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纨命运之谜

作者:刘心武

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女性,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其余十一位,可以肯定会在八十回后故事里死去的,计有贾元春、贾迎春、王熙凤三位,故事结束时肯定暂时还活着的,则有贾探春、贾惜春、巧姐、李纨四位。其余四位,林黛玉泪尽而亡,薛宝钗婚后死去,虽然从判词和涉及她们的曲文里还看不到非常明确的信息,但是通过对前八十回文本的仔细分析,判定她们在全书故事结束前都已离开人世,从一般读者到红学专家争论不大。只有史湘云和妙玉的结局颇费猜测,意见最难统一。妙玉的结局,我有自己的推断,前面已经讲过,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的结论是有道理的,坚持不变。史湘云的结局是最大谜团,我前面讲座里多次提到,我同意脂砚斋就是史湘云原型的观点,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解释,也同意最后落实到她和贾宝玉身上,他们两个历尽劫波,终于遇合,得以白头相伴,共渡残生。但是,全书的结局应该是贾宝玉悬崖撒手,通灵宝玉也还原为巨石,复归青埂峰下,那么,曹雪芹一定会想出一种逻辑上完满的写法,来处理史湘云的结局。如果她一直活着,宝玉就不应该抛弃她,自己撒手人间,独归天界;如果是她贫病中死去了,宝玉痛感人生无常,大彻大悟,悬崖撒手,那当然说得通,但“白首”两个字又如何解释?我在关于湘云命运的那讲最后,猜测“白首”的含义,是因为颠沛流离、贫困潦倒,导致他们两个“白了少年头”,而不是说他们尽其天年,鹤发童颜。如果那样,宝玉谈不到撒手,全书也就不是个大悲剧的结局。但这样解释,显然不无牵强之处,我之不揣冒昧,大胆说出,意在与红迷朋友们进一步讨论,对湘云结局的判断,我就不像对妙玉结局的判断那么自信。当然,对妙玉结局的观点,我也只是说,对《红楼梦》文本作了精读,动了脑筋,比较自信,也完全没有“惟我正确”的意思,仍愿与大家作深入的讨论。

讨论,是做学问当中最大的乐趣。现在我们讨论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李纨。有人说,李纨透明度最高,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妇人,曹雪芹对她下笔,也是只有褒没有贬,她的全部不幸,也就是青春丧夫守寡,之所以也收入薄命司册页,就是哀叹她尽管后来儿子当了大官,自己封了诰命夫人,但终究还是无趣。通过她,作者控诉了封建礼教不许寡妇改嫁的罪恶。说作者通过这个形象展现了礼教压抑下青年寡妇的不幸,我是同意的;但说作者对李纨只有褒没有贬,则不取苟同。

关于李纨的判词,头两句,“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好懂。贾珠死后,李纨把全副精力都投入到对贾兰的培养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她对贾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不仅督促他读圣贤书,为科举考试做案头准备,还安排他习武。书里有一笔描写,你不应该忽略,就是在第二十六回,宝玉在大观园里闲逛,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应该是跟金鱼说了一回话。前面分析过宝玉,他脑子里绝无什么读书上进、谋取功名一类的杂质,他沉浸在诗意里面,他把生活当成一首纯净的诗在那里吟那里赏。这时候,忽然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了过来,打破了诗意,可爱的小鹿为什么惊慌失措?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面前,就站住了,跟宝玉打招呼。宝玉就责备他淘气,问好好的小鹿,射它干什么?贾兰怎么回答的,记得吗?说是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呀?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前面我讲过了,清朝皇帝,特别是康、雍、乾三朝,非常重视保持满族的骑射文化,对阿哥们的培养,就是既要他们读好圣贤书,又要能骑会射,所以贵族家庭也就按这文武双全的标准来培养自己的子弟。李纨望子成龙心切,对贾兰也是进行全方位的培养,要他能文能武。那时候,科举考试也有武科,八十回后贾兰中举,有可能就是中的武举,后来建了武功,“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母因子贵,李纨也终于扬眉吐气,封了诰命夫人。贾兰放下书笔就来射箭习武,宝玉看了是怎么个反应呢?他非常反感,非常厌恶,讽刺贾兰说:“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第五回里关于李纨判词的后两句,“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就不那么好懂了。特别是第一句,有的古本这句写作“为冰为水空相妒”。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应该是指水跟冰本来是一种东西,一家子,但是有些水结成了冰,就嫉妒那没结成冰的水,本是一家子,寒流中两种结果,当然互相有看法,甚至有冲突,但是那没结成冰的水呢,到头来也没得到什么真正的好处,白白地让人把他那事情当做笑话来议论。从这判词就可以感觉到,曹雪芹对李纨这个人物哪里是全盘褒奖,她最后虽然表面上比其他十一钗命运都好,但她一生的遭遇,旁人议论起来闲话还是很多的,遭人嘲笑也难以避免。

