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红楼梦》的反儒倾向

作者:吴天颖
十八世纪前期,当《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来到世间时,封建制度的牛车在铺满鲜血和白骨的崎岖道路上颠簸了两千多年之后,已经千疮百孔,陷入了日暮途穷的困境。满、汉地主阶级疯狂掠夺土地,进行敲骨吸髓的剥削,使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更加尖锐,更大的农民革命风暴即将到来;孕育于封建社会母体的资本主义萌芽,正在缓慢而渐进地侵蚀着自然经济的机体;新兴的市民意识,也已通过若干初期的民主主义思想家曲折地反映出来……所有这些封建统治的“隐忧”,早在十七世纪后期封建皇帝的“上谕”里就已流露出来——“近见风俗日薄,人心不古,嚣凌成习,僭滥多端,狙诈之术日工,狱讼之兴靡已”⑴。封建社会面临着“礼崩乐坏”的严重危机。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指出:“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⑵。曹雪芹呕心沥血经历十几个寒暑写作的《红楼梦》,绝非什么“情场忏悔”的爱情小说,而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一部形象化的封建社会阶级斗争史,也是一篇声讨孔门“纲常名教”的战斗檄文。毛主席说:“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⑶《红楼梦》这部形象化历史的批判锋芒,不同程度地触及到孔孟之道所维护的“四权”的各个方面。它剥掉封建官府“为政以德”的画皮,揭露了地主阶级通过政权“吃人”的 黑幕;它撕碎豪绅贵族“仁者爱人”的遮羞布,勾勒出“诗礼簪缨之族”的丑恶嘴脸;它戳穿群魔乱舞的鬼把戏,道破了“神道治幽”的真情实况;它赞颂奴婢们对人肉筵席的抗争,竖起了反对封建纲常的旗帜。曹雪芹正是通过对上述种种“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来打破关于这些关系的流行的传统幻想”,“不可避免地引起对于现存事物的永世长存的怀疑”⑷,从而在客观上预示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
血迹斑斑的“为政以德”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向来没有什么超阶级的“德政”;对于敌对阶级说来,国家根本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在封建社会里,“地主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⑸。封建政权,就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全面专政;封建制度的法律,也不过是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一切剥削阶级及其代言人,都讳言国家的阶级内容,把自己打扮成为社会全体成员的代表。因为他们的统治是少数人对广大人民的专政,揭穿国家的阶级实质就等于要了他们的命。于是乎,孔老二使劲叫嚷“为政以德”⑹,孟轲就跟着吆喝“以德行仁”⑺。到了一六四六年,刚刚由东北入主中原两个年头的清朝统治者,对于孔孟之道的这一招便已心领神会,在一道“上谕”中公开宣称:“我国家底定中原,满汉官、民,俱为一家”⑻。颇有“全民国家”的味道!他们以此来欺骗和奴役人民,妄图泯灭劳动人民的阶级意识,从而求得地主阶级天下的“长治久安”。

出身于没落封建贵族家庭、最终尚未迈越地主阶级世界观那道“铁门槛”的曹雪芹,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阶级论者,他还认识不到阶级的对立和国家的本质。但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倾轧和火倂的结果,随着曹家从楼阁巍峨的深宅大院搬进京郊西山脚下的茅屋草舍,曹雪芹也由“饫甘餍美”、“锦衣纨绔”的公子哥儿,变成了“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八旗穷户。他从由盛而衰的亲身经历中,逐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从当时社会“贫”与“富”、“民”与“官”相对立的直观中,觉察出封建政权的腐朽和黑暗,并且以《红楼梦》第四回那一段关于“护官符”的文字为纲,深刻揭露了贵族豪绅的种种罪恶,无情地剖析了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封建官府所施“德政”的实际内容,最终将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那个吃人制度的孔孟之道。这是《红楼梦》全书的总纲,是我们认识《红楼梦》所描写的封建社会及其“圣道”的锁钥。

