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辨

作者:丁淦

关于脂砚斋其人,除了清时裕瑞提到过“(曹雪芹)其叔脂砚斋”,主要的只能从脂评本身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得知一个大概的轮廓;然后根据这个轮廓,再从曹雪芹的生平家史或其姻亲的家史等资料中,按图索骥地找出一个近似的对应人员,大致地推断他可能是某某人。至今所能做到的,只能到达这一步。

由于脂评提供的有关材料本身就很模糊、有限,各人对这些材料(批语)的判定、理解又很不一致,因此由这些材料所答出的结论,分歧是很大的。迄今关于脂砚斋是谁,主要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脂砚斋就是曹雪芹,二者是同一人,前者是作者的化名;(二)脂砚斋就是畸笏叟,这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化名;(三)脂砚斋是女性,即是史湘云的生活原型,曹雪芹的表妹或妻子,或曰真名叫“李兰芳”;(四)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嫡堂兄弟或从堂兄弟,或曰即是曹颙的遗腹子曹天佑或曹颀的儿子;(五)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或曰真姓名是曹硕,字竹??;(六)脂砚斋即是曹頫,曹雪芹的叔叔兼养父或生身父亲,等等。

依据脂评所透露的材料,对于以上种种观点,笔者持否定的意见:

从脂砚把“一芹一脂”分提并论,屡屡把“作者与余”、“作书人”与“批书人”分而并提,畸笏把“芹溪、脂砚”分而并称“诸子”等等看,脂砚斋与作者曹雪芹不可能是一个人,前者不可能是作者的化名。

从畸笏哀悼“脂砚”等诸子“相继别去”,畸笏署名批驳脂砚于“己卯冬夜”的“奸邪婢”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七回两条眉批)等等看,脂砚斋与畸笏叟也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二者不是同一人的两个化名。       

从脂砚与作者曾打算出做生意(庚辰本第四十八回双行夹批),曾被四儿辈“聪明乖巧”的丫头所“误”,也“迷陷过”龄官般的女“优伶”,曾与“诸世家兄弟”谈论梨园戏子之“不可养”,并常与“诸豪宴集”等等看,脂砚斋分明是男性,不可能是女性“史湘云”或李兰芳。

从脂砚把作者“自写其照”的幼年往事当成“余幼年往事”,把“一芹一脂”并称为“余二人”,常常把宝玉≈作者≈“余”来同等看待(这是脂砚批语独具的一个特点!例子很多),并且在脂砚的批语中从无畸笏般的以长辈自居的命令式语气,反而自称“小子”(跟畸笏自称“老朽”不同)等等看,脂砚斋不可能是作者雪芹的长辈(叔辈或父亲),而是平辈——兄弟辈。

那么脂砚斋是否可能是作者曹雪芹的本家兄弟——嫡堂兄弟或从堂兄弟呢?下文详谈。

纵观脂评中关于脂砚斋其人的材料,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第一类:仅仅表明脂砚与作者有过相同或相类的生活体验

如第十七回写宝玉惧怕、回避严父贾政,庚辰本侧批:

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第二十回写宝玉与丫头们输钱玩儿,庚辰本侧批:
实写幼时往事,可伤!第七十五回轮到宝玉说笑话,因贾政在座,宝玉想道“不如不说的好”,庚辰本双行夹批:

实写旧日往事。第二十四回邢夫人招待宝玉上炕、倒茶、吃饭,庚辰本侧批:

好层次,好礼法,谁家故事!第四十八回宝钗说薛蟠外出做生意,“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庚辰本双行夹批:

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脂砚斋。第七十四回贾琏向鸳鸯“借当”,贾母装作不知,庚辰本双行夹批:

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

这类批语,其实并不能证明脂砚与作者一定是本家亲属或本家兄弟,仅仅表明作者所写或某些“经过”跟脂砚的某些“往事”恰恰类同或符合。因为诸如输钱玩儿的“幼时往事”,当着“严父”的面不便说笑话的“旧日往事”,招待受宠幼辈的“礼法”,偷偷借物典当之类的“此等事”,在当时的大族人家和大家公子是不乏其例、同有共通的常事,用脂评自己的话说:“此等细事是旧族大家闺中常情”(当然不止“闺中”),脂砚与作者都“曾经”并不奇怪,因而常常会使脂砚联想起自己的“往事”、自家的“故事”。它们仅仅引起脂砚的共鸣、回忆或联想而已,并不能作为脂砚与作者同属一家、同历一事的硬证。
第二类:脂砚与作者共同参与或见闻过某些事

如庚辰本第三十八回双行夹批:

伤哉!作者犹记矮@③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第二十五回马道婆向贾母骗取“供奉”,甲戌本侧批:

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

第二十八回宝玉戏谑王夫人“叫金刚菩萨支使糊涂了”,甲戌本侧批:

是语甚对,余幼时可闻之语合符,哀哉伤哉!

用合欢花酿酒之类,确是同辈兄弟之间所玩的雅兴,这类材料确实表明脂砚与作者关系十分密切,但同样不足以证明脂砚与作者一定是本家或同族兄弟,因为常来常往的外戚同辈间也完全可以一起玩儿这类活动。譬如史湘云与探春们就经常一起玩儿串花斗草、饮酒作诗之类;史湘云当然也完全能够“耳闻目睹”和“实实经过”贾母身边的一些话和事;听到宝玉说“金刚菩萨”之语,在场的就有宝钗与黛玉,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恰恰不是本家或同族,而是姻亲的兄弟姐妹。

第三类:脂砚斋很了解“贾府”——曹家的一些内幕

第四十六回贾母与邢夫人、贾赦为讨娶鸳鸯而“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庚辰本该回回前总批:

此回亦有本而笔,非泛泛之笔也!

