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悲剧作为性格悲剧思考时的心理文化机制

作者:陈永宏
晴雯的人生悲剧不仅可以作为社会悲剧来思考,如许多前辈所做过的,因而从中透视出了《红楼梦》深刻的社会认识价值;还应从性格悲剧的视角来探寻其内在的心理文化机制,进而完成人不仅是社会的人、但同时也是有独立性格人的双向认知,本质上也是一次对晴雯这个人物的立体建构,由此而深化晴雯的研究,由表及里地洞悉曹雪芹创作思维的特点。

晴雯的悲剧作为社会悲剧,表现了人作为社会的人向社会中认知文化、规范文化或皈依、或超越、或表现为有意识的抗争,或体现为潜意识里的认同等等复杂的意态,这在本文的姐妹篇《晴雯悲剧作为社会悲剧思考时的多层次文化意蕴》[1]一文已有论辩,故不再赘述;晴雯悲剧还是一个性格悲剧,体现了人物悲剧性格的多重性和人物悲剧性格成因的复杂性,平儿对其比喻式的评断是一针见血的,她称晴雯是“一块爆炭”,这块“爆炭”既使他人炙热难耐,亦使自身化为灰烬。因为晴雯先让他人曾感到难耐、以至难堪,所以她临难时,他人就可以或落井下石,如王善保家的;或推波助澜,如袭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笔者依此视角来研究晴雯,本无意于从晴雯的人生悲剧里推导出咎由自取的结论,但若舍弃这一视角我们就将重复一个误区,这个理论误区是鲁迅先生将《红楼梦》与其他中国古代小说做了深入的比较后指出的:《红楼梦》“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2]令人遗憾的是,鲁迅之后依然有重蹈这一误区的现象发生。而在晴雯这一形象的研究上,这一问题体现得犹为突出,普遍地交口赞美晴雯,总是有意无意地遮掩着这一艺术形象的缺陷。孰不知这缺陷恰恰是晴雯其人性格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这也正是曹雪芹真正遵奉、切实实践“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3]古训的深刻处、独到处所在,也是曹雪芹创作思维的核心特点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晴雯性格缺陷的忽略,也是对曹雪芹深刻处、独到处的忽略。

可见,曹雪芹的深刻处、独到处正集中地表现在对其笔下人物性格的多重性、复杂性的建构之中。而这种多重性和复杂性不是那种粗鄙的好与坏、优与劣的机械相加和某种观念的外在附加,而是严格依循生活的逻辑,如人物独特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不同际遇等等,写出既是层次丰满又主次分明的人物性格,展现人物纷纭而真切的心态,可谓形神兼备,而不是象曹雪芹以前那样只单纯地强调以形传神,从而视“形”为器、视“神”为道,将二者截然区别开来;假如说曹雪芹以前的以形传神也写出了人物的心态的话,应该说那是既浅且露的,只有到了曹雪芹,才既使这传达的手法多样(既以形传神,亦写神摄形),更使这多样手法传达出的心态富于蕴含性、丰富性和层次性。

依照曹雪芹这一建构人物形象的创作思维特点,由此而具体地烛照晴雯的个性结构,是本文展开的逻辑思路;结合心理学的个性理论来辩析晴雯的心理机制,是本文所使用的逻辑方法。所谓人的个性结构,依据心理学的理论可分为动力结构、特征结构和调节结构,这三个亚结构,构成了本文的三个视角。
一 从性格的动力结构看晴雯心理内涵的层次性

在动力结构这个基本范畴里,有四个基础性的概念,即需要、动机、兴趣和理想。这四个概念间有很密切的生成关系:因需要而产生动机,动机又激发了兴趣,兴趣的升华即为理想,它们极有层次地标识了人物由隐而显的心路发展历程,以此作为一个尺度,来把握晴雯这一形象的分析,便系统地把握了这一人物形象的文化底蕴。

社会使然的做妾需要

做妾已是人生的一大悲剧,而且这一悲剧完全是社会制度使然,这无疑是更大的悲剧,因为它具有了一种社会的普遍性——以普遍的悲剧存在于社会;并且这社会使然的悲剧会逼迫个人,使之成为个人的需要,这无疑又是更深刻的悲剧。显然,在社会使然的做妾需要这一论断里,有三个渐次愈大愈深的悲剧层次和悲剧构成。明确这一悲剧层次对深入地理解曹雪芹塑造晴雯这一艺术典型有着基础性质的意义。