前面我讲惜春的时候,引用生活真实里李煦被雍正抄家治罪,内务府档案的那些记载,你应该还记得,从那些记载你就可以知道,那个时代,那种皇权统治下,不管你原来是多么威风的贵族官吏,一旦皇帝震怒,对你满门抄检,那么不仅你家的仆人全成了皇帝抄来的“动产”,你的妻妾子女也一样全成了由皇家或打、或杀、或卖的活物件,情形是非常恐怖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会写到贾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其事件原型,应该就是“弘皙逆案”后曹一家的遭遇。

雍正朝时期,李煦、曹的被惩治,现在还可以查到不少档案,但是,乾隆四年平息“弘皙逆案”后,涉及此案的弘皙等重要案犯的档案材料保留下来的很少,现在能查到的也大都十分简略,或语焉不详,甚至轻描淡写,给人一种小风波一桩的感觉。这显然是乾隆从政治上考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尽量销毁档案,不留痕迹,以维持自己的尊严,并防止引发出另外的麻烦。也就在那以后,原来清清楚楚的曹氏家谱,忽然混乱、中断。曹雪芹究竟是曹的遗腹子,还是曹的亲生子?甚至究竟有没有这么个人,这个人后来究竟是怎么个生活轨迹,全都失去了凿凿有据的档案,后世的研究者不得不从别的角度寻觅资料,艰苦探索,以求真相。有些不知道那个时代这种情况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人不理解,比如说为什么我的这番揭秘不直截了当地公布档案,比如说某某角色的原型已经查出清朝户籍,或者宗人府档案,或者某族古传家谱,那人就在其中第几页,第几行到第几行……如果真能查到,还会等到我来查来公布吗?红学起码有一百年历史了,最有成就的红学专家,从曹寅、曹和曹以后,也都只能是从非直接的档案材料,甚至拐了几个弯的资料里,去探究曹雪芹其人其事,去探究书里所反映的历史内涵与社会内涵,去探究书里角色背后的名堂。乾隆朝“弘皙逆案”后的相关信史与过硬的直接性资料真可谓凤毛麟角,进行艰苦推测,是不得已而为之。

就在我的讲座还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播出期间,就有一位热心的青先生来信告诉我,他查到两条资料,一条据民国王次通先生在《岱臆》里说,胤为太子时,曾为岱庙道院题字,赐给道士黄恒录,后来石刻题的是“纯修”两个字;另据清任弘远《趵突泉志》,胤曾为趵突泉题碑,四个字是“涤虑清襟”,他被废后就给清除了。胤当太子的时间很长,而且被认为书法出色,跟着康熙南巡,以及自己游玩,到处题字,被刻石以为久远留存,数目一定非常之多,但是,一个政治人物随着他的垮台,他在各处留下的题字,也就会被一一清除。历史既是胜利者所写的,也由胜利者删除修改,发生过的事情,可以让它从记载上基本消失,使事实沉默在悠长的时间里。曹家到了曹以后,就是这样的遭遇,还有这么一家人吗?后来都哪里去了?曹本人在乾隆四年以后是否还活着?以什么身份活着?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曹雪芹究竟是不是他亲儿子?究竟何时生?何时死?甚至究竟写没写《红楼梦》?也许今后能查到过硬的档案,被公布出来,但是在目前,不是我一个人,所有的研究者,都不得不采取使用旁证进行推测的办法。

