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红楼梦》书稿中应没有宁国府

作者:马万里/赵耀璋
红学研究的一个热门方法,是以“作者家世”诠释作品。这种方法,从“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甲戌本:《凡例》),推演出“石头记‘石头’”,即“通灵玉记贾宝玉”、即“作者写《石头记》”,亦即“曹雪芹著《红楼梦》”。这种方法的运用者,尽管所论细节有时不同,但把江宁织造《曹氏族谱》作为《红楼梦》的发祥之地,则一;将悼红曹与织造曹联宗,以艺术形象印证世间实人,则一。如此一来,曹雪芹著《红楼梦》,就被说成了传写自己的显赫祖先。作品中的贾法、贾演二公形象,也就成了曹家的尔玉、尔正二祖的化身。由于这是“儿孙传写祖先”,自然由打构思时起,作者对二公二祖就是等同敬仰、两两并书,当然还是二不缺一的。

上说究竟有多少真实性,姑置不论,因为就算曹雪芹真是曹寅的孙子,也不能由此认识作品的实质。上法到底有何种功用,也且不提,因为那种以家族关系、血缘关系解释作品的方法到底有多大价值,不但值得怀疑,而且从来未能自圆其说,它既不能说明成书过程,也无助于揭示作品的主题。如所公认,《红楼梦》不是传记、不是家史,而是地地道道的文学艺术著作。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文艺现象。对于这样一部作品,不牢牢掌握文艺学原则,不遵循文艺学途径进行探讨,就不能掌握正确方法,也不能得出正确认识,不管它是热门,还是冷门。



“石头记‘石头’”,记不出宁国府。以一贾不能印证二曹。

依照《红楼梦》本事,“石头记‘石头’”中的加引号的“石头”,是贾宝玉本人;而无引号的石头,则是贾宝玉佩戴的通灵玉。这块通灵玉象古代史官注视帝王言行一样,日夜注视贾宝玉的动向。如同一架摄像机,不间断地摄记贾宝玉的言行及与其有关的事事情情。若干年后,这块通灵玉还为自然,落在大荒山无稽崖下。上文所提的“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那石头就是从前的通灵玉;那上面的故事即是摄记在上面的《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但是,也如摄像机不着录不到的就没有音像留下来一样,通灵玉听不到看不见的事情,也不可能有所传写。如所周知:贾宝玉是荣国府的贾宝玉。通灵玉是贾宝玉的通灵玉。贾宝玉不去不到的地方,通灵玉必定一无所记。对于宁国府贾宝玉只在婚丧宴筵,佳节喜庆之时,偶而一去,通灵玉最多也就是摄取几段宁国府的情节的片断。这在整个宁国府故事中实在是微乎其微的。宁国府实际上处在通灵玉的视听范围之外,通灵玉根本记不出那么个宁国府。

再则,“石头记‘石头’”,要记的只是贾宝玉和与贾宝玉有关的荣国府,干么要记与贾宝玉无关的宁国府呢?可见,“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那故事只能是荣国府故事,没有、也不可能有宁国府的往来。同理,《红楼梦》中也原是只有荣国公,没有、也不可能有宁国公。归根结底“石头记石头”,只能记出一贾,以二贾印证二曹,在这儿是没有根据的。或者有人会说,“石头记‘石头’”不过是大荒山无稽崖下的无稽之谈,何必如此认真?! 这话又对又不对,请别忽略,这里面对的,正是以荒诞无稽的论据论证真实主张的现实,岂可马虎从事。何况红学研究领域里的无稽之谈还不知有多少哪! “石头记‘石头’”,原是只有“荣国一枝”时的写法,不适用于纳入宁国府后“荣宁两宅”的书著现状。



