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脂批的校释

作者:张乘健
庚辰本《石头记》第二十一回贾宝玉写了续《庄子》的奇文之后, 有一条朱笔眉批:趁着酒兴, 不禁而续, 是非(作) 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 然奇绝怪绝之笔, 从何设想, 怎不令人拍案叫绝! 己卯冬夜这条批语引起种种争论。有的研究者据此认定脂砚斋即贾宝玉的原型,因为批语中云“谓余何人耶, 敢续《庄子》”, 说明这位批书者分明以续《庄子》者自承; 但此说遇到难以解释圆通之处, 因为下文赞叹“奇绝怪绝之笔”云云,岂不成了续《庄子》者对自己写的续《庄子》文字自我吹嘘、自我赞叹? 戴不凡先生以为《红楼梦》系曹雪芹据旧稿《风月宝鉴》改作,《风月宝鉴》则是“石兄”所作。他认为这条批语须分成三段才能读通, 第二段“谓余何人耶, 敢续《庄子》”系《红楼梦》旧稿作者“石兄”自谦之言, 第一段、第三段则是脂砚斋赞叹“石兄”文笔的批语(戴不凡《说脂砚斋》,《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二辑,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3 月版)。

我认为这问题是人为地弄复杂了。批语中关键的一句“谓余何人耶”是抄手抄错, 原文应是:“余谓何人耶? 敢续《庄子》! ”

这条批语说明脂砚斋是比较了解曹雪芹的思想的。《红楼梦》中贾宝玉续《庄子》的文字, 实际是小说作者曹雪芹的妙笔。要了解曹雪芹的奇思畸行, 不妨细读那段续《庄子》的奇文:焚花散麝, 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 戕宝钗之仙姿, 灰黛玉之灵窍, 丧减情意, 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 则无参商之虞矣; 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 灰其灵窍, 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 皆张其罗而穴其隧, 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贾宝玉的痴话“女儿是水作的骨肉,见了女儿, 我便清爽”成了名言, 贾宝玉一直被人们认作女儿崇拜者, 可怪的是, 这个女儿崇拜狂竟一下子成了女儿恐惧者症。“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焚花散麝”、“丧减情意”, 如此古怪的想法, 如此极端的议论, 有意和《庄子· 箧》篇“绝圣弃知, 大盗乃止”之类偏激的愤世思想相呼应, 莫非这位怡红公子这时候受了什么重大的刺激? 说来可笑, 竟只是贾宝玉请史湘云替他梳头、袭人负气不理他这样的“大事”。贾宝玉续《庄子》的奇文所流露出来的思想, 哪里象一个身在温柔乡春梦正甜的稚龄公子哥儿, 倒真象一个历尽沧桑世变参透情场禅机的“情僧”。曹雪芹不自觉地将自己修改《红楼梦》时的怆凉心境移到小说主人公身上, 而续《庄子》的奇文以小见大, 似谐实狂。脂砚斋替曹雪芹的狂妄怪诞开脱, 说贾宝玉——曹雪芹——是“趁着酒兴”续的, 还请读者诸君原谅酒喝醉了的人胡乱写的文字吧。当年陶渊明作诗大发奇谈怪论, 什么“义农去我久,举世少复真”, 末了也来一句“君当恕醉人”(《饮酒》)。至于脂砚斋问“余谓何人耶, 敢续《庄子》”, 意为: 我说是谁呢? 竟敢续《庄子》! ——大约除了曹雪芹这样的畸士不会有别人了。“奇绝怪绝之笔, 从何设想?”——《红楼梦》作者抗世违俗的异端思想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是《红楼梦》研究真正值得注意的本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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