我们探讨李纨也只能是这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得到了一本可信的曹雪芹创作笔记,上面明确地写着,我是以生活里的谁谁谁,来写成书里的谁谁谁。有的人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原型研究,误以为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来一番历史性的索隐,把书里的这个角色跟历史上的哪个真人画等号,又把哪个历史上的真人跟书里的某个角色画等号。这样的等号是万万不能画的。我说秦可卿的原型是废太子的女儿,我的意思是曹雪芹以这个真人的情况为素材,将其通过艺术想像,塑造成了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我说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自己,也并不意味着他是在给自己写自传。我说自传性,意思是《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因素的小说,贾宝玉这个小说人物,是曹雪芹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生命体验,加上虚构成分,进行了艺术升华,而形成的一个艺术典型。我对书中所有人物、情节、细节乃至物件的探究,都是这样的意思。自传和具有自传性的小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使用时一直将其严格地区分开来。



大家应该都知道,世界上的小说,有的是基本写实的,作者所使用的素材是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而有的小说呢,则是非写实的,甚至完全是离开生活真实,凭空去架构出来的。写实的小说很多,不必举例了,完全不写实的小说,比如阿根廷有个小说家博尔赫斯,他是个图书馆管理员,他写的许多小说就不是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甚至也根本不是他在现实里的所见所闻,他完全根据看到的书本上的东西,加以想像、升华,最后形成他那种风格独特的小说。例如他的名篇《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脱离实际生活的凭空设想。他那样的小说也有人喜欢,也具有其独到的美学价值,但是,研究他那样的小说,显然就没必要搞原型研究。

而我为什么热衷于搞原型研究呢?我写小说,基本上全是走写实的路子。但是小说毕竟不是档案材料,不是新闻报道,不是报告文学,即使以自己为素材,把自己当主角,也不能写成自传,写成回忆录,也必须要从素材出发,有一个升华的过程。写实性的小说,自传性、自叙性、家族史的小说,尤其要重视这个升华的过程。一九九零年,我开始构思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四牌楼》,我想把它写成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构思过程中,我就来回来去地想怎么升华呢?怎么完成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呢?很自然地,我就想到了《红楼梦》,对曹雪芹的文本进行一番探究,他那些艺术形象,是怎么从原型演变升华而来的?我要好好借鉴。所以至少对我来说,这种原型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学以致用。一九九二年我写成了《四牌楼》,后来得了一个上海优秀长篇小说大奖,二零零五年法国翻译了里面的一章《蓝夜叉》,为之出了单行本。当然,我的写作不能跟大师们相比,但是,对前辈文学大师的经典文本的探究,应该是我能够做,也可以去做的事情。曹雪芹的《红楼梦》,我笃信鲁迅先生的八字断语:“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我就是要钻进去,探究曹雪芹他怎么把生活里的人物,演变升华为小说里的艺术形象。首先,我对他设计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二位女性和贾宝玉进行原型研究,突破口选择了秦可卿,就这样一步步地,现在进行到了李纨。
我说了这么多解释自己研究动机和目的的话,应该不是多余的。我相信跟大家坦露了心迹以后,我下面的探索就更能赢得理解。

我的研究方法,一是探讨原型,一是文本细读。我的细读,已经体现在前面各讲里。大家应该还记得,讲妙玉的时候,我讲到她续诗,在她续出的十三韵里,有两句是“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这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这是预示在贾府被查抄以后,大观园里其他地方都被勒令腾空,加上封条了,但还剩两处允许暂住,成为例外。

为什么栊翠庵(寺)还可以鸣钟礼佛?因为贾府有罪,所有的主子奴仆一律连坐,但是妙玉和她身边的嬷嬷丫头,并不是贾府的人,她们可以例外。当然,栊翠庵产权不属于妙玉,属于贾府,被抄检一番是难免的,当年王夫人做主,下的那个请妙玉入府的帖子,一定是被查出来了。在妙玉方面,她坦然无畏,人家下帖子请我,我来了,算个什么问题?当时的理由很堂皇嘛,是元春要省亲,必须准备佛事。但在王夫人方面,麻烦就很大,因为那时侯元春已经惨死,皇帝厌恶贾家,一经查抄,诸罪并举,甚至还要顺一切线索追究,再加上负责查抄的官员,总要借势施威;那么,对下那个帖子的事情,肯定要穷追不舍,加上别的种种,一时也难结案。在这种情况下,妙玉就是自己要搬出栊翠庵,恐怕也暂不放行,只是不把她算成罪犯罪产,日常生活仍可照旧罢了。
妙玉不是贾府的人,李纨母子却是呀,那为什么稻香村还可以雄鸡唱晨,里头住的人尚能如以往一般迎来新的一天呢?可以推测出,八十回后,写到贾府满门被抄,因为负责查抄的官员报上去,李纨守寡多年,又不理家,贾家各罪,也暂无她参与的证据,而皇帝最提倡所谓贞节妇道,所以就将她们母子除外,不加拘禁,仍住稻香村里。如经查实,他们确实与贾府诸罪无关,结案后就可以允许他们搬出,自去谋生。那么他们母子获得彻底解脱后,就与原来亲友断绝来往,李氏就更加严格地督促儿子苦读,贾兰也不负母亲一片苦心,中举得官,建立功勋,而李纨也就终于成为了诰命夫人。