第七十三回邢夫人“自怀异心”,挑拨迎春与贾琏、凤姐间兄妹、姑嫂关系,庚辰本双行夹批:

更有人甚于此(邢夫人)者,君(作者)未知也,—叹!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驱逐晴雯,以及此前“抄检大观园”、贾母中秋对月生悲等等,庚辰本双行夹批:

此亦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

这类批语确实能证明贾府(这里主要是荣府!)的许多人、事、情节,直接取材于作者身边的“现成”事实——即曹家的“旧日往事”,脂砚对它们非常了解。其中的微小差别是:有的为作者“身历”(亲身经历),脂砚仅仅“目睹亲闻”(看到听到);有的甚至脂砚比作者更深知底细,而作者反而“未知也。”

但即使如此,也还是不能证明脂砚一定就是作者雪芹的本家、同族兄弟(如嫡堂兄、从堂兄之类)。因为关系极为亲密、常来常往的外戚兄弟也同样能够达到彼此谙熟内幕的程度。譬如史湘云们就很了解赵姨娘“心坏”、“要害人”(魇魔法)的内幕(第四十九回);薛宝钗更十分明白邢、王二氏的勾心斗角和“抄检大观园”的来龙去脉,乃至她“执意”要离园回家住去(第七十八回);而本家的宝玉对这些曲曲折折的内里倒反而疏于体察,更“未知”其底因何在。就拿今人来说,也多能知道亲戚家、朋友家、邻居家的一些近况往事,而自家的子侄对家里的某些内幕倒反可能“未知也”。因此这类批语,至多只能表明脂砚与作者相互知根知底,但仍不能作为他们一定是本家或同族兄弟的铁证。

第四类:较能判定脂砚的特定关系:不是曹家子侄,而是外戚兄弟

为什么说脂砚斋不会是曹雪芹的本家兄弟呢?根据是:

1.第五十二回自鸣钟敲了四下,庚辰本双行夹批:

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

这是说作者曹雪芹不直写“寅正初刻”,而写成“敲了四下”,是为了避祖父“曹寅”的家讳;而对照曹家史料和雪芹的生卒年令推算,雪芹确是曹寅的嫡孙,所以按例他确实应避祖父之讳。当然,《红楼梦》是否按例避讳“寅”字,这是另一个问题,但脂砚斋的这条批语认为,曹雪芹是在避讳“寅”字。

关键是:按脂砚之说。既然曹雪芹不直写“寅”字,是在避祖父曹寅的家讳,证明他是曹寅的嫡系孙辈;那么脂砚斋的此批直点“寅”字,恰恰表明他并不避曹寅之讳,岂不说明他恰恰不是曹寅的嫡系孙辈?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是曹雪芹的亲兄弟或嫡堂兄弟!

再者,脂砚斋是个情感冲动型的人,每当在他的批语中只要仅仅联想到他的“严父”、“慈母”、先兄、“先姊”等亲人乃至老管家“赖爷爷”,他总是一无例外地都要“不禁泪下”、“失声哭出”、“放声大哭”或至少“令人酸鼻”。据此,如果曹寅真是脂砚的祖父或祖辈(伯祖、叔祖),那他岂不更会哭得“血泪盈腮”、捶胸顿足?然而奇怪的是:脂砚的上述批语,是他唯一的直接提到已故曹寅的一批,而他的语气、心情却偏偏异乎寻常地平静,全然只是客观地诠释,不带任何情感色彩,更无一丝儿哀痛、追思、感念之情,这又岂不更加说明:曹寅决不会是脂砚的祖父或本家祖辈,脂砚决不会是曹寅的嫡孙或本家孙辈,亦即排除了他是曹雪芹的亲兄弟、嫡堂兄弟、从堂兄弟的可能性!

2.第八回写贾母给了初次拜见的秦钟“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作为“表礼”,甲戌本眉批: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必须指出:在甲戌、庚辰诸本的大量眉批中,有不少是脂砚斋所批,只是作批时间一般的比双行夹批和行间侧批较晚。譬如甲戍本第一回的那条著名的“甲午(申)八日(月)泪笔”,就是腊砚所作的眉批;甲戍本尚有署名系年“己卯冬夜脂砚”或只系年“己卯冬夜”的脂砚眉批二十几条。这里所引“金魁星”这一眉批,从语气、格调等特点看,也当是脂砚之批。

脂砚的这一批语,所回忆的显然是昔日(早年)脂砚家的老辈曾同样送作者以“金魁星”为表礼,或者作者家的老辈曾送脂砚以“金魁星”为表礼的一桩往事。这种见面礼,按例对于本家子侄儿孙是用不着的,而是用于外家亲戚幼辈的初次见面或礼节性拜见。譬如秦钟因为是秦可卿的娘家弟弟,贾蓉的小舅子,是贾母的侄重孙媳妇的娘家后生,贾母又“十分欢喜”他,所以初次见面送了这类“表礼”。正因如此,从脂砚家或作者家老太太送作者或脂砚以“金魁星”一批可以推断:脂砚与作者的关系也犹如秦钟与宝玉,不是本家兄弟(如嫡堂、从堂兄弟),而是外家亲戚。(论辈份,宝玉与秦钟当然不是兄弟关系,而是“叔侄”关系,但因为“贾母爱秦钟一如其孙”〈第九回王府本双行夹批〉,宝玉对他又“只论弟兄朋友就是了”,所以亦可将他俩以“兄弟”类比。要之他俩不是本家,而是外戚!)

