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平伯未发表红学遗作——乐知儿语说《红楼》

作者:俞平伯
昔苏州马医科巷寓,其大厅曰乐知堂。予生於此屋,十六离家北来,堂额久不存矣。曾祖春在堂群书亦未尝以之题耑, 而其名实佳,不可废也,故用作篇题云。

儿语者言其无知,余之耄学即蒙学也。民国壬子在沪初得读《红楼梦》,迄今六十七年,管窥蠡测曾无是处,为世人所嗤,不亦宜乎。炳烛余光或有一隙之明,可赎前愆欤。一九七八年年戊午岁七月二十四日雨窗槐客识于北京西郊寓次,时年八十。

漫谈“红学”

《红楼梦》好像断纹琴,却有两种黑漆:一索隐,二考证。自传说是也,我深中其毒,又屡发为文章,推波助澜,迷误后人。这是我生平的悲愧之一。

红学之称,本是玩笑

《红楼》妙在一“意”字,不仅如本书第五回所云也。每意到而笔不到,一如蜻蜓点水稍纵即逝,因之不免有罅漏矛盾处,或动人疑或妙处不传。故曰有似断纹琴也。若夫两派,或以某人某事实之,或以曹氏家世比附之,虽偶有触着,而引申之便成障碍,说阮不能自圆,舆评亦多不惬。夫断纹古琴,以黑色退光漆漆之,已属大煞风景,而况其膏沐又不能一清似水乎。纵非求深反惑,总为无益之事。“好读书,不求甚解”,窃愿为爱读《红楼》者诵之。
红学之称本是玩笔,英语曰Red ology亦然。 俗云:“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此盖近之。我常说自己愈研究愈糊涂,遂为众所诃,斥为巨谬,其实是一句真心语,惜人不之察。

文以意为主。得意忘言,会心非远。古德有言:“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便同魔说”,或不妨借来谈“红学”。无言最妙,如若不能,则不即不离之说,抑其次也。神光离合,乍阴乍阳,以不即不离说之,虽不中亦不远矣。譬诸佳丽偶逢,一意冥求,或反失之交臂,此犹宋人词所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也。

夫不求甚解,非不求其解也。曰不即不离者,亦然浮光掠影,以浅尝自足也。追求无妨,患在钻入牛角尖。深求固佳,患在求深反惑。若夫诪张为幻,以假混真,自欺欺人,心劳日拙已。以有关学术之风气,故不惮言之耳。

更别有一情形,即每说人家头头是道,而自抒己见,却未必尽圆,略如昔人诗云:“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若教鲍老当筵舞,能更郎当舞袖长”,此世情常态也,于“红学”然。近人有言:“《红楼梦》简直是一个碰不得的题目。”余颇有同感。何以如此,殆可深长思也。昔曾戏拟“红楼百问”书名,因故未作——实为侥幸。假令书成,必被人掎摭利病,诃为妄作,以所提疑问决不允恰故。岂不自知也。然群疑之中苟有一二触着处,即可抛砖引玉,亦野人之意尔。今有目无书,自不能多说。偶尔想到,若曩昔所拟“红学何来”?可备一问欤?

百年红学 从何而来?

红学之称,约逾百年,虽似诨名,然无实意。诚为好事者不知妄作,然名以表实,既有此大量文献在,则谓之红学也亦宜。但其他说部无此诨名,而《红楼梦》独有之,何耶?若云小道,固皆小道也。若云中有影射,他书又岂无之,如《儒林外史》、《孽海花》均甚显著。似皆不能解释斯名之由来。然则固何缘有此红学耶?我谓从是书本身及其遭际而来。

