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兕相逢”还是“虎兔相逢”?
作者:姜 涛、孙连华
(一)
《红楼梦》第五回的人物判词,以简短隐晦的语言,暗示了书中几位女子的命运。其中有关元春的判词,过去通行的各版本中都为如下四句: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然而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的《红楼梦》中,该判词的文字却有微妙的差异:前三句文字依旧,第四句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兕”与“免”虽仅一字之易,含义却很不一样。由于该版《红楼梦》是迄今最为权威的校注本之一,近年的一些红学作品,诸如《红楼梦》鉴赏词典、《红楼梦》电影文学,等等,也都依此诠释或编撰台词。“虎兕相逢”之说,似已成了定论。
考虑到小说中元春这一人物的特殊身份,对其判词的解释直接牵涉到对小说思想内容的正确理解,认真辨析一下“虎兕相逢”与“虎免相逢”两说的正讹,看来还是必要的。
(二)
判词的前三句在理解上不存在什么困难,在解释上也无太大分歧,大意是说:元春于二十岁时得到皇帝的知遇而晋封皇贵妃,有如盛开的榴花显极一时,她的三个小姊妹都远不及她。
第四句该怎么讲?
按照“虎兔相逢”之说不难解释,句中的“虎”与“兔”是十二支中寅与卯的别称。“虎兔相逢”指的是中国的阴阳合历(现称农历)中特有的一种历法现象,表达的是时间的概念。其确切含义是兔年的立春(是为正月节,亦为岁首,古人以此为春节)提前交于虎年的年末。“虎兔相逢大梦归”,是暗指元春死于虎年十二月已交兔年立春节之后的那段时间。按阴历(朔望月),仍属虎年十二月;按阳历(回归年),却已是兔年的正月。这一句在意思上较前三句是一截然转折,在写作手法上亦与首句前后对照:首句明写出元春晋封皇贵妃时的大致年龄,末句则暗示了她去世的具体时日。明暗虚实,彼呼此应。
按“虎兕相逢”之说又该怎么理解呢?
先说兕。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一种犀牛类猛兽。《左传·宣公二年》:“牛则有皮,犀兕尚多。”说明至迟在春秋时此类动物为数还不算少。兕与虎同为猛兽,因此古文典籍(主要是先秦典籍)常将两者相提并论。如:“匪兕匪虎,率彼旷野”(《诗经·小雅·何草不黄》),“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论语·季氏》),“陆行不避兕虎”(《老子》第五十章),等等。
十二生肖中没有兕。因此,与“虎免相逢”不同的是,“虎兕相逢”不可能表达具体的时间概念,而只能表达因果关系。即:由于虎与兕的相逢引起了元春的死亡。虎与兕具体指代什么?亦令人费猜。若说是指斗争中的两派政治力量,则两派只能都是凶猛的恶势力,否则作者不会选用“虎兕”二字。若说由于两派势力的恶斗造成了元春的死亡,“相逢”二字又显得很不贴切:虎兕争斗,不可能一“相逢”即决出胜负,并使得处在深宫的元妃命丧黄泉。以曹雪芹其人其才,若需表达出上述有关意思,想来不难选择更为合适的词语。
总之,“虎兕相逢”之说,存在疑点不少,人们有理由怀疑它本非曹雪芹原著的语言。
(三)
从版本的角度看,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1982年版《红楼梦》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是以庚辰本为底本,以其他各种脂评抄本为主要参校本整理而成。选用庚辰本作底本的原因,正如该版《前言》所说:在带脂砚斋评的八十回抄本中,“庚辰本是抄得较早而又比较完整的唯一的一种,它虽然存在着少量的残缺,但却保存了原稿的面貌,未经后人修改增补。”
然而该版元春判词中“虎兕”一语,却非庚辰本原有文字,而是校注者据己卯、梦稿本的异文径改的。
由于己卯本也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脂评抄本(有人认为梦稿本的前七回出于己卯本,因其文字相同。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可视为同一种本子),校注者据以校改底本的文字本无可厚非。但当其余各脂评本的有关文字都与庚辰本相同时,则应多费斟酌。如果说,蒙府、戚序、舒序等几种本子因与庚辰本“血缘”较近,尚不足以校出庚辰本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那么,甲戌、甲辰这两种较早抄出且自成体系的传抄本应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尤其是甲戌本,因其底本抄出最早,虽然所抄回目有限,却保存了原著的较早面貌,而这两种抄本的有关文字亦与庚辰本同,可证庚辰本中“虎免相逢”的判词原文,确系曹雪芹原著的本来面貌。而己卯本的异文,并无确凿的证据表明是曹氏本人的改笔,只能视为传抄过程中的窜改。尤其是,己卯本(梦稿本同)的异文本为两处(按:其首句为“二十年来辨是谁”,末句为“虎兕相逢大梦归”),校注者只取其一,不及其二的做法本身,也很难以自圆。
(四)
笔者无意就判词校改中的得失多所指摘。这里想进一步探讨的是:为什么恰恰是已卯本而不是其他脂评本会出现上述两处异文?
