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唐传奇《莺莺传》读后
作者:田宏哲
《莺莺传》据陈寅恪考证其写作于唐贞元二十年,“距元微之婚期已两年”。作者元稹创作《莺莺传》的目的是为了纪念一段不能忘怀的感情,且有人指出传奇中的张生既是作者的原型。
唐传奇《莺莺传》“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如张生在文末说的那段十分道学味的话“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酖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但是由于此文“颇切人情”,即传奇在描写张生在男女私情中“纵情”是那样的凄婉动人,从而与后来所以李朝威的传奇《柳毅传》堪称双璧。
莺莺“极高才思,但出身寒门。好似琵琶行中的商人妇”。(陈寅恪语)吴宓说,“我们的传统对于妇女的尊敬是社会性的,而不是个人性的。”这就决定了传奇中莺莺的矜持含蓄的性格、沉默无语的端庄气质。如她与张生第一次见面,是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下,方才很不情愿的出场。即便出来与张生相见,也是“凝睇怨绝”张生虽“以词导之”,莺莺不但不答,而且终席无一语。当与张生交会时,也是终夕无一言。又“善属文”,但张生“求索再三,终不可见”。即便张生“自以文挑”,莺莺“亦不甚睹览”。对张生的求爱,莺莺仅以“明月三五夜”诗作答。对于张生的西去,则通过“独夜操琴,愁弄凄恻”来抒发心中哀怨。在回复张生的信中,既表达对张生见异思迁的顾虑:“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斁”,又表白自己“至于始终之盟,由固不忒”。
俗语道:“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对于莺莺的痴情,张生也不能作到与莺莺彻底决绝。在张生第一次去长安前,对莺莺“以情谕之”。在第二次去长安前,张生“不复自言其情,愁叹于崔氏之侧”,莺莺在一句“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的悲凉叹息之后,“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嘘唏,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二人分别婚嫁之后,张生一日经过莺莺居所,要求以莺莺外兄身份见。但莺莺不见,张生于是“怨念之诚,动于颜色”。莺莺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派人给张生送去一首自己做的诗:
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徊懒下妆。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
又过了几天,莺莺闻知张生即将动身,又为张生赋了一绝: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崔张这段短暂的因缘,正如当时人评价的那样:“(张生)崔之始相得,而终至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岂独在彼者耶”。
莺莺在致远在长安应试的张生的信中说:
“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斁。鄙薄之志,无以奉酬。至于终始之盟,则固不忒。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
对于莺莺而言,“自献”的后果则绝不仅是“无可奈何天”,更是注定了她在男权社会的世俗偏见中的人格困境。虽在对自我行为的道德清醒中,深刻的“自献之羞”剥夺了她的尊严、幸福乃至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只能把“愁艳愁邃”的心灵痛苦深埋在心底,独自一人去自我认同始乱终弃的命运。
从人性的角度上看,性爱活动本来是“男女双方在感官和心理上的平等交流”,那么为何“自献之羞”会酿成莺莺的千古遗恨呢?“就顺从而言,男权制是独一无二的指导思想。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对其臣民实施过程如此完全的控制”。这反映在两性婚恋问题上,便是“男主女从”的传统的两性关系模式。从诗经中的“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和宋玉笔下的“愿荐枕席”的巫山神女,再到汉代的相如文君的故事,无不遵循这一模式。传奇中的莺莺和张生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的。
元稹的决绝词第二首中“矧桃李之当春,竞众人之攀折。我自顾悠悠而若云,又安能保君皓皓之如雪。感破镜之分明,睹泪痕之馀血。幸他人之既不我先,又安能使他人之终不我夺”,这正好作为张生男性心理的绝好诠释。一方面,“自荐枕席”让“非礼不可入”的张生对莺莺的品格贞操失去信心,另一方面“西厢之斥”和“枕席之荐”的鲜明对比又让张生感到莺莺反复无常,虽然莺莺的“愁绝幽邃”深藏不露的性格为他迷恋,但未必不会让他感到莺莺的捉摸不定和难以驾驭,因为张生不可能真正走进莺莺的“幽微灵秀地”的内心世界,所以在篇末有一段“忍情”的议论,也是顺理成章的。至于莺莺,则永远以“薄命千年根,芳心一寸灰”的悲剧形象站立暮色苍茫的时空中……