“护官符”以四大家族“扶持遮饰,皆有照应”(脂评甲戌抄本)寥寥八字,概括了贵族豪绅狼狈为奸的相互关系。四大家族首席代表的贾府,就是一个触角遍及全国的剥削世家。它不仅与史、王、薛三家“皆连络有亲”,而且贾政的长女还是封建皇帝的小老婆,三女婿是海门总镇之子;参加秦可卿出殡大典的“四郡王”、“八国公”以及“诸王孙公子”,便是统治阶级群丑的一次集中亮相。这些“最有权势极富贵”的豪绅贵族,构成了封建政权的阶级基础。倘若“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因此,豪绅贵族凭借着富豪和权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贾府管家赖大之子赖尚荣,可以“托着主子的洪福”,“不知怎么弄神弄鬼”,便登上了县太爷的宝座。另一个管家周瑞的女婿冷子兴和人打官司,同样“仗着主子的势,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只消丈母娘晚上“求求凤姐便完了”。贾府的冒名同谱、被平儿骂为“饿不死的野杂种”贾雨村,在投靠贾府之前,做过一任知县,“不上一年”被革职,丢了乌纱帽;但当他一旦通过贾府和四大家族挂上钩后,马上“谋了一个复职”,“不上两月”即由七品知县“轻轻”地“选”为四品的金陵应天府尹;他走马上任后对主子的“报效”,便是“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葫芦案”,使杀人凶手薛蟠逍遥法外,冯渊永远“逢冤”,自己却博得“王子腾累上荐本”,“由知府推升转了御史,不过几年,升了刑部侍郎”;他就在担任监察或司法之职的这段时期,为贾赦强抢古董扇子出谋画策,把“穷的连饭也没得吃”的石呆子害得家破人亡。……所有这一切,形象地说明了封建政权的阶级实质。怪不得薛蟠敢于拍着胸脯向柳湘莲夸下海口:“你有这个哥哥,你要做官发财都容易!”

“护官符”的典型意义之一,在于它具有“各省皆然”的普遍性,全面暴露了各级封建官府的“德政”,“其实皆植党营私,为蠹国害民之事”⑼。《红楼梦》对县一级封建政权的揭露表现在:贾雨村首任知县的第一桩“德政”,是强占甄家丫环娇杏为妾,而且大肆搜刮民脂民膏,闹得“地方多事,民命不堪”;另一个是太平县令,他在审理薛蟠打死酒馆堂倌张三的案件中,收受了薛家“几千银子”的贿赂,篡改证据口供,大搞翻案活动,将被害者的母亲撵出大堂,上下其手地为薛蟠开脱了罪责。那个伙同王熙凤害死张金哥等两条人命的“长安节度使”云光,则是相当于省一级的封建政权“德政”施行者的标本。而“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况又受了贿”的都察院按院,是中央封建政权“纠察内外百司之官”的官吏,却在受理张华“告状”的过程中,完全围绕着王熙凤的指挥棍团团转,再加上贾雨村在应天府和刑部任职时的所作所为,就彻底拆穿了整个封建政权“德政”的内幕,清楚地证明,各级官府不过是贵族豪绅的奴才和走狗,“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的厨房⑽。

“护官符”的典型意义,还在于反映了封建政权和族权、神权、夫权的密切配合。就在贾雨村和门子暗中策划的那间密室里,我们看见了这四条粗绳的黑影:四品正堂的金陵应天府尹贾雨村,是“徇情枉法,胡乱判断此案”的罪魁祸首;在门子提出的方案中,动员了族权和神权来为贾雨村辩护,既要“合族和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证明”薛蟠确系“暴病身亡”,又以“扶鸾请仙”的鬼点子,用鬼神为贾雨村圆谎;目的在于包庇凶手——“金陵一霸”薛蟠。在《红楼梦》全书中,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封建贵族,正是依仗着“四权”的庇护,随心所欲,无恶不作。列宁曾经对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社会作过形象的概括:“骑在不敢说话的人民头上的官黑压压地好象一片森林;普通的做工的人永远穿不过这片森林,永远得不到公道。对于当官的贪污、掠夺和残暴行为的任何控诉,都是石沉大海,官场舞弊使得一切状子都毫无下文。”⑾这同样是对中国封建统治者“为政以德”的深刻批判。

《红楼梦》对封建制度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时已经拥有“阔得可怕的头衔”的“大成至圣文宣王”孔老二。

“护官符”固然是对封建政权阶级内容的一种艺术概括,但是,却并非出自曹雪芹的主观臆造。耐人寻味的是,最早确立“护官符”那些“基本原则”的,竟然是口头上“德政”、“仁政”叫得最响的那两位孔家店里的祖师爷!孔老二不是有过“君子有三畏”的“名言”么,其中之二即是“畏大人”⑿,“畏”者,不敢“触犯”之谓也;孟轲不愧得了孔老二的真传,对这一点也阐述得越发具体,毫不含糊地宣布:“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⒀。当然,孔孟所谓的“大人”和“巨室”,都是指奴隶主贵族而言。但没落的封建统治阶级,如同对待整个儒家学说一样,也采取了换汤不换药的办法,把上述原则承袭下来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清代有个叫姚莹的官吏,在一封专讲如何统治人民的信件中,就不打自招地供认了这一点:“夫‘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延士绅以通上下,……如此,则上下通而政令可行矣”⒁。曹雪芹鞭挞“护官符”的板子,最终究竟落在谁的屁股上,不是十分清楚了么?