3.脂砚有一位“得征凤鸾之瑞”的“先姊”,而作者或曹家则没有这样一位女性:

第十八回元妃省亲,脂砚有三条关于“先姊”的重要批语:宝玉三、四岁时曾得元妃手引口传,庚辰本行间侧批:

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何得为废人耶?

贾政向元妃启道:“岂意得征凤鸾之瑞”,庚辰本侧批:

此语犹在耳!(脂砚直接听到过此语!)

元妃把宝玉揽于怀内,泪如雨下,庚辰本侧批:

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脂砚直接得到过“凤鸾”姐姐的同类爱抚!)

我们知道:元妃形象是由多个生活原型综合而成的:有作者“经历过”的他大姑、二姑和大姐的影子(庚辰本同回眉批);有“文忠公”傅恒家的“大小姐”——乾隆的孝贤纯皇后的影子(庚辰本第十六回侧批);再有就是“批书人”脂砚的“先姊”的影子(脂砚常以“批书人”自称,这是他的批语的又一个特点!)
这位“先姊”的特征是:(1)她是“凤鸾”,即至少是皇帝的妃甚或贵妃一级(亲王、郡王的王妃是够不上“凤鸾”之称的);(2)她与脂砚的年龄差距很大,犹如元春之于宝玉;(3)她甚得宠幸,很有权势,能使其弟“废人”不废、重登仕途;但可惜:(4)她去世太早。

按照这些条件对照,这位“先姊”显然不是孝贤皇后,世代显赫的傅家并未在雍正、乾隆二朝败落,反而越愈显赫,达官显贵傅恒兄弟们跟“废人”根本沾不上边。

脂砚的这位“先姊”显然也不可能是曹家诸女:

(1)作者的嫁予平郡王纳尔苏的大姑,嫁予某王子侍卫的二姑,和以秀女入宫、仅为宫中下等妾侍的大姐(曹fǔ@④的长女,姑且算确有其人吧),她们的份位最高也仅仅是郡王妃(福晋),都够不上“凤鸾”之称;曹寅的两次送女成婚的谢恩折上,尽管通篇称颂“主恩浩荡”、“感仰涕零”,但也确实独无诸如“凤鸾”的话。

(2)作者的大姑、二姑是作者的姑辈,而脂砚与作者是同辈,这两位姑姑与“先姊”的辈分不合;作者的大姐似与“先姊”的辈分相合,也与“早逝”一条相符,但她身微命蹇,与“凤鸾”之尊相去太远,也绝无使“废人”不废的政治影响力。

(3)曹頫及其后人之成为“废人”,并非因为“先姊仙逝太早”,而是由于牵连进雍正的夺储之争和乾隆的弘皙大案(自己当然也有辫子可揪)。就连平郡王父子都一同倒霉,任何人都无能为力,更没有任何一位“先姊”能够使曹家的子弟“废人”不废。

(4)其他曹氏同族女性,无论嫡堂、从堂各房各支,再也没有入宫晋妃的了。

由此观之,脂砚的这位“得征凤鸾之瑞”的“先姊”,决不是曹家人;据此推断,这位“先姊”的胞弟脂砚斋,当然也肯定不是曹家人!他不可能是作者曹雪芹的本家兄弟(嫡堂、从堂兄弟),而显然是某一与曹家过从甚密、相互知根知底的显贵外戚家的子弟,是另一个“零落大族”的子孙!

那么这家显贵外戚可能是谁家呢?

第五类:大致可以推测脂砚是哪家外戚

1.第二十二回贾母为宝钗过生日,凤姐等人一一点戏,庚辰本、靖藏本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

针对这一眉批,紧接又一补批曰:“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庚辰本)“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靖藏本)“朽物”是畸笏叟的自称,“前批”是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那一眉批,因先批于“丁亥夏”之前“数年”,故称“前批”,相对于“今丁亥夏所作的后一批而言,可知“前批”——上引那条眉批亦为畸笏所批。重要的是:这条眉批批者虽是畸笏,说的却是脂砚的事,就是脂砚曾为凤姐点戏“执笔”!而且这是很早以前的往事了,以致“前批”时就已“知者寥寥。”

首先,旧时点戏,除了按“戏折”选点外,有时也是要“执笔”的,尤其是补点或增点,更尤其是女眷点戏,把所点戏目用毛笔写了,由下人传给戏班班主,令其演出。《清朝野史大观·清宫遗闻》就记载着“清宫点戏”:慈禧太后命人“以黄纸大书口传懿旨演某某剧,粘之剧场后。”大户人家的女眷点戏,派头当然比不了慈禧,但也常常要让人“执笔”写了纸条传达。 

再者,“凤姐”实有其人——生活原型,脂砚与畸笏对她很熟,他俩在批语中多次提到:“像极,的是阿凤!”“的是阿凤作仿!”“批书人深知卿有是心”等等。并且,他俩还明确说过:“阿凤不识字”、“识字不多”,所以她要点戏,才必须让人(脂砚)代她“执笔。”

关键是:凤姐点戏,就连常在内帏厮混的宝玉都不曾为她“执笔”(二人是堂嫂与小叔兼姨表姐弟的关系);生活中的“凤姐”点戏,也不是让雪芹为她“执笔”;而少年脂砚早年却曾为“凤姐”点戏执笔,这充分说明:少年脂砚与“凤姐”的关系,甚至比宝玉与凤姐更为亲昵密切、无间无碍!这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在同辈男女中,除了姐弟关系,再也没有更为亲密无间的了。因此最大的可能:脂砚乃是生活中的“凤姐”的娘家兄弟——亲弟或堂弟!