《莺莺传》据陈寅恪考证其写作于唐贞元二十年,“距元微之婚期已两年”。作者元稹创作《莺莺传》的目的是为了纪念一段不能忘怀的感情,且有人指出传奇中的张生既是作者的原型。
唐传奇《莺莺传》“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如张生在文末说的那段十分道学味的话“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酖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但是由于此文“颇切人情”,即传奇在描写张生在男女私情中“纵情”是那样的凄婉动人,从而与后来所以李朝威的传奇《柳毅传》堪称双璧。
莺莺“极高才思,但出身寒门。好似琵琶行中的商人妇”。(陈寅恪语)吴宓说,“我们的传统对于妇女的尊敬是社会性的,而不是个人性的。”这就决定了传奇中莺莺的矜持含蓄的性格、沉默无语的端庄气质。如她与张生第一次见面,是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下,方才很不情愿的出场。即便出来与张生相见,也是“凝睇怨绝”张生虽“以词导之”,莺莺不但不答,而且终席无一语。当与张生交会时,也是终夕无一言。又“善属文”,但张生“求索再三,终不可见”。即便张生“自以文挑”,莺莺“亦不甚睹览”。对张生的求爱,莺莺仅以“明月三五夜”诗作答。对于张生的西去,则通过“独夜操琴,愁弄凄恻”来抒发心中哀怨。在回复张生的信中,既表达对张生见异思迁的顾虑:“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斁”,又表白自己“至于始终之盟,由固不忒”。
俗语道:“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对于莺莺的痴情,张生也不能作到与莺莺彻底决绝。在张生第一次去长安前,对莺莺“以情谕之”。在第二次去长安前,张生“不复自言其情,愁叹于崔氏之侧”,莺莺在一句“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的悲凉叹息之后,“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嘘唏,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二人分别婚嫁之后,张生一日经过莺莺居所,要求以莺莺外兄身份见。但莺莺不见,张生于是“怨念之诚,动于颜色”。莺莺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派人给张生送去一首自己做的诗:
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徊懒下妆。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
又过了几天,莺莺闻知张生即将动身,又为张生赋了一绝: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崔张这段短暂的因缘,正如当时人评价的那样:“(张生)崔之始相得,而终至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岂独在彼者耶”。
莺莺在致远在长安应试的张生的信中说:
“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斁。鄙薄之志,无以奉酬。至于终始之盟,则固不忒。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
对于莺莺而言,“自献”的后果则绝不仅是“无可奈何天”,更是注定了她在男权社会的世俗偏见中的人格困境。虽在对自我行为的道德清醒中,深刻的“自献之羞”剥夺了她的尊严、幸福乃至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只能把“愁艳愁邃”的心灵痛苦深埋在心底,独自一人去自我认同始乱终弃的命运。
从人性的角度上看,性爱活动本来是“男女双方在感官和心理上的平等交流”,那么为何“自献之羞”会酿成莺莺的千古遗恨呢?“就顺从而言,男权制是独一无二的指导思想。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对其臣民实施过程如此完全的控制”。这反映在两性婚恋问题上,便是“男主女从”的传统的两性关系模式。从诗经中的“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和宋玉笔下的“愿荐枕席”的巫山神女,再到汉代的相如文君的故事,无不遵循这一模式。传奇中的莺莺和张生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的。
元稹的决绝词第二首中“矧桃李之当春,竞众人之攀折。我自顾悠悠而若云,又安能保君皓皓之如雪。感破镜之分明,睹泪痕之馀血。幸他人之既不我先,又安能使他人之终不我夺”,这正好作为张生男性心理的绝好诠释。一方面,“自荐枕席”让“非礼不可入”的张生对莺莺的品格贞操失去信心,另一方面“西厢之斥”和“枕席之荐”的鲜明对比又让张生感到莺莺反复无常,虽然莺莺的“愁绝幽邃”深藏不露的性格为他迷恋,但未必不会让他感到莺莺的捉摸不定和难以驾驭,因为张生不可能真正走进莺莺的“幽微灵秀地”的内心世界,所以在篇末有一段“忍情”的议论,也是顺理成章的。至于莺莺,则永远以“薄命千年根,芳心一寸灰”的悲剧形象站立暮色苍茫的时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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