我们知道,所谓己卯本实即怡亲王府抄本。该抄本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很注意避讳,除对名讳的敬避认真遵从而外,对其他可能犯忌招祸的文字亦小心加以更改。而所改文字往往不及原文流畅、自然。现仅就前五回所见试举两例如下: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的一句话,甲戌、庚辰等本都作“成则王侯败则贼”,己卯本改作“成则公侯败则贼”。前者本是一句很通俗的习惯说法,但细加推敲便觉有公然造反之嫌,改后的文字则显得不太自然。
再如第四回门子论护官符的一席话,各本都作“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己卯本改作“这几家皆连,都是亲戚,一损皆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改“四”为“几”,显系因“四家”说得太过具体;“连络有亲”则有在政治上结党之嫌,不如点明只是亲戚关系。不仅如此,已卯本还将护官符后具体说明贾、史、王、薛各家始祖官爵及房次状况的小注悉行删去。看来也是因其写得太实,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于此,元春判词中的两处异文也就不难理解了:
首句,各本作“二十年来辨是非”,已卯本作“二十年来辨是谁”。显然“辨是非”一语有碍。改成“辨是谁”之后,是非问题可以不去争论了。
末句,各本作“虎兔相逢大梦归”,己卯本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可见,“虎兔相逢”的提法犯忌,“虎兕相逢”应是为免招祸而有意作出的更改。
“虎免相逢”为什么犯忌?因为它牵涉到“康雍之变”这一敏感的时间问题:康熙六十一年(虎年)十一月甲午日,清圣祖玄烨去世。庚子日,皇四子胤禎嗣位,以明年(兔年)为雍正元年。整个政局亦为之一变。正如元春的去世,意味着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的“瞬息繁华”的结束;玄烨的去世,标志着曹家等康熙亲信旧臣失势的开始。两者的关系不言而喻。与曹家过从甚密的怡王府当然深明“虎免相逢”的弦外之音。
五
文章至此,有必要结合后四十回的续作再说几句。
续作在第八十六回中,为元春拟出了“甲申、丙寅、乙卯、辛巳’的生辰八字,又借算命先生之口,大谈了一通元春的命相,并特意点出“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第九十五回中,则正面交代了元春的具体死亡日期和去世时的年龄:“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续作者的上述处理,无非是想卖弄一下自己的精于命学之道,却没想到在元春去世年龄的问题上出了差错:从甲申年到甲寅年,按首尾合计是三十一岁而不是四十三岁,即便元春是三十一岁去世,勉强符合原作对她早逝的构想,但仍与前八十回对全书人物年龄的总体设计格格不入。续作中“寅年卯月”、“卯年寅月”等故弄玄虚之词,也干扰了读者对“虎兔相逢”的正确理解。这些都是不足取的。
但续作者本人对“虎兔相逢”的微言大义是否理解了呢?续作让虚拟的兔年(乙卯)立春节提前交于虎年(甲寅)的十二月十八日,又将元春的去世安排在立春的第二天,寓所谓“得一日春”之义,这说明他是理解了。因为从十八日到除夕,本有十一或十二天时间,续作偏偏选取了立春次日而排除了其他日子。为什么必须是立春次日?考有清一代,迄《红楼梦》足本面世时为止,唯雍正元年(癸卯)的立春节正好提前交于康熙六十一年(壬寅)的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是为“虎兔相逢”;而该年元旦恰在立春次日,是为“得一日春”,又合“元春”的本义(按:元春之得名,根据原作交代,即是因其生于大年初一)。
经过续作的如此一番安排,小说人物元春的生辰及忌日,竟然都与雍正元年的元旦暗合。这大概是持“虎兕相逢”论者所万没想到的吧!