其次,书著自身证明,《红楼梦》中原来没有宁国府。一贾印证不出二曹。如所周知,《红楼梦》前八十回的祖本是《石头记》。目前,能够看到的《石头记》,都是经过“五次增删”的改订本。改本中,确实写有荣国、宁国两府,但要说“两府并书”那还相差太远。以庚辰本为据,《石头记》全书八十回,约六十万字。但,在这样一部长篇巨著中,正面而又集中地描写宁国府的,仅有第十一回到第十五回这五回书,前后不到两万五千字。再有,就是片断地零散描述:第五十三回,有二分之一;第六十三回,有五分之一;第七十五回,有三分之一。都不满回。字数仅有一万一千字。此外,就是荣国府、宁国府之间的穿插文字。对这部分,即使翻番计算,也不足一万五千字。这样,前前后后总而计之,字数不过五万——作者用在宁国府的笔墨不管从回目上说,还是从篇幅上看,都不到荣国府的十二分之一,相差如此悬殊,宁国府在全著中的微不足道,也就显而易见了。荣国府、宁国府这十二比一的笔墨分摊,无论如何也说不上是两府并书;这种厚此薄彼、分别等次的写法也绝不是后辈对两府等同敬仰的态度。另一方面,就是去掉宁国府,也不会改变以荣国府表达现有的主题,因此,从内容上说,也不是荣国府、宁国府两府并书的,《石头记》从来没给“传写显赫祖先”和以二贾印证二曹之说提供依据——这还是“增删五次”之后的改本现状。未加“增删”之前的《石头记》,那可是干净、彻底,根本没有宁国府的。

《石头记》第二回,是全书故事的总纲。书中,通过冷子兴和贾雨村的对话,梗概地介绍了这部书的故事大略。文中,从“只见座上吃酒之客,有一人起身大笑接了出来,到这一回的回末,冷子兴和贾雨村说了三千五百多字,其中用在叙述宁国府的,只是寥寥数语。从“ 宁公居长”到“也没有敢来管他”,叙说了宁国府的五代人,总共只用了一百八十一字。这一百八十一字,还明显不是原撰,而是在增删过程中随情节的增多而增入的。其增入过程清晰、明白,请看下文:雨村笑道:“自东汉贾复以来,枝派繁盛,各省皆有,谁逐细考查得来?若论荣国一枝,却是同谱。但他那等荣耀,我们不便去攀扯。至今,故越发生疏难认了。” 子兴叹道:“老先生休如此说,如今的这荣国两门,也都萧疏了,不比先时的光景。” 雨村道:“当日宁荣两宅的人口也极多,如何就萧疏了?”(引自庚辰本第二回) 这段对话,浓缩地展视了“增删”过程。作者先书“荣国一枝”;后变“宁荣两宅”。中间隔看“荣国两门”。这荣国两门,落到实上,只能是指贾赦、贾政。然而,赦、政乃荣国两兄弟,实仍荣国一门。“荣国两门”之说,如指荣国府外,言不切意;如指荣国府内,于事无实。语虽似是而非,意仍“演说荣国一府”。但,作者留有深意,以“荣”字上承“荣国一枝”,凭“两”字引进“宁荣两宅”。就借“荣国两门”这个过门儿,仅仅二十五个字,塞进一个宁国府。鬼斧神工,笔力超绝。不过,白纸黑字,宁国府的来路,在这儿也留下千古确证,证明宁国府是后纳入荣国府的,证明《红楼梦》的早期书稿,原本只有一个荣国府,只是“荣国一枝”,而不是“宁荣两宅”。