晴雯是有做宝玉之妾的需要的,这在《红楼梦》中有两处连续而又明确的交待。一是六十二回袭人非常明白地以此调侃过晴雯,一是六十三回又借平儿对晴雯的揶揄加以点破。也就是说在晴雯悲剧的构成上,作者昭示了上述三层悲剧价值的存在。但问题是以这三层悲剧价值来审视已做稳了妾的平儿、尤二姐和正要做的袭人,直至争取做妾的小红,她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分明而全面地体现着社会残酷地异化着人的个性的多重悲剧涵义。这是曹雪芹以群像展示其作品社会认识价值。通过需要这一深层次心态显示其深邃的社会洞察力。但晴雯究竟是贾府丫头中最引人观注的、是曹雪芹倾注心血最多的典型人物。在她的身上,曹雪芹寄寓了迥异乎其他丫头的第四重更深广的悲剧涵义:她钟情于宝玉是伴之以平交宝玉的,绝不肯做出以下谀上的媚态,而时代却扼杀她追求人格平等基础上的婚姻,环境摧残她渴慕情趣相投基石上的恋情。社会迫使她接受了作妾的归宿,可她争取作妾的方式又不为社会所容,把晴雯推进了一个两难的悲惨处境:进则没有袭人的取宠献媚之术,退则又乏鸳鸯的斩断绝决之情,这在感情的层面激起了人们对她的真切同情;然而她那属于未来时代的,也是有价值的,追求平等基础上的恋情屡遭磨难,这磨难不仅有来自王夫人的,竟也有来自宝玉的,这又在理智的层面上,激起了人们的深思。人性复杂,社会复杂。人性的复杂构成了社会的复杂,社会的复杂又强化了人的复杂。人被社会同化而复杂。社会因人复杂而异化。社会逼迫导源于前,个人需要逐流于后。

需要使然的表现动机

在心理学的意义上,需要在本质上体现为环境对人的制约,而动机则体现为人对环境的反馈,二者在不同的层面上,不同的认知方向上显示着人和环境的多重复杂联系。晴雯既如上文所辩析,在环境的逼迫下有了作妾的需要,那么她也必有受制于环境后,去适应环境的表现动机。
她的表现动机具体地集中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她对宝玉的情感的珍重,一是渴求宝玉对她的情感的珍重。然而这两个层面却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前者是奴婢应尽的本份,后者则是主子可能的施舍;但宝玉和晴雯作为闪现某些时代新质的人物形象,却在某些方面超越了他们所处的特定时代,于“撕扇”和“补裘”这两大重头戏里,完成了两个人物间由形同冰炭、神则水乳的行为方式对抗而思想感情相通、言语龃龉而性格相投的由形而神的逐层推进、且渐深入的人格相互认同、人性相互皈依的心路发展和心路展示过程。

如果说“撕扇”一节文字是晴雯追求平等基础上的恋情而做的一种尝试的话,那么“补裘”则是她迫使宝玉不得不对此予以某种让步、认同后的一种主动为其献身的精神体现。说得再透辟些,“补裘”只有发生在“撕扇”这一大胆的试探之后,才更有意义,才更具备了丰厚的思想内涵:如十分强烈的悲剧性铺垫,她如此真情真意地、决非“狐媚式”地眷顾宝玉的苦衷,到最终也不曾被宝玉的母亲体会到一星半点,反倒频遭摧残,“好心不得好报”这句俗谚在此用于晴雯的身上,最具动人心魄、摇人心旌的力量!如晴雯、宝玉间分明的性格撞击和撞击后产生的心灵共鸣及心性认同后产生的仿佛心仪已久的互为归属感和知音感,等等。