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强烈反对“学而优则仕”⒂的孔孟之道。当时,八股取士制度是进入“仕途”的阶梯,是封建统治者奴役人民的精神枷锁。曹雪芹痛斥热中于干禄仕进的孔孟之徒为“钓名沽誉”的“国贼禄鬼”,并且尖锐指出,“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意造言,原为引导后世的须眉浊物”。这里所说的“前人”究竟指谁,可以从贾雨村身上找出答案。贾雨村困居葫芦庙时,在中秋之夜“搔首对天”“高吟一联”,劈头的那句“玉在夯中求善价”,岂不就是孔老二“沽之哉!我待贾者也”那段对话⒃的“点睛之笔”么?贾雨村崇奉的“学也,禄在其中矣”⒄的信条,不也正是那个道貌岸然地“罕言利”的“巧伪人”提出的嘛!贾雨村这个“须眉浊物”不也正是沿着“学而优则仕”的道路青云直上的吗?由此可见,“盗丘”就是那个“立意造言”的“前人”,就是天字第一号的“禄蠹”!
在《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曾发表过一通关于“大仁”的宏论,其中说道:“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今当祚永运隆之日,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自朝廷,下至草野,比比皆是。”然而,综观《红楼梦》全书,所见“比比皆是”的“仁者”,原来却是贾雨村、云光、太平县令、都察院按院、戴太监、赵堂官以及贾府那帮大大小小的人形动物,甚至,还包括那没有在书中正式露面的“朝廷”——“世宗宪皇帝”或“高宗纯皇帝”在内!这样,同他们沆瀣一“气”的“文、武、周、召、孔、孟”之流,自然也属一丘之貉,而“祚永运隆之日、太平无为之世”,其实却是“无可奈何之日”、风雨飘摇之世了。

披着“仁”皮的“诗礼簪缨之族”

恩格斯说: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而且也破坏这种道德,……至于那要把一切人都联合起来的爱,则表现在战争、争吵、诉讼、家庭纠纷、离婚以及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最高限度的剥削中。”⒅“仁”,是孔孟之道的口头禅,薄薄一部《论语》,“仁”字就出现了一百零五次之多。“诗礼簪缨之族”的贾府统治者们,向来也是以“仁者”自命的:当贾元春省亲时,那“香烟缭绕,花影缤纷”的灯匾上,“体仁沐德”四字赫然入目;在“镇山太岁”贾探春的“议事厅”前,也高悬着“补仁谕德”的金字招牌。《红楼梦》从两个方面揭露和批判了孔孟之道的“仁”:以贾府对劳动人民进行“最高限度的剥削”的大量事实,拆穿了这伙“仁者”的“爱人”是假、“吃人”是真的内幕;从剖析“这个软弱、荒淫、堕落的社会集团是最无耻的寄生虫的鲜明的典型”⒆开刀,暴露了他们高唱入云的“孝行”,其实是地地道道的兽行。

贾府这个“百年望族”,从“发家”的那一天起,就充满了肮脏和血污。第五十三回中那张长长的租单,是他们对劳动农民进行残酷的地租剥削的铁证;而贾政在入不敷出时,急忙查看“东省地租”簿子,足见这是他们剥削收入中最重要的一项。贾府赖以进行封建剥削的大量田庄,并非如贾政所说“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待下”的结果,而是由清初血腥的“圈地”中直接掠夺来的。据史料记载,当时仅直隶(相当现在河北省大部和北京、天津两市)境内,就被封建贵族强占了十六万七千顷土地,不少县圈占殆尽,形成“虚有版籍”。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悉其有也”。圈占后,“绅衿、势要、土棍、豪强及旗下凶恶人员并庄头等,纵恶恣行,武断乡曲,有司畏威而不敢问,大吏徇隐而不能纠”⒇。这同样是宁国府在黑山村、荣国府在郝家庄等地罪行的写照。——在那里,同样笼罩着“护官符”的阴影。

贾府攫取财富的第二条渠道,是通过领取“官俸”、接受“赏赐”、收纳贿赂、贪污中饱等等形式,对从农民身上搜刮来的钱财进行分赃。其中仅“按时按节”的定期“受赏”,一次就合上千两银子。王熙凤在馒头庵只消“一封书子”、“两日工夫”,就害死两条人命,搞到三千两赃银,并且由此“胆识愈壮,以后所作所为,诸如此类,不可胜数”!

