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说质疑

作者:萧立岩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宝库中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二百多年来深受广大读者的热爱。但关于这部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却存在着一些疑问和曲解,亟待澄清。

一九二一年,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断言:“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个“大胆的假设”一直统治着红楼梦研究领域,成为我们正确对待后四十回的障碍。其间虽曾有人提出过不同的意见,但似乎始终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阅读了一些有关材料之后,觉得胡适的这个结论,实在有重新估价的必要,以下试谈谈这个问题:

(一)

从很多方面来看,都足以说明曹雪芹生前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红楼梦的写作工作。脂评所说:“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戍本第一回眉批),实指部分章节有改写或补写未定、未完之处而言,并不是说曹雪芹恰好写到八十回就溘然而逝了。

脂评中提供的若干线索,无可辩驳地说明曹雪芹的如椽之笔并没有停留在前八十回上。畸笏曳甚至明确地说:“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脂评)。这就说明了曹雪芹生前的确已写完红楼梦的最后一回,而畸笏叟看到的那个稿子,是以“情榜”的形式作为全书的结束的。

甲戍本凡例中有一首题诗,显然出自曹雪芹之手。这首诗说:“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首诗对于小说的全部内容和主旨都作了简要的概括。既指出了贾府盛极而衰的下场,也暗示出宝、黛的爱情悲剧,可说是这部小说的总结。特别是最后两句,作奢不但明确地说出写完这部小说是用了“十年”的时间,而且也抒发了作者在完成这部长篇杰作时的激动心情——他觉得这部小说的一字一句都凝聚着自己心血,十年的辛勤写作,终于取得了堪以自慰的成果。这些语言岂是书未完成时所能够说得出的?

从曹雪芹写作这部小说的经过和时间上看,他也应该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它。乾隆甲戍年(一七五四年)“抄阅再评”的《石头记》,有一段脂评说,“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覩新怀伯,故仍因之”(甲戍本第一回朱批)。从这段话中,可知《石头记》乃是从《风月宝鉴》脱胎而来,而《风月宝鉴》是曹雪芹的旧作。他扩充改写《风月宝鉴》成为《石头记》这部巨著,在一七五四年就已经有了“再评”,可见这部书写成的时间还要早于此年。即使这时的《石头记》还只有八十回,但从一七五四年到曹雪芹去世,还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他完全有条件去完成这部小说。尽管他对干后半部的稿子,可能改来改去,始终还不十分满意,但我们却没有理由说曹雪芹生前只写到八十回就戛然停笔了。

胡适在一九二八年发表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部分地修改了他原来的说法,承认曹雪芹在去世之前,“陆续作成的红楼梦稿子,决不止八十回”。但为了继续维持他的高鹗续书说,却又武断地认为:这些稿子在“雪芹死后,遂完全散失了”。这是完全缺乏事实根据的,我们以常理来推断,八十回以后的遗稿,尽管可能由于朋友们借阅,有一部分“迷失”了,但全部荡然无存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第一,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曹雪芹死后,他的家中遭受大火或再次被查抄的可靠材料,因此,遗稿不可能全部亡佚;第二,曹雪芹身后虽然无子,但他还有一位“飘零”的“新妇”,无论她是“薛宝钗”还是“史湘云”,但她断断不会愚蠢到连雪芹的遗稿都不知保存的地步,第三,曹雪芹生前有不少关系十分密切的亲友,包括脂砚斋之类的人物在内。这些人大都是红楼梦迷,他们肯定也能够细心保存曹雪芹的手稿或抄本,不致使之完全散失。

程伟元搜求后四十回遗稿,是从乾隆五十年(一七八五年)前后开始的,这时离曹雪芹去世仅二十多年,时间上还相当接近。据程伟元叙述搜集遗稿的动机和经过说:“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完璧?爱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红楼梦序)。他既有这样的信心和决心,又竭尽全力四处搜罗,而当时红楼梦遗稿的可能收藏者,如敦诚、敦敏、墨香、明义等人都还健在,这些人肯定都会成为他走访的对象,程伟元从他们那里得到八十回以后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遗稿,并不是不可能的。

(二)