是什么时候才把“荣国一枝”变成“宁荣两宅”的呢?那再早也早不过第三次增删。因为脂砚斋看见的第二次增删稿中,还没有宁国府。如果说《红楼梦》第二回是《红楼梦》全书的提要,那么,“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则是这提要的提要。两个提要都不提示书中有宁国府。这已经表明那时《红楼梦》中只有一个荣国府。另外,脂砚斋在第二回的回前批中十分赞赏先从小而远的“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入手,后及近而大的“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写法。脂砚斋在赞扬这一写作手法的同时,也反映出他所赞美的书稿中没有宁国府,他批赞道:其演说荣府一篇者,盖因族大人多……使阅者……已有一荣府隐隐在心……未写荣府正人先写外戚,是由远及近、由小至大也,若使先叙出荣府,然后……叙及外戚……其死板拮据之笔,岂作《十二钗》人手中之物也?今先写外戚者,正是写荣国一府也。(节自庚辰本 ) 这段批语,既然是论赞“由远及近、由小到大”的,就不能不远近兼论、小大并提,毫无理由弃置一方,如果不是所评书稿原即没有的话。据批以观,较之荣府,宁府远且小矣,然批中三出“外戚”而不及宁府一语,盖书中本无宁府;较之外戚,宁府内而大矣,但注内五见“荣府”,竟不书宁府一字,实是书中只有荣府。面对只有“荣国一府”之书,脂砚斋怎出 “荣宁两宅”的批注?!书中没有“宁国府”这个内容,回首题语,当然只能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了。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以庚辰本为据。书中第一回,明载该书是经过“五次增删”的改定稿;同是这一部庚辰本,卷首又明标着“脂砚斋凡四阅评过”。“五次增删”,“四阅评过 ”很难设想在初删稿上作评后偏偏隔着其后的某删稿再继续“重评”。很可能二删稿即“脂砚斋(初)评石头记”。上述第二回的回前批也多半就评注在这个二删稿上。不过,在这里,这个批注作在哪一稿上,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一个不能抹杀的事实,那就是往上作批的那一稿,是一篇第二回只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书中内容也只有荣国一府,书名题作《十二钗》的书稿。而这篇书稿顶早早不过脂评的初评,即早不过二删稿。因此,变“荣国一枝”为“宁荣两宅”,顶早也早不过“三次增删”。而且越晚越有利于加强这里的论证。归根结底,在“二次增删”的《红楼梦》稿中,仍然不是两府并书;其二贾、二曹、爷爷、孙孙之类,也仍然还是毫不挨边儿。



宁国府是在较晚时候才被增删纳入荣国府故事的,这在情节上也留有纳入痕迹。宁国府故事内容,主要包含贾敬寿辰和秦氏病丧两大基本情节,恰恰这两大基本情节,都留下了“纳入痕迹”。贾敬寿辰,写在第十一回。寿日这天,宁国府大摆宴筵,唱戏祝寿;积修阴德,散《阴鸷文》。荣国府的人也来赴宴、祝寿。然而,贾敬寿辰究竟是何月何日呢?这个问题很难一语作答,因为它在两府的时间上,不是一个季节。在宁国府时间上,贾敬寿辰在秋天。例如,在贾敬寿辰这天:贾珍、尤氏二人亲自递了茶,因说道:“老太太原是老祖宗。我父亲又是侄儿,这样的日子原不敢请她老人家。但是这个时候,天气正凉爽,满园的菊花又盛开,请老祖宗过来散散闷……”(第十一回) “天气正凉爽,满园的菊花又盛开”,这显然是秋天景象。贾敬寿辰这天,宁国府的花园 “会芳园”里却是一派肃杀之气:黄花满地,白柳横坡……疏林如画,西风乍紧……又添蛩语……(第十一回)这种叶落林疏,菊花满园,西风阵阵,秋虫叽叽,分明是深秋景色,九月天气。在祝寿中间,王夫人问起秦氏的病情,尤氏道: “她这个病的也奇,上月中秋还跟着老太太、太太们玩了半夜,回家来好好的。到了二十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也懒待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了。”(第十一回) 上段话中说“上月中秋”,说这话的月份自然是“这年九月”;上段话中说上月二十后“ 半个多月了”,说这话的日子必定是九月初七日前后。但说这话这天,正是贾敬寿辰,因此,贾敬寿辰在宁国府时间上,是九月初七日前后。这在宁国府的情、景、话上,都是统一的。但是,同是这一个贾敬寿辰,而在荣国府的时间上,却是另一个季节。这要从第七回凤姐的一段回话说起:凤姐已卸了妆,来见王夫人回话:“今儿甄家送了来的东西,我已收了。咱们送他的,趁着他家有年下送鲜的船去,一并都交给他们带了去罢?”(庚辰本第七回) “年下送鲜”贵在应时。早了,霉烂;晚了,赶不上过年。凤姐这次回话,当在腊月二十六、或二十七。这个节候,十分明白、确切,是一年的年末。“次日”,凤姐带宝玉逛宁国府。宝玉认识了秦钟。其(第八回)“后日”,贾母过宁国府看戏取乐;又“次日”,秦钟来荣府拜见贾母。再(第九回)“后日”,秦钟伴宝玉入家塾,此后,“不上一月(姑且以三十天计算)工夫,秦钟在荣府便熟了”;接下去是顽童闹学堂,金荣吃了屈。为给金荣出气(第十回),璜大奶奶愤走宁国府。宁国府正在为“后日”的贾敬寿辰作祝寿准备。贾珍对尤氏说了一席话。尤氏听了,心中甚喜。因说道:“后日是太爷的寿日,到底怎么办?”(第十回) “太爷的寿日”,就是贾敬寿辰。总计上述这些“次日”、“后日”和“一月工夫”统共是四十天。就是说,从“年下送鲜 ”到“贾敬寿辰”,其间、隔着四十个荣国府日。也就是说,从腊月二十七往后再过四十天,就到了第二年的二月初七。二月初七前后有一天就是荣国府时间上的贾敬寿辰,这已经是阳春二月了。同是一个贾敬寿辰,在宁国府是深秋九月,而在荣国府则是阳春二月。这种时间上的龃龉,正是将一个固有情节楔入另一个既定的故事时常会留下的“纳入痕迹”。这自然是还没有增删完美的结果,但从这“纳入痕迹”,是可以窥见其“增删纳入”过程的一斑的。