动机外化为情钟宝玉的兴趣。

如果说动机因其内在性而具有隐蔽的特点的话,那么兴趣则缘其外在性而且具有鲜活的可感性。如前文所述,基于社会的异化,晴雯和袭人都在意识、潜意识里将做妾视为人生的稳妥归宿,这便自然形成了二人都情钟宝玉的兴趣。但袭人的情钟宝玉是以克己、乃至屈己为根本特点;而晴雯则不仅克己,而且克人,有时不但不屈己,反而以此屈人。如七十三回中宝玉手忙脚乱地挑灯夜读、临阵磨枪以图蒙混贾政的考问,小丫头们陪着熬夜,一个个困得前仰后合,晴雯便又是怒骂、又是恐吓地说道:“什么小蹄子们!一个个黑家白日挺尸还不够,偶然一次睡迟了些,就装出这个腔调来了。再这么着,我拿针扎你们两下子。”偏巧有个小丫头“坐着打盹,一头撞到壁上,从梦中惊醒”,“只当是晴雯打了他一下子,遂哭着央求说:‘好姐姐,我再也不敢了!’”自己要强,以至近乎逞强,原本只是为了宝玉,因而无暇顾及他人之苦乐,但逼迫他人和她一样要强、进而逞强,于己尚可称是自强,于人则是寡情,刚愎近乎专横,无情臻于冷酷。日后其人生悲剧的结局源于她在怡红院里孤危的地位,而这种孤危地位的形成与她这种既自强不已,但也强人所难的性格、一种悲剧性格有很密切的关系。假如说前者巩固了她与宝玉的恋情和真情,后者则无可挽救地冲走了她的同类——因同为丫头便有同样社会地位、也应有相互同情和亲情。很显然,曹雪芹就是那样地通过晴雯的社会悲剧因素的建构,显示了他对社会批判的深度和广度;也这般地通过晴雯的悲剧性格显示了他对人物性格和人物心态之间相互关系及人际关系和人物心理交互作用的深刻理解和精确把握。
情趣升华为恋在平等的理想。

大观园内外,情钟宝玉者不乏其人,但这恋情一定要以平等为前提者,则恐怕仅此晴雯和黛玉二人而已。这是晴雯性格的光彩处所在,如果将其置于中国正统的女性内涵即为依附性的传统思想中审视,其独特的认识价值和人生价值观就更有意义。也许这才是曹雪芹为何在判词中给予晴雯以极高评价的终极原因所在。

如果将袭人与晴雯在人生目的追求中所表现出的差异做一番辨析,则不仅显示了二人迥异的性格、心态,更在性格和心态的深处积淀了深厚的文化意蕴。袭人是在脚踏实地去促成做妾的婚姻,先是委身于宝玉,继之以固宠于婆婆,再辅之以点滴做起的、事无巨细的操劳,切实地强化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对宝玉的至关重要,乃至形成了一个须臾难离的情势。自浅直的文化层次审视袭人,这是一个正统文化结晶的贤妻孝媳的典型;自深隐的文化层次审视袭人,这是一个隐忍了许多难堪的屈辱之后而向异己的社会力量异化的悲剧人物。相形之下,晴雯却是单纯而天真地以想当然衍化成了她人生归宿的理想。晴雯这一理想的前提是平交恋人,这已如上文所述。但这里至少有两个深隐的悲剧层次晴雯未曾意识到:一是只能做他人之妾的命运自己无平等可言;二是她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倾注了全部热情的努力——“撕扇”和“补裘”,不仅不如袭人来得那般扎实而稳妥,而且前者是曾因触怒宝玉而作的无奈的补偿,因而带有调侃性,后者又因不为王夫人所晓而带有徒劳性。而晴雯为自己设计的人生归宿能否如愿,并不取决于宝玉,而是宝玉的妈妈。在这一点的认识上,袭人要比晴雯准确得多、深刻得多,因而也成熟得多。相比之下,晴雯的思想幼稚、性情天真,导致了她现实的人生悲剧。但若换个视角看却又以其人格的不被社会在深层次上异化、心态的不为势利所左右而能擢清高于流俗之上,虽为时代所扼杀,但终究是时代的一线光芒所在、希望所在。

二从性格的特征结构看晴雯心理内容的丰富性

如果深入而精微地思考性格的特征结构,就会发现它内含两个系统:由于它包蕴了十分丰富的心理内容,也积蕴了丰厚的传统文化因素,所以它是个性的,但同时也是社会的,是现实的个性心理,但也表现某些历史的社会文化特点,此其一;在性格的特征结构这一基本范畴里包蕴着一个个抽象而又具体的概念,既称之为抽象又名之以具体,看似矛盾,实则深刻,此其二。比如豪爽这一性格概念,言其抽象,在于它毕竟是无数人都可能兼备的一种性格的概括;言其具体,则不仅指它毕竟要有一个确切的内涵,更在于它虽然可以体现于无数人的身上,却在体现的同时,表现出千差万别的方式,如或借助于慨然允诺的果断,或通过笑掷千金的大度,或借重于勇弃前嫌的斩决,等等。但更深刻的问题是不仅有性格内涵和表现性格内涵的方式在结合形式上的复杂,更在某种性格和其相近性格结合的复杂。而晴雯性格特征的独到处、深刻处正在于后者,约略说来有下述三个方面:

机敏里间杂着几许尖刻

只就机敏与尖刻的抽象意义上讲,晴雯与黛玉于此有相似之处,这是清末红学家所说的“相映”,但相似究竟不等于相同,这又是清末红学家所说的“相映而能不相犯”,也就是说在概括意义上,其性格有相近之处,足以相映;在具体的方式上,如言语习惯、行为模式等,又有其迥异之处,绝不雷同。黛玉的机敏伴以尖刻,一定要借题发挥、旁敲侧击,决不赤裸裸地直来直去,如第八回巧借雪雁送手炉来冷嘲宝玉、热讽宝钗,敏锐得竟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尖刻得使人只能或讪笑,如宝玉;或沉默,如宝钗。所以宝钗后来那句称黛玉让人“限又不是,喜欢又不是”一语,倒是分外真切地道出了她对黛玉那尖刻却又能无懈可击的无奈。然而当雪雁未到之前,也即无机可乘时,黛玉先是“只管抿着嘴笑”,绝不冒然地出击以致授人以柄,而是静观其变,以待良机,这又与她不肯失掉大家闺秀身份的矜持、自重的心态有直接的关系。反观晴雯在第二十回敏锐地发觉宝玉对麝月的私情、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后,不是黛玉那种意味深长的含蓄的笑,而是先以“冷笑”、继之以“交杯盏儿还没吃,就上了头”的尖刻嘲讽,不肯巧待机会,不须借题发挥,只是这般地心直口快。晴雯和黛玉同是发现了自己的意中人宝玉用情不专、同是发现了自己的情敌,同是表现出了敏锐和尖刻的性格构成,然而对此体现了截然不同的心态,黛玉心境的沉稳和晴雯情绪的激动,黛玉气质的抑制与晴雯气质的兴奋都在我们的深思、深究下,呈现出对比映照的特点,异常分明地呈露出她们不同的家庭教养和社会地位,显示着贵族少女与粗使丫头间的文化素养的差异,以及由这差异带来的一系列的差别。

孤高中伴随着些许嫉妒

孤高和嫉妒是人性和社会特征的抽象和概括,有着很鲜明的社会属性,因为它们一旦脱离了以社会为参照和以社会为对象这个必要前提,它们自身也就不复存在。但孤高以对社会的蔑弃为首要前提,有着因强调是非明确而判然遗世、超然傲世的特点;而嫉妒则以对个人荣辱的极度关注为首要前提,其汲汲于心的,是目力可及的身边环境,而非更广阔的社会。可见,在这两种性格之间是有着高下之别的,于逻辑内涵的界定是不能混淆的。但奇妙的是,它们却通过曹雪芹生花妙笔的描摹,十分和谐、也极为生动地统一在晴雯身上。如果说在第三十七回晴雯既明嘲秋纹,更暗讽袭人,从中显示了她的孤高,因为她不以秋纹的偶遇主子赏赐便感恩不尽为然,因为她不以袭人的仰主人鼻息而乞怜为然,这在身处奴隶地位的晴雯来说,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当她由给赖大作奴才晋升为给贾母、宝玉作奴才,即由低等奴才擢升为高等奴才后,并未因地位的提升而消尽棱角转而自谄媚一途再求高升,这是晴雯难能可贵之处。因为她的这种孤高、这种对秋纹、袭人等人奴性的鄙薄,在本质上是对社会异化人性的不满和厌弃,是对一种健全、美好人格的追求。也许正是由于这种追求是植根于一种感性的直觉,而非理性的自觉,所以她凭着这样一种对美好人格的朦胧的向往,她一方面在对袭人、小红的钻营、逢迎的敌对中显示了她的芙蕖之拔于污泥,但另一方面又在对同类的社会地位得以晋升时,表现出一种难以遏制的嫉妒,流露了她的狭隘和因狭隘而带来的尖刻,使她在追求完美人格的人生之路上,又背起了一个并不完美的人生包袱,步履艰难。如第二十七回她闻知小红已得凤姐的宠信后,那伴以冷笑的刻薄嘲讽。《红楼梦》中以较多的冷笑来傲世的人有两位,一为黛玉,一为晴雯。黛玉的冷笑是缘其对人生充满热望转而失望而来,故其冷笑的内核豁然是一种令人心碎的苦笑和惨笑,而那深隐于苦笑和惨笑的背后,是深刻的无奈和无尽的感伤;晴雯在前八十回中出场二十二次,其中写及其冷笑处有四回。[4]晴雯的冷笑是沿其对世俗的厌恶而来,故其冷笑的内蕴是一种让人深思的讥笑和嬉笑,那讥笑、嬉笑的背后是仇视和蔑视。正如英国哲学家霍布士在《人类本性》中所揭示的那样:“人有时笑旁人的弱点,因为相形之下,自己的能干愈易显出。”“笑的情感只是在见到旁人的弱点或是自已过去的弱点时,突然念到自己某优点所引起的‘突然的荣耀’的感觉。”[5]晴雯冷笑的潜台词、直至潜台词下的潜意识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确切的答案。

