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1-5)

作者:何其芳


伟大的不朽的作品《红楼梦》是我国小说艺术成就的最高峰。关于它的深入人心,清代的笔记里有一些故事。有一位作者说,他从前在杭州读书的时候,听说有某商人的女儿,貌美,会作诗,因为太爱读《红楼梦》了,后来得了肺病。她快死的时候,她父母把这部书烧了。她在床上大哭说:“奈何烧杀我宝玉!”又一位作者说,苏州有个姓金的人,也很喜欢读这部小说,他给林黛玉设了牌位,日夜祭祀。他读到林黛玉绝食焚稿那几回,就呜咽哭泣。这个人后来竟疯疯癫癫了。 这些故事是比较奇特的,未必都是真实的。前一位作者更是企图用那个故事来反对《红楼梦》。然而这些故事却也反映出来了这样的事实:《红楼梦》的艺术异常迷人,它所创造的人物异常成功,它对许多读者的精神生活发生了强烈的影响。

我们少年时候,我们还没有读这部巨著的时候,就很可能听到某些年纪较大的人谈论它 ,他们常常谈论得那样热烈 。我们不能不吃惊了:他们对它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是那样熟悉,而且有时爆发了激烈的争辩,就如同在谈论他们的邻居或亲戚,如同为了什么和他们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事情而争辩一样。后来我们自己读到了它,也许我们才十四岁或十五岁。尽管我们还不能理解它所蕴含的丰富的深刻的意义,这个悲剧仍然十分吸引我们,里面那些不幸的人物仍然激起了我们的深深的同情。而且我们的幼小的心灵好像从它受过了一次洗礼。我们开始知道在异性之间可以有一种纯洁的痴心的感情,而这种感情比起在我们周围所常见的那些男女之间的粗鄙的关系显得格外可贵,格外动人。时间过去了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我们经历了复杂的多变化的人生。我们不但经历了爱情的痛苦和欢乐,而且受到了革命烈火的锻炼。我们重又来读这部巨著,它仍然是这样吸引我们──或许应该说更加吸引我们。我们好象回复到少年时候。我们好象从里面呼吸到青春的气息。那些我们过去还不能理解的人物和生活,已不再是一片茫然无途可寻的树林了。这部巨著在我们面前展开了许多大幅的封建社会的生活的图画,那样色彩炫目,又那样明晰。那样众多的人物的面貌和灵魂,那样多方面的封建社会的制度和风习,都栩栩如生地再现在我们眼前。我们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们每次都感到它象生活本身一样新鲜和丰富,每次都可以发现一些以前没有察觉到的有意义的内容。

伟大的作品,整个世界文学史上也为数不多的伟大的作品,正是这样的:它能够获得不同年龄和经历过不同生活的广大的读者群的衷心爱好;它能够丰富和提高我们的精神生活;它能够吸引我们反复去阅读,不仅因为它的艺术的魅力像永不凋谢的花一样,而且因为它蕴藏的意义是那样丰富,那样深刻,需要我们去作多次的探讨然后可以比较明了。

《红楼梦》出现于18世纪中叶,出现于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最后一段兴盛的时期。经过了一百余年的统治,以满族入主中国的清朝不但已经打败了汉族的抵抗和反叛,而且征服了北部、西北、西部和西南的少数民族。它这时的统治应该承认是巩固的、强有力的,否则无法解释那样多次的战争的胜利。然而,这并不是说种种严重的社会矛盾──首先是国内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就不存在了。有些和《红楼梦》所描写的那个贵族大家庭相象,这个王朝看起来很显赫,实际却很快就要转入衰败了。就是18世纪末叶和19世纪初年,农民起义象火一样连绵不断地燃烧在许多地区。到了1840年,离《红楼梦》的出现还不到一百年,鸦片战争就爆发了。在中国的土地上存在了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从此就走向瓦解。《红楼梦》这部巨著为这个古老的社会作了一次最深刻的描写,就像在历史的新时代将要到来之前,给旧时代作了一个总的判决一样。它好象对读者说:这些古老的制度和风习是如此根深蒂固而又如此不合理,让它们快些灭亡吧!虽然在这沉沉地睡着的黑夜里,我无法知道将要到来的是怎样一个黎明,我也无法知道人的幸福的自由的生活怎样才可以获得,但我已经诅咒了那些黑暗的事物,歌颂了我的梦想。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1 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这部不朽的小说的第一回里,并且说他曾“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样来记下他的长期的辛勤的劳动。然而关于他的传记材料,至今为止,我们知道的还是很少。

曹雪芹的先世原是汉人,但很早就入了满洲旗籍。他的祖父曹寅曾作过苏州织造、江宁织造、两淮巡盐御史等官职。曹寅能作诗词戏曲,喜欢藏书和刻书。有名的《全唐诗》就是清朝皇帝要他负责刊刻成的。曹寅死后,他的儿子曹禺页 和嗣子曹兆页 相继承袭江宁织造。1727年,因亏空罢任,并被抄家2 。曹家不久就回北京居住了。曹雪芹到底是曹禺页 的儿子还是曹兆页 的儿子,没有材料可考3 。他的生年也不能确知。估计约生于1716年左右4 。他的幼年和少年时代,是曾经历了一段繁华的生活的。他的朋友爱新觉罗敦敏在赠他的诗里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应当不是虚语。他回到北京以后,经历不详5 。只知道他后来住在北京西郊。1757年,爱新觉罗敦诚在《寄怀曹雪芹》诗中说他“于今环堵蓬蒿屯”。1761年赠诗,更说他“举家食粥酒常赊”。大概中年以后,曹雪芹更为困顿了。后来因为孩子夭亡,他悲伤成疾6 ,遂于1763年2月12日逝世。

敦敏、敦诚是清朝的宗室。他们也是两个不得志的旗人。敦诚做过一次小官,不久就退休了。他们生活也比较贫困,并且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很深,诗文里常常流露出一些牢骚不平之意。敦诚更喜欢流连山水,纵酒谈佛。他们和曹雪芹是很熟的朋友。正是由于他们自己有些牢骚不平,他们很欣赏曹雪芹的狂放和高傲。从他们的诗文里,我们还知道曹雪芹健谈好酒,工诗喜画。他们说他的诗的风格近于李贺,并且用阮籍、刘伶来比拟他的为人。敦诚有一首《佩刀质酒歌》,题下的小注记载了曹雪芹的一件轶事:

秋晓,遇曹雪芹于槐园1 ,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从这件轶事很可以想见曹雪芹的性格。可惜的是他那首长歌我们却读不到了。

虽然曹雪芹说过《红楼梦》写了10年,但到底是在哪年开始写的,已无法确定。根据脂评我们知道贾府衰败以后的故事也写成了若干部分。但现在却只存前80回,后面部分的稿本早已散失了。他这部小说起初只在朋友间传着,知道的人是很少的2 。大约他逝世以后,才以抄本的形式流传起来,而且庙市中已有抄本出卖,每部要卖几十两银子3 。1791年和1792年,程伟元把他和高鹗所续的40回放在一起,两次以活字印行,不仅有一个时候北京许多的案头都有一部,而且流行到了南方4 。等到翻刻日多,这部伟大的小说就流传更广了。

《红楼梦》广泛流传以后,获得了众多的读者的衷心爱好,视为奇珍;但也引起了一些顽固的封建主义者的反对,甚至加以烧毁和严禁5 。还有一些人则喜欢穿凿附会地对这部书进行所谓“索引”。《红楼梦》开卷第一回说:“作者自云: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6 后来又说:“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故曰贾雨村云云。”作者的意思不过是说,这部书虽然以他的生活经验为基础,但这个故事却是虚构的,却是小说。那些头脑冬烘的“索引”派却以为这部小说的人和事都有所影射,企图去把那些真人真事都找出来。于是有些人说它是写的康熙时的大臣明珠家里的事,贾宝玉就是明珠的儿子纳兰性德;有些人说它是写的清朝皇帝福临和董小宛的故事,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福临和董小宛;有些人说它暗中有反满的意思,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人多指满人,并且说林黛玉薛宝钗等就是朱彝尊高士奇等人。所有这一类荒唐无稽之谈都说明了这些人根本不了解文学。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是关于这部巨著的第一篇正式的认真的评论文章。这篇文章推崇《红楼梦》为“宇宙之大著述”,并以哥德的《浮士德》相比。然而它对于这个大著述的内容的解释却是错误的。王国维不去肯定这部小说里的对于人生的执着和热爱,对于不合理的事物的反对和憎恶,却把它和西欧资产阶级悲观主义哲学牵合起来,说它的思想价值在于鼓吹“解脱”和“出世”。五四运动以后,胡适批评了那些“索隐”派,那是对的。然而,他对于《红楼梦》的内容的理解也是错误的,他又从反动的实验主义的观点来否定了这部巨著的价值和意义。胡适和他的信从者说《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说贾政就是曹兆页 ,贾宝玉就是曹雪芹,里面写的都是真事,那就连作者开卷第一回明明说过的“真事”已经“隐去”,这不过是“用假语村言敷演出”的故事,也即虚构的故事,都直接违反了。

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扫除了胡适的影响。在对于《红楼梦》的评价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认为它不但决不是如胡适所说的那样“平淡无奇”,只是描写了一个贵族家庭的“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而且它的内容也不限于只是反对和暴露了某些个别的封建制度,而是巨大到几乎批判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整个封建统治阶级,并且提出一些关于人的合理的幸福生活的梦想。但是有些具体问题仍然有争论,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待于我们的继续探讨。

伟大的作品正是这样:尽管它早已广泛流传了,早已深入人心了,然而在关于它的解释和说明上都常常有不同的看法,还需要进行长期的研究,因而后来的研究者常常要对于以前的评论作出一些修正。这是并不奇怪的。因为这种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的存在,对于它的认识要经过一些曲折和反复,而解释和研究的人又往往要受到许多限制,不仅是个人的思想和艺术见解的限制,而且还有他们的时代的学术水平的限制。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红楼梦》里面的中心故事,是贯穿全书的主要线索。虽然曹雪芹并没有把这个悲剧写完,但在这部小说的第五回,在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所听见的《红楼梦》十二支曲里面,他就告诉了我们这个爱情故事的结局将是不幸的: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望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就是说,贾宝玉后来虽然和薛宝钗结婚了,却仍然忘记不了林黛玉,仍然认为是终身恨事。如果说这一支曲子还写得比较含蓄,还只说是“美中不足”,只说是“意难平”,紧接着的另一支曲子就把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恋而不能结合的痛苦写得很沉重,简直是一首声泪并下的悲歌了: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高尔基曾经说过:“在伟大的艺术家们的身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时常好象是结合在一起的。”1 曹雪芹正是这样。《红楼梦》这部小说正是写得人物和生活都那样真实,而又带有大胆的幻想的色彩。关于这部小说的来历,作者首先给它虚构了一个奇异的故事。他说,女娲氏炼石补天的时候,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都用上了,单单剩下一块未用。这块石头“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个正式的故事开始以前的故事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这显然含有牢骚不平的意思。一块顽石和这部小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故事继续说,有一天,这块石头听到一僧一道坐在它的旁边,谈到红尘中的荣华富贵,它动了凡心,想到人间去。那个僧人就大展幻术,把它变成一块扇坠大小的鲜明莹洁的美玉2 ;然后把它“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于是这块石头就记载了它所亲自经历的一段故事。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来历。这也是《红楼梦》又名“石头记”的缘故。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的来历,作者也给它编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说,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一株绛珠草。它因得到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性”。等到神瑛侍者要下凡,她也就决心下世为人,好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以偿还甘露之惠。神瑛侍者投生到人间就是贾宝玉;林黛玉就是绛珠仙子。这个故事和上面那个故事又怎样结合起来呢?按照脂本系统的本子,那块由石头变成的美玉应当就是贾宝玉出生时嘴里所衔的玉。但在小说里面,作者又常常用这块石头来代表贾宝玉。所以在《红楼梦》十二支曲中说,“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石”和“美玉”都是这贾宝玉;“木”和“仙葩”都是这林黛玉。后来程伟元印的本子干脆改为神瑛侍者也就是那块石头了。作者开头就声明过,他这是“荒唐言”。把神话式的故事写得这样迷离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贾宝玉所姓的贾也就是假语村言的假。或许作者本来有这样的寓意,在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拥护者来看,他并非真可宝贵,并非肖子;然而作者却喜爱他是一块“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的顽石。按照作者的计划要写成和贾宝玉结婚的薛宝钗,她带有一个金锁。这就是所谓“金玉良姻”的来源。作者在出于自己的情投意合的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婚姻之间虚构了这样一些情节,也可能是有寓意的。在当时的世俗的人看来,也就是在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拥护者看来,薛宝钗是一个贵公子的理想的伴侣,正好像他们所珍贵的金和玉两相匹配一样。而一个不肖的子弟和一个不幸的弱女子却不过和石头和草一样卑微。卑微,然而互有深厚的牢不可破的爱情,就像在生前已经有了情谊的盟誓。
从生物学的观点看来,人类的异性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爱悦,以至要求结合,也不过是受了自然的法则的支配,也不过是为了延续种族。然而人到底和其他生物不同。人类用自己的手创造的文明把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大为提高,大为丰富了。男女的互相爱悦和要求结合,在一个文明人看来,并不仅仅是为了生育子女,却首先是和个人的生活个人的幸福密切有关的事情。而异性之间的爱情,这种本来是基于性的差别和吸引而发生的情感,到了后来竟至升华为一种纯洁的动人的心灵的契合,好像性的吸引反而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了。人类的生活里面出现了这种感情,就不能不在观念上和实际上都对于两性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婚姻只有在爱情的基础上才是合理的,幸福的,道德的,否则就是相反的东西。然而,正如恩格斯所说,在所有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中间,婚姻都是由父母来安排的,中国的封建婚姻制度也是男女结合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薛姨妈对林黛玉和薛宝钗讲了一个月下老人的故事。她说这个月下老人是专管男女婚姻的。如果他用一根红丝把两个人的脚栓住,凭你两家隔着海,隔着国,或者有世仇,也终久会成为夫妇。如果他不用红线栓,尽管你本人愿意,或者经常在一起,都不能结婚1 。这个故事在过去是很流行的。它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的特点,它是那样盲目,那样不能由自己选择。《红楼梦》不仅通过许多激动人心的故事诉说了这种婚姻不能自主的痛苦,而且它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作了更深刻的暴露。它写出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牺牲者主要是妇女。它写出了这种婚姻制度容许公开的多妻制,容许各种各样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淫乱,然而它却不能容许花一样开放在这不洁的家庭中间的纯洁的痴心的恋爱。