与“贾敬寿辰”所表明的问题相类,“秦氏病期”也表明了相类的问题。秦氏病期,究竟有多长?是几个月,还是几年?这一问题的可能答案是很多的。以宁国府时间计算,第十一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时,尤氏追述秦氏得病情况说:八月二十以后,“一日比一日懒,也懒得吃东西”;九月初三,凤姐探望秦氏,秦氏病重,“强挣扎了半天”;到九月初七前后,即宁国府贾敬寿辰时,秦氏已经病得卧床不起,不能赴宴祝寿了。此后,“秦氏也有几日好些,也有几日仍是那样”的。到了腊月初二,凤姐再来宁府,“看见秦氏的光景,虽未甚添病,但是,那脸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因而凤姐提议尤氏,说道:“这实在没法了,你也该将一应的后事用的东西料理料理,冲一冲也好。” 尤氏道:“我也叫人暗暗地预备了,就是那件东西(棺椁)不得好木头。” (以上均引自庚辰本第十一回) 所有的描写,都暗示:秦氏已到生命的最后关头。接下去,果然秦氏死了,议者一般以为秦氏永垂于当年的冬天,据说病了三个月。但是,文中明写着“腊月初二”秦氏还活在世上,按照这种写法,秦氏死在腊月中旬的可能性大。秦氏从八月二十日得病,到腊月二十日是四个月。就是说,宁国府时间上的“秦氏病期”的这个算法,应为四个月。但是,这个“ 四个月”只是秦氏染病情节造成的印象,并无确切日期可据。特别是由于其中包含了“贾瑞病期”这个荣国府时间上的情节,使得“秦氏病期再也维持不住”四个月了。
“贾瑞病期”又是多长呢?贾敬寿辰这天,贾瑞见凤姐起了淫心。此时,秦氏得病已经半个多月。按照荣国府时间“腊月初二”夜里和“过后两日”的晚间,贾瑞两次来荣国府幽会凤姐,两次都担惊受冻,并最终带着一身屎尿和债务跑回家来,不觉就得了一场病。“不上一年”工夫,病添全了。“倏又腊尽春回”贾瑞沉疴不治而死——贾瑞死于得病后的第三年的春天(以上据庚辰本第十二回)。可见,荣国府时间上的“贾瑞病期”长达三个年头。但是,贾瑞病在秦氏得病以后,死于秦氏死去之前。因而,从宁国府时间上说“贾瑞病期” 还不到四个月;或者从荣国府时间上说“秦氏病期”长过三年头。反之,也不过倒算一番。究竟哪一段时间可作哪一个病期的答案,均属难定。唯一可以确定的,乃是荣国府、宁国府情节的交互穿插,使得哪怕是同一件事,其一方的时值,对另一方来说,都是荒唐的。