最初即有秘密性,瑶万所谓非传世小说,中有碍语是也。亲友或未窥全豹,外间当已有风闻。及其问世,立即不胫而走。以钞本在京师庙会中待售。有从八十回续下者可称一续,程高拟本后,从百二十回续下者,可称二续,纷纷扰扰,不知所届。淫辞枭语,观者神迷。更有一种谈论风气,即为红学之滥觞。“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京师竹枝词中多有类此者。殆成为一种格调,仿佛咱们北京人,人人都在谈论《红楼梦》似的。——夸大其词,或告者之过,而一时风气可想见已,由口说能为文字,后来居上,有似积薪,茶酒闲谈,今成“显学”,殆非偶然也。其关键尤在于此书之本身,初起即带着问题来。斯即《红楼梦》与其他小说不同之点,亦即纷纷谈论之根源。有疑问何容不谈?有“隐”岂能不索?况重以丰神绝代之文词乎。曰猜笨谜,诚属可怜,然亦人情也。索隐之说于清乾隆时即有之(如周春随笔记壬子冬稿一七九二)可谓甚早。红学之奥,固不待嘉道间也。

从索隐派到考证派

原名《石头记》。照文理说,自“按那石上书云”以下方是此记正文,以前一大段当是总评、楔子之类,其问题亦正在此。约言之有三,而其中之一与二,开始即有矛盾。甄土隐一段曰“真事隐去”,贾雨村一曰冒“假语村言”,(以后书中言及真假两字者甚多,是否均依解释,不得而知)真的一段文辞至简,却有一句怪话:“而假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着此一言也,索隐派聚讼无休,自传说安于缄默。若以《石头记》为现实主义的小说,首先必须解释此句与衔玉而生之事。若斥为糟粕而摒弃之,似乎不能解决问题,以读者看《红楼梦》第一句就不懂故也。人人既有此疑问,索隐派便似乎生了根,春风吹又生。一自胡证出笼,脂评传世,六十年来红学似已成考证派(自传说)的天下,其实仍与索隐派平分秋色。蔡先生晚年亦未尝以胡适为然也。海外有新索隐派兴起不亦宜乎,其得失自当别论。假的一段稍长,亦无怪语,只说将自己负罪往事,编述一集以告天下;又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使其泯灭。——此即本书有“自传说”之明证,而为我昔日立说之依据。话虽如此,却亦有可怪之处。既然都是真(后文还有“亲睹亲闻”“追踪蹑迹”等等)为什么说他假?难道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么?即此已令人坠入五里雾中矣。依上引文,《红楼梦》一开始,即已形成索隐派、自传说两者之对立,其是非得失,九原不作,安得而辨之,争论不已,此红学资料之所以汗牛充栋也。“愚摈勿读”,似属过激,尝试览之,是使读者目眩神迷矣。

书名人名 头绪纷繁

此段文中之三,更有书名人名,即本书著作问题,亦极五花八门之胜。兹不及讨论,只粗具概略。按一书多名,似从佛经得。共有四名,仅一《石头记》是真,三名不与焉?试在书肆中购《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固不得也。又二百年来脍炙人口《红楼梦》之名变不与焉,何哉?(脂批本只甲戌本有之,盖后被删去。)顾名思义,试妄揣之,《石头记》似碑史传;《情僧录》似禅宗机锋;《风月宝鉴》似惩劝淫欲书;《金陵十二钗》当有多少粉白黛绿、燕燕莺莺也。倘依上四名别撰一编,特以比较《红楼梦》,有“存十一于千百”之似乎?恐不可得也。书名与书之距离,即可窥见写法之迥异寻常。况此诸名,为涵义蕴殆借以表示来源之复杂,尚非一书多名之谓乎。

人名诡异,不减书名。著作人三而名四。四名之中,三幻而一真,曹雪芹是也。以著作权归诸曹氏也宜。一如东坡《喜雨亭记》之“吾以名吾亭”也。虽然归诸曹雪芹矣,乌有先生亡是公之徒又胡为乎来哉!(甲戌本尚多—吴玉峰)。假托之名字异于实有其人,亦必有一种含义,盖与本书之来历有关。今虽不能遽知,而大意可识,穿凿求之固𢮁然,视若无睹,亦未必是也。作者起草时是一张有字的稿纸,而非素纸一幅,此可以想见者。读《红楼梦》,遇有困惑,忆及此点,未必无助也。