表层的快意于口带来深层的伤感于心

晴雯的性格特征结构中是存在这样一个纯属悖论的性格机制的,也正是这样一种性格机制参与了她在怡红院、直至大观园中孤危地位的形成。所以当她陷入了危险境地的时候,并被王夫人憎恶的关键时刻,有素昔开罪之王善保家的进谗言,有平日饱受其讽刺之袭人的进危言,正是在谗言耸动和危言耸听的交互作用下,王夫人才亲自出面、兴师问罪,晴雯才落得个“精神出户”这样一个丫头中死得最悲惨的结局。晴雯只求快意于口,由于口角太富于锋芒而致积怨太多的性格特点,固然体现了她那天赋的清高、秉性的爽直,但也不能不说与她十分强烈的表现意识和为宝玉之妾、舍我其谁的狭隘意识有关。否则便无法解读第三十一回,她为何听到宝玉要打发她出去,“越发伤起心来”,并表示“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一节。这场怡红院的风暴固然是肇始于晴雯的没有媚骨,决不肯象袭人那样在宝玉面前总是逆来顺受,但更深刻、最本质的原因却是袭人的“我们”中暗含了我已为宝玉之妾而引发了晴雯的“醋意”,因此晴雯才有那么一番对宝玉、袭人的尖刻而又难堪的嘲讽。然而这对晴雯来说终究是一时快意于口,终局是伤感于心,始以勇者的面目出现,终以骑虎难下的尴尬告终,若非袭人的跪求宝玉,若非黛玉的意外来到,则真不知晴雯如何收场。这种言语的冲动性与不计后果的盲目性表里一致,这种举止的多向冒犯性[6]与自蹈窘迫、无以自救的冒险性因果判然,若就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的双向联系立论,经典性的判断——情节是性格的成长史一语则不够周延,还应该说,性格是情节发展的原动力。这是反观晴雯性格和晴雯故事所得到的必然结论。正是晴雯这种嫉恶但也嫉妒、直率但也狭隘的性格,导致了她的人生必然上演悲剧,尽管这悲剧里揉进了某些正剧的色彩,但本质上终究还是悲剧,因为占其主流、居于主导倾向的,毕竟不是那浩然的正气、凛然的傲骨。这是正确把握晴雯这一艺术形象的一个基点。舍弃这一基点,也就意味着将是一个被拔高了的虚假的晴雯。

三从性格的调节结构,看晴雯心理文化的非平衡性

如果说性格的动力结构具有内因性,而性格的特征结构具有外因性的话,那么所谓性格的调节结构正具有将动力结构与特征结构融合为一个有机机制的贯通性。这种贯通性就具体地体现在自我意识对诸种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控制。以此研讨晴雯的控制则呈现一种非平衡机制,心态和行为之间又呈现为一种矛盾性。概括说来,有下述三个侧面:

情感脆弱却意志坚强

在心理学上,情感本属感觉范畴,意志则属知觉范畴,但于晴雯却呈现一种因果联系,即情感的脆弱引发了意志的坚强,坚强的意志补偿了脆弱的感情,从而在一个貌似坚硬的外壳下,发现了一颗柔弱的内心。初读晴雯,我们很容易形成一个肤浅的错觉,仿佛这位一贯憎恨谀媚、憎恨奴颜的女性,只是时时表现出刚烈,处处呈现出刚毅,常常以冷笑蔑视周围的人。但我们如果能深入一步地去探究晴雯每次冷笑发生的动因,进而再系统地全方位地思考这动因中所寄寓的人际关系、所隐寓的人际心态及所积淀的人文背景,至少会在晴雯的研究上有所建树。

晴雯的每次冷笑都是受环境的刺激,或如秋纹的乞残羹而炫示、或如小红的攀高枝而炫耀等等,正如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一句入木三分的心理分析所昭示的那样:“在人类的情感方面,最可怕的是得意之色”[7],正是由于晴雯的小环境中存有这类市侩型人物,也就势所难免地在晴雯的周边形成一个功利主义浓烈、又很浅薄的小氛围,他们偶得主子的怜悯便一脸得意,骄人的气焰上冲斗牛,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的末世所共有的心态,不思进取,琐屑于个人的眼前狭小的荣辱穷通,末世的衰颓,末世的凝聚,相互氤氲,相互纠扯,既陷个人于僵化,亦致社会于无望。在这样糟糕透顶的人文背景下,晴雯那勇于否定这种人生生存方式的斗争是可贵的,但她否定的动机是可悲的,因为是出于做妾的狭隘所致。所以其感情也极脆弱,一旦让其离开宝玉,竟也如雷击顶,唯能惶恐痛哭而已;她否定的效果是可怜的,因为丝毫竞助于她自己命运的改变,反而加剧了她与周围人的紧张关系,以致成为敌对关系。由此形成了她的孤傲,也更强化了她的孤傲,自此视角思考,则其意志的坚强,非素昔之秉赋,实非其所愿,乃不能不为。因多方开罪于同类,若不用坚强的意志去舍命补裘,则何以巩固和宝玉这最后一个人生知已的牢固关系呢?所以准确地说,意志的坚强可以在某些方面补偿感情的脆弱,怎奈这补偿有效,但也很有限。因为晴雯的人生走向毁灭的自身便是明证。

聪明的自误和被误解的聪明

晴雯的灵口慧心、伶牙俐齿是人所共知、人所认同的,但通过前文对其性格的辨析,我们不难发现,晴雯的聪明不但没为其带来幸运,反倒使其傲视同侪,招来更多的忌恨,确如其判词所云:“风流灵巧招人怨”,这是晴雯式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但这里有一个更深入的问题必须加以辨析,即聪明招致忌恨这一现象的背后有两个层次截然不同的原因:一是卖弄聪明、炫耀聪明,这是俗语中所说的小聪明、雅语中所谓的浅薄;一是能够深刻的理解聪明,并能恰当地运用聪明。笔者认为,晴雯的聪明应属于前者,而绝非后者。这与今人的对晴雯的聪明的理解是不一致的。即今人误解了晴雯的聪明。晴雯与麝月的两次对比描述很能充分地说明这一问题。晴雯貌似伶牙俐齿,怎奈这伶牙俐齿只会直来直去,且极易被人抓住话柄,所以关键时刻尚需麝月的不愠不火、持之有故地以理服人,如五十二回“逐坠儿”一事,坠儿母亲抓住晴雯直呼宝玉的名字来抢白晴雯,晴雯因理屈词穷,于无奈中只能还之以蛮横,多亏麝月一番有根有据的滔滔宏论,方驳得坠儿母亲“无言可对,亦不敢久站”“口不敢言,抱恨而去”。第五十八回芳官和其干娘吵架时,晴雯“忙先”过来,但也只会就事论事,反遭芳官干娘的顶撞,还是袭人识人,急派麝月上阵,一番就事论理“那婆子羞愧难当,一言不发”。总是晴雯自己急急地主动充当先锋,掀起风波,但总是铩羽而归,总是得麝月压阵,方能稳住阵脚、平息风浪。无形之中,晴雯成了麝月的仪仗,总须先行;麝月成了一出大戏的主帅,必须后出;仪仗只能渲染声势,烘托氛围,文章的精彩处、玄妙处必得麝月方能写足。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晴雯作为托月之云,这正如曹雪芹为她们二人所起的名字所隐寓的含义一样——云过月朗。晴雯与麝月的艺术辩证关系,绝非强中更有强中手的烘托,而是庄子所谓小智与大智的判然对比关系。在这种对比关系里,寄寓了曹雪芹对中国传统观念中“言无多而务为智”[8]“言而当,智也”[9]等标准的认同。