诚如是,那么脂砚与作者曹雪芹该是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脂砚说宝玉是作者“自寓”,并且常常把宝玉与作者联系起来,甚至视为一体。因此,若按“凤姐”是“宝玉”的堂嫂,那么脂砚应是作者的姻戚兄弟;若“凤姐”是“王夫人”的娘家内侄女,那么脂砚应是作者的姨表兄弟!

2.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脂砚斋对“宁国府”的内幕有深入一层的了解。如第五回写秦可卿卧室的“艳极、淫极”的室内陈设,有个批者说:“别有他属,余所不知”(甲戌本侧批);写秦氏引导宝玉“梦游”,这个批者又曰:“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甲戌本侧批)。而脂砚却明确批道:“惟批书人知之!”(“批书人”是脂砚屡用的自称)

同回秦可卿曲词,透露宁府衰败之因:“箕裘颓堕皆从敬(出家为道的贾敬)”,甲戌本侧批:“深意他人不解”,意思是只有批书人脂砚是深解的。

第七回焦大醉骂贾珍,靖藏本眉批:

焦大之醉,伏可卿死。作者秉刀斧之笔,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惟批书人知之!

第十三回贾珍为可卿举丧,“如丧考妣”,脂砚批评其“非礼之谈”,并说“吾不能为贾珍隐讳”(王府本双行夹批)。看来贾珍实有其人,脂砚本该是为他“隐讳”的,两人关系极近。

第十四回凤姐“协理”宁国府,责令下人们说:“再不要说你们这府里(宁府)原是这样的”,甲戌本侧批:
此话听熟了,一叹!  同回凤姐哭灵,“早有人端过大圈椅来,放在灵前”,庚辰本侧批:

谁家行事,宁不堕泪!

显然说这是批书人脂砚家的“行事”规矩,所以一提起他就伤心。第六十三回二尤姐妹的丫头骂贾蓉调戏胡缠。怕被人背地嚼说“咱们这边(宁府)乱帐”,己卯本双行夹批:

此语余亦亲闻者,非编有也。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前文谈到脂砚对荣府内幕的熟知,只把它视为脂砚的联想、参与、见闻,而这里引举脂砚对宁府内幕的熟知,却须特别值得注意呢?原因是有两条批语表明:宁府与“余家”(脂砚家)有着特别的关系!第十三回凤姐列数宁府的五大弊端: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本眉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这二批从相同内容、相同记年(“三十年前”)看,当为一人所批。而从同回对于同是宁府的事,畸笏的心情、语气比较冷静、克制(仅至“悲切感服”、“叹叹”等等)脂砚则更为冲动、强烈看,这两条批语的批者显然不是“老朽”畸笏,而是脂砚(诸如“悲恸血泪盈面”,“失声大哭”。之类,都是脂砚提起亲人时常用的辞语)。批语中把作者称为“作书人”,亦可证明批者确是脂砚,他经常称用“作书人”、“批书人”或把两者并提对举,这也是脂砚批的特点。

要之,在上引批语中,脂砚把“宁府”五弊与“余家”直接联系起来,并且为此而失声大哭、“悲恸血泪盈面”,甚至问当时作者“在何处耶”(作者不在“宁府”!);由此可见,书中所写宁府的生活原型乃是“余家”——脂砚家,脂砚的“余家”即是生活中的“宁府”,而脂砚则显然是“余家”——生活中的“宁府”的子孙(作者倒并非生活在“宁府”)!

关键是:脂砚说的“余家”——“宁国府”的生活原型又可能是谁家呢?这始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笼统地讲:贾府(包括荣府与宁府)的“真正之家”(生活原型)是江宁织造府曹家,这是可以的;但是细细琢磨起来:生活中的曹家又怎么能分成“荣”、“宁”二府呢?这在曹氏家族中找不到相应的两个模特儿。譬如曹玺的兄弟曹尔正家,曹寅的兄弟曹宣(荃)家,曹頫的兄弟曹颀家,其“富贵”、“权势”都没有达到玺——寅——頫一支的程度,更未抄家败落;因此如果说玺——寅——颙——頫三代四人世袭江宁织造府是“荣府”的模特儿(宝玉≈曹雪芹),那么尔正、宣(荃)、颀等家并不象是“宁府”的模特儿。由此可以肯定地说:作者在创作“贾府”时必有外加的构建成分,“荣府”与“宁府”必有不同的生活原型(至少在主要人物与主体情节方面)。

那么这“宁国府”的生活原型——脂砚说的“余家”,究竟是谁家呢?若按宁府跟荣府相埒的“富贵”、“权势”并一同抄家败落等等看,它不会是曹尔正家、曹宣(荃)家、曹颀家,而更象是与玺——寅——yóng@①fǔ@④同为康熙亲信并重用,同是“簪缨巨族、阀阅大家”,跟江宁织造府有通家之好,“视同一体”,又“荣损与共”,同样被抄事败的苏州织造府李煦家!(如此并称“二府”!而杭州织造府孙文成家则差远了,远不能与曹、李二府相提并论!)诚如是,那么严格地讲:书中所写荣府,主要取材于历来“兄弟不和”的曹家;而宁府,主要取材于既迷信又“乱帐”的李煦家。要之,书中所写宁府的“行事”、“乱帐”、“隐情”、“五弊”等等,乃是李煦家的事;宁府的生活原型——脂砚说的“余家”,乃是李煦家;而脂砚乃是“余家”——生活中的“宁府”——李煦家的子孙!
还有一点亦可证明脂砚很可能确是李煦家的子孙:上引那两条提起“余家”或宁府“五弊”就“失声大哭”的甲戌本眉批和庚辰本侧批,都是脂砚“见书于三十年后”回忆“三十年前”宁府——“余家”的事。从批语的位置“侧批”看,它通常不会是属于初评,而当是时间稍晚的甲戌再评时所写;眉批的时间一般更晚,但因为上述这条“眉批”的内容、记年(“三十年”)与“侧批”相同,二者当是同时所作,所以时间亦当在甲戌再评(后文还将谈到此二批为甲戌之批)。