其尤足异者,诸假名字间,二名一组,三位一体。道士变为和尚,又与孔子家连文,大有“三教一家”气象。宜今人之视同糟粕也。然须有正当之解释与批判。若迳斥逐之,徒滋后人之惑,或误认为遗珠也。三名之后,结之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云云,在著作人名单上亦成为真假对峙之局,遥应开端两段之文,浑然一体。由此视之,楔子中主要文字中,红学之雏形已具,足以构成后来聚讼之基础,况加以大量又混乱之脂批,一似烈火烹油也。

若问:“红学何来?”答曰:“从《红楼梦》里来。”无《红楼梦》,即无红学矣。或疑是小儿语。对曰:“然”。

其第二问似曰:“红学又如何?”今不能对,其理显明。红学显学,烟墨茫茫,岂孩提所能辨,耄荒所能辨乎。非无成效也,而矛盾伙颐,有如各派间矛盾,各说间矛盾,诸家立说与《红楼梦》间矛盾,而《红楼梦》本身亦相矛盾。红学本是从矛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固不足为病。但广大读者自外观之,只觉烟尘滚滚,杀气迷漫,不知其得失之所在。胜负所由分,而靡所适从焉。

昔一九六三年有吊曹雪芹一诗,附录以结篇:

艳传外史说红楼,半记风流得似不。

脂研芹溪难并论,蔡书王证半胡诌。

商谜客自争先手,弹驳人皆愿后休。

何处青山埋玉骨,漫将卮酒为君酬。

七八年九月七日

红楼释名

《红楼梦》已盛传海内外,蔚成显学,而红楼何指未有定论。唐诗中习见,是否与之有关,亦不明确。如甲辰本梦觉主人序文云“红楼富女,诗证香山”即为一例。以本书言,写楼房甚少,若怡红、潇湘、蘅芷皆只平屋耳。

“红楼”典故

“资治通鉴”卷二六三叙五代建事曰:“建作府门,绘以朱丹,蜀人谓画红楼。”画者,美辞。红楼即朱门也。又《成都古今记》云:“红楼,先主所建,彩绘华侈……城中人相率来观,曰看画红楼。”是当时确有一金碧交辉之楼,补鉴文所未及,纪时人语,多一“看”字尤妙。

夫王建据蜀,虐使其民,大兴土木,僭拟皇居,君门九重,其中宫室之美,彼行路人安得群观而赞叹之,恐不过遥瞻而已。史文虽简,盖得其实。却别有一解。吾人习见前清王府款式,而古代朱门不必皆然,或于门上起楼,雕镂华彩,是朱门亦即红楼也。二说并通,而折衷之论固不足“红楼”解惑。撰人即非泛引唐诗,亦未必抹此故事也。窃谓有虚实二意。
就虚者言之。“红”字是书中点睛处,为书主人宝玉有爱红之病而住在怡红院,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则于悼红轩。此红字若与彼红字相类,自当别含义蕴,非实指也。上一字既虚,下一字亦然,不必以书中某处楼屋实之。若泛指东西二府,即朱门之谓耳。

楼在何处?

或病斯义,虚玄惝怳,必求某地以实之,其天香楼乎。在本书中亦无其他之楼可当此称者。今本第一回楔子中并无《红楼梦》之名,独脂批甲戌本有之。其辞曰:“吴玉峰题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审其语气,此《红楼梦》盖接近《风月宝鉴》,然今传八十回之谓也,其重点当在于梦游幻境与秦可卿之死。此句何以被删?不得而知,而关系匪鲜,兹不具论。
第五回之回目与正文,并载《红楼梦》之名,但指一套散曲,非谓全书;见于梦中,又非实境。宝玉梦入太虚幻境在秦氏房中,本书详言所在,而于室内铺陈有特异之描写,列古美人名七,殆已入幻境,非写实也。(此种笔墨与后迥异,于本书为仅见,疑是《风月宝鉴》之原文。)又记:

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连神仙也可以住得了。”

疑此即“红楼”也。是否即天香楼,无明文,亦可想象得之。惜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文,被删已佚,无助于了解,剩得未删之句:

另设一楼于天香楼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

是天香楼在会芳园中而秦氏即死于此楼之明证。其是否为可卿卧室,尚未能定。靖应琨藏本畸笏评语有“遗簪更衣诸文”六字,是天香楼盖为秦氏所居,即宝玉前日入梦之地,亦即所谓红楼也。虽非定论,聊益谈资,遂记之以诗云:

仙云飞去迷归路,岂有天香艳迹留。

左右朱门双列戟,争教人看画红楼。

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从“开宗明义”来看《红楼梦》的二元论

记云“好而知其恶”,请以之读《红楼梦》。当一分为二。空言咏叹之,誉为天下第一,恐亦无助于理解也。其开篇之提纲正义,以真假并列,有可疑焉。

红楼难读 始于甄、贾

甄士隐、贾雨村云云,似相矛盾,致生红学两派之对立,已见前文(详见已发表之《索隐派与自传说闲评》),但其意义殊不止也。盖有关于《红楼梦》性质,是一元还是二元。如本为一元,则二者之关系不明,或有自语相违之失;如是二元各走各的,即无所谓矛盾,然仍融会于书中而呈复杂之观。此书之难读,未必不由于是。

略举其辞。第一“甄”节,言历过梦幻,将真事隐去,借通灵撰此书。第二“贾”节,言将自己生平编述一集,闺阁有人,不可使其泯灭,而用假雨村言来敷演故事。是一是二,孰真孰假,诚极惝怳迷离之至矣。试略提数问:“梦幻”是生平否?“真事”即家事否?既然“隐去”,如何“编述”?“通灵”乃石头记本旨,又何云“假语村言”?斯二节之歧异明矣。第二节末更有附言,云:“非怨时骂世之书……阅者切记之。”有意自辩,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疑。于第一节无此文,却有通灵之说,亦伤时骂世否耶?吾不得而知之矣。

歧异之外,更有繁简之别。第一节至短,第二节颇长,且似拖沓重复。如既云须眉不若裙钗矣,又云闺阁中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一并使其泯灭也。其尤足异者,在甄、贾对举之不恰当。真事隐去,固约谐音为甄士隐。假语村言,似不得谐音为贾雨村,以“云”字可省,而“言”字不可省也。假语、村言,平列对举。曰“假语村”,不辞甚矣,曾谓绝世文心而有若此之割裂哉。其是否别有含意,故意卖一破绽,今不得知,姑就通常文理而言之耳。又第一回之目虽上下平列,而似平实侧。甄士隐诚然于梦中识通灵矣,而贾雨村未尝于风尘中怀闺秀也,所见只不过娇杏丫环而已。(英莲娇杏二名,当别有说。)雨村乃极俗之人,为宝玉所怕见者,书中明写,何“怀闺秀”之有?述当日闺友闺情者,乃是作者自身,非贾雨村也。贾雨村在意义上仍当读为假语村言,却有一字之差,成为歇后语。回目上句通顺,下句费解,与开书本文第一节、第二节,情形正相若。

总之,“第一回题纲正义”,非常奇特。就其内容,甄之一节似《石头记》提纲,贾之一节似《金陵十二钗》之提纲;然二名本是一书,岂能分为两段,各说一套,且下文明说曹雪芹于披阅增删之后,题曰“金陵十二钗”,无论雪芹是本书作者或最后整编者,《金陵十二钗》总归是最后定本。而自来未有以“十二钗”为正式书名者,有似“情僧录”之俦,抑又何也?疑蕴重重,不可测也。

索隐、考证,分立门庭

然二元之旨既揭露于开端,则两派在本书上皆有不拔之根桓,其分立门庭、相持不下者,亦势所必然,事之无奈也。若问其能否在此开篇中得充分之启示,俾解决本书之疑难,恐未能也。何以故?两段之文繁简迥别,简者沉晦,繁亦失当,谓之俱不明也可。如索隐派旨在扶出其历史政治上之谜底,但“梦幻”、“真事”、“通灵”毕竟何谓,作者未言也。安见其必与史事有关?根据不甚明白,商谜之巧拙中否尚在其次。“自传说”在本文得到有力的支持矣,然以之读全书则往往发生障碍,今人不惬;而作者用笔狡猾之甚,大有为其所愚之嫌疑。将假语村言论,认为真人真事,虽在表面似乎有合,而实际上翩其反矣。即多方考证之,亦无关宏旨也。