高利盘剥,是这个“慈善宽厚之家”的第三条“生财之道”。前八十回曾四次提到王熙凤放债的事,后来“锦衣军”又从贾府抄出了“一箱借票”和两箱作为抵押的房地契纸。王熙凤放债的具体情况,我们从乾隆八年查抄的封建贵族那亲保的档案就可以窥测到:那亲保“放债文约共四百四十张,约计银共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九两零。虽写‘三分起息’字样,但于未借之前,则有成色戥头克扣规礼;既借之后,又复折算堆积,以利作本,种种刁难,不可悉数——甚有指本身以及妇女借银勒取重利者。被害之人,畏其豪强,隐忍受其鱼肉”(21)。所谓“三分起息”即月息率3%、年息率36%,是当时的“习惯”利息率,剥削已属不轻。而“折算堆积,以利作本”,就是旧社会所说的“驴打滚”。如果按“三分起息”计算,再加上“驴打滚”,剥削就更加厉害。王熙凤高利盘剥的残酷程度,远远超过了那亲保。平儿说王熙凤用月例放债“翻”了上千两银子,表明王熙凤搞的正是这种“折算堆积,以利作本”的“驴打滚”利;所不同者,是那亲保在名义上还写上“三分起息”字样,而王熙凤却连这个伪装也不要,干脆明目张胆地“违例”“重利盘剥”。在她那“体己”的五七万金上面,不知凝聚着多少平民百姓的斑斑血泪。

这就是贾府“仁者”们的“爱人”!宁、荣两府正是通过这一条条吸血管,吮取了大量民脂民膏,“金的、银的、圆的、扁的,压塌了箱子底”。“金樽美酒千人血,玉盘佳肴万户膏。”这伙吸血鬼们在生活上的穷奢极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同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劳动人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贾府小姐、奶奶们的一餐螃蟹“便宴”,动辄是二十几两银子,吃罢还得用“菊花叶儿桂花熏的绿豆面子”洗手。贾珍为装殓秦可卿尸体而物色的那副“纹若槟榔,味若檀麝”的棺材,竟是“拿着一千两银子只怕没处买”!在王熙凤被迫力求“省俭”而编制的婚丧费用预算上面表明:“庶出”的贾环,婚事所花“有限”,尚且计划为三千两;仅贾母丧葬的“零星杂项”,就得花三五千两;迎春等三四个的婚礼,“满破着每人花上七八千两银子”。但是,就在那个时期,一个劳动农民“周岁勤动,收获之值,不过数金”(22)。而一个“入官”奴婢的“折价”,甚至还不到十两银子。乾隆二十八年(曹雪芹去世的那年)政府明文规定:“凡入官人口,年在十岁以上至六十岁者,每口作价银十两;六十岁以上,作银五两,九岁以下,每一岁作银一两;未周岁免其作价。”(23)在那暗无天日的封建社会里,那些打着“爱人”旗号的“仁者”,不仅狼吞虎咽地喝人血,吃人肉,大摆“人肉的筵宴”,而且连人肉的价格都公然限定下来了!正如当时有人所说:“大家巨族,婚娶则多用锦绣金珠,死丧则烧毁珍宝车马;嫁一女而可破中人数十家之产,送一死而罄生人数十年之用”——“一家之锦衣玉食,一路之卖男鬻女也”(24)。四大家族不就正是这样残酷地剥削、压迫人民,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了大观园内外的许多条人命吗?他们连人肉尚且要吃,还有什么卑鄙肮脏的勾当不能干呢!

这些“仁者”一面大口大口地吃人,一面又喋喋不休地大谈其仁爱孝悌。孔孟之徒把“仁”列为“五常之首”,说“以先后言之,则仁为先,以大小言之,则仁为大”(25);而且以“孝悌”作为“仁”的根本(26)。因为在他们的教义中,政权是和族权相通的,“事君”和“事父”是连在一起的,所谓“不忠于君,不法于圣,不爱其亲,皆为不孝”,“大乱之道也”(27)便点出了其中的奥妙。因此,在他们看来,只要紧紧抓住“孝悌”这个基本环节,就可以达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从、长惠、幼随,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办国课”(28),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宝座就可“平安无事”了。

