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傻大姐

作者:万萍
贾府的仆人,每人都有一本血泪账:茜雪无故被撵,五儿平白被囚;金钏和鸳鸯,一个被王夫人逼得跳井自杀,一个不甘被贾赦玩弄自缢身亡;“周全妥贴”如平儿,也免不了挨王熙凤和贾琏的打,“温柔和顺”如袭人,也要挨贾宝玉的“窝心脚”;还有更多的奴隶被“打板子”、“跪磁瓦片”、“满嘴塞马粪”等一系列刑法所折磨……而傻大姐,似乎还有更甚之处。曹雪芹是这样简洁地介绍她:

原来这傻大姐年方十四岁,是新挑上来给贾母这边专做粗活的。因他生的体肥面阔,两只大脚,做粗活很爽利简捷,且心性愚顽,一无知识,出言可以发笑。贾母喜欢,便起名为“傻大姐”。若有错失,也不苛责他。无事时,便入园内来玩耍。

她名为“大姐”,其实只有十四岁。现在的十四岁的女孩子,大多还在父母前面撒娇吧!而她,却早已进入了吃人的贾府。鲁迅的小说《祝福》中,鲁四老爷之所以留下祥林嫂,是因为她“手脚都壮大,又只是顺着眼,不开一句口,……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同样的原因,傻大姐得以在贾府呆下来,以她“爽利简捷”的动作,供贾府的统治者役使。作为贾府“老祖宗”的贾母,是颇会享乐的。她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在行酒令、说故事、打牌、看戏中及时行乐,打发她那自己也感到不多了的日子。有一次,贾府来了一位“积古”、健谈的刘老老,贾母得知后,立即把她抓住,请她“赴宴”,领她游园,作弄她,嘲笑她,贾母自己则颓然乐乎其中。在贾母眼中,家庭行乐中增加一位村俗的农村老太婆,倒别是一番风味。就“出言可以发笑”来说,傻大姐和刘老老有相同之处。因此,傻大姐被“挑”选到了贾母的房中。她兼祥林嫂和刘老老之长,既可以终日干活,又可以作为贾母茶余饭后的一件“消遣品”。贾母给她取名“傻大姐”,这与其说是喜欢,还不如说是打趣;要说是喜欢的话,那也是另外的意义。傻大姐为什么会“傻”?也许是先天不足吧,也许是疾病所致吧,其中可能有一段血泪的经历,我们不好揣猜。即使她的“傻”没有任何的社会原因,但这样一个女孩子,如果生活在健康合理的社会中,是应该受到怜恤和照顾的。然而,她在贾府的遭遇却是:由人役使,供人取笑。

据“脂评”说,曹雪芹在《红楼梦》最后一回的未定稿中,有一个“情榜”:所谓“金陵十二钗”,除“正册”、“副册”、“又副册”外,还有“三副册”和“四副册”,一共列有六十个女子的名字,还有判词。傻大姐是否在内,因为这些未定稿早已“迷失”,我们无从得知了。但是,从曹雪芹的简单交代来看,傻大姐也应该是“薄命司”中的人物。和小说中的其他悲剧一样,傻大姐的悲惨遭遇,对罪恶的贾府,对黑暗的封建社会,是一个有力的控诉,是为《红楼梦》的深刻的政治思想主题服务的。

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上,塑造了一大批活生生的典型形象,是《红楼梦》的巨大艺术成就之一。在曹雪芹的笔下,朝臣邑宰、士农工商、三教九流,五光十色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当然,他主要描绘的是一个封建家庭,写了各式各样的主子,写了各式各样的奴隶。年长一些的同志会知道,象傻大姐这样既被役使,又被取笑的奴仆,在封建大家庭中是并不乏见的。更何况是在赫赫扬扬、奴仆成群的贾府。曹雪芹寥寥数笔,稍加勾勒,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典型。可以说,这对我国文学宝库又是一个创造性的贡献。在现实生活中,傻大姐这样傻乎乎的人物更是屡见不鲜。直到现在,“傻大姐 ”这个名字不是还活在人们的口头吗?当然,这种“典型共名”只是取其一点,不及其余,和《红楼梦》中的傻大姐已经不尽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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