“甲戌”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上溯“三十年”则是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而李煦被抄治罪、李家从此败落,正是在雍正元年癸卯(1723年),恰恰是甲戌的“三十年前”!由此岂不证明:书中所写宁府的生活原型——脂砚的“余家”,确实是李煦家!脂砚确实是“余家”——生活中的“宁府”——李煦家的子孙!(而曹家的抄没事败,在雍正五年底、六年初〈1727年〉,下距甲戌年乃是二十七年,而不是“三十年前”,因此无论书中的宁府还是脂砚的“余家”,都不会是曹家!)

再者,脂砚说的“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一句,似不当理解为“三十年前”作者尚未出生。因为这等于是脂砚倚老卖老地说作者还没有出娘胎呢,这样说既没有必要,又总带有轻一层的意思;再说脂砚的年龄比作者大不了很多,若作者尚未出世,则脂砚亦还在孩提时期,并不比作者熟知多少“三十年前”的事,何至于要强调对方未出娘胎、不谙旧事?

更恰当的理解似乎是:“三十年前”脂砚与作者都已青少年,对脂砚家人的“五弊”都是了解的,但两家却分住在两地,譬如苏州与南京,而身在南京的作者当然不可能目睹身经(仅仅听闻)远在苏州的“余家”——脂砚家的“五弊”,所以当时身在苏州又亲睹亲历自家“五弊”的脂砚,会发出“当时你在哪里呀——可惜当时你不在这里”这样的回忆和感慨。这种理解显然更为顺理成章、合情合理,而它又从空间的角度证明:脂砚与作者不是身居一家一处的本家兄弟,而是分居两家两处的外戚兄弟;而这个外戚乃是脂砚的“余家”——生活中的“宁府”——苏州织造府李煦家!

问题倒不在于李家织造府能否加工改造成贾家宁国府,艺术毕竟是艺术,小说毕竟不是传记。譬如曹寅、李煦兼任的两淮盐政可以挪在黛玉之父、“巡盐御史”林如海身上;李煦的儿子、曹寅夫人的娘家内侄李鼎,可以加工改造成史鼎(或由傅鼐改造成史鼐?),并虚构出史家;“金陵王家”若按“凤姐”家也预备过接驾,则当是李煦家,若按贾政之妻王夫人和九省都检点王子腾推测,则不知是哪家;“薛蟠”显然实有其人(第四回写他“不过略识几字”,甲戌本侧批:“这句加于老兄,却是实写。”),但要追查“皇商薛家”的生活原型,却又无迹可考。

问题在于:脂砚既象是生活中的“凤姐”的娘家弟弟,又象是苏州织造府李煦家的子孙,脂砚又有一位“得征凤鸾”(入宫晋妃)、早年“仙逝”的姐姐,这三者如何统一?当然,若按接过驾一点看,“凤姐”家与李煦家是统一的;李煦家亦有女子以“秀女”入宫,但她是否是“凤鸾”?好象不是。再说“凤姐”若是李家小姐,那她该是李煦孙辈,又是谁的女儿呢?脂砚与她是亲姐弟还是堂姐弟?脂砚显然也当是李煦的孙辈,他还有长兄(第二十三回“想起贾珠”,庚辰本侧批:“批至此几乎失声哭出!”),那么这哥儿俩又是李煦子侄中谁的儿子?脂砚——“凤姐”——“先姊”——长兄会不会是曹家的另一家显贵外戚的后辈?脂砚的“余家”究竟是谁家?……如此等等,由于曹家诸外戚的家世资料(尤其是孙辈)更加奇缺,因此“脂砚斋是谁”的问题,终究难以十分具体、明确、彻底地解决。

总的说,脂砚斋不是曹家的本家兄弟,而是作者曹雪芹的姻亲兄弟,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他可能是“凤姐”的娘家弟弟,也可能是苏州织造府李家的子弟,也可能是另一曾被选妃的贵戚家的子弟,三者缺乏资料加以统一。但他是李家子弟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譬如“金陵十二钗”的大多数明明是南京姑娘(只有黛玉、妙玉二“正钗”是苏州姑娘),但脂砚却说“姑苏”是“十二钗正出之地”(甲戌本第二回侧批);按脂砚总是喜欢把书中的人、事往自己身上扯的特点,此批似可表明脂砚亦是“本贯姑苏人氏”——即苏州织造府李家子弟。

第六类:大致能勾勒出脂砚的身世生平的粗略轮廓

(一)脂砚斋的生、卒、年龄  

先说说脂砚的卒年。甲戌本第一回有一眉批: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月)泪笔。同批在靖藏本中录于一张夹存的纸条上,但系年是“甲申八月泪笔。”又,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畸笏叟有一眉批曰: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既然“丁亥夏”(1767年)之前脂砚已逝,他不可能到“甲午”(1774年)死后多年还在作“泪笔”,因此“甲午八日泪笔”显然是过录者的误抄。而“甲申”是1764年,在“丁亥夏”脂砚去世之前,又距“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16日!〉)雪芹去世仅是隔年,与这条“泪笔”的悼芹之辞吻合,因此脂砚的“泪笔”当为“甲申八月”所批。从上引脂砚与畸笏的眉批得知:脂砚稍后于雪芹而卒,他死于“甲申八月”之后、“丁亥夏”之前的两、三年间。那么究竟是哪一年呢?