问题在于:程本的后四十回何以与脂评提供的线素多有不符之处?“中乡魁”、“沐皇恩”等情节何以与原作精神不甚相合?后四十回中有些文字何以显得如此拙劣?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第一,红楼梦这部绚烂多彩、卷帙浩繁的大书,曹雪芹不可能是一气呵成的。虽已有《风月宝鉴》作为底本,但在扩充改写的过程中,为了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效果,作者必然还要经过反复的思考和修改。特别是对于后半部,究竟给贾府写出一个什么样的结局?给小说中的一些主要人物写出什么样的下场?这些问题在曹雪芹的头脑中肯定都会是煞费经营的。曹雪芹自己就曾说过“增删五次”的话,这恐怕还是指较大的修改而言,至于小的修改,大约还远不止这些次数。而且在曹雪芹写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又始终受到一些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友们的关注。他们不断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意见,甚至有时还会以“长辈”的身份“命”他接受。例如第十三回,对于秦可卿的死,曹雪芹本来是用“史笔”去写的,但由于脂砚斋不同意而只得改写了,这就造成第十三回的正文和第五回“太虚幻境”画册的脱节。对于贾府的结局,对于宝玉、凤姐等人的下场,是否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形呢?虽无明文可查,但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作者把宝玉的结局写成“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穷叫花子,恐怕脂砚斋之类的人就更不会同意了吧?而对于这些人的意见,曹雪芹又不能不认真地加以考虑。这就必然造成八十回以后写作的困难和修改的频繁,不易形成一个定稿。这大约就是曹雪芹生前没有来得及把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公开出来,而只有一些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友才能够看到的原因吧?另外,清代还盛传乾隆皇帝曾欲借阅红楼梦,进书者“某满人”因恐书中有触犯皇帝之处,因而“急就原本删改进呈”。这个传说如果属实的话,那么,八十回以后的文字被删改的地方就会更多。“迷失”加“删改”,这就使得后四十回的内容与脂评提供的线索多有不符之处了。

第二,宝玉中举和贾府复兴这一部分文字,很有可能是别人后加上去的,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曹雪芹由于接受了亲友们的意见而加以改写的可能性。戚蓼生《石头记》第十七回,有秦钟临死前和宝玉诀别的一段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悮了。以后还应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甲戍本第一回,在“无材补天,幻形人世”两句傍,有一段红笔批注说:"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甲戍本凡例中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实愧则有馀,悔则无益,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这都反映了作者思想上的徬徨。尽管曹雪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但他也不可能完全摆脱时代环境和阶级条件所加给他的限制,我们不应该脱离实际过高地要求古人。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说:“十八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已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四O五页)。曹雪芹也不可能完全例外。

第三,后四十回中,有些文字的确写得相当拙劣,显得和前八十回中的大部分文字很不协调。这可能正是程、高修补之处或“某满人”删改之笔吧?但不容否认,后四十回中确实也有不少精彩的篇章,不但表现了作者对于贾府人物性格的深刻了解,而且其描写手法之细腻、灵活、生动,较之前八十回毫无逊色。如宝蟾送酒、司棋之死、五儿承错爱等节,都写得十分成功。其他有些关于人物细节的描写也充分显示了作者的才华。这里随便举两个不太引人注意的例子,如第八十四回,写巧姐儿生病,赵姨娘叫贾环去看望。贾环到了巧姐儿的病房,因为想看看牛黄是什么样子,他东张西望,一不小心弄翻了药锅子那一段。作者轻轻几笔就活画出贾环那种举止轻浮,行动讨人嫌的一贯作风。同时也把凤姐的火爆脾气、尖刻的语言,以及赵姨娘对于凤姐又怕、又恨、本想讨好反而落了一场没趣的复杂心情,描写得活龙活现,淋漓尽致。又如第一百零一回,写贾琏、凤姐和平儿三人私下的一席对话,作者通过对这三个人说话的语气、措词和动作的描写,巧妙地刻画出他们不同的身份和不同的性格。写得栩栩如生,恰如其份。像这样的笔法,岂是他人所能模仿得出来的?因此,如果说后四十回中完全没有曹雪芹的笔墨在内,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三)

胡适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的“最明白的证据”,是来自俞樾《小浮梅闲话》中的一段考证:“《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对于俞樾、胡适等人把“补”和“续”完全等同起来的错误意见,早已有人做了批驳,这里不打算再多作解释。但胡适却根据这一个“补”字竟进而断定高鹗是在“乾隆五十六­­——五十七年(一七九一——一七九二年),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红楼梦考证》)。这就更令人无法置信了。因为稍有写作常识的人都能够体会到,模仿别人的笔法续写小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许比自己另写一部小说还要费劲。因为这里面不但有创作思想不易一致的问题,而且还有表现手法不易一致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小说中人物性格的描写,续作者很难把自己生括中缺乏具体形象的人物模写得和原作相一致。