书里这样写李纨,情节设计是大体合理的。但是,细加推敲,问题又来了。

贾府那样的大家庭,荣国府里,贾政当官,主外,王夫人呢,主内。书里说,她觉得自己精神不济,所以要请下一辈的媳妇来做帮手。那么,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儿媳妇——虽然大儿子贾珠死了,其寡妻李氏还好好地活着。而且故事开始的时候,李纨的儿子,也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孙子贾兰已经比较大,可以读书射箭了,李纨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帮助王夫人理家主内啊。其实就算是孩子小,那种贵族家庭,有的是丫头仆妇,也用不着母亲自己花许多的时间精力来照顾。书里写王熙凤的女儿巧姐,比贾兰小很多,王熙凤不是仍然可以理家管事吗?那么,王夫人怎么可以公然不让李纨来管家呢?从书里描写可以知道,王熙凤几乎不认字,凡遇到记账写字查书一类的事情,都依靠一个叫彩明的,未弱冠,也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男孩。有一回还临时抓差,让宝玉给她写了个账单不像账单、礼单不像礼单的东西。可是,李纨是书香门第出身,会作诗,元妃省亲时她也赋诗一首,才华当然平平,但如果由她管家,起码可以减除很多因为自己不识字不能写字的麻烦。而且,从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角度来说,李纨她作为荣国府的大儿媳妇,也没有放弃理家责任的道理,王夫人即使没有委托她帮忙,她也应该主动上前帮忙。书里第四回介绍她说,“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奉亲子,外则陪侍小姑针黹诵读而已。”这段话原来糊里糊涂地也就那么读过去了,后来一细推敲,蹊跷,以李纨的身份,她竟放弃在荣国府协助王夫人主内,承担管家的责任,并且达到“一概无见无闻”的程度,这在那个社会,是非常严重的不孝行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贾母好像也不以李纨放弃府内总管责任为奇,就有如她绝不以贾赦不跟她住在荣国府里为奇一样。贾母只是觉得李纨闲着也是闲着,就只给她派了一个闲差,但这差事按说也应该是王夫人来安排,怎么会由贾母亲自下令?难道,在贾母眼里,李纨和王夫人是一样的身份?

书里就这样写李纨,她是荣国府里的正牌大儿媳,却不由她来管家,而是把贾赦那边的王熙凤请过来管家,而对这一点,她本人以及书里其他人都不以为奇。后来王熙凤病了,才由李纨、探春代理其职,王夫人又请来宝钗帮忙,府里仆人们暗地里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但后来的形势,是三位“镇山太岁”里,探春唱主角,是朵大玫瑰,李纨甘愿跟宝钗一样充当绿叶——宝钗毕竟只是个亲戚,是外人,李纨怎么能那样?