曹雪芹是自己知道他这部作品在描写爱情上的特别杰出的。在开始他的故事之前,他批评了才子佳人小说“千部共出一套”,“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他认为历来的爱情故事“不过传其大概”,而且大半不过写了些“偷香窃玉,暗约私奔”,“并不曾将儿女之情发泄一二”。他完全实现了他的艺术上的抱负。放射着天才的光芒的《红楼梦》不仅使那些概念化公式化的文笔拙劣的才子佳人小说黯然失色,而且在内容的丰富和深刻上远远地超过了在它以前的许多的著名的描写爱情的作品。

《红楼梦》里面曾经提到两部很有名的描写爱情的戏曲,《西厢记》和《牡丹亭》。贾宝玉对林黛玉称赞《西厢记》说“真真这是好书,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林黛玉看完以后,觉得“词藻警人,余香满口”。以后他们常常引用它里面的精彩的句子。后来林黛玉又独自听到《牡丹亭》的“惊梦”一折中的唱词,她觉得“十分感慨缠绵”以至“心动神摇”,“如醉如痴”,最后落下泪来。作者把这些情节集中在一回来写,固然是为了描写他们的青春的觉醒,描写他们曲折地表达了爱情而又仍然受到封建礼教束缚的苦恼;但也可以看出,作者是十分欣赏这两部名作的。这两部名作在描写爱情上可以看作是《红楼梦》的先驱。 《西厢记》的词句的优美,情节的单纯,和谐,几乎整个作品就像一首抒情诗一样,这在过去的戏曲中是无与伦比的。《牡丹亭》的“惊梦”中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曲词也可以说是描写女子伤春的千古绝唱。曹雪芹正是从这些方面推崇他们。然而在内容上《红楼梦》决不只是吸取了他们的精华,更主要的却是在描写爱情生活上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西厢记》所描写的爱情是一见倾心式的爱情。使张君瑞一下就着魔的不过是崔莺莺的美貌和风度;引动崔莺莺的也不过是张君瑞的相貌和才情;这就叫做“才子佳人信有之”。然后就是相思病和幽期密约。这样的情节后来成了许多小说和戏曲的公式。我们并不是一般地反对这种情节。异性之间的爱悦最先总是由于外貌的吸引;而且在一般青年男女根本没有接触机会的封建时代,一见倾心式的恋爱也还是比父母包办的婚姻优越。但是,《西厢记》所描写的这样的爱情到底还是比较简单的。所以《西厢记》里面最有吸引力的人物并不是张君瑞和崔莺莺,而是红娘。《牡丹亭》所描写的爱情更离奇一些。它还不是发生于真正的一见,而是发生于梦中。文学的世界里面,奇特的想象是完全可以容许的 。这也是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青年男女太没有接触和恋爱的机会。作者汤显祖在题词中说:情之至者,“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他就是以这个大胆的幻想的故事来写爱情的力量。但杜丽娘的爱情的根据是什么呢?她对柳梦梅说,“爱的你一品人才”,“是看上你年少多情”。这也仍然是比较简单的。《红楼梦》所描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是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础上面。他们是从幼年时候就在一起长大的。他们是在较长时期的生活之中培养了彼此的感情。两小无猜,这也还是过去的文学作品描写过的。但必须有思想一致的基础,这却是《红楼梦》才第一次这样明确地写了出来。贾宝玉对于薛宝钗的美貌和肉体的健康是曾经动过羡慕之心的,然而他所选择的却是林黛玉。这并不是仅仅因为从较长时期的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感情,而是因为薛宝钗所信奉的是封建正统阶级所规定的“立身扬名”的道路。这也正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相认为“知己”的缘故。必须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础上这样一个爱情的原则,是在今天和将来都仍然适用的。曹雪芹生活在我国近代历史开始之前,然而他在《红楼梦》里面却提出这样一个关于恋爱和结婚的理想,这样一个在当时一般男女无法实现因而实际是为了未来提出的理想。伟大的作品正是这样的:它所提出的理想不仅属于它那个时代,而且属于未来。