既然“孝悌”是“仁者”即统治者们的大事,那么,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奴隶们,——按大观园最高统治者贾母的说法——是“讲不起孝与不孝的”。似乎只有他们那样的“诗礼簪缨之族”,才是恪守以“孝悌”为中心的“五常”伦理的楷模。《红楼梦》以辛辣的笔触,无情地挑下了统治者们头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淋漓尽致地勾画出这群衣冠禽兽的丑恶脸谱。

乍看之下,大观园内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的晨昏定省,是何等“长幼有序”;但是,背地里他们却在嫡庶之间,父子、婆媳、妯娌、姑嫂、兄弟、夫妇之间,围绕着财产和继承权展开了紧张的混战,变成了一只只“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乌眼鸡”。表面看来,宁国府除夕祭祖时,“左昭右穆,男东女西”不能越雷池一步的严格队列,是多么“男女有别”;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贾蓉和秦可卿这对无耻男女,同床异梦,各有所私,而秦可卿居然厚着脸皮,自称和贾蓉之间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贾珍得知贾敬死讯后,更是带着贾蓉从外地“星夜驰回”,路上连“店也不投”,气喘吁吁赶到停尸的铁槛寺,“下了马,和贾蓉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起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哭哑了方住”。殊不知,就是这个标准“孝子”,却在所谓“国孝”、“家孝”期间,“斗鸡走狗”,“问柳评花”,公开抽头聚赌,生活糜烂达于极点。按照封建宗法规定,贾珍是“长房长子”,自从贾敬炼丹修道之后,他在世袭“三等爵威烈将军”的同时,也就成为事实上的“一族之长”。“族长”尚且如此,其他可想而知。宁、荣两府的统治者们,早已把“孝悌”的外衣扯得一干二净,成为假孝(贾效)、假慈(贾敕)的无耻之尤。“传道授业”的“义学”,成了争风吃醋的肮脏场所;“普渡慈航”的家庙,实为“窝娼聚赌”的罪恶渊薮。无怪乎本来就已坏得够呛的薛蟠,再经贾府这口黑色染缸浸泡“不上一月”,便“比当日更坏了十倍”。所有这一切,就是“诗礼簪缨之族”的本来面貌。就是曹雪芹一再表白的:“此书不敢干涉朝廷”,“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

封建豪绅贵族伦理道德上的脓汁,是地主阶级经济上腐朽透顶、政治上极端反动的痈疽溃烂的必然结果。无论是“治家有方”的忠实卫道者贾政,还是“广置家产”、“兴利除弊”的秦可卿——贾探春方案,都无法挽救这个家族的死亡。推而广之,从整个社会看,封建皇帝连篇累牍的“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的“上谕”,达官贵人们汗牛充栋的《请禁宴会疏》、《请修礼书疏》的奏章,同样缺乏回天之术。所谓“今之父兄子弟,往往争铢金尺帛,而至于怨愤诟斗相戕杀”(29);所谓“聚族而居,……日久弊生,户多人杂,或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或自相戕贼,同室操戈”(30),就是封建纲常摇摇欲坠的信号。恰似曹雪芹在七十七回暗喻的那样,封建家族有如“年代太陈”的“人参”,“虽未成灰,然已成了糟朽烂木”。以这些糟朽烂木作为支架的整个宗法制度,正面临“忽喇喇似大厦将倾”的危机。

为虎作伥的“神道治幽”

“宗教对人类的压迫只不过是社会内部经济压迫的产物和反映”(31)。《红楼梦》作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透过那些寺庙林立、僧道众多、“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的现象,深刻地揭露了所谓“神道治幽”,其实是“王道治明”的亲密伙伴和忠实奴仆。