畸笏说的“不数年”,是指“壬午除夕”到“丁亥夏”的三、四年间,从雪芹“泪尽而逝”——到脂砚去世——到杏斋“诸子”都“相继别去”,而“脂砚”之逝排列在“杏斋”之前,可知脂砚又比杏斋等“诸子”先死。“甲申八月泪笔”是脂砚的最后一条批语,从它的内容、语句“泪亦待尽”、相会于“九泉”、“泪笔”等等哀音看,显然脂砚亦已不久于人世,乃是他的临终批。据此推断,脂砚卒于“甲申八月”晚些时候或下一年“乙酉”之初(乾隆二十九年秋、冬——乾隆三十年春,1764—1765年),可能性极大。

那么脂砚大概生于哪一年呢?第十八回写龄官执意不演《游园》《惊梦》,定要作《相约》《相骂》,己卯本双行夹批: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此),……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首先,双行夹批一般是脂砚初评、再评之批,这条批语两次称书名为《石头记》,可知它是甲戌再评时所批,因为脂砚斋至甲戌再评时才“仍用《石头记》”原名,此前初评时他用的不是《石头记》而是《红楼梦》为书名(例证此处不赘。以此反证前文所引“三十年前”“余家更甚”的甲戌本眉批、庚辰本侧批,回忆的记年也是“三十年前”,说明它们与己卯本的这条双行夹批是同时所批,因此前文判定它们也是甲戌再评的批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其次,甲戌年的“三十年前”,脂砚大概多大年令?从广历“梨园子弟”,“谈议”梨园风习,“领略过”、“迷陷过”龄官般的女伶之“事”之“情”等等情况看,这当是“成丁”前后年轻的公子哥儿所历的事情(按清制:男子以十六岁为“成丁”或成人。书中写贾蔷“迷陷”龄官,也正在他“十六岁”以上)。但脂砚是类似宝玉一样的“贵公子”,涉足梨园这类活动一般比常人较早,当在“成丁”以前就开始了,但也不可能太小,大致在十四、五岁为近是(现行本宝玉“十三岁”,正是由初稿本十四、五岁改小了的!)

又,脂砚说:如果他“先姊”不早逝,他是可以谋个一官半职,不致成为“废人”的,这也说明他在“三十年前”败落时(过着“贵公子”生活时)尚未当差,即不到十六岁。否则,若是他已当差任职,则抄败时他必然也在被一同革职之列,此乃“钦命”,连他的“凤鸾”姐姐也无能为力;而正因为抄败时他未及当差,并非革职,所以即使抄败后他的“凤鸾”姐姐尚能为他谋职;故到他的“凤鸾”姐姐一死,才使他终生与仕途无缘,成为“废人”。
再者,在败落之前,脂砚曾得“凤鸾”姐姐的爱抚,把他“携手揽于怀内”,可知维时脂砚的年龄尚小,至多在十二、三岁(宝玉在元妃省亲时“十二三岁”);此后他“先姊仙逝”,脂砚成为未及入仕的“废人”,这也说明“三十年前”脂砚在“余家”败落时,他的年龄不会太大,尚在十六岁当差之前,大致在十四、五岁是比较合理的推断。

最后,让我们来推算一下脂砚的大致生年:甲戌再评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它的“三十年前”是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此时脂砚约十四、五岁;那么1709年或1710年,即康熙四十八、九年,这就是脂砚出生的大致年分。

那么脂砚大致享年多少岁呢?按脂砚卒于“甲申”(1764年)末或下一年初,约生于1709年或1910年,脂砚存年当在54—56岁之间。

那么脂砚斋比曹雪芹又该大多少岁呢?若按雪芹卒于“壬午除夕”(乾隆二十七年除夕,1763年底),他“年未五旬而卒”(大概存年46—7岁),雪芹生年1715年或1716年减去脂砚生年1709或1710年,可知脂砚比雪芹大6—8岁,他确实应是雪芹的外戚兄长!
(二)脂砚的家庭成员:

脂砚幼时他的父母显然都还活着。第二十三回写宝玉怕贾政,庚辰本侧批:

回思十二三时(余)亦曾有是病来,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

第十七回一条庚辰本侧批也曾明确提到惧怕严父的“余幼年往事”,可知脂砚十二三岁时他的父亲尚在世。第十六回写贾母焦急地伫立在廊下等待贾政退朝回家,庚辰本侧批:

慈母爱子写尽,……余掩卷而泣!

为什么“掩卷而泣”?因为贾母的举动触动了脂砚对“慈母爱子”的回忆,说明脂砚也是经受过类同的“慈母”之爱的体验的(当然不会是等待他退朝,但慈母等他回家是常事)。

然而奇怪的是:脂砚幼年分明有父有母,但他的另些批语却又说自幼父母双亡。如:第五回湘云曲词“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甲戌本侧批:

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第四回冯渊“自幼父母早亡”,王府本侧批:

我为幼而失父母者一哭!

第二十五回贾母、王夫人等见宝玉从“魇魔法”中醒来,如获珍宝,甲戌本侧批:

哭杀幼而丧亲者!