我们读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已经包含了一个时代的恋爱的原则,这并不是说他们的恋爱就已经和现代的恋爱一样。伟大的作家可以提出未来也适用的理想,然而他却不可能描写出当时并不存在的生活。在曹雪芹的时代,是还不曾出现近代的和现代的那样的恋爱的。因此,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又有一个非常触目的特点,就是它仍然带有强烈的封建社会的恋爱的色彩。这种特点首先表现在那种特有的曲折和痛苦的表达爱情的方式上。有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贾宝玉和林黛玉常常闹别扭,吵嘴,有时吵得很厉害。今天的读者也许会奇怪,他们既然互相爱着,为什么又那样常常闹别扭,为什么在还没有成为悲剧的时候就那样不幸福呢?在封建时代,特别是在他们那样的阶级和家庭,爱情是不能正面地直接地表达的。关于这,作者在第二十九回做了说明。他说,宝玉对黛玉“早存了一段心事,只是不好说出来,故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黛玉也是“每用假情试探”,也是“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这样就“难保不有口角之争”了。第三十二回,又在这样一段小儿女的口角之后,宝玉和黛玉说“你放心”。黛玉仍然假装不明白这句话。她走了以后,宝玉在发呆的状态里竟把来找他的丫头花袭人误当作黛玉,大胆地诉说起他的心事了,花袭人听了,吓得“魄消魂散”;她觉得这种违反封建礼教的爱情是那样可怕,以至“也不觉怔怔地滴下泪来”。这是写得异常深刻的。封建礼教不仅成为贾政和王夫人这样一些人坚决信奉的大道理,而且竟至深入到花袭人这个奴隶身份的人的头脑里面。在她看来,她和宝玉发生了性的关系,那是可以的,因为她不过是一个丫头,而且是宝玉房中的丫头。至于宝玉和黛玉如果也发生什么事情,那就完全不同了,那就是“丑祸”了。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所处的就是这样的环境。这正像一棵植根在石头底下的富有生命力的小树一样,不管怎样受到压抑,还是顽强地生长起来了。生长起来了,然而不能不是弯曲的,畸形的。因此,他们的爱情不能不是痛苦多于甜蜜,或着说痛苦和甜蜜是那样紧紧地交织在一起,以至分不清到底什么更多。《红楼梦》就是写出了这种“儿女之真情”,而且写得那样细腻,那样激动人的心灵。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带有强烈的封建社会的恋爱的色彩,还不仅仅表现在他们表达爱情的方式上,而且表现在他们的行动没有更大胆的突破封建礼教的限制。这就说明他们的恋爱不但同近代的和现代的恋爱不同,而且同封建社会的比较下层的人民中间的恋爱也有差异的。

曹雪芹在批判才子佳人小说的时候,还指出了它们的一个公式,就是在男女主人公之外,“又必旁出一个小人其间捣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其实许多戏曲也是这样。世界上自然是有坏人的;但把一切美好的愿望之受到阻难和破坏都只归咎于这种个别的人物,而且把他们写得很简单和不真实,那就太偶然太表面了。《红楼梦》所描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完全不是这样。在这一对互相爱恋的少男少女之外,书中也出现了薛宝钗这个第三者。她曾经常常是他们吵嘴的原因。她对于贾宝玉也并非没有爱慕之意,而是她后来事实上成为贾宝玉的妻子,习惯于读那些公式化的小说戏曲的人,很可能就会把她看作是一个破坏宝玉和黛玉的爱情的小人。曹雪芹虽然没有来得及把全书写完,他在第四十二回以后就用事实来打破了这种猜想。他写林黛玉和薛宝钗互相亲密起来,不再心怀猜忌,以至后来贾宝玉也觉得奇怪。这固然和黛玉经过了一些痛苦的试探,已经知道了宝玉的爱情的稳固,不再猜疑嫉妒有关;但更重要的却是作者所写的薛宝钗本来并不是一个成天在那里想些阴谋诡计,并用它们来破坏别人的幸福的人。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封建正统思想的忠实的信奉者,贾府才选择她作媳妇,而且我们今天才很不喜欢这个人物。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成为悲剧,不是决定于薛宝钗,也不是决定于凤姐,王夫人,贾母,或其他任何个别的人物,而且这些人物没有一个写得像戏中的小丑一样,这正是写得很深刻的。这就写出来了它是一个封建制度的问题。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的必然性,还不只是由于个别的封建制度。不幸的结局之不可避免,不仅因为他们在恋爱上是叛逆者,而且因为那是一对叛逆者的恋爱。封建统治阶级固然很强调所谓“风化”,所谓“男女之防”;但如果并不触犯更多的或者更根本的封建秩序,仅仅在男女关系上有些逾闲越检,对于本阶级的男子,还是完全可以赦免的。在《西厢记》所从取材的“会真记”里,我们就可以见到这种事例。那也是一个悲剧的结局,然而那只是女方的悲剧。至于那个男主人公,当时的人不但不责备他始乱终弃,反而都称许他为善于补过。贾宝玉却不但在林黛玉死后仍然爱着她,不像张生那样悔改,而且他对于一系列的封建制度都不满和反对。他反对科举、八股文和做官。他违背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和严格的等级制度。他讨厌封建礼法和家庭的束缚。他把四书以外的许多书都加以焚毁,那当然包括许多封建统治阶级极力提倡的著作1 。这样一个大胆的多方面的并且不知悔改的叛逆者,是不能得到赦免的。这样一个叛逆者,林黛玉却同情他,支持他,爱他,而且她本人也并不是一个驯服的女儿,等待着她的自然也就只有不幸的命运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曹雪芹把双重悲剧写在一起,它的意义就更为深广了。封建制度封建道德的不合理和封建统治阶级的腐败,罪恶,不仅必然要激起人民的反抗,而且也必然要从它的内部产生一些叛逆者。中国过去的历史和文学都不断地记录了这样的事实。贾宝玉就是许多叛逆思想和叛逆行为的一个集中的表现者。