人人皆知红学出于《红楼梦》,然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真事隐去,必欲索之,此一反也。假语村言,必欲实之,此二反也。老子曰:“反者道之用”,或可以之解嘲,亦辩证之义也,然吾终有黑漆断纹琴之憾焉。前有句云“尘网宁为绮语宽”,近有句云“老至犹如绮梦迷”,以呈吾妻,曾劝勿作,恐亦难得启颜耳。

七八年十月二十八书

空空道人十六字闲评释

援“道”入“释”

余以“色空”之说为世人所诃旧矣。虽然,此十六字固未必综括全书,而在思想上仍是点睛之笔,为不可不知者,故略言之。其辞曰: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语空。”由空归空,两端皆有“空”字,似空空道人之名即由此出,然而非也。固先有空空道人之名而后得此义。且其下文云“遂易名为情憎,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可见十六字乃释氏之义,非关玄门。道士改为和尚,事亦颇奇。其援道入释,盖三教之中终归于佛者,《红楼》之旨也。若以宝玉出家事当之,则浅矣。以下试言此十六字。

固道源于心经,却有三不同。“色”字异义,一也;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言由空而色,由色而空,二也;且多一情字,居中运枢,经所绝无,三也;情为全书旨意所存。情色相连,故色之解释,空色之义均异心经。三者实一贯也。

“色”之异义“空”有深旨

先谈色字之异义。经云色者,五蕴之色,包括物质界,与受想行识对。此云色者,颜色之色,谓色相、色情、色欲也。其广狭迥别,自不得言色即是空,而只云由色归空。短书小说原不必同于佛经也,他书亦有之。

如《来生福弹词》第廿八回德晖语:“情重的人,那色相一并定须打破。……心经上明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把这两句参透了,心田上还有恁不干净处?”下文说:“累心的岂止色相一端”,盖于心经之文义有误解,故云然。但云情重之人须破色相,殆可移来作此十六字注脚也,“来生福”不题撰人名,盖在《红楼梦》之后。

窃依文解义,此所谓“空”只不过一股空灵之义,然有深旨,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类是也。空空道人者,亡是公耳,即今之无名氏。四句中上两“色”字读如色相之色,下两“色”字读如色欲之色。而“情”兼有淫义,第五回警幻之言曰:

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语意极明,无可曲解,色情淫固不可分也。若强为解释,又正如她说:

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

不论于理是否圆足,即此痛情直捷,已堪千古。前有《临江仙》词云:“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盖谓此也。

未尽之意,请详他篇。

七八年十一月十日

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外一章)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秋后芙蓉亦牡丹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则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遂赋小诗云:“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记中第六十三回笺上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盖仍旧说也。

此记仅存八十回,于第七十九回修改《芙蓉诔》,最后定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书上说: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芙蓉一花,双关晴黛。诔文哀艳虽为晴姐,而灵神笼罩全在湘妃。文心之细,文笔之活,妙绝言诠,只觉“神光离合”尚嫌空泛,“画龙点睛”犹是陈言也。石兄天真,绛珠仙慧,真双绝也,然已逗露梦阑之消息来。下文仅写家常小别:

黛玉道:“我也家去歇息了,明儿再见罢。”说着,便自取路去了。

平淡凄凉,自是书残,非缘作意。黛玉从此不再见于《红楼梦》矣。曲终人去,江上峰青,视如二玉最后一晤可也,不须再读后四十回。旧作《红楼缥渺歌》曰: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即咏其事。晴为黛影,旧说得之。晴雯逝后,黛玉世缘非久,此可以揣知者也。未完之书约二、三十回,较今续四十回为短,观上引文,有急转直下之势,叙黛玉之卒,其距第八十回必不远。或即在诔之明年耶?其时家难未兴,名园无恙,“亭亭一朵秋花影,尚在恒沙浩劫前。”又如梅村所云“痛知朝露非为福”也。

黛先死钗方嫁 但续书却误
芙蓉又为夭折之征。《阅征草堂笔记》卷十二,纪晓岚悼郭姬诗自注:“未定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上述姬卒于九月。按《芙蓉诔》称,“蓉桂竞芳之月”,即九月也。盖晴黛皆卒于是月,虽于后回无据,以情理推之,想当然耳。