这样,我就琢磨,李纨的原型,可能跟贾赦的原型一样,虽然书里写是某种身份,其实真实的生活里却是另一种身份。

书里把李纨设计成宝玉一辈的人,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媳妇,贾母的孙子媳妇,那么,李纨的儿子贾兰,当然就是贾政王夫人嫡亲的孙子,也就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按这样一个伦常排序,我问你,贾政一家人团聚,特别是元宵节,那也是一个特别看重团圆意义的节日,几代人欢聚,猜灯谜,得彩头,贾兰该不该在场?他该不该自己主动到场?但是,你细看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很怪,就是全家赏灯取乐,济济一堂,忽然贾政发现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地下婆娘忙进里间问李纨,李纨起身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有去叫他,他不肯来。”婆娘回复贾政以后,大家都笑了,说贾兰“天生的牛心古怪”,在这种情况下,贾政才派贾环和两个婆娘去把贾兰叫来。这是怎么回事?贾兰是一个认真读圣贤书的人,他家元宵灯节团聚,他竟不主动去孝敬祖母父母,非得等人去请才到场,怎么如此离奇?在那个时代,那种家庭,不要说这样的场合,作为晚辈应该主动到长辈跟前去承欢,就是平日也要主动去对长辈晨省、晚省,哪有让长辈派人去请的道理?而且,李纨那么回答贾政也很古怪,她还在笑,按说她把儿子教育成那个样子,爷爷不叫他他就不来团聚,简直成了家族反叛,她自责还来不及呢,流泪忏悔都未必能过关呢,她却心态很轻松,还笑,而且从她那口气上你能感觉到,她也就是觉得,需要专门去叫一下贾兰到场,才更合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雪芹他虚构,怎么会虚构成了这个样子?

我认为,第二十二回里的这一笔,恰恰并非虚构,而是生活的真实里确实发生过的事情,这一笔是与全书的总体设计,也就是虚构的框架不协调的。这回后面有署畸笏叟的一条批语——畸笏叟跟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看法很不一样,这里不枝蔓——这样写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原来我就知道,这回后面还缺灯谜诗,没来得及补上,所以叫“未成”,就是未完成、未定稿。再经过仔细探究,我就发现,了关于贾兰原型真实身份的逗漏,这一笔,曹雪芹他还没能抹去,没能达到跟全书总体设计完全符合。这当然也是这一回未定稿的一个例证。

那么,李纨和贾兰的原型,究竟是什么人呢?

我认为,李纨的原型,是曹的遗孀马氏;贾兰的原型,则是曹的遗腹子。

前面讲到过很多关于曹家的事情,大家应该还能记得:康熙朝,曹寅是康熙的亲信。他死后,康熙让他的儿子曹接替他当江宁织造,但是,没过几年,曹又病死了。他一死,曹家这一支就成了两代孤孀:第一代,就是曹寅的夫人李氏——康熙另一个亲信,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第二代,就是曹的夫人马氏。这婆媳两个寡妇,可怎么办呢?李氏再没有亲儿子了,马氏尽管怀了孕,一时还生不下来,临盆能否顺利,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未知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康熙发话了,康熙让李煦从曹寅的侄子里挑出一个好的过继到李氏这边,作为曹寅的继子,并且接着当江宁织造。最后挑选的就是曹。曹来当李氏的继子时,已经比较大了,有家室了,他和他的夫人过来以后,马氏的地位就非常地尴尬了。当然,她是李氏的媳妇,她对李氏必须继续尽媳妇的孝道,但是,她再也不是织造夫人了,在那个家庭里,她的第一夫人的地位就自动丧失了,她不能再主持家政。曹过继来了以后,当然就和他自己的夫人住进了本来是曹马氏住的那个正院正房里面,马氏当然只得搬到另外的屋子去住,而曹的夫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那大宅门里的管家奶奶。马氏呢,当然也就只好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她如果生下了曹的遗腹子,那么当然也就把全部的人生意义都锁定在把儿子培养出来,让他长大后能中举当官,自己再通过儿子去封个诰命夫人。我们可以想见,在那样一种微妙的家庭人际关系里,如果曹在某年灯节举办家庭聚会,因为李氏在座,马氏作为李氏的媳妇必须到场,但她的儿子却可以认为,我是曹的后代,不是你曹的后代,叔叔家的私宴,你没请我去,我为什么要主动去?于是他就没去。而他的不去,你可以说他“牛心古怪”,也就是死心眼,却不能说他违反了封建礼教;马氏解释他为什么不到场,也可以面带微笑,不用自责。当然,可能曹对这个侄子还是喜欢的,发觉他没到,就马上派自己一个儿子去找请他,在那种情况下,他也就来了。第二十二回透露出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