以上这个矛盾如何解释呢?关键恐怕在于“幼”字的涵义,清时男子十六岁“成丁”,女子十五岁“及笄”,在这之前皆可称为“幼”。譬如薛蟠、宝钗“幼年丧父”,但宝钗“七、八岁”时“他父亲”还在教她“读书识字”;薛蟠比她大“两岁”,维时已九、十岁,皆曰“幼年”(第四、四十二回)。脂砚“十二、三”岁时其“严父”明明还活着,因此他的所谓“幼而丧亲”、“父母双亡”,当是指十二、三岁之后,十六岁“成丁”以前而言的(所谓“襁褓”云云,写的是湘云,脂砚不过触处生情而已,不宜胶柱鼓瑟)。并且,从其它批语看,脂砚很可能是先丧父、后丧母。第四回写薛姨妈与薛蟠一段,甲戌本侧批曰:

寡母孤儿一般,写得毕肖毕真。

看来脂砚对“寡母孤儿”是同样有过深切体验的。既曰“寡母”,则知其父先丧无疑。第二十五回宝玉滚在王夫人怀里撒娇,甲戌本侧批:“余几失声哭出!”脂砚显然也得到过同样的母爱。因此他对“寡母”的感情更深于“严父”:第二十四回贾芸说“我父亲没了”,脂砚只批曰:“余却伤心”;而对“丧母”,脂砚却连连批曰:

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甲戌本第二十五回侧批)

为天下慈母一哭!(王府本第三十三回侧批)

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己卯本同回双行夹批)

(王夫人宝玉一段)使人读之,声哽咽而泪雨下!(王府本同回侧批)

总的说,脂砚从出生到十二、三岁或更大,是受过“严父”明训、“慈母”爱抚的;从十二、三岁之后到十六岁“成丁”之前,脂砚的严父先去世,他娘儿俩过了一段“寡母孤儿”的生活,接着“寡母”亦逝,致使他“父母双亡”、“痛哭不已!”
脂砚家除了父母,还有一如前文所述——“得征凤鸾之瑞”(晋妃)的“先姊”和先兄(第二十三回贾政“忽又想起贾珠来”,庚辰本侧批:“批至此几乎失声哭出!”这显然是早逝的贾珠使脂砚想起了自己的先兄),并且还有好几个姐妹,第十三回“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甲戌本侧批:

此句令批书人哭死!

为什么呢?这除了悲痛脂砚家也经受过“家亡人散”的厄运,同时透露了他家象“三春”、“诸芳”这样的姐妹、女性也不少。

综上所述,从脂砚“十二三时”严父尚在并有先兄看,他不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如曹天佑);从脂砚十二三岁之后已经丧父看,他也不可能是曹頫的儿子(曹頫活得很长寿);而从脂砚有晋妃的“凤鸾”先姊看,他根本不可能是曹家子弟(见前文)。

靖藏本第五十三回之前有一长批:

祭宗祠、开夜宴一番铺叙,隐后回无限文字。浩荡宏恩,亘古所无,先兄□□孀母无依,屡遭变故,□(生)不逢时,令人肠断心摧。……(从孙逊校读)

这条批语的批者为谁,众说不一。但这里的“先兄”、“孀母”,跟脂砚的“寡母”、先兄吻合;“浩荡宏恩”、“生不逢时”云云,也符合脂砚的“凤鸾”姐姐得以晋妃的“宏恩”,和由于这位“先姊”早逝,致使脂砚未逢仕途、终为“废人”的情境;“屡遭变故”,包括脂砚所属大族之败的大变故(抄家没落、“家亡人散”),和脂砚所在一房的小变故(“先姊仙逝”、丧父、丧兄、丧母等等,家境每况愈下);而“肠断心摧”一词,更与甲戌本第八回因回忆起“金魁星之事”而“肠断心摧”的脂砚批,同出一手。……

如此等等,因此我们说:这条长批极可能是脂砚之批!它讲的是脂砚与脂砚家的心境境遇,与曹家根本无关;它的某些内容跟曹fǔ@④的奏折相类,仅仅是由于两家境遇类同而产生的一种偶合。——当然,这仍然只是一种最为近似或合理的推测,并不绝对排除其它的可能性。

(三)兴盛时的脂砚斋:

第二回写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一联,甲戌本侧批:

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为余一喝!

这话口气很大,脂砚把“余”与“宁荣诸人”相提并论,说明他家也是与宁、荣二府相埒的富贵大族,他也是与“宁荣诸人”一样“安富尊荣”、不虑后事,挥霍享受过来的。第八回写宝玉在家里闲逛,适逢单聘仁等清客奉承,甲戌本侧批:

一路用淡三色烘染,行云流水之法,写出贵公子家常不迹不离气致,经历过者则喜其写真,未经者恐不免嫌繁。

看来脂砚少年时确实也是宝玉式的“贵公子”,他“经历过”与宝玉一样的家常“气致。”还有:

书房伴读(茗烟)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庚辰本第二十三回侧批)(四儿)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反抱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双行夹批)

(李嬷嬷骂袭人装狐媚子哄宝玉)看这句几把批书人吓杀了!(庚辰本第二十四侧批)

(邢夫人的媳妇们调唆迎春)杀杀杀!此辈专生离异,余因实受其蛊,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庚辰本第七十三回双行夹批)

(钱华等管事头目哄骗宝玉)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甲戌本第八回眉批)

(宝玉长得“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少年色嫩不坚劳”,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甲戌本第三回眉批)

纵观以上诸批,脂砚少时长得也是很不错的,在“三十年前”未败之时,他亦曾有茗烟式的偷偷给他小说、外传的“书房伴读”,有袭人与四儿辈大小丫头侍候,有“专生离异”、“实受其蛊”的媳妇婆子、“愚奴贱婢”,有单聘仁辈清客和钱华辈奉承哄骗他的管事头目(此人在脂砚批书时还活着,只是“已皓首驼腰矣”)。……难怪宝玉形象处处使脂砚联想起他自己,“贵公子”的生活方式、经历体验毕竟总是相同或相近的。

第十八回龄官拒演《游园》《惊梦》,执意要演《相约》《相骂》,己卯本双行夹批: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于纸上,……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第三十七回“海棠社”饮酒吟诗,己卯本双行夹批:

试思近日诸豪宴集,雄语伟辩之时,坐上或有一二愚夫不敢接谈,偏好问,亦可厌之事也! 

