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扬之水》:愿借一片水,合成两片月

作者:刘绪义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王风·扬之水

如果远望真的可以当归的话,那么这世界上就少了那无数的征夫思妇,当然也就不会有盛唐边塞诗的繁荣。

盛唐的边塞诗其实是一些白面书生的想像或者游历的产物,那个时候是个什么气象?边关万里,明月如照,国内是一派强盛和繁荣的景象呀,连手无缚鸡之势的李白、杜甫们都意气风发地佩上一柄宝剑。就好比今天的什么歌舞团也热衷于赴边关哨所做献爱心义演,当作一次旅游一样,唐代的诗人也对边塞趋之若骛。

不过,这样的好景却并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边关万里,冷月无声,偶尔伴随着几声凄厉的鸟鸣,令人毛骨悚然。人的心情就是这样,越是豪情万丈之时,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即便西出阳关无故人,照常要出;而越是情绪低落之时,再好的美景都令人却步,你听,“不知何处吹芦菅,一夜征人尽望乡”。就是这样的写照。

其实,边关还是那个边关,月也还是那样的月,变了的只是人的心情而已。

战争虽然已经停止,但是守卫在边关的士兵仍然不得不横着戈矛站在冰凉的月光下,前方便是悠悠不断的河水,在月夜里缓缓地流着,是那么得轻,是那么得慢,哪像自己故乡的黄河水呀,一泡尿的工夫,黄河就已远去。这里的水流平缓得那么安逸,即便是一束小小的茅草、一根短短的荆条甚至一束蒲叶都漂不走。“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他们的人怎么不跟我一起来守卫呢?凭什么叫我们老死在这里?我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家啊!我是这么思念着亲人,想我的亲人一定也在盼望着我早早归去。“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是啊,每一个征夫的背后,似乎都站着一位思妇,谁不盼着能借一片水,合成二片月呢?如今水是有了,可惜不是家乡的黄河水,而是这慢悠悠的江水,何时才能流到目的地,把家乡的月和我这边的月合二为一啊。

想当年,那种“伯也执殳,为王前躯”的场面,是何等慷慨;而今天子失政,诸侯异心,竟出现了“怀哉怀哉,曷月还归”的急迫心理。前后的变化何其大也?

孟子说,“知人而论世,读诗以观心”。要理解这其中的原因,还当透过这首《扬之水》来看。

一般认为,这首诗是周平王时被派遣往申、甫、许等地戍守的周地戍卒所作,描写了将士久戍思归的情感。故而《毛诗序》说此篇“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于母家,周人怨思焉”。周平王的母亲是申后,申侯之女,故称申国为母家。申国邻楚,常被楚国侵伐,平王便派兵守卫申国。后人进一步解释,说“申、许为中国门户,楚不得申、许,北方未可窥也。今用重兵扼之,未始非东迁后之要务,然申于晋、郑诸国为近,而于周差远,平王既不能正申侯之罪,号令四方,复遣京旅远戍仇国,只觉侯国之民安堵如故,而王畿之民奔走不逞,更代无期,归期莫卜,戍者所以怨也”。 大概是说平王不该厚此薄彼,来帮自己的亲戚来守边。这种情形大概与今天驻守伊拉克的美国士兵一样了。

至于为什么申国人自己不担负起守边关的任务,现在不得而知了。也有学者考证本事,认为周王室派兵守申、甫等地,是为了与南方诸国争夺资源。不管出于哪种原因,部队反正是不好带了,人人望乡,个个思归。但是在周人眼里,正是申侯这个人当年勾结夷狄攻杀了幽王,才使得平王借了申侯的力做了君王,如今平王不去追究申侯的责任,反而假公济私,帮助申侯来守边,害得我们这些将士背井离乡,遥远归期。将士之怨就在这里。

说到这里,我还想来说说这首诗的作者问题。现代人普遍认为,这首《扬之水》是一典型的民歌,是征夫戍卒所唱的歌谣。我倒想问一问,如果是民歌,那么是守卫申国的士兵写的呢,还是守卫甫国的士兵或者守卫许国的士兵所写呢?
《诗经》里有三首《扬之水》,分别在《郑风》、《唐风》和《王风》。其辞虽有同异,但都是以“扬之水”起兴。刘玉汝曰:“窃意诗为乐篇章,《国风》用其诗之篇名,亦必用其乐之音调,而乃一其篇名者,所以标其篇名音调之同,使歌是篇者即知其为此音调也。后来历代乐府,其词事不同,而犹有用旧篇名或亦用其首句者,虽或悉改,而亦必曰即某代之某曲也。其所以然者,欲原篇章之目以明音调之一也。”就是说,篇名相同,乐之音调自应相同,如果作为民歌,怎么会出现三个地方的“风”既同题,又同音呢?显然民歌说是不成立的。

且不说守边士卒大都为武士出身,能否作出诗来尚是个问题,单说配合诗的乐,就不是谁都可以作出来的。《乐记》认为,唯独君子才能创作出具有艺术形态的乐。作为艺术的高级形式的乐之所以只能出于君子,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圣人的政治的功利目的的驱动和德的外化。《乐本》也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不是歧视众庶,而实实是符合当时礼的精神和现实的。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在他看来,音乐不是单纯的赏心悦目的艺术样式,不是人人可以用来愉悦之物。诗和乐是具有礼的规定性的,是有特定的等级的。这些都是艺术欣赏中不可理性的规律,是不可逾越的。

《诗经》时代,诗是要言“王政所由废兴”的。这是对作诗的要求。所谓“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君子、庶民的情,都可发而为诗,见诸歌咏。但并不是任何作为民之性的情都能创作出好的艺术,发乎情是普遍的,也是有限的,止乎礼义,却是高尚的,合于理性精神的,只有进德修身之人才能做得到。

《论语·阳货》中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孔子的着眼点在于事父、事君,学诗的目的是要归结到事君事父能力的提高,文学性是从属的,从属于礼和政治。孔子教导弟子和儿子学诗,却从未将诗视为独立于礼的文学作品或文学样式。

即便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荀子也是将文学置于政治的从属地位,为的是纠正墨子的非乐。墨子非乐,就是因为乐不是为平民百姓所拥有,而只是贵族的特权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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