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叛逆者,这对于说明他们的悲剧的必然性是很重要的。但如果要再进而分析这两个典型人物的性格的特点,也只是停留在这样的一般的理解上,那就不够了。那就太粗略了。典型被归结为一定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典型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政治性的问题,这样一些片面的简单化的公式在不久以前的《红楼梦》问题讨论中十分流行。许多论文都重复地引用这些公式,并根据它们来说明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一些人物。现在苏联已经批评了这些错误的公式,这对于我们要比较完全地了解贾宝玉、林黛玉以及其他许多文学中的典型,是很有帮助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和文学中都出现了许多叛逆者。就在《红楼梦》第二回,贾雨村讲到许多“正邪两赋而来”的人,其中如阮籍、嵇康、刘伶、卓文君、红拂等都是有一定的叛逆性的人物。然而贾宝玉和林黛玉跟他们却又多么不同!《儒林外史》里面的杜少卿,同样是从封建官僚家庭出身的子弟,同样反对科举,然而贾宝玉跟他也多么不同!甚至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两个因为互相是“知己”而相爱的人物,他们的性格之间也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异!在阶级社会里,人总是有阶级性的,人总是有一定的政治倾向的,不管他是否自愿。然而任何一个人都决不是抽象的阶级性和政治倾向的化身。他或她各有各的个性和特点。文学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公式化概念化的而是现实主义的作品中的人物,当然也是这样。特别是那些成功的典型人物,它们那样容易为人们所记住,并在生活中广泛地流行,正是由于它们不仅概括性很高,不仅概括了一定阶级的人物的特征以至某些不同阶级的人物的某些共同的东西,而且总是个性和特点异常鲜明,异常突出,而且这两者总是异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同中国的和世界的许多著名的典型一样,贾宝玉这个名字一直流行在生活中,成为了一个共名。但人们是怎样用这个共名呢?人们叫那种为许多女孩子所喜欢、而且他也多情地喜欢许多女孩子的人为贾宝玉。是不是我们可以笑这种理解为没有阶级观点和很错误呢?不,这种理解虽然是很简单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比较表面的,但并不是没有根据。这正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红楼梦》是反复地描写了这个特点的。在他没有出场的时候,别人就介绍了他七八岁时说的孩子话“女儿是水作的骨肉,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对许多少女都多情。不但对于活人,甚至刘老老信口开河,给他编了一个已经死了的“极标致”的小姐的故事,他也要派人去找那个并不存在的祭祀的庙宇。他既然对许多少女都多情,就不能不发生苦恼。有一次,当林黛玉和史湘云都对他不满的时候,他就不能不“越想越无趣”:“目下不过两个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犹欲何为?”有一次当晴雯和花袭人吵闹的时候,他就不能不伤心地说:“叫我怎么样才好?把这个心使碎了,也没人知道。”虽然后来他见到大观园内也有不理睬他的女孩子,才“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不可能死时得到许多女孩子的眼泪。但他喜欢在许多女子身上用心的痴性并没有改变。平儿被贾链和凤姐打骂以后,宝玉让她到怡红院去换衣梳洗,补偿了他平日不能“尽心”的“恨事”,竟感到是“今生意中不想之乐”。香菱因为斗草把石榴红绫裙子在泥里弄脏了以后,宝玉叫花袭人把一条同样的裙子送给她换。他也是很高兴得到这样一次“意外之意外”的体贴和尽心的机会。后来他又把香菱斗草时采来的夫妻惠和并蒂菱用落花铺垫着埋在土里,以至香菱说他“使人肉麻”。《红楼梦》用许多笔墨渲染出来的贾宝玉的这种特点是如此重要:去掉了它也就没有了贾宝玉。这就是这个叛逆者得以鲜明地和其他历史上的和文学中的男性叛逆者区别开来的缘故。这就是曹雪芹的独特的创造。当然,这个特点是和贾宝玉身上的整个的叛逆性完全统一的。从封建统治阶级和封建礼教看来,这本身也就是一种叛逆,也就会引起“百口嘲谤,万目睚眦”;而且在贾宝玉完全否定他的阶级给他规定的道路,从他的生活中又再也找不到其他什么值得献出他的青春和生命,这种对于纯洁可爱的少女的欣赏和爱悦,特别是对于林黛玉的永不改变的爱情,正是他精神上的唯一的支柱。

贾宝玉这个典型的人物的这个特点是很明显的。问题在于如何解释它。第七十八回,贾母也就曾说到他的这个特点:

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叫人难懂。我为此也担心。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玩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如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这像是作者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要求我们来解答。第二回,贾雨村对这个问题曾作过解释。他说,天地有什么正气和邪气,这两种气相遇必然互相博击。人要是偶秉这种正邪交错之气而生,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生于薄祚寒门则为奇优名倡,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这种解释我们自然不会满意。在我们现在,又还可以见到或听到这样的解释,说是贾宝玉的缺点,这是他的恋爱观和恋爱生活方式不好,这是他的爱情不专一,这是他身上的污浊和颓废的一面。这种意见也是不妥当的。

少年男女和青年男女本来容易有互相爱悦之情。贾宝玉又是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和许多美丽的聪明的少女很接近。他那个阶级的男人和结了婚的妇女本来没有或极少有使他喜欢的,只有少女们比较天真纯洁,而那些被压迫的奴隶身份的丫头尤其值得同情。第七十一回,鸳鸯和探春诉说着封建大家庭的矛盾和苦恼,尤氏说宝玉“只知道和姊妹们顽笑”,“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笑道:“我能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这句话虽然是笑着说的,却说的很悲伤。宝玉为什么那样爱和女孩子们亲近也可以在这里得到解释。那不仅仅由于少年男女的自然的互相吸引,而且由于他对他那个家庭和阶级都感到了绝望。在对平儿和香菱的体贴和尽心上,却是同情和喜悦结合在一起,而且更多地是出于同情。书中曾写宝玉想到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处于贾琏和凤姐之间,比黛玉尤为薄命,因而伤感流泪;又曾写宝玉对于香菱也是怜惜她没有父母,连本姓都不知道,被人拐出来,卖给薛蟠这样一个霸王。把这种复杂的对于少女们的情感都说成是消极的不好的东西,这是还不如贾母的观察客观和细致的。