【原载】“虎兕相逢”还是“虎兔相逢”?
(一)
《红楼梦》第五回的人物判词,以简短隐晦的语言,暗示了书中几位女子的命运。其中有关元春的判词,过去通行的各版本中都为如下四句: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然而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的《红楼梦》中,该判词的文字却有微妙的差异:前三句文字依旧,第四句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兕”与“免”虽仅一字之易,含义却很不一样。由于该版《红楼梦》是迄今最为权威的校注本之一,近年的一些红学作品,诸如《红楼梦》鉴赏词典、《红楼梦》电影文学,等等,也都依此诠释或编撰台词。“虎兕相逢”之说,似已成了定论。
考虑到小说中元春这一人物的特殊身份,对其判词的解释直接牵涉到对小说思想内容的正确理解,认真辨析一下“虎兕相逢”与“虎免相逢”两说的正讹,看来还是必要的。
(二)
判词的前三句在理解上不存在什么困难,在解释上也无太大分歧,大意是说:元春于二十岁时得到皇帝的知遇而晋封皇贵妃,有如盛开的榴花显极一时,她的三个小姊妹都远不及她。
第四句该怎么讲?
按照“虎兔相逢”之说不难解释,句中的“虎”与“兔”是十二支中寅与卯的别称。“虎兔相逢”指的是中国的阴阳合历(现称农历)中特有的一种历法现象,表达的是时间的概念。其确切含义是兔年的立春(是为正月节,亦为岁首,古人以此为春节)提前交于虎年的年末。“虎兔相逢大梦归”,是暗指元春死于虎年十二月已交兔年立春节之后的那段时间。按阴历(朔望月),仍属虎年十二月;按阳历(回归年),却已是兔年的正月。这一句在意思上较前三句是一截然转折,在写作手法上亦与首句前后对照:首句明写出元春晋封皇贵妃时的大致年龄,末句则暗示了她去世的具体时日。明暗虚实,彼呼此应。
按“虎兕相逢”之说又该怎么理解呢?
先说兕。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一种犀牛类猛兽。《左传·宣公二年》:“牛则有皮,犀兕尚多。”说明至迟在春秋时此类动物为数还不算少。兕与虎同为猛兽,因此古文典籍(主要是先秦典籍)常将两者相提并论。如:“匪兕匪虎,率彼旷野”(《诗经·小雅·何草不黄》),“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论语·季氏》),“陆行不避兕虎”(《老子》第五十章),等等。
十二生肖中没有兕。因此,与“虎免相逢”不同的是,“虎兕相逢”不可能表达具体的时间概念,而只能表达因果关系。即:由于虎与兕的相逢引起了元春的死亡。虎与兕具体指代什么?亦令人费猜。若说是指斗争中的两派政治力量,则两派只能都是凶猛的恶势力,否则作者不会选用“虎兕”二字。若说由于两派势力的恶斗造成了元春的死亡,“相逢”二字又显得很不贴切:虎兕争斗,不可能一“相逢”即决出胜负,并使得处在深宫的元妃命丧黄泉。以曹雪芹其人其才,若需表达出上述有关意思,想来不难选择更为合适的词语。
总之,“虎兕相逢”之说,存在疑点不少,人们有理由怀疑它本非曹雪芹原著的语言。
(三)
从版本的角度看,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1982年版《红楼梦》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是以庚辰本为底本,以其他各种脂评抄本为主要参校本整理而成。选用庚辰本作底本的原因,正如该版《前言》所说:在带脂砚斋评的八十回抄本中,“庚辰本是抄得较早而又比较完整的唯一的一种,它虽然存在着少量的残缺,但却保存了原稿的面貌,未经后人修改增补。”
然而该版元春判词中“虎兕”一语,却非庚辰本原有文字,而是校注者据己卯、梦稿本的异文径改的。
由于己卯本也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脂评抄本(有人认为梦稿本的前七回出于己卯本,因其文字相同。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可视为同一种本子),校注者据以校改底本的文字本无可厚非。但当其余各脂评本的有关文字都与庚辰本相同时,则应多费斟酌。如果说,蒙府、戚序、舒序等几种本子因与庚辰本“血缘”较近,尚不足以校出庚辰本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那么,甲戌、甲辰这两种较早抄出且自成体系的传抄本应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尤其是甲戌本,因其底本抄出最早,虽然所抄回目有限,却保存了原著的较早面貌,而这两种抄本的有关文字亦与庚辰本同,可证庚辰本中“虎免相逢”的判词原文,确系曹雪芹原著的本来面貌。而己卯本的异文,并无确凿的证据表明是曹氏本人的改笔,只能视为传抄过程中的窜改。尤其是,己卯本(梦稿本同)的异文本为两处(按:其首句为“二十年来辨是谁”,末句为“虎兕相逢大梦归”),校注者只取其一,不及其二的做法本身,也很难以自圆。
(四)
笔者无意就判词校改中的得失多所指摘。这里想进一步探讨的是:为什么恰恰是已卯本而不是其他脂评本会出现上述两处异文?