曹雪芹不相信鬼神和宗教,认为它们都是由统治者搞出来的。在脂评甲戌抄本中,第二回提到甄宝玉说过:“这‘女儿’两个字极富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珍荣无对。”反映了作者对于宗教神圣偶象的公开亵渎。其后的抄本,虽将后半句改为“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觉希罕珍贵”,但是,否定鬼神和宗教的思想仍然贯串全书。第十九回花袭人向贾宝玉提出的三项条件,其中便有“再不许谤僧毁道”一条,可见作为曹雪芹理想化身的贾宝玉,“谤僧毁道”已属家常便饭。第八十回中,那个专卖假药的江湖骗子王道士,无可奈何地交了“神仙”的底儿:“我有真药,我还吃了做神仙呢!有真药还跑到这里来混?”第六十三回,更把贾敬的“功成圆满”、“虔心得道”的真象暴露无遗:“原是秘制的丹砂吃坏了事”,“过于劳神费力,反因此伤了性命”,结果“腹中坚硬似铁,面皮嘴唇,烧的紫绛皱裂”。凡此种种,都是对鬼神、宗教的否定。曹雪芹还借贾宝玉之口说出,“素日最恨俗人混供神,混盖庙”,认为“这都是当日有钱的老公们和那些有钱的愚妇们”搞的。
“神道治幽”就是“护官符”的翻版。在封建社会里,由阎罗天子、城隍庙以及土地菩萨组成的“阴间系统”,被人间的统治阶级赋予“衔冤牒诉,辨讼曲直”的神圣使命。就是说,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活着时要顺从和忍耐,不要“犯上作乱”,一切是非都等待死后到“阴司”听候裁判。显而易见,这是一剂十分毒辣的精神鸦片。《红楼梦》则以第十六回末尾那段关于秦钟“还魂”的戏剧性文字,彻底拆穿了这一骗局。当秦钟的“魂魄”要求和贾宝玉告别时,那个贾雨村式的“鬼判”,开头还一本正经,“叱咤秦钟道”:“我们阴间上下都是铁面无私的,不比阳间瞻情顾意,有许多的关碍处。”待到秦钟说出贾宝玉“是荣国公的孙子”,“那判官听了,先就唬的慌张起来,忙喝骂那些小鬼”;小鬼们不服气,反驳说“他是阳间,我们是阴间,怕他也无益”。脂评甲戌抄本还有下面一段:“都判道:‘放屁!俗话说的好:“天下的官管天下的事。”阴阳本无二理,别管他阴也罢,阳也罢,敬着点没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秦魂放回。”这段文字,既形象地暴露了所谓“神道治幽”的实际内容,又尖锐嘲讽了“王道治明”的黑暗腐朽;“阴阳本无二理”道破了神权和王权的一致性,它们的“理”,就是剥削、压迫人民有理,就是吃人有理;而神权又是受王权“管”的,是为人间的统治者效劳的。

列宁一针见血地把宗教统治者称为“披着袈裟的农奴主”(32)。《红楼梦》里形形色色的“披着袈裟的农奴主”,同时就是世俗统治者“人肉的筵宴”的座上客兼炮制者。水月庵的智通和地藏庵的圆信,是两个不折不扣的拐子,为了“想拐两个女孩子去做活使唤”,便串通王夫人,把芳官、藕官、蕊官三个女奴活活推进火坑。张口闭口“阿弥陀佛”的馒头庵姑子静虚,实际是王熙凤害死张金哥两人的帮凶。贾宝玉的“寄名干娘”、“最肯济困救危”的马道婆,是个见财眼开的贪婪鬼,不仅假借“西方大光明菩萨”之名,招摇撞骗,大敲竹杠,而且直接投身于贾府争夺财产和继承权的混战,闹得乌烟瘴气,人仰马翻。而所谓“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的“神话”,却原是以王家为后盾的薛家为夺取贾家“宝二奶奶”席位而胡诌的鬼话,“致使宝玉堕其术中,只知有通灵之和尚,而不知有掉鬼之姨妈,呜乎‘神’矣”(3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典型的还是清虚观的法官张道士。他既“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曾经先皇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如今现掌‘道录司’印,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现今王公藩镇都称为‘神仙’”。充分表明这个宗教的最高统治者,其实只是世俗统治者的一条乏走狗。