贾宝玉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然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这也是作者要把他的性格的特点写的很突出。我看这也不是什么恋爱观和恋爱生活方式不好,还是书上那个小丫头春燕的评论很对。她说:“这话虽是混说,到也有些不差。”为什么有些不差呢?这是因为在那样的社会里,不仅是封建地主阶级的结了婚的妇女,就是她们的女仆,也是年龄越大就沾染恶习越多。至于对黛玉的爱情,宝玉的确是不够专一的。就是在晴雯死去,宝钗搬走以后,他所想到的还是有两三人和他同死同归。这也正是贾宝玉的爱情跟近代的和现代的爱情还有不同之处。这和中国封建社会里面多妻制的合法存在不无关系。不把他对女孩子的多情和痴心同他身上的整个叛逆性联系起来看,不把它本身作为对于封建礼教和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观念的大胆的违背,不把它里面的合理的和优越的因素看作基本的东西,反而简单地苛刻地加以否定或指摘,那是不合乎历史主义的观点的。

贾宝玉的性格的这种特点也是打上了他的时代和阶级的烙印的。然而少年男女和青春男女的互相吸引,互相爱悦,这却不是一个时代一个阶级的现象。因此,虽然他的时代和阶级都已经过去了,贾宝玉这个共名却仍然可能在生活中存在着。世界上有些概括性很高的典型是这样的,它们的某些特点并不仅仅是一个时代一个阶级的现象。但是,如果今天有人有意地仿效贾宝玉,而且欣赏他身上的那些落后的因素,那就只能说是他自己犯了时代的错误,《红楼梦》是不能负责的。

如上所说,贾宝玉这个叛逆者的叛逆性不仅表现在他对于科举、八股文、做官等一系列的封建制度的不满和反对,而且特别突出地表现在他对于少女们的爱悦、同情、尊重和一往情深,也即是对于封建礼教和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观念的大胆的违背上。这是和作者所写的这个人物的许多具体条件很有关系的。他不但生于公侯富贵之家,而且他是一个还不曾入世的少年人。他的“行为偏僻性乖张”就最容易往这方面发展。至于林黛玉的性格的特点,如果只用叛逆者来说明,那就未免也过于笼统了。有些文章说她是“具有浓厚解放思想的人物”1 ,说她“几乎兼有崔莺莺、杜丽娘的柔情和祝英台、白素贞的勇敢坚强”2 ,这正是一种忽略了这个典型性格的个性和特点的结果。我们还是看在生活中,人们是怎样用林黛玉这样一个共名吧。人们叫那种身体瘦弱、多愁善感、容易流泪的女孩子叫林黛玉。这种理解虽然是简单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比较表面的,但也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这也正是林黛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红楼梦》也是反复地描写了这个特点的。在她还没有出场的时候作者就给我们讲了一个“还泪”的故事。她第一次见到宝玉,宝玉发痴摔玉,她就真的第一次还了泪。后来又说明她的性情是“无事闷坐,不是愁眉,便是长叹,且好端端的,不知为了什么常常的便自泪道不干的”。当她经过了多次的暗中试探,知道了宝玉的爱情的可靠的以后,她又悲伤父母早逝,无人为她主张,而且病已渐成,恐不能久待。她好象已经预感到她的不幸的结局了。后来写她的病越来越重了,有一次,宝玉劝她保重,不要自寻烦恼。她拭泪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宝玉说:“这是你哭惯了,心里起疑,岂有眼泪会少的。”又一次,紫鹃对黛玉说:“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要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她这样讲了当时的一般上层女子的命运,然后劝黛玉决心爱宝玉。她说:“岂不闻俗话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就是对这样亲密的伴侣,黛玉也不能吐露她的胸臆,只有暗暗地哭泣了一夜。 林黛玉这种封建社会的上层女子就是这样痛苦,这样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情,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她只有一直同悲伤和眼泪相陪伴。自然,人的性格总是复杂的。作者也曾写到了她的性格的其他方面。写她冰雪一样聪明。写她孤高自许。写她有时候也心直口快,而且善于诙谐。写她对于爱情是那样执着,那样痴心。写她并不只是“好弄小性儿”,对于她所爱的人有时也是很温柔的。然而她的性格上的最强烈的色彩却是悲哀和愁苦。这是一个中国封建社会的不幸的女子的典型。在她的身上集中了许多不幸。父母早死;寄人篱下;因为不愿去讨得周围的人的欢心而陷于孤独;遇到了一个“知己”然而却是没有希望的爱情;异常痛苦地感到了封建主义对于少女的心灵的桎梏而又不能更大胆地打碎它;最后还加上日益沉重的疾病。她首先是一个女子,这就使得她的叛逆性和反抗性和贾宝玉有很大的区别。而许多不幸又使得她和过去的文学中的那些痴情的女子的面貌也很不相同。她对自己曾叹息过,她比崔莺莺还薄命。杜丽娘虽然曾经憔悴而死,她的单纯的少女的心灵也不曾经历过这样多的酸辛。祝英台和白素真,那是从劳动人民的口头创造出来的人物,她们身上只有劳动人民的某些特点和色彩,几乎可以说残酷的封建压迫在她们的性格上留下的痕迹并不显著。林黛玉的叛逆性和反抗性却主要是这样一种痛苦的形式表现出来:尽管不幸已经快要压倒她了,她却仍然并没有屈服,仍然在企图改变她的命运;尽管她并不能打碎封建主义对于她的心灵的桎梏,她却仍然在和它苦斗,仍然在精神上表现出来了一种傲岸不驯的气概。

第六十三回,在行占花名的酒令的时候,黛玉掣得的是一根画着芙蓉花的象牙花名签子,那上有一句诗:“莫怨东风当自嗟。”1 这是中国古代的诗的委婉的表现方法,“莫怨”正是“怨”。而这个吹落百花的“东风”,在我们今天看来,就是封建社会。林黛玉这个性格的特点,比较贾宝玉是更为具有强烈的时代和阶级的色彩的。随着妇女的解放,这个典型将要日益在生活中缩小它的流行的范围。然而,即使将来我们在生活中不再需要用这个共名,这个人物仍然会永远激起我们的同情,仍然会在一些深沉地而又温柔地爱着的少女身上看到和她相似的面影。