于六十三回黛玉掣得笺后:

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书中特举,可见只有黛玉,别人不配作芙蓉。那么怎又有《芙蓉诔》呢?岂自语相违,形影一身故。上文悬揣,非无因也。

怡红夜宴,擎花名笺,书中又一次预言,钗黛结局于焉分明。牡丹芳时已晚,而况芙蓉。花开不及春,非春之咎,故曰“莫怨东风当自嗟”也。黛先死而钗方嫁,此处交待分明,无可疑者。续书何以致误,庸妄心情,诚为叵测。若云今本后四十回中,或存作者原稿之片段,吾斯之未能信。

蛾眉善妒 难及黄泉

后回情节皆属揣测,姑妄言之。黛玉之死,非关宝玉之婚;而宝钗之嫁,却缘黛玉之卒。一自潇湘人去,怡红院天翻地覆,挽情海之危澜,自非蘅芜莫可。即依前回情节,诸娣归心,重闱属望,宝钗之出闺成礼已届水到渠成,亦文家之定局,盖无所施其鬼域奇谋也。但木石金玉之缘,原有先后天之别,凡读者今皆知之,而当时人皆不知,且非人力所能左右。三十六回之梦话,宝玉亦未必自知。及其嫁了,如宾斯厮敬,鱼水言欢,皆意中事,应有义。而玉兄识昧前盟,神栖故爱,夙业缠绵,无间生死,蛾眉善妒,难及黄泉。宝钗虽具倾城之貌,绝世之才,殆亦无如之奈何矣。若斯悲剧境界,每见於泰西小说,《红楼》中盖亦有之,借余韵杳然,徒劳结想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身误》一曲道出伊行婚后心事。窥豹一斑,辄为三叹。

作者于蘅潇二卷非无偏向,而“怀金悼玉”之衷,初不缘此而异。评家易抑扬为褒贬,已觉稍过其实,更混以续貂盲说,便成巨谬。蘅芜厄运,似不减于潇湘也。

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临江仙词

其一
惆怅西堂人远,仙家白玉楼成。可怜残墨意纵横,茜纱销粉泪,绿树时问啼莺。

(从本书五十八、七十九回之文,可揣知黛玉死后宝玉心情意态之一二)

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休言谁创与谁承,(谓八十回盖非出一手)传心先后觉,说梦古今情。

作于一九六三年

其二

谁惜断纹焦尾,高山流水人琴。禅心无那似诗心,蜻蜓才点水,飞絮漫留萍。

多少深闺幽怨,情天幻境娥英。知从罗绮悟无生,蘅潇相假借,兼美亦虚名。

续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三日钞

宗师的掌心(外三章)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

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斛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干笑也。

何以言之?以前的红学实是索隐派的天下,其他不过茶酒闲评。若王静安之以哲理谈“红”,概不多见。胡氏开山,事实如此不可掩也。按其特点(不说是成绩)有二:1.自叙说。曹家故事。2.发见脂批。(十六回本)

顷阅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一文似为新解,然亦不过变雪芹自叙为石兄自叙耳。石兄何人?岂即贾宝玉?谜仍未解,且更混乱,他虽斥胡适之说为“胡说”,其根据则为脂批。此即当年胡适的宝贝书。既始终不离乎曹氏一家与脂砚斋,又安能跳出他的掌心乎。

七九年三月十一日晨窗

甲戌本与脂砚斋

在各脂评本中,甲戌本是较突出的,且似较早。甲戌本之得名由于在本书正文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现存的胡适藏本却非乾隆甲戌年所抄,其上的脂批多出于过录。

这本的特点,在此只提出两条:一早一晚,都跟脂砚斋有关。所谓早,即上引语,甲戌为一七五四年,早于己卯、庚辰约五、六年,今本或出于传抄,但其底本总很早,此尚是细节;本文出脂砚斋,列名曹雪芹之后,于“红学”为大事。此各本所无,即我的八十回校本亦未采用。以当时不欲将脂砚之名入“正传”,即诗云“脂砚芹溪难并论”之意也。其实并不必妥,姑置弗论。

脂砚“绝笔”在于甲戌本吗?