关于康熙朝曹寅、曹、曹的档案资料很丰富,到雍正和乾隆时期,对康熙朝的这些资料也都没销毁,一直保存了下来。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得了疟疾,李煦及时向康熙汇报,康熙立即批复,那朱批现在还在,一口气写了很多话:“你奏得很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赐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用补济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补剂”的“剂”康熙写错了,但是皇帝是可以写错别字,也可以文句不通顺的,他可以不受规范限制。类似的地方还有,我不都加说明了)下面,康熙还写了满文,是金鸡纳霜的满文译音,然后非常仔细地加以说明:“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需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但是曹寅没有好运气,药送到时,他已经死掉了。要知道这时候康熙跟二立的太子胤之间的矛盾白热化,康熙面临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他对曹寅这么个江宁织造却关怀备致到了如此程度,可见他们绝不是一般的君臣关系。这年九月,康熙二废太子。

康熙五十四年,继承父亲职位的曹病死,死时才二十六岁。在现存的内务府奏折里,引用了康熙对曹的评价:“曹自幼朕看其成长,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上极细心紧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今其业设迁移,则立致分毁。现李煦在此,著内务府大臣等询问李煦,以曹荃之子内必须能养曹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康熙对曹的这个评价,到了雍正、乾隆朝当然还有效。虽然后来曹的未亡人马氏还跟着李氏,跟曹夫妇在一起生活,但曹后来获罪,却也不能去株连她,她和她的儿子,也就是曹的儿子,当然应予善待,也就逃脱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厄运。这情况反映到小说里,就是不但“钟鸣栊翠寺”,而且“鸡唱稻香村”,当贾府“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候,李纨和贾兰却可以没事儿,别的水都冻成冰了,他们还是水,可以自由流动,最后还能爵禄高登。

康熙朝曹家的事,可以查到不少这样过硬的正史材料,请注意,我在这个地方所引的,都是官方正式档案,绝非野史,其中有的还是康熙本人所写的奏折朱批或官方正式记录的他的话语。

关于马氏在曹死前已怀孕,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在奏折里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根据这个奏折,如果马氏生下一个男孩,那实际年龄,就可能比曹雪芹还大。

说到这里,当然,你立刻也就明白了,曹雪芹他把马氏和曹的遗腹子这两个生活原型在艺术升华的过程里,各自矮了一辈来写。马氏化为李纨,年龄大体没变,但曹的遗腹子化为贾兰后,年龄就降到了宝玉之下,与贾环差不多了。而贾珠,全书故事一开始就说他死掉了,徒然只是一个空名,是写小说的一种变通设计,不能胶柱鼓瑟,把他的原型说成是曹。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我觉得,从创作心理上说,他不愿意照生活真实情况来写,那样写,书里就得说明贾政是过继给贾母的,宝玉也就不是贾母嫡亲的孙子,他不想把自己家族那层微妙甚至尴尬的人际关系如实挪移到小说里去;从小说文本的需要来说,合并某些同类项,避免某些真实生活里过分特殊的个案,可以使艺术形象之间的关系优化,避免许多烦琐而又派生不出意蕴的交代,有利于情节的自然流动,也有利于集中精力刻画好人物性格。

曹雪芹对李纨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升华,基本上是成功的,他在绝大多数情节和细节里,都按照书里所设定的人物关系,来吻合李纨的场景反映,比如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王夫人先抱着宝玉哭,“苦命的儿吓!”后来想起贾珠来,又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接着他就写,听见王夫人哭叫贾珠,别人犹可,惟有李纨禁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这就写得非常准确。原型人物升华为艺术形象以后,就要按艺术想像所设定的身份来表现。

但是,在《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里,还是留下了不止一处的痕迹,漏出李纨身上的马氏影子。第四十五回中,李纨带着小姐们找王熙凤去,让她出任诗社监察,王熙凤是个聪明人,立即道破她们的意图:“那里是请我作监察御使,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李纨说她一句“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她就不依不饶,且听听她是怎么说的:“亏你是个大嫂子呢!……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王熙凤的话还没完,咱们先分析这几句。在那样的封建大家庭里,总账房给每个人发放的月银,是严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来规定数额的。按书里李纨的地位,无非是荣国府里的一个大儿媳妇,就算她守寡,优待一点,怎么就会到头来跟贾母、王夫人一个等级,月银竟比同辈的王熙凤多出了四倍呢!显然,写到这里时,曹雪芹他是按真实生活里的马氏的待遇来写的,马氏本是家庭第一夫人,后来情况变化,让位于王夫人原型,她的月银数量当然不能降低。好,再听王熙凤接下来怎么说:“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两银子……”这种在封建大家族里,经济上占据“上上分儿”的分配位置,一个儿媳妇再怎么说也是说不通的,但是,如果这写的是马氏在曹家,她守寡后享受上上分儿待遇,那就顺理成章。