《红楼梦》就是这样深刻地通过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提出了青年男女的婚姻自主的要求,提出了以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的原则,而又塑造了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两个不朽的典型。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是《红楼梦》里面的中心故事和主要线索。然而全书所展开的生活是那样广阔,远不止是写了这个悲剧。《红楼梦》是属于那种世界文学史上为数不多的巨大的作品,内容异常深厚的作品,它不是从生活中抽取了一个故事来描写,出现的人物限制在这单一的故事的范围之内,而是在我们面前就像展开了生活本身,就像在真实的社会中一样人物是那么众多,纠葛是那么复杂。它写了宁国府和荣国府这样两个封建大家庭,主要描写了荣国府,也可以说,这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发生的环境。然而,它却又并不是把这两个家庭仅仅当作背景来写。这也正像生活本身一样,在真事的生活中许多人物和事件常常是互相联系而又各自具有独立的意义,我们难于把它们仅仅当作某一部分的背景。

有人计算过,《红楼梦》里面写了448人2 。这里面自然也有许多人物是并不重要的。但仅就我们读后留有鲜明的印象,以至长久不能忘记的人物而论,也至少是以数十计。对于这样巨大的作品,一篇论文是无法接触到它的全部内容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就我们认为最重要的部分来作一些说明而已。

读者们也曾有过这样的经验吗,当我们还是少年的时候,和我们的同学或者朋友一起读完了这部书,我们争论着它里面的人物我们最喜欢谁,最后终于一致了,我们最喜欢的不是探春,不是史湘云,甚至也不是林黛玉,而是晴雯。我想我们少年时候的选择和偏爱是有道理的。

曹雪芹写了许多可爱的或者有才能的丫头。他对于这些身居奴隶地位的少女显然抱有很大的同情。其中写得最出色的就是晴雯。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时候,在薄命司首先看到的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而晴雯又正居首页。册子上的那几句关于晴雯的话不只是预示了她将来的遭遇,而且充满了同情和悲悼: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用银子买的一个小丫头。因为贾母喜欢她生得“十分伶俐标致”,赖嬷嬷就把它当作一件小礼物孝敬了贾母。她和香菱一样可怜,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红楼梦》里描写她的场面并不多,然而每个片段都很吸引人。她的性格是明朗的,健康的,不象林黛玉精神上那样悲苦。她也不像花袭人那样卑屈,而是以平等的无邪的心去对待贾宝玉,就像对待亲密的兄弟和友人一样。对王夫人那样一些高踞在她头上、可以要她生也可以要她死的“主子”,她也并不畏惧和屈服。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唯一的一个野性未驯也即是人民的粗犷气息还保留得最多的女孩子。果然她也就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我们已经读不到曹雪芹写的或者打算写的林黛玉之死了,不知道那会多么悱恻动人。但晴雯之死我们却还可以读到,这或许是《红楼梦》中最悲伤最缠绵的场面。这一段描写特别感动我们,还不仅仅由于写出了“儿女之真情”,而且由于它表现了这样一种悲恸和愤怒: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罪过的少女的含冤而死,这是那种死不瞑目或者怨气冲天的含冤而死。花袭人是和贾宝玉有私情的,然而大受王夫人的赏识和信任。晴雯完全是清白的,然而被骂为狐狸精,被摧残致死。作者这种对照的描写正式控诉了封建礼教及其维持者是多么虚伪,多么荒谬而又多么残酷!

晴雯这个人物特别能激起我们的同情和喜爱,原因就在这里。她美丽,聪明;她的性格很明朗并富有反抗性;她和贾宝玉的亲密的关系是纯洁的;而且她的夭折代表了封建社会里的许多无辜者的屈死。向来有这样的说法,花袭人为薛宝钗的影子,晴雯为林黛玉的影子1 。这两对人物的确各有相同之处,而且晴袭和黛钗都是用的两相对照的写法。但是,从人物的个性和特点来说,这些人却又是很有差异的。尽管或者同是封建正统思想的拥护者,或者同是叛逆者,但所处的阶级地位不同,所受的教养不同,她们的个性也不同,就不能不有了显著的差异。

一直跟着贾母的鸳鸯,平时看起来是和顺的,善于和这个家庭的人们相处的。然而当年老好色的贾赦要强迫讨她做妾的时候,她也爆发了一次激烈的反抗。她对平儿说:“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地娶我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平儿说:“可惜你是这里的家生女儿。”她说:“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吃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杀我的老子娘不成?”为了表示她的坚决,她许下了一个一辈子不嫁人的誓愿,并且用尖刀铰她的头发。仅仅因为她是贾母依靠的丫头,贾母也不同意,她才没有立即陷入悲惨的境地。

《红楼梦》中所写的这一类“身为下贱”的女孩子们的反抗都是非常动人的。这像是一片阳光出现在这个大家庭的阴郁的天空上。这些奴隶身份的少女,等待她们的是各种各样的不幸。不是像晴雯金钏儿那样无辜地惨死,就是像司棋那样触犯网罗而遭到严惩。不是像平儿香菱那样陷入作小老婆的“火坑”,就是像鸳鸯这样只有一辈子不嫁人。再不然,就是随便配人和当姑子了。在这些人身上,婚姻的不自由和身体的不自由是结合在一起的。

名居“金陵十二钗副册”之首的香菱,按照那个册子上的题词也即是作者的计划,她的结局也是惨死,遭夏金桂虐待而死。香菱这个身世十分可怜的女子,被薛蟠那样一个龌龊不堪的人连抢带买地霸占为妾,已经够不幸了。而薛蟠后来所娶的妻子夏金桂又是一个泼妇。作者描写这个泼妇不是没有用意的。然而高鹗的续书在这些地方却完全违背原意,不惜用虚伪的粉饰现实的大团圆的结局或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来代替曹雪芹原来的悲剧气氛十分浓厚的结构,不但凤姐死后平儿扶正,而且夏金桂自己把自己毒死,香菱也终于作起大奶奶来了。