关于高鹗的历史,我们知道的还很少。根据一些材料的记载,知道他是一位写八股文的老手,应科举的内行,查考不出他有写作白话文小说的经历。他祖籍铁岭,是镶黄旗汉军,但他本人究竟是在哪里出生长大的?还不清楚。他是诗人张船山的妹夫,而张船山是四川遂宁人,他很可能自幼即寓居四川。因此他能否有运用流利的北京话来续写小说的能力,是很可怀疑的。另外,从他一生中的经历来看,他中过举人、进士,当过侍读和乡试同考官。后来又提升为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职,在仕途上可算是一帆风顺的。由此可知他是一位热中功名利禄,与世俯仰,能够适应封建统治阶级需要的人物。具有这种品质和经历的人,怎么可能续写出一部“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后四十回呢?大略统计了一下,后四十回中写贾府及其亲友中的“破败死亡”事件不下二十余起。揭露封建社会黑暗的文字,也比较多而且尖锐,批判的矛头有些甚至直指封建皇帝及其御用统治机构,如第八十三回,元春泣诉宫庭生活的阴暗冷酷说:“父女兄弟,反不如小家子得以常常亲近”!又如第一百零五回,写锦衣卫的官吏和差役,利用查抄宁国府的机会,大肆抢掠,好像一伙“穿靴戴帽的强盗”等等。这岂是高鹗之流的人所敢于说出的?

而且以曹雪芹的文学才能,再加上他自己的亲身生活经历作为写作素材,如果说用了十年以上的时间才写了八十回的话,那么高鹗怎么可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补写出这样水平的后四十回呢?说这样的话,不是贬责高鹗,而简直是把他当作“超夭才”来恭维了。

应该承认程伟元在《红楼梦序》里所说的话,还是比较真实的。他说在获得后四十回的残稿之后,“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漫漶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他和高鹗在《红楼梦引言》中又说.“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加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这是很有可能的,事实上恐怕程、高二人也只有做到这一步工作的能力,全部补写,绝不胜任。同时也很难设想两个封建士大夫中的人物,又正值角逐功名之际,竟会串通起来干这种“欺世”而又不“盗名”的蠢事。如果说他们因为觉得红楼梦是一部有“碍语”的书,清代盛行文字狱,怕受到了牵累,因而自己写了又不敢承认的话,那么,程伟元又何必公然出高价去搜求此书的遗稿?程、高二人又何必如此热心地去整理和刊印这部有“碍语”的书而又为之署名作序?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令人无法解释得通吗?



(四)

那么,是否存在第三者伪撰而程、高受骗的问题呢?按一般情理来说,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从曹雪芹去世到程刊本印行,中间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的上半段,红楼梦显然还没有在社会上广泛流行,而只是在曹雪芹的亲友中借阅或传抄。永忠在曹雪芹死后五年,还不知道有红楼梦这部书,他是在墨香的介绍下,方才读到了这部小说。曹雪芹死后约十年左右,明义在《题红楼梦》诗的引言上还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这都说明在曹雪芹生前及去世后的一段颇长的时间里,红楼梦一书并未为世人所熟知。梁拱辰《劝戒四录》中说:“红楼梦一书,乾隆五十年(一七八五年)以后,其书始传”。吴云在《红楼梦传奇》序上也说:“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乾隆四十七年,公元一七八二年),稍稍流布,率皆抄写无完帙”。这些话都不能说是没有根据的。

在红楼梦尚未流行之前,当然不存在别人冒名伪续的问题。及至此书流行,到程伟元搜求遗稿的时候,最多也只是三、五年的时间。如果真有像裕瑞在《枣窗闲笔》中所说的那种人,因为听说程伟元搜求遗稿,“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绐人”的话,那么,他起码总要查阅一下脂评,按照其中提供的“草蛇灰线”来补写,这样才有可能骗住人,否则,他的工夫岂不有完全落空的危险?而脂评本在当时是通行的本子,并不难查阅。此人既要作伪,便不会愚蠢到置脂评于不顾,另搞一套以自露马脚的地步。根据近年来新发现的材料,知道程伟元并不是什么富商大贾,他不过是“一介贫儒”而已。他出于爱好而搜求后四十回的遗稿,肯定也付不出很高的价钱,对于“思谋利者”,大概也不会有很大的吸引力吧?