马氏一生的悲惨处,还不仅是守寡,因为李氏还在,她得对李氏尽媳妇孝道,留在李氏身边,但是自己失去了夫人地位,眼睁睁看着曹的妻子过继来后取代了她女主人的位置,那该是多么难受的滋味!雍正六年曹被治罪,抄家时也许能将她除外,没抄走她的私房银子,但是李氏还没死,她也还是不能离开。雍正没有对曹家斩尽杀绝,很可能是顾忌到他父亲对曹寅、曹都有非常明确的赞语,对二位的遗孀也就不便因曹而不略予善待。康熙对曹没留下什么赞语,惩治曹雍正不必手软,但鉴于曹的家属中有李氏和马氏,他在将曹抄家逮京问罪后,还指示在北京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后来有人考证出,位于北京蒜市口附近的一所十九间半的小院,就是容纳曹一家,包括李氏和马氏在内一度居住的地方。到了乾隆元年,曹得到宽免重回内务府任职,他家境况又有好转,应该是又从那里搬到了比较高级的住宅中。

那么真实生活里的马氏,一定积谷防饥,也就是拼命地积攒银钱,以防将来自己老了没有收入。而既然曹有赡养她这个寡嫂的义务,她的待遇不变,那么她就尽量不动自己的积蓄,一起过日子时,是只进不出。

关于曹家的史料,康熙朝相当丰富,雍正朝随时间递减,但也还有。到乾隆朝,特别是“弘皙逆案”以后,竟几乎化为了零。有人说,根本查不到档案记载,你说曹家被这个政治事件株连有什么依据?那么,我也要问,他家如果没有那个时候的一次灾难性巨变,怎么连族谱家谱都没有了?哪一个家族会好端端地自己毁掉家族的记载呢?从曹寅到曹雪芹,不过三代而已!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真实生活里的马氏和她的儿子,对曹夫妇及其子女,以及所连带的那些亲戚,比如曹妻子的内侄女,内侄女的女儿什么的,肯定没有什么真感情可言。曹一再地惹事,虽说雍、乾两朝皇帝对马氏母子还能区别对待,没让他们落到一起被打、被杀、被卖的地步,事过之后,他们对那些曹家的人避之不及,又哪里有心去救助?

马氏如果想救助曹家的人,她的救助能力,就体现在她还有私房银子这一点上。假若曹夫人的内侄女的女儿家破后被其狠毒的亲戚卖到娼门,其他救助的人虽可出力,却缺少银钱去将其赎出,于是求到被赦免的马氏母子跟前,他们母子二人呢,就可能非常地冷漠,一毛不拔。马氏会推脱说自己并没什么积蓄,爱莫能助,而她的儿子呢,就很可能是使奸耍猾,用谎言骗局将求助人摆脱。

我估计,这类生活素材,会被曹雪芹运用到《红楼梦》八十回后。他哪里是对李纨一概赞扬,请看《晚韶华》里的这句:“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什么意思?这就是一句相当严厉的批评,翻译过来,就是这样的意思:虽然说,你李纨怕老了以后没有钱用,总是在那里积蓄,尽量地只进不出,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到了骨节眼上,用你的一部分钱就可以救人一命,你却吝啬到一毛不拔,死活由人家去,你也太不积德了吧?人在活着的时候,应该为儿孙积点阴德啊!正因为李纨忍心不救巧姐,而且贾兰耍奸使猾摆脱了板儿等来借钱救助的人,李纨虽然后来成了诰命夫人,“也只是空名儿与人钦敬”“枉与他人作笑谈”,贾兰也就成了与狠舅王仁并列的奸兄。

李纨的命运,看似结果不错,其实,从守寡起就一直形同槁木死灰,一生无真乐趣可言。后来又因吝啬,不去救助亲戚,留下话把儿,被人耻笑,把她也归入红颜薄命的系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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