损,亟需改良,”但是他坚决把《红楼梦》排除在“卑劣者”之外,明确地把《红楼梦》划归为“高尚的写情小说”,他说:“然《红楼梦》为最高尚之书,书中自无一无谓之语,其所撰之人物皆有所代表,宜也,彼庸恶陋劣之小说,安能与《红楼梦》相提并论?”他还指出《红楼梦》“感人为最深,而于世道人心为最有益”。

上述情况表明,吕思勉尽管还没有完全摆脱“诲淫”说的影响,他仍然把“旧小说”的“卑劣者”数目定为“十居其九”,然而他批驳了《红楼梦》“诲淫”的论调,给予了《红楼梦》较高的评价,并把王国维开启的从美的方面分析作品和对文学价值的探讨引向了深入。

吕思勉对《红楼梦》主旨的把握是不正确的,他说:“《红楼梦》一书,以历举人世种种苦痛,研究其原因,而求其解脱之方法的宗旨”,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历来的研究者都对他颇多微辞。假如我们把他放到清末民初的具体背景中考察,却不得不承认他的持论还是比较公允的。他反驳梁启超的“诲淫”说没有矫枉过正,象某些“新小说”理论家和革命派那样,说《红楼梦》是“政治小说”、“排满之作”、“东方《民约论》”等等,他还建议对《红楼梦》作具体分析,并认识到《红楼梦》意蕴的丰富性,这些都代表了当时红学研究的水平。

以上是对《红楼梦》“诲淫、非淫”之争的历史回顾,也可算是对清末民初小说理论发展的一次匆匆巡礼吧。又是世纪之交的今天,我们的红坛和文坛各种论争渐趋热烈,这样的时候重温一下历史不会是毫无裨益的。
注释:

①  ③  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第一号(1902年);见陈平原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下引该书,不再注明。
②  ④  ⑦  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清议报》(1898年)

⑤  《江苏省例》,同治七年,藩政,《查禁淫词小说》;见《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下引该书,不再注明。

⑥  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光绪十七年石印本。
⑨  曼殊:《小说丛话》,《新小说》第八号(1903年)。
⑩  ①①  曼殊:《小说丛话》,《新小说》第十一号(1904年)。

①②  平子:《小说丛话》,《新小说》第九号(1904年)。

①③  ①⑦  侠人:《小说丛话》,《新小说》第十二号(1904年)。

①④  《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①⑤  ①⑥  ①⑧  ①⑨  侠人:《小说丛话》,《新小说》第十三号(1905年)。

②⑩  陈蜕:《列<石头记>于子部说》,《陈蜕盒文集》(1914年)。

②①  黄霖:《近代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②②  ②③  黄摩西:《小说林发刊词》,《小说林》第一期(1907年)。

②④  ②⑥  天缪生:《论小说与改良社会之关系》,《月月小说》第九号(1907年)。

②⑤  天缪生:《中国三大小说家论赞》,《月月小说》第二卷第二期(1908年)。

②⑥  王无生:《小说风尚之进步以翻译说部为风气之先》,《中外小说林》第二卷第四期(1908年)。

②⑦  老伯:《曲本小说与白话小说之宜于普通社会》,《中外小说林》第二卷第十期(1908年)

②⑧  王国维:《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下引该书,不注明。

②⑨  王国维:《论近年之学术界》。
③⑩  王国维:《古雅之在美术上之位置》。

③①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下引该文,不再注明。

③②  管达如:《说小说》,《小说月报》第三卷第五、第七至十一号(1912年),下引该文,不再注明。

③③  韩进廉:《红学史稿》,河北人民出版社。

③④  吕思勉:《小说丛话》,《中华小说界》第一年第三至第11期(1914年)。
展开全文 APP阅读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我要投稿]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