此本虽“早”,却有脂斋最晚之批,可能是绝笔,为各脂本所无,这就是“晚”。这条批语很特别,亦很重要,载明雪芹之卒年而引起聚讼。我有《记夕葵书屋〈石头记〉批语》一文专论之,在此只略说,或补前篇未尽之意。

此批虽甲戌本所独有,却写得异常混乱,如将一条分为两条而且前后颠倒,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他本既不载,亦无以校对。在六十年初却发现清吴鼐夕葵书屋本的批语。原书久佚,只剩得传抄的孤孤零零的这么一条。事甚可怪,已见彼文,此不赘,迳引录之,以代甲戌本。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此批中段“每思”以下又扯上青埂峰、石兄、和尚,极不明白;石兄是否曹雪芹亦不明,似另一人。首尾均双提芹脂与本书之关系,正含甲戌本叙著作者之先提曹芹继以脂砚斋,盖脂砚始终以著作人之一自命也,此点非常明白。又看批语口气,称“余二人”,疑非朋友而是眷属。此今人亦已言之矣,我颇有同感。牵涉太多,暂不详论 

曹雪芹非作者?

甲戌本还有一条批语,亦可注意: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当作蔽)了去,方是巨眼。
当是脂砚斋所批。我当时写甲戌本后记时亦信其说,而定本书之作者为曹雪芹,其实大有可商者。学作巨眼识英雄人或反而上当。芹阮会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脂难道就不会么?此批之用意在驳倒“批阅增删”之正文而仍归诸芹,盖其闺人之心也。一笑。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呢?原来当时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未被肯定,如裕瑞《枣窗闲笔》,程高排本《序言》皆是,此批开首“若云”句可注意,说雪芹披阅增删,即等于说不是他做的,所以脂砚要驳他。但这十六字正文如此不能否定,所以说它是烟云模糊法。其实这烟云模糊,恐正是脂砚的遮眼法也。是否如此、自非综观全书与各脂批不能决定。这里只不过闲谈而已。
红楼迷宫,处处设疑

还有一点很特别的,《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即民元有正书局石印的戚序本,明明是脂评,却在原有脂砚脂斋等署名处,一律改用他文代之。我在写《红楼梦辨》时已引用此项材料,却始终不知这是脂砚斋也。程高刊书将批语全删,脂砚之名随之而去,百年以来影响毫无。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之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

七九年四月廿日写

茄胙、茄鲞

二名均见本书第四十一回。有正本作“茄胙”,八十回校本从之,其他各本大都作“茄鲞”。

事隔三十年,当时取舍之故已不甚记得,大致如下。小说上的食品不必真能吃,针线也不必真做,亦只点缀家常,捃摭豪华耳。话虽如此,但如三十六回说“白绫红裹的兜肚”已成合(音葛)好了,怎能再刺?(音戚)“宝钗只刚做了一两个花瓣”,难道连里子一块儿扎么?此种疵累,前人已言之,固无伤大雅,若切近事实,自然更好。

做法各异 干湿有别

茄胙、茄鲞不仅名字不同,做法亦异,有干湿之别。依脂批与通行本,茄鲞是湿的,如说“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即使“盛在瓷罐子封严”亦不似今之罐头,日久岂不渥(北音)坏了?自不如有正本(亦脂批之一)茄胙的制法,晒干了“必定晒脆了,盛在磁罐子封严了”之为妥当。是书描绘多在虚实之间,这里取其较符事实者,亦未脱拘滞之见。亦姑妄言之耳。

近得语言研究所丁声树先生来信,题一月十六日,至四月初方从文学所转到。书中提起这问题,遂破甑再拾,写为短篇以志君惠。

其第一书,録其说茄胙(鲊)之一节:“茄胙也叫茄子鲊,是现在许多地区常用的食品。做法和凤姐说的大同,当然不是用那么华贵的调料,而是一般人家都可以常做的。”
书中又提到《红楼梦》上的问题(详下)。我覆信询茄鲊之详,他于四月十日覆书云:

茄子、扁豆、豇豆、酸菜、辣椒鲊等,广泛流行于湖北、湖南、贵州、四川、云南各省。茄鲊尤为常见,据说昆明市上酱菜园中,今天还有出售茄鲊的(文字可能不用鲊字)。一般地讲,普通人家自制居多。茄鲊做法确实与正本凤姐口中所说相似。茄子预先切成细丝晒干,拌上米粉、调料、盐末之后(当然不会有什么鸡丝鸡汤等等),长期贮藏在一个菜坛子里。食用从中取出若干蒸之即可。

语甚明确,自属可信。有正本之作茄胙近于写实,固较各本……。既通行于西南,北人不知,视为新奇,亦不足怪也。

文字亦有异同

但并不止蔬菜作法,且有文字的异同。丁君专攻语文,原作为《红楼梦》版本一问题而提出的。更录其第一书之关于茄鲞者:“鲞似当作鲞,与鲊同字,集韵同在上声马韵,音侧下切,今普通话读鲊。有正本的‘胙’,应读为‘鲊’,与脂本的鲞是一字异体。”

他从《红楼梦》的两种本子来谈文字的异同,意甚新颖。先说‘胙’、‘鲊’。比较简单,其音为‘侧下’鲊,‘鲊’正体,‘胙’别字,现在酱园不知写甚字,如丁君所云。按《字典》鲊训藏鱼,与鲞同。‘鲞’从差声是古字,胙肉之胙是借字。我前校本从有正本作‘茄胙’,他年可修改或加注。诸本之作‘茄鲞’者,其制法与有正本不同,自成一系列。‘鲞’为俗字,正作‘鲞’,并音想,改与不改,似亦无关作意,情形尤简单。其实不尽然。

“鲊”如改“鲞”,笔画似相差无几,却与“鲞”字只多了一捺。茄鲞(鲊、胙)通行于西南半壁,而茄鲞之称,《红楼》以外无闻焉。“鲞”是否“鲊”之误呢?丁君此书正是这样提出的。是文字、意义的差别,而非字体之异写。据《字画》:

鲊,从差省,侧下切,音鲊。藏鱼,鲞,从食省,息两切,音想,干鱼腊。(注鲊鲊,古今字,鲊见说文。鲞有想吃味美之意,音兼义)
“鲊”、“鲞”形近音异,久藏干腊义亦相近,而古今异制,南北异称,今不能详,但总是两字耳。

从本书言之,茄鲞、茄胙名称制法不同,原各成系列。但有正亦是脂本,虽不着脂砚之名,何以与其他脂本不同,似是一问题。以“鲊”校“鲞”,有沟通二者意,此即丁君“一字异体”之说,也就是说应以“茄鲊”为正。

作者本意何在?

首先从一般通行本看,“鲞”是否错字?鲞鱼是现在的普通食品。以把茄子做得鲜美而耐久藏,谓之茄鲞,名义亦相当,却皆似出于空想,不如作茄胙的近乎事实,而于小说为无碍,已见前文。

如作者当时想的名字是“茄鲊,应当写什么字呢?总是“鲊”之类,怕不会写这古体;既然““鲊”自不会一错成“鲊”再误为“鲞”了,再退一步,即使改“鲊”再误成“鲞”,欲结合有正与他脂本,恐仍无益,因其下文的制造各具一格,上虽通连,而下歧出如故也。若同是脂本系统,何以有两种格式,自是原作稿本的不同,且有关于《红楼梦》二元或多元的性质,兹不具论。

前校是书,用有正戚序本作底子,我当时不大满意,想用庚辰本而条件不够(庚辰本只有照片,字迹甚小,亦不便抄写)。现在看来,有正本非无佳处,“茄胙”之胜于“茄鲞”便是一例。余年齿衰暮,无缘温寻前书,同校者久归黄土,不能再勘切磋,殊可惜也。

 七九年五一前夕

七九年六月九日口占

赞曰:以世法读《红楼梦》,则不知《红楼梦》;以《红楼梦》观世法,则知世法。

 七九年五一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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