封建统治者一面通过“神道”来吃人,一面又利用它来为自己辩护。列宁指出:“对于依靠他人劳动而过活的人,宗教教导他们要在人间行善,廉价地为他们的整个剥削生活辩护,廉价地售给他们享受天国幸福的门票。”(34)君不见,贾府统治者们一边在大观园内摆设人肉筵席,一边却在园后盖起一座“普济众生”的栊翠庵;嗜血成性的王夫人,在吃人之余,有时也换换胃口吃点儿“素”;老吸血鬼史太君,在吞噬奴隶和封建叛逆者的同时,还异想天开,兴师动众,要抄写三千六百六十一部《金刚经》和《心经》来“积累功德”;贾珍更是为秦可卿的丧事忙得四脚朝天,专门组成了一万四千零四十三人(日)次的僧道班子,“参阎君,拘都鬼”,“朝三清,叩玉帝”,急急忙忙为死者“解冤洗业”、“做好事”。顾名思义,统治者们借助于传抄经文来“积累功德”,表明他们除此之外别无“功德”。煞有介事地“解冤洗业”,岂非冤人太多、作“孽”太甚的绝妙供状?而在人死之后再补做“好事”,恰恰证明生前干尽了吃人害人的坏事!他们如此这般慷慨破费,真的是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当然不是。他们无非是冀图以些微的代价,买得“赎罪权”,“来为他们的整个剥削生活辩护”,从而廉价地捞到一张“享受天国幸福的门票”,梦想在“天国”继续吃人,永享“幸福”!
儒家是“王权神授”论的“集大成者”,《红楼梦》对“神道”的批判就是对孔孟之道的批判。在我国历史上,奴隶主贵族很早就制造出“王权神授”的宗教观念,说自己是受“上帝”之命来统治人民的,鼓吹要“小心翼翼,昭事上帝”(35)。孔老二在“君子”的“三畏”中,把“天命”(上帝的意志)和“大人”、“圣人”(奴隶主贵族及其代言人)相提并论,足见神权是维护奴隶制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柱。到了汉代,董仲舒出于巩固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需要,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过程中,把孔老二的天命观和孟轲的“天人合一”说,系统地发展为神权、政权、族权和夫权四位一体的“天人感应”说,胡诌封建皇帝是“皇天右而子之,号称天子。……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36);并且以形而上学的观点使这一系列的秩序凝固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37)。这样,一整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农民阶级的思想体系和封建主义的社会制度,就不仅罩上了一层圣灵的光圈,而且被奉为万古不变的信条。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以这一孔孟之道的“王权神授”的说教,来论证自身奴役人民的合法性和永恒性,并且通过宗教迷信在民间的广泛流毒,使被统治阶级受着神权(实际是王权)的支配和束缚。“王权神授”的微妙作用,集中地反映在故宫“乾清宫”皇帝宝座后面四扇屏风的题词上:“惟天聪明,惟圣受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义。”意思是说:“天神至高无上,皇帝是全权代表,当官的应效犬马之劳,老百姓要恭恭顺顺地听任宰割!”《红楼梦》形象地揭露了“神道”的荒诞无稽和罪恶本质,从而抹掉了神权投射在封建统治者头上的灵光,于是,曹雪芹“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38)。而集“王权神授”论之大成的孔孟之道,自然首当其冲地遭到了无情的扫荡。

人肉筵席中奴婢的抗争

妇女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在人类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39)。奴隶制社会里的妇女和奴隶处在相同的地位,都被奴隶主看成是会说话的牲口。孔老二就曾恶毒咒骂,“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40)。随着封建统治制度的确立和加强,孔孟之道三纲五常、三从四德这些压迫妇女的枷锁也愈加沉重。《红楼梦》从多方面控诉了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迫害。林黛玉、尤三姐、张金哥等许多年轻妇女的惨死,反映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贾宝玉的思想和言论,表现了作者对妇女的同情和对“男尊女卑”的抗议。
妇女是划分为阶级的。压在封建地狱最底层的,还是广大的劳动妇女。大观园里的劳动妇女,就是为数众多的奴婢。在统治者眼里看来,她们是集“女子”与“小人”于一身的“下人”。她们是园内人肉筵席上被吞噬的主要对象。这里,着重谈谈曹雪芹笔下所反映的奴婢们的悲惨遭遇,以及她们对封建统治者进行的英勇反抗和斗争。

奴婢制度,是野蛮的奴隶制度的残余,是封建剥削的补充。大观园的奴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鸳鸯、司棋、柳五儿那样的“家生子”。她们的父辈、祖辈都是奴隶,在清代封建统治者“最严主仆名分”的社会制度下,“主仆名分一定,则终身不能更异”,“已生子者,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41),下一代也就注定成为当然的奴隶。另一种是贫苦农民或城市贫民的子女被迫卖身为奴。卖身契一写,从此完全丧失一切自由:不得再用原来的名字,“听凭主人改名使用”;日后“长大成人,听主人婚配”;“不论有应死不应死之罪,伊主便置之死地, 不必治罪”(42)。“身价银”少得可怜,最低的不足三两银子。大观园内怡红院的晴雯,梨香院的十二个演戏的女孩子,以及栊翠庵的十二个小尼姑和小道姑,都是这样从十来岁就陷入贾府的人间地狱的。

