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渐离:你死了,秦始皇交给我吧
作者:郭灿金、许晖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此时距荆轲刺秦王失败已经六年。六年来,秦始皇始终难以忘怀这件事,于是开始大规模地搜捕燕太子丹的门客和荆轲的朋友。这些人纷纷逃亡。
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为躲避秦王的追杀,改换姓名,受雇于人做杂役。主人家堂上常常有客人击筑,高渐离彷徨不能离去,每每指摘说哪儿好哪儿不好。主人听说后,召高渐离上堂击筑,满座称善。
高渐离想,久隐贫贱之日没有尽头,于是退下,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举座皆惊,纷纷用平等的礼节迎接他,奉为上客。高渐离击筑而歌,满座宾客无不流泪而去。
这一次现身,使高渐离恢复了以往的名声,成为上流社会争相延请的上客。名声传到了秦始皇耳朵里,秦始皇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明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是一个漏网的危险分子,还是把他召到了身边。
为了随时能听到高渐离的筑声,秦始皇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他随侍身边。稍稍离秦始皇近一点,高渐离筑中置铅,再近一点的时候,高渐离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像荆轲一样,盲眼的高渐离并没有能扑杀秦始皇。高渐离隐忍数年,就是为了今日这毫无把握的一击。
引荐荆轲的田光先生曾经评价荆轲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不知道满目黑暗的高渐离,当他举筑扑向秦始皇的一瞬间,是哪一种勇敢之人?
荆轲是卫国人(今河南濮阳一带),高渐离则是地地道道的燕国人(今北京西南一带)。二人的友谊是从荆轲游荡到燕国之后发展起来的。
高渐离是一个杀狗的屠夫,善击筑。筑是一种自宋代以后就已经失传的乐器,1993年长沙渔阳墓重新出土,木质五弦。《汉书?高帝纪》中有关于筑的形制的描述:“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其音悲亢激越,恰恰符合荆轲和高渐离出没于燕市之中的心境:“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二人友谊的第二次记载是易水岸边的筑、歌合奏。
荆轲出发前往秦国行刺秦始皇,燕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水之畔为荆轲送行: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像燕市之上一样,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变徵之声撼动了每个送行者的身世之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悲歌,更是令人血脉贲张。
荆轲的行刺,在六名刺客之中,规模最大,成本最高,准备最周密,牵涉的人数最多,然而最终没有成功。
易水送别之前,荆轲和燕太子丹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荆轲在等一个同行的人,因此迟迟不出发。太子丹很着急,而且怀疑荆轲是不是变卦了,于是请求先派秦舞阳入秦。面对太子丹这种明显的不信任态度,荆轲大怒,在斥责了太子丹一顿之后,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在秦朝的森严大殿之上,荆轲被秦始皇击伤之后,笑骂着为行动的失败自辩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句临死之前最后的自辩,证明荆轲像以往所有的刺客一样,仍然是为了“报”,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只不过和以往的刺客相比,荆轲的心机更深:活捉秦始皇,劫为人质之后,逼迫秦始皇和燕国订立互不侵犯的契约。从本质上来说,荆轲并没有超越以往刺客的水平。
只有到了高渐离替荆轲复仇的时刻,刺客,才展现了它最深沉的内涵。高渐离只是燕国的一个狗屠,从头至尾也没有参与到燕太子丹和荆轲的事情中来,他和整个刺秦事件的关系,只是在易水送别的时候,用筑给荆轲伴奏而已。燕太子丹于他无恩,秦始皇于他无仇,他只是一名旁观者。
然而,这名旁观者,却是荆轲的音乐“知己”。燕市之上的酒酣合歌,不需要言辞的诉说就已经灵犀相通。与其说荆轲和高渐离燕市之上旁若无人的相泣是因为因不合潮流而苦恼,是怀才不遇的发泄,毋宁说是出于人性的自然表露,对人生无常的悲婉和慨叹。在这种人性的自然表露中,两人借助音乐和酒肉结成了“知己”。这是真正的“知己”:地位平等,心有灵犀。
因此,只有到了高渐离,他的行刺才彻底成了和权势者,和“知遇之恩”毫无关系的一种行动,它不为权势者所用,它只对真正的朋友和“知己”效忠。这一行为也超越了刺客惯常的“义”的范畴,还原为一种最简单的友谊。是的,它仅仅只是一种动人的友谊。
【个性点评】
在司马迁记载的刺客中,高渐离是最奇怪的一个刺客。只有他的行刺没有直接的动因。
你看司马迁记载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每个人都是为了一个权贵才去行刺的,只有高渐离,因为和荆轲的知己关系,在荆轲死后,才执著地继续行刺秦始皇。这样的朋友,别说在中国古代少见,到了今天,更是凤毛麟角,或者说一个都没有。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多么张扬人性的时代,又是一个诞生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的时代啊!连那时候的人喜爱的乐器都是那么奇特。如果生在春秋战国,我一定要去学习筑这种既可奏乐又可杀人的乐器。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此时距荆轲刺秦王失败已经六年。六年来,秦始皇始终难以忘怀这件事,于是开始大规模地搜捕燕太子丹的门客和荆轲的朋友。这些人纷纷逃亡。
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为躲避秦王的追杀,改换姓名,受雇于人做杂役。主人家堂上常常有客人击筑,高渐离彷徨不能离去,每每指摘说哪儿好哪儿不好。主人听说后,召高渐离上堂击筑,满座称善。
高渐离想,久隐贫贱之日没有尽头,于是退下,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举座皆惊,纷纷用平等的礼节迎接他,奉为上客。高渐离击筑而歌,满座宾客无不流泪而去。
这一次现身,使高渐离恢复了以往的名声,成为上流社会争相延请的上客。名声传到了秦始皇耳朵里,秦始皇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明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是一个漏网的危险分子,还是把他召到了身边。
为了随时能听到高渐离的筑声,秦始皇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他随侍身边。稍稍离秦始皇近一点,高渐离筑中置铅,再近一点的时候,高渐离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像荆轲一样,盲眼的高渐离并没有能扑杀秦始皇。高渐离隐忍数年,就是为了今日这毫无把握的一击。
引荐荆轲的田光先生曾经评价荆轲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不知道满目黑暗的高渐离,当他举筑扑向秦始皇的一瞬间,是哪一种勇敢之人?