显然,脂砚家也是贾府般的“蓄戏”之大家,脂砚也是“世家”公子,广历“梨园子弟”,“迷陷过”龄官般的女伶,常与“诸世家兄弟”并起并坐地谈论过戏子之“不可养”,这是“三十年前”他家兴盛时期的事。甚至到了“三十年”后他家败落已久的“近日”,脂砚也还常常与“诸豪宴集”,席间他“雄语伟辩”、谈笑倜傥,很瞧不起那些个“不敢接谈”又“偏好问”的“愚夫”,所谓“金盆虽破分量在”也。

(四)败落后的脂砚斋:

但是,脂砚斋的“贵公子”生涯好景不长,在他还来不及“当差”入仕(十六岁以前)的时候,他家就突然“势败家亡”了,致使他终为“废人”。第五回巧姐的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甲戌本特批:

非经历过者,此二句则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同回凤姐曲词:“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王府本双行夹批:

过来人睹此,能不放生(声)一哭! 显然,脂砚家的败亡,也是似贾府般地突然抄没的。本来,靠他的“凤鸾”姐姐,脂砚还是可以捞个一官半职的(这也许说明脂砚可能不是“钦犯”李煦的嫡派孙辈,或者也许他与李煦已隔了两辈,朝政也由雍正改换为乾隆之故)。但因为“先姊仙逝太早”,遂使他终究成为“废人”(这亦说明他家败亡时脂砚尚未当差)。

从此,脂砚过着与雪芹同样的贫困潦倒的生活。第四回写英莲的悲惨遭遇,王府本侧批: 

天下同患难者同来一哭!

第四十八回薛蟠要出去学做买卖,“成人立事”,薛姨妈不答应,宝钗劝说让他到外头“经历正事”也好,“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庚辰本双行夹批:

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以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脂砚斋。

这并不是说脂砚与作者曾出去做过生意吃过亏,而是说他俩没有象宝钗说的那样出去做生意,成年窝在家里,终不能“成人立事”,学点经商“正事”做做,因此生计无着,深感吃了“此亏”(事实上雪芹也并无“学做买卖”的记录)。看来这“一脂一芹”也象《茶馆》里的松二爷一般:虽然穷窘寒伧,但又总脱不下身上的那件长袍来,拉不下这颜面,这是大族后裔、八旗子弟的通病!

既然不愿经商自立,又实在别无进账,脂砚也只好走“求亲靠友”一条路。第六回刘姥姥说来“瞧瞧”王夫人(实际是打秋风),王夫人说这是她的“好意思”,靖藏本眉批:

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亦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数语令我欲哭!

同回凤姐准备资助刘姥姥,说:“怎好叫你空回去的”,甲戌本侧批:

也是《石头记》再见了,叹叹!

接着凤姐给刘妪二十两银子,再拿一串钱给她雇车:

此种话头,作者……应是心花欲开之候!

这样常例亦(在书中)再见。 

这里透露了作者与脂砚都曾不得不“忍耻”求亲靠友,有时若能遇到恩施者大开金口、慷慨解囊(恐怕不会是一次就二十两),那就算是喜出望外、“心花欲开”了。

尽管如此,尽管脂砚时有“英雄失路之悲。”但他一有机会还是与“诸豪宴集”、痛饮一顿,“雄语伟辩”、高谈阔论(见前文,这一点颇与雪芹相似),并自嘲自慰道:“君子安贫,达人知命,原有乐趣!”(有正本第六十一回回末总批)。这虽然未免有些阿q味儿,然多少还算有些骨气的吧!

脂砚的以上生平经历,跟荣枯瞬息变幻的贾家宝玉和曹家雪芹同类,亦可说明他多半是李家的飘零子弟(在排除了他是曹家兄弟,又找不到另一个对景的外戚家的前提下)。 

最后,有一个问题始终令人纳闷:脂砚、畸笏等批书“诸公”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至亲好友,敦敏、敦诚、明义、明琳等人也是曹雪芹的莫逆之交,前后双方又都出生“世家”,又都生活在京城,又都经常“诸豪宴集”,并且都紧紧围绕曹雪芹与《红楼梦》交往活动,都由同一作家、作品紧相绾联,按理他们应当是相互认识,至少相互知晓的。但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在前者所作的批语或所提的“世家兄弟”中,全无一丝儿敦氏兄弟们的信息或影子?在后者所作的诗文中,又全无一丝儿脂、畸“诸公”的蛛丝马迹?他们明显地形成了曹雪芹著作、生活、交往的两个圈子,而这两个圈子又是那么界线分明、全然绝缘、两不搭介、老死不相往来,这究竟是为什么?是贫富悬殊?是分位差距?是宗室子弟与“罪家”子弟的限止?好象理由都不充足。——这或许也算是红学史上的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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