事实上,续书之风实起于程本刊行之后,因为程本后四十回中虽已有了“中乡魁”、“沐皇恩”等较为缓和的调子,但对于一般地主阶级的文人来说,仍然感觉到是很不满足的。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大团圆的结局,而不仅仅是什么“兰桂齐芳”的朦胧希望。所请“前书八十回后,立意甚谬”(《红楼后梦》凡例);“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枣窗闲笔》),正是反映了这些人的不满情绪。为了弥补这一缺憾,于是“续红楼梦”之类的书乃相继出现,在程本问世之前,并不存在续书的问题。

(五)

程伟元第一次刊印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是在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年)冬,由北京萃文书屋用木活字排印,书的全名是《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

由于红楼梦早已脍炙人口,而原来传抄流行的本子只有八十回,人们早就“以未窥全豹为恨”(戚蓼生《石头记》序)。所以这个一百二十回本一出现,很快就风行了起来。周春在《阅红楼梦笔记》中说:“壬子(一七九二年)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这说明在程本印行的第二年,苏州的书坊紧接着也就开始翻刻了。而实际上,在程本付印之前,这个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早就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出去了。程、高《红楼梦引言》上说:“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伙,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可见当时红楼梦爱好者,闻风而来,急欲一窥“全豹”的迫切心情。周春在《阅红楼梦笔记》中又说:“乾隆庚戌(一七九○年)秋,……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还说这位购书人由于酷爱这部小说,“监临省试,必携带人闹,闽中传为佳话”。这说明在程本刊印前一年多,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手抄本,已经流传到福建省了。

试想,远在南方的读者尚且如此哄动,那么近在北京的红楼梦爱好者和曹雪芹的亲友们,能不关心这个本子的出现吗?据我们所知,在程本刊行之时,曹雪芹的生前友好还有不少人健在。这些人不但了解曹雪芹,而且也大都读过红楼梦原稿,可说是这部小说的历史见证人。如果后四十回纯属高鹗伪撰,这些人是不可能熟视无睹的。

在这些见证人当中,我们首先要举敦敏和敦诚两兄弟。大家都知道这两个人和曹雪芹的关系是很不寻常的。敦敏在《赠芹圃》诗中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这说明他对于曹雪芹的家世和才能都有深刻的了解,有人认为“秦淮风月忆繁华”一语即指红楼梦而言。敦诚在《寄怀曹雪芹》诗中说:“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敦诚劝曹雪芹埋头著什么书呢?也许是暗指红楼梦吧?这虽然只是猜测,无法证实,但通过这些诗句,起码反映了敦氏兄弟和曹雪芹之间关系的密切,反映了他们是无话不谈,无事不知的好友。直到曹雪芹病逝后很久,敦氏兄弟仍然不时地怀念他。如敦诚《四松堂集》中《寄大兄》一文说:“萧萧然孤坐一室,易生感怀,每思及故人,如:立翁、复斋、雪芹……,不数年间,皆荡为寒烟冷雾。向日欢笑,那复可得?时移事变,生死异途,所谓‘此中日夕,以眼泪洗面也”,。为了纪念亡友,敦诚还尽力搜集他们的遗作,甚至“凡片纸只字”,亦皆“手为缘之”。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作出这样的估计:敦氏兄弟手中很可能保存着红楼梦后半部的原稿或手抄本。

敦诚卒于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年)冬,在他去世之前也许已来不及看到程刊本问世了,但他有可能看到早在一年多之前已经流传出来的一百二十回手抄本。敦敏卒于嘉庆元年(一七九六年)以后,他就更有充分的时间能够看到程刊本了。如果后四十回是高鹗的伪作,那么,以深刻了解曹雪芹及著作的敦氏兄弟,不可能鉴别不出来真伪。以他们和曹雪芹的友谊而论,他们也决不会容许别人把伪作强加在自己的亡友身上而默无一语。

我们还可以举永忠作证,永忠也是敦诚、敦敏的朋友,但他却没有见到过曹雪芹,也不知道有红楼梦这部书。在曹雪芹病逝后五年(一七六八年),由于墨香的介绍,他才读到了红楼梦。’读后,他深为这部伟大著作的卓越文笔和悲剧情节所吸引,他写了三首感情很深的诗,诗的题目是:《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吊雪芹》。诗一开头就说:“传神文笔足午秋,不是情人不泪流”。从这些诗句看来,他读到的那部小说,决不只是前八十回“儿女闺房语笑私”的愉快场面,而当是有了足以使“情人”为之“泪流”的悲剧结局。他只有从小说中看·到了贾府的破败和宝、黛的爱情悲剧,才会产生那种“几回掩卷哭曹侯”的悲痛心情,否则,这种悲痛心情从何而发?因此我们可以测知墨香推荐给他看的那部红楼梦,很可能是一部完整的小说。