荆轲是卫国人(今河南濮阳一带),高渐离则是地地道道的燕国人(今北京西南一带)。二人的友谊是从荆轲游荡到燕国之后发展起来的。
高渐离是一个杀狗的屠夫,善击筑。筑是一种自宋代以后就已经失传的乐器,1993年长沙渔阳墓重新出土,木质五弦。《汉书?高帝纪》中有关于筑的形制的描述:“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其音悲亢激越,恰恰符合荆轲和高渐离出没于燕市之中的心境:“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二人友谊的第二次记载是易水岸边的筑、歌合奏。
荆轲出发前往秦国行刺秦始皇,燕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水之畔为荆轲送行: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像燕市之上一样,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变徵之声撼动了每个送行者的身世之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悲歌,更是令人血脉贲张。
荆轲的行刺,在六名刺客之中,规模最大,成本最高,准备最周密,牵涉的人数最多,然而最终没有成功。
易水送别之前,荆轲和燕太子丹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荆轲在等一个同行的人,因此迟迟不出发。太子丹很着急,而且怀疑荆轲是不是变卦了,于是请求先派秦舞阳入秦。面对太子丹这种明显的不信任态度,荆轲大怒,在斥责了太子丹一顿之后,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在秦朝的森严大殿之上,荆轲被秦始皇击伤之后,笑骂着为行动的失败自辩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句临死之前最后的自辩,证明荆轲像以往所有的刺客一样,仍然是为了“报”,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只不过和以往的刺客相比,荆轲的心机更深:活捉秦始皇,劫为人质之后,逼迫秦始皇和燕国订立互不侵犯的契约。从本质上来说,荆轲并没有超越以往刺客的水平。
只有到了高渐离替荆轲复仇的时刻,刺客,才展现了它最深沉的内涵。高渐离只是燕国的一个狗屠,从头至尾也没有参与到燕太子丹和荆轲的事情中来,他和整个刺秦事件的关系,只是在易水送别的时候,用筑给荆轲伴奏而已。燕太子丹于他无恩,秦始皇于他无仇,他只是一名旁观者。
然而,这名旁观者,却是荆轲的音乐“知己”。燕市之上的酒酣合歌,不需要言辞的诉说就已经灵犀相通。与其说荆轲和高渐离燕市之上旁若无人的相泣是因为因不合潮流而苦恼,是怀才不遇的发泄,毋宁说是出于人性的自然表露,对人生无常的悲婉和慨叹。在这种人性的自然表露中,两人借助音乐和酒肉结成了“知己”。这是真正的“知己”:地位平等,心有灵犀。
因此,只有到了高渐离,他的行刺才彻底成了和权势者,和“知遇之恩”毫无关系的一种行动,它不为权势者所用,它只对真正的朋友和“知己”效忠。这一行为也超越了刺客惯常的“义”的范畴,还原为一种最简单的友谊。是的,它仅仅只是一种动人的友谊。
【个性点评】
在司马迁记载的刺客中,高渐离是最奇怪的一个刺客。只有他的行刺没有直接的动因。
你看司马迁记载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每个人都是为了一个权贵才去行刺的,只有高渐离,因为和荆轲的知己关系,在荆轲死后,才执著地继续行刺秦始皇。这样的朋友,别说在中国古代少见,到了今天,更是凤毛麟角,或者说一个都没有。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多么张扬人性的时代,又是一个诞生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的时代啊!连那时候的人喜爱的乐器都是那么奇特。如果生在春秋战国,我一定要去学习筑这种既可奏乐又可杀人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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