我们知道,所谓己卯本实即怡亲王府抄本。该抄本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很注意避讳,除对名讳的敬避认真遵从而外,对其他可能犯忌招祸的文字亦小心加以更改。而所改文字往往不及原文流畅、自然。现仅就前五回所见试举两例如下: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的一句话,甲戌、庚辰等本都作“成则王侯败则贼”,己卯本改作“成则公侯败则贼”。前者本是一句很通俗的习惯说法,但细加推敲便觉有公然造反之嫌,改后的文字则显得不太自然。
再如第四回门子论护官符的一席话,各本都作“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己卯本改作“这几家皆连,都是亲戚,一损皆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改“四”为“几”,显系因“四家”说得太过具体;“连络有亲”则有在政治上结党之嫌,不如点明只是亲戚关系。不仅如此,已卯本还将护官符后具体说明贾、史、王、薛各家始祖官爵及房次状况的小注悉行删去。看来也是因其写得太实,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于此,元春判词中的两处异文也就不难理解了:
首句,各本作“二十年来辨是非”,已卯本作“二十年来辨是谁”。显然“辨是非”一语有碍。改成“辨是谁”之后,是非问题可以不去争论了。
末句,各本作“虎兔相逢大梦归”,己卯本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可见,“虎兔相逢”的提法犯忌,“虎兕相逢”应是为免招祸而有意作出的更改。
“虎免相逢”为什么犯忌?因为它牵涉到“康雍之变”这一敏感的时间问题:康熙六十一年(虎年)十一月甲午日,清圣祖玄烨去世。庚子日,皇四子胤禎嗣位,以明年(兔年)为雍正元年。整个政局亦为之一变。正如元春的去世,意味着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的“瞬息繁华”的结束;玄烨的去世,标志着曹家等康熙亲信旧臣失势的开始。两者的关系不言而喻。与曹家过从甚密的怡王府当然深明“虎免相逢”的弦外之音。
五
文章至此,有必要结合后四十回的续作再说几句。
续作在第八十六回中,为元春拟出了“甲申、丙寅、乙卯、辛巳’的生辰八字,又借算命先生之口,大谈了一通元春的命相,并特意点出“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第九十五回中,则正面交代了元春的具体死亡日期和去世时的年龄:“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续作者的上述处理,无非是想卖弄一下自己的精于命学之道,却没想到在元春去世年龄的问题上出了差错:从甲申年到甲寅年,按首尾合计是三十一岁而不是四十三岁,即便元春是三十一岁去世,勉强符合原作对她早逝的构想,但仍与前八十回对全书人物年龄的总体设计格格不入。续作中“寅年卯月”、“卯年寅月”等故弄玄虚之词,也干扰了读者对“虎兔相逢”的正确理解。这些都是不足取的。
但续作者本人对“虎兔相逢”的微言大义是否理解了呢?续作让虚拟的兔年(乙卯)立春节提前交于虎年(甲寅)的十二月十八日,又将元春的去世安排在立春的第二天,寓所谓“得一日春”之义,这说明他是理解了。因为从十八日到除夕,本有十一或十二天时间,续作偏偏选取了立春次日而排除了其他日子。为什么必须是立春次日?考有清一代,迄《红楼梦》足本面世时为止,唯雍正元年(癸卯)的立春节正好提前交于康熙六十一年(壬寅)的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是为“虎兔相逢”;而该年元旦恰在立春次日,是为“得一日春”,又合“元春”的本义(按:元春之得名,根据原作交代,即是因其生于大年初一)。
经过续作的如此一番安排,小说人物元春的生辰及忌日,竟然都与雍正元年的元旦暗合。这大概是持“虎兕相逢”论者所万没想到的吧!
【原载】“虎兕相逢”还是“虎兔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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