然而“秦氏病期”还不只是上述的三个月、四个月,或三个年头。秦氏死后,凤姐协理宁国府。第十四回的一天,凤姐来到秦氏灵前,一见棺材,就泪滚珠珍,放声大哭。这是在秦氏“五七正五日”的第二天。旧俗,人死后头四十九天,每隔七天为一个忌日,祭奠一次,称一个“七”。秦氏的“五七正五日”即秦氏死后第五个“七”的第五日,亦即第三十三天这天。由此,宁国府时间的“凤姐哭祭秦氏”,是在秦氏死后的第十四天。就在这第三十四天上,还有昭儿回凤姐的一段话,那是: “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己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第十四回) “林姑老爷九月初三日”死在扬州。根据丧祭之后再送灵柩到苏州所需时日,下文的年底当是林如海死去当年的年底。又据话意可知,昭儿回话时距年底尚有一段时日,假定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后,则上溯“五七正五日”秦氏死在十一月十一日。按照宁国府的时间,从八月二十日到十一月十一日,在这儿“秦氏病期”才两个多月。但是,据荣国府时间说:“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第十一回)。过了冬至,凤姐来到宁国府探望光景时,秦氏说道:“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如今,现过了冬至又没怎么样,或者好的了也未可知……”(第十一回) |分明过了冬至,甚至过了腊月初二秦氏依然活着。从腊月上旬的某一天加上三十三天,则秦氏的“五七正五日”当在秦氏得病后的第二年;昭儿所说的“年底”,再早也早不过第二年的那个年底。按照荣国府时间,在这还有一个“秦氏病期”。这个病期只少跨着一个“年底 ”;俗话常把这说成是“病熬了(只少)两年”…… “秦氏病期”这么多,然而这么多还未穷尽。“贾敬寿辰”加上“秦氏病期”是第十一回到第十五回的主要情节的全部;也是集中地、正面地描写宁国府的仅有的两大基本内容。因此,这两大情节的时间龃龉,实际是宁国府情节和荣国府故事之间的龃龉。显然,这种龃龉对其情节本身的意义、对红学研究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造成这种龃龉的原因。



综上所述,《红楼梦》中的宁国府是后于荣国府增删入书的;两府情节之间也多有不谐。不过,这并不是说作者笔力不济,恰恰相反,曹雪芹是文艺大师,乃“行文之大手笔”,十分注重草蛇灰线,首尾照应。失谐之事,非出偶然。这,一方面是由于“宁国府”入书较晚;另一方面,还因为作者谢世太早,“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不但“下部后数十回”失去着落,连上部前八十回也未增删完美。失谐,是很难避免的,也是不难理解的。宁国府、荣国府没有结构上的有机联系,是可以分割的。并且,在作为单一的描写时,荣国府故事也好,宁国府情节也好,都还顺理成章,优美动人。只是,一接合就失谐,一穿插就龃龉。这一情况,自然表示了问题出在合成上,但同时也突出了合成两方的独立性。也就是说突出了被合成的荣国府固然是成稿在先,而后纳入的宁国府也未尝不是先有成稿。如果不是这样,便不会有独立的宁国府情节,和独立的宁国府时间,也就不会有此失谐和龃龉现象。事实正是这样,未经增删前的“宁国府”,乃是一篇“旧有之作”。