意识怯懦却行动“抓尖”。

在《红楼梦》第七十回中作者交待:“素日晴雯不敢出头”,这显然与其性格的惧上、意识的怯懦密切相关;但王善保家的又称其:“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抓尖要强”,这又与其凌下、潜意识的争强互为因果。这样一来,因惧上,而上无靠山,不象袭人上有王夫人这棵大树;又因凌下,而下无同病相怜者,不似黛玉诚待紫鹃而可有真情真意相慰;所以晴雯才是大观园中真正的孤独者,她没有自己的精神家园。

黛玉虽也孤独,但她勿须惧上,更不凌下,且有自己的精神家园,那便是吟赏自己的孤独,在这吟赏里,她感受到了自己“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自足和自慰。所以传统红学里“晴为黛之副”,也只能是就某种意义上说,略同于传统美学上的形似一语。

意识的怯懦与行动的“抓尖”,不仅形成了晴雯性格中惧上凌下的矛盾,还进一步影响到了她人格的分裂。背着王夫人的时候,她晴雯是“抓尖”的反抗者,决无媚骨的斗士,如第三十七回里,信誓旦旦地向秋纹一干人表白:“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可谓傲骨铮铮;然而当王夫人真来到晴雯面前、欲加之罪的时候,她又如第七十四回所描写的那样:“忙跪下回道”,不仅是跪下回话,而且是急忙跪下。昔日的大话早忘到了九霄云外,没了傲骨,却软了双膝。对此,许多研究者们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都有意地采取了回避的办法。其实晴雯这种人前人后、判若两人的人格分裂作为《红楼梦》存在的艺术真实,是不该回避,也无法回避的。这种回避本身不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态度,是对曹雪芹对人观察得深入、描绘得深刻的回避,也是对曹雪芹精湛的艺术辩证法的回避。因为曹雪芹感受到了人不仅要受意识的支配,还要受到潜意识的左右。人的潜意识总在使人避祸远害以全身自保。自此视角审视晴雯的人格分裂,不仅不应奇怪,而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在晴雯身上表现了《红楼梦》的艺术真实是高度典型化了,反映了人的本质的艺术真实,是触及了人的灵魂深处的辩证思维艺术的经典之作。也许正是因为《红楼梦》登上了这种至高无上的艺术境界,所以当代有成就的作家们才周期性的反复研读它,并从中获取了无尽的艺术滋养。

以上我们自晴雯性格的动力结构、特征结构和调节结构三个视角,辨析了晴雯心理文化内涵的层次性、丰富性和非平衡机制,力求全面而客观地揭示其心理文化机制及其主体性格在其人生悲剧里的作用,并能把握曹雪芹在人物塑造时的精髓处所在。

晴雯作为丫头类群体形象中一等重要的角色,其悲剧的成因不仅有社会的因素,也兼有其主体性格的因素。假如说在其人生悲剧爆发的阶段中,是社会的邪恶势力在起主导作用的话,那么在其人生悲剧的酝酿阶段,则是她的主体性格在起主导作用,这就是我们的结论。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依然同情晴雯的人生悲剧,但这并不意味着同情其人生悲剧的全部成因。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注释:

[1]见《红楼梦学刊》一九九四年第三辑。

[2]《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见《鲁迅全集》第8卷第350页。

[3]《礼记·曲礼上》,见《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第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l983年版。

[4]见《红楼梦》第三、五、六、八回。

[5]转引自《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第26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6]晴雯在《红楼梦》第20回既犯麝月,又犯宝玉;在31回既犯宝玉,又兼犯袭人。[7]《悲惨世界》第四卷,第355页。

[8]《墨子·修身》见《墨子白话今译》第5页(吴龙辉译注),中国书店出版1992年版。

[9]《荀子·非十二子》见《荀子选译》第39页(雪克、王云璐选译),巴蜀书社出版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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