尤二姐尤三姐也应当是“金陵十二钗副册”里面的人物。尤二姐是一个软弱的善良的女子。按照封建道德看来,她曾有淫行,但实际却不过是没有能够对那些荒淫的贵族子弟的诱惑和强暴进行反抗而已。她先和贾珍有暧昧关系,后又嫁给贾琏作妾,最后被毒辣的凤姐害死了。结局是和香菱相同的。尤三姐却是一个泼辣的、敢作敢为的、大观园姊妹以外的另一种类型的女子。她也曾和贾珍同流合污,然而她内心里却埋藏着反抗的火种。她被侮辱到不能忍受的时候就可以给贾珍贾琏以报复。她也是一个要自己选择配偶的叛逆的女性。她对尤二姐说:“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我如今改过守分,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若凭你们拣择,虽是富比石崇,才过子建,貌比潘安的,我心里进去了,也白过了一世。”她就是这样明确地提出了婚姻自主的要求。她的意中人是柳湘莲。她对这个男子其实也没有什么了解,和旧的爱情故事一样,只是一见就倾心了。她的结局也是悲惨的。和高鹗的续书印在一起的本子,在尤三姐的故事上有些不同。这种后出的本子把尤三姐写成完全是清白的,并不曾和贾珍胡混在一起,这样好像尤三姐的性格前后更一致一些。但这样一来,她的悲剧的结局就是由于误会了,贾宝玉也就不应在柳湘莲面前默认她品行不好了。先写她失足而后来又写她性情刚烈,这仍然是可以理解的。受了践踏而又不甘于被践踏的人积愤已久,就会这样。

《红楼梦》不仅写出了这些社会地位很卑微或者比较卑微,便于封建统治阶级把她们当作奴隶、当作玩物、或者当作蚂蚁一样随便可以夺去生命的女子的种种不幸,而且就是那些“金陵十二钗正册”里面的人物,那些贵族的女儿,也很多都被写为“有命无运之物”。不仅林黛玉,贾府的四姊妹都是薄命的。贾元春作了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妃子,在那些喜欢千篇一律地把男主人公的结局写为状元及第、奉旨完婚的作者的手中,这一定会写成荣耀而又幸福。但曹雪芹却是怎样写的呢?贾元春回家省亲的时候,大观园装饰得“金银焕彩,珠玉争辉”,静悄得无人咳嗽,十来对红衣太监骑马缓缓地走来,垂手站立,然后闻得隐隐细乐之身,然后是一对对的仪仗队和捧着各种用具的太监过完,然后是这位年轻的妃子驾到。这也真是写得繁华而又庄严。然后写到贾元春见到她的母亲王夫人和祖母贾母的时候,却是──

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来,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探惜三姊妹等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时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到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见到她的父亲贾政的时候也是这样:

又有贾政至帘外问安,贾妃垂帘行参等事。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曰:“田舍之家,虽★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

这是写得何等深刻呵,在富贵繁华的气氛的核心里却是沉痛已极的悲伤!这是现实主义所能达到的惊人的成就。贾元春的薄命还不要等到她的早夭,她被送到那“不得见人”的皇宫里,就已经是为人间少有的不幸所选择了。贾迎春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她的奶妈的儿媳妇在她房中大闹的时候,她却在那里看“太上感应篇”。这样的人竟嫁给了一个狼一样的男子。回想起作女孩子的时候的生活,她不能不觉得那比天堂还要美好。按照作者的计划,她出嫁一年后就将被虐待而死。年龄最小而性情很孤僻的惜春,她的结局是“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只有混名叫做“玫瑰花”的探春,在八十回中她被写为得到家庭的宠爱,还管过家,好像并没有遭遇到什么真正的不幸。探春是一个精明的有才干的女子。她的这种性格是写得很突出的,特别是在描写她代替凤姐管家的那一段。她的头脑里的封建思想比较浓厚。她自己是庶出,但却很强调“主子”“奴才”之分。因为她的亲舅舅是贾府的仆人,她就不承认他是舅舅。不过她和薛宝钗还是很有区别的。她敢于说朱熹的文章也不过是“虚比浮词”,薛宝钗却俨然以卫道者自居,立刻就加以驳斥,说她“才办了两天事就利欲熏心,把朱子都看虚浮了”。而且她对封建大家庭的矛盾和苦恼多次表示不满,不像薛宝钗那样“随分从时”。像这样一个聪明的有过人的才干的女孩子,如果生长在合理的社会里,她的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是可以作出许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的。然而,“才自聪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她也只能等待出嫁罢了。这大概就是她的根本的不幸。作者计划中的她的将来的出嫁是远嫁。不过和史湘云的薄命相似,这个结局在前八十回中不曾写出。

史湘云也是很早就父母双亡,在家庭里并不幸福,然而却和林黛玉的性格相反:“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她是一个快活的豪放的女子。作者把他所欣赏的某些所谓名士风流写在她身上,然而却又仍然是一个天真的少女,这就另有一种妩媚。她总是说薛宝钗好,也曾劝过贾宝玉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然而这都不过表示她的天真和幼稚罢了。她的性格和行为却是薛宝钗极力推崇的封建主义给妇女们规定的格言,“女子无才便是德”,完全不合的。在作者的计划中,她的结局也是出嫁后的早夭1 。

《红楼梦》写了许许多多性格鲜明、使人不能忘记的女子。尽管她们有的是姊妹,有的境遇相似,然而她们的个性的差异却那么大,一点也不会被混淆。在这个主要由少女们构成的世界里,当然不仅有悲伤和痛苦,同时也洋溢着青春的欢笑,生命的活跃。而且正是这些篇章使得这个悲剧不至于使人感到透不过气来。然而这些女子的结局却都是不幸的。这是封建社会的妇女的命运的真实反映。

把许多女子都写得聪明,有才干,行止见识都远远地高出了贾赦、贾政、贾珍、贾琏这样一些男子之上,这像是给贾宝玉的想法作了证明:“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锺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这些渣滓浊沫。”这是一种大胆的发现,大胆的思想。这直接反对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传统看法,而且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男女不平等是埋没了多少聪明的有才能的人,并且给她们造成了各种各样的不幸。这就不能不激起了人们的深深的同情,不能不设想到合理的社会不应该是这样。封建婚姻制度是妇女们的不幸的一个具体的原因。《红楼梦》不仅在林黛玉身上,而且在其他许多女子身上都写出了这个问题。封建社会的纳妾制度和奴婢制度是妇女们的不幸的又一些具体的原因。《红楼梦》也十分动人地写出了这些野蛮的制度是怎样摧残和虐杀了许多年轻的妇女。

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男女不平等,特别是揭露了那些直接压迫妇女的制度的罪恶,这是《红楼梦》全书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一种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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