对于这部旧作,目睹了《红楼梦》早期稿的撰写和增删过程的脂评家们,留下了足够约略看出原作情书和主旨的批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后批)。可见宁国府的秦氏,是从“淫丧” 增删成“病死”的。无怪乎“秦氏病期”这样难于理顺。 “……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毛传靖本第十三回回前批)这说明“增删”不是小枝小叶,而是大删大改的。原作既有 “遗簪”、“更衣”而至“淫丧”等情节,那么这部早已有之的成稿,自然是描写男女风月、淫奔苟合之作。将“淫丧”增删成病死,原来的“淫妇”,才变成了满身正气的夫人;而登徒子,则不但被寓藏起来,还被装扮成道貌岸然的爵爷,从而美化了八旗贵族。如此增删,投合了批书人的心意,庚辰本第十三回的回后批就赞叹说: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且大发慈悲心也,叹叹!” 这是对隐去“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第七回)表露的感激之情。这种心情,在对第五回《红楼梦曲•好事终》的批注中,说得更清楚。那里说,隐去“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诸多描述,叫人不易看出“兄弟通妇,父子聚鹿”(第六十四回)的深意,“使深意他人不解”,“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据甲戌本批注)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作者增删,批者感叹,在这增删感叹之间,证实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宁国府原是从“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的旧有之作,蜕改删纂而来。荣国府、宁国府故事,原是由两个并不相干的文著,经过增删、融会,合成在一起的。即便在合成之后,如果不强令两府一律姓贾,就不存在“一门二公”;即便全都姓了贾,其一贾存在于先,另一贾纳入于后,绝非“两两并书”,更谈不上作者的意图是传写自己显赫的祖先。可见,以《红楼梦》的作品故事及人物印证和类比江宁织造曹家的家世与成员,是荒谬的;作品实际,根本不证明悼红曹与织造曹有共同的家世;没有依据在显示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所有的依据都是否定的——这,固然没有“秘籍”直书其事。但这一论断的依据,不是破败王府的瓦砾,不是望风捕影的传说,更不是随意云云的忖度,而是指证指实的《红楼梦》书著实际。曹雪芹认祖归宗,不干我们的事,我们也没有心理上的障碍。只是,作为一种学术活动, “红学研究”也应遵循科学原则,坚持严谨态度。起码,说话要有依据。以作者家世诠释《红楼梦》、说悼红曹具有织造曹那种家世的倡导者们,从来未能拿出经得起推敲的依据,诸如 —— “奏折说”:以织造曹的奏折为依据,说曹颙有“遗腹子”、曹俯有“妻孥” 、这子和孥是曹寅的孙辈,因而就是曹雪芹——但是,这一说不让奏折承包子、孥的姓别与曹雪芹是否相同,也不负责曾否长大成人,更不管他是否真叫曹雪芹。所以,在这里奏折实在是不足为据的依据。

“族谱说”:以曹氏族谱为依据,深揭深挖辽东五庆堂曹氏族系、和丰润曹氏族系。功夫下得很大,但终于没能找出有关曹雪芹的记载。这一说,在考证织造曹方面,工作作得几乎可以说倍且尽矣。但对悼红曹却是十分隔膜,族谱中不但找不到“曹沾(雪芹、芹溪)”之名,连与之偏旁相同的辈分也没有。可见,族谱也是一个不足为据的依据。

“避讳说”:这一说以庚辰本第五十二回有“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为据,说作书人只说“敲了四下”,不说“寅正初刻”,认为这是曹雪芹避讳祖父曹寅名号的“避讳法”,由此得出结论: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但是,这与《红楼梦》书著实际不合。如果曹雪芹真是避讳曹寅的寅字,然而,《红楼梦》中的自鸣钟,并非只敲了上述那四下。第六十三回说, “人回,二更以后了,钟打过十一下了”,第五十一回又说,“只听外间房中十锦上的自鸣钟,当当打了两声”,前者没讲“子初”,后者不说“丑正”,按照“避讳法”,这应该是避忌曹子或曹丑的名讳的。但,曹雪芹怎么会同时是曹子、曹丑、曹寅的孙子呢?这种逻辑是荒谬的逻辑,这种论证是虚假的论证,这一“避讳法”自然还是不足为据的依据。

综上所述,将悼红曹与织造曹联宗,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是拿不出站得住脚的依据的。然而有趣的是,这种拿不出依据竟成了一种依据,仿佛有了这个依据反而可以“用想当然 ”取代科学论证,反而可以凭臆想编造关于曹雪芹的神话。诚然,《红楼梦》的某些情节与江宁织造曹家有其相象之处,不过,这充其量也只能说作品的某些素材取自曹某一类的世家,因为与《红楼梦》本事有相似之处的并非只是一个织造曹家。如所周知,不是很早就有人说“是傅恒家事”、“是和绅家事”、“是明珠家事”,甚至说“是顺治家事”么,强把作者与这些世家联宗,既无助于揭示作品的真谛,又有什么更深的意义呢?然而《红楼梦》何止就象这么几个家事?它实际上象所有的八旗世家家世,但又不是任何一家的家事。这正是这部中国优秀古典文学作品的成功表征,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认可如此无休止的猜测,也不接纳文艺科学,奇怪的倒是宁肯搜遥索远,也不一顾书著实际!倘然曹雪芹地下有知,如此凭臆度编纂他的小传、别传,岂能容忍,难免要发生“曹傅文灵应恼甚:东拉西扯吗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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