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偶记一则—关于谜语“海灯”和“更香”

作者:刘中一
普及本《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中,独无惜春谜语。查对了“百二十回本”系统的三个版本,都是如此。197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第3版的“校记”摘要举例里,亦无只字片语涉及此谜。

相反地,在“八十回本”系统的三个版本中,均有惜春的“海灯”一谜。如《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北京第1版),在探春的“风筝”谜语后,即是惜春的谜语“海灯”: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4年影印16开抄本),在惜春谜语句顶上有〔庚辰(1760年)〕的朱墨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下注云:“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宁不悲夫!”又:《戚蓼生序石头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影印排本),于惜春“海灯”上眉批云:“惜春一谜,是书中要诣,今本删去,极谬。”

由此可见,惜春“海灯”一谜是书中重要情节,以在普及本正文中予以补出为是。或者,按照普及本“整理”原则:“但遇有异文过于悬殊,或者字句所差虽然有限而关系情节内容并能涉及到思想性,艺术性的浅深异同时,就一并作出校记,以备参考”,也应该在回末的“校记”摘要举例里,予以注出,以便读者参阅。

此外,普及本的“更香”一谜是黛玉之作,而“八十回本”则是“宝钗之作”。《脂评》在回末有〔庚辰(1760年)〕的总批云:“暂记宝钗制谜云。”又注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按:丁亥是1767年,畸笏叟写这条批语时,曹雪芹已经死去三年了。)又:《戚序》在“更香”上有眉批云:“贾政心内沉思十数句,今本无。宝钗一谜,今本改为黛(玉)作,不知作者本意在写贾氏失败之先兆,故作谜者为贾氏四姊妹及宝钗,以五人皆贾氏之人也,黛(玉)非贾氏人,是以无谜。”

根据两种不同系统的版本,相互比较,还是应以今刊普及“百二十回本”改得为好。如黛玉的谜语“更香”: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袅里两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茬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脂评》在〔甲辰(1784年)〕批云:“此黛玉一生愁绪之意。”宝钗的谜语“竹夫人”: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终。

亦有《脂评》在〔甲辰(1784年)〕批云:“此宝钗金玉成空”。这都比较贴切黛玉、宝钗两个不同人物的身世的。

至于“八十回本”系统的版本之所以把“更香”一谜订为宝钗之作,似是由于《脂评》在〔庚辰(1760年)〕的批语。《脂评》的“暂记”二字,可作两种理解:一是由于“破失”而“暂时记忆”起来,已经不甚确切了;二是指出作者的初稿尚待推敲、商榷,并非就是作者最后的定稿意见。故笏叟于曹雪芹死后三年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因此,如果根据《脂评》的“暂记”之辞,就确指为作者最后的定稿意见,殊觉未妥。

《戚序》则系曲为之说,未免牵强。如认为“作谜者”只是“贾氏四姊妹及宝钗”五人,这不仅排斥了黛玉,而且将宝玉、贾环、贾母、贾政等人,也都一概排斥于“贾氏之人”以外去了。这显然是不合书中所描写的事实的。又如认为“黛(玉)非贾氏人,是以无谜”,也是不能自圈其说的。只要稍稍细读此回,就不难理解:当时元春以贵妃之宠,首倡其事,贾母又以一家之尊,踵事增华,贾家众儿女更是推波助澜,竞相制作春灯谜语。在这种典型环境中,像黛玉那样一位才华卓越,目下无尘,锋芒毕露的贾家娇客,全书的主要典型人物,难道可以欣逢盛会,不与其事,敛手“无谜”?这于情于理,都是难以设想的。

然而,《戚序》指出制灯谜的主旨,“作者本意在写贾氏失败之先兆”,却有见地,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红楼梦》所描绘的没落封建贵族阶级的精神状态。惜春的“海灯”一谜,也是这种没落封建贵族阶级的精神状态的一个侧面写照。总之,这回里的所有“谜谶”都应作如是观。但这些“谜谶”却又表现了地主阶级的唯心主义“宿命论”。这也正是作者的局限性的具体反映,是需要我们有批判、有分析地去注意阅读的。

【原载】《重庆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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