另外,甲戌本的凡例上说:“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可见《红楼梦》是这部小说的总名,而《石头记》则是前半部的暂用名。永忠称呼这部小说为《红楼梦》,而不叫做《石头记》,也可见他读到的那个本子是一部完整的小说。

退一步说,即使永忠看到的仍只是一个八十回本,但以他对于曹雪芹的高度崇拜心情和对于红楼梦的热爱程度,他必然也要竭力搜求八十回以后的遗稿、遗闻或其他有关材料,他一决不会满足于一个有头无尾的故事。而当时离曹雪芹去世仅五年,敦诚、敦敏等人都健在;脂砚斋也还活着(按脂评的最晚年代是乾隆甲午,即一七七四年,这说明脂砚斋至少活到这一年),估计曹雪芹的妻子这时也还不至于离开人间。那么永忠完全有条件通过这些人搜集到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即使不能够十分齐全,但无论如何,他总不至于对八十回以后的故事情节一无所知,而听任高鹗的摆布吧?

永忠卒于乾隆五十八年(一七九三年),那时程刊本已经流行两年多了,永忠对于这个本子肯定要先睹为快吧?如果程本后四十回和他读过的本子或有关材料完全不符的话,他怎么可能无一语论及呢?

我们还可以举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提到的一位诗人明义作证。明义号“我斋”,著有《绿烟琐窗集》。曹雪芹生前曾和他有过交往,明义在《题红楼梦》诗的引言上说:“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他对于曹雪芹的家世知道的很清楚,而曹雪芹又曾亲自“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给他看,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决非泛泛。这里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明义对于这部小说,也不叫作《石头记》,而称之为《红楼梦》,不说是“前八十回”,而说是“一部”。

明义写了二十首红楼梦诗,均载于《绿烟琐窗集》中。据专家们鉴定,这些诗的写作时间都远在程本刊行之前,但诗的内容却有不少地方牵涉到八十回以后的一些重要情节,为我们提供了曹雪芹原稿的线索。例如《题红楼梦》第十八首诗说:“份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沈病续红丝”!黛玉的死是八十回以后的事,而明义诗中要用“返魂香”来救活黛玉,让她和宝玉结成婚姻,可见他在原抄本中已看到了黛玉早死的不幸结局。否则,他的诗中不会作此设想。第十九首诗说:“莫问金缘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这说明他读完了小说之后,得知宝玉和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历时不久也就破灭了。宝玉最后仍回到大荒山下,依然是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这一结局不能不使诗人黯然神伤?第二十首诗,则是概括了小说的全部内容,为贾府的没落唱輓歌:“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这里明白指出贾府的煊赫一世,仅如过眼云烟,到头来如同西晋的豪族石崇一样,落得个获罪抄家,家破人亡的下场。这些内容和我们今夭看到的程本后四十回,大体上都是一致的。

到了乾隆六十年(一七九五年),明义为袁枚八十寿辰写的祝寿诗中,有一段自注说:‘“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一七九五年“新出”的《红楼梦》,当然是指程刊本而言了。但他对于这个本子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意见,可见他并不怀疑这个本子的真实性。

像明义这样的人,他既读过曹雪芹生前的红楼梦原抄本,后来又看到了程刊本,如果两个本子毫无共同之处的话,他怎么可能深信不疑呢?这恐怕只能得出两个本子之间确实有一定的联系这一结论吧?

以上这些人都有专著留子世,他们的集子不难查阅到,但我们找不出他们有任何非议后四十回的话。这决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说明了一个问题:即程本的后四十回决不是凭空而来,尽管其中可能掺人了别人的一些笔墨,但基本内容还应当是属子曹雪芹的,否则,它在当时就不可能通过。历史事实也恰恰表明:在程本刊行之时,当这些见证人还活着的时候,并没有人怀疑后四十回的真实性。而是到了嘉庆中期以后,当这些见证人都已相继谢世,才有人基于对后四十回悲剧结局的不满,而提出了对于作者的怀疑,这一现象不是很值得注意的吗?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向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在红楼梦研究领域中,又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它牵涉到对子红楼梦三分之一的篇幅应当如何看待的大问题,因此,我们不应该回避它。在确凿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只能根据现有的材料做一些推理的工作,距离向题的最后解决,还有一段遥远的路程。但胡适的高鹗续书说,肯定是不合道理的,因而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有必要重新加以估量。由于笔者水平所限,这篇短文只能算作引玉之砖,希望得到红楼梦研究工作者和广大读者的指正。

【原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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