在封建政权的公开庇护下,清代奴主虐杀奴婢的手段十分残酷,奴婢死亡严重。据史料记载,十七世纪中叶后的康熙初年,仅由封建贵族八旗王公所报显然是缩小了的“自尽”奴婢数字,每年就“不下二千人”,死亡原因是“饥寒交于中,鞭扑施于外,饮恨自尽”(43);或“本主逼责过甚,难以存活,故致身死”(44)。半个世纪后的雍正二年,情况继续恶化:“八旗官兵人等,待家人过严,微小之失,甚至殴责毙命”(45)。所谓“微小之失”的具体注解是:乾隆二十年,女奴登儿在门口买花,奴主塔思哈不准买,登儿稍表不满,塔思哈就兽性发作,“拔出身带小刀,将登儿一刀戳死”;封建官府审判的结果是,“奴婢告家长,虽得实,杖一百,徒三年”(46),凶手塔思哈逍遥法外,登儿冤沉海底,而告发此案的奴隶济哈却遭到残酷镇压。奴婢被迫自杀的悲惨,则可从乾隆二十三年的一个案件反映出来:女奴孟氏,因奴主常德的老婆“平日常常打骂”,实在没法活,准备自杀,又“恐怕死后女儿被人凌辱”,只好咬紧牙关,先抹了女儿两刀而后自杀,获救未死。官府的判决竟然是:“常德之妻殴打孟氏,照《律》勿论”;“孟氏自行抹伤,应照《律》杖八十”(47)。看,孔孟之道所维护的剥削制度,就是奴婢们求生不得、求死有罪的黑暗社会!

号称“慈善宽厚之家”、“从不作贱下人”的贾府,就是那个万恶社会的缩影。大观园的统治者们,同样把奴婢看成“如同猫儿狗儿”一样的“玩意儿”,可以为所欲为地“或打,或杀,或卖”。主子对奴婢稍不如意,轻则“扬手一巴掌”、用簪子朝“丫头嘴上乱戳”,重则勒令奴婢“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底下,茶饭也别给吃”,甚至“烧了红烙铁来烙嘴”!至于责打几十板子,扣发“钱粮”,捆交马圈等等罪行,更是罄竹难书。假“善人”王夫人,一面以小恩小惠对奴婢进行收买、分化,一面凶相毕露,“一怒而死金钏,再怒而死晴雯、死司棋、出芳官”(48)!转瞬之间,就断送了几个女奴。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压迫愈甚,反抗愈烈。贾府的奴婢们,英勇地进行过多种形式的斗争。抗婚的鸳鸯,“心比天高”的晴雯,追求婚姻自由的司棋,敢于蔑视权贵的龄官和芳官等人,就是在斗争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如果说,在她们身上显示了典型人物精神面貌的特写,那么,奴婢们三次具有相当规模的自发性斗争,则反映了贾府的奴婢们向封建统治阶级冲击的战斗画面。

斗争的第一个回合,是在秦可卿丧命的前前后后,宁国府的奴隶们,以怠工(“不能上进”)和无视封建秩序(“不能服钤束”)的形式,向统治者发起反抗而展开的。宁府的统治阶级头子贾珍,深感“里头着实不成体统”,决心“整治整治”,于是从荣府搬来了“有名的烈货”王熙凤。这时的贾府,正值“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的前夕。阶级力量的对比,决定了王熙凤敢于公开以刽子手的架式赤膊上阵,“要打要骂”,“谁敢不依”。她借故将一个迟到的奴婢责打二十大板,“革”去“一个月钱粮”,暂时把奴隶们镇压了下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当贾府开始走下坡路、“巡海夜叉”王熙凤卧床不起时,荣国府的被统治者们,同样采取了怠工(“比凤姐儿前懈怠了许多”,“白日里睡觉,夜里斗牌”)的方式进行斗争。这次,统治阶级阵营派出了由贾探春、李纨和薛宝钗组成的“三驾马车”出面对付,而让王熙凤退居幕后出谋画策。这场斗争,虽以“牧师”薛宝钗“小惠”的分而治之的策略平息下来。但是,被统治阶级方面,却部分地取得了胜利——以赵国基的丧葬费用标准为导火线,迫使贾探春和赵姨娘各自撕下假面具,亮了相,展开了一场“乌眼鸡”之间的恶斗,“说出许多笑话来”;同时,使统治者麻烦日增,“三四日的工夫,一共大小出了七八件”伤脑筋的事情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王熙凤“威重令行”“杀伐决断”的血腥镇压,薛宝钗“使之以权,动之以利”笼络政策,都不能扑灭奴隶们斗争的火焰。随着四大家族“盛筵必散”末日的来临,奴隶们的斗争,在老吸血鬼贾母死后达到了高潮。一方面,卷入这次斗争的奴隶人数众多,声势较大,“家下人等”“乱乱吵吵,已闹的七颠八倒,不成事体”,“有说告病了”,“有说下庄子了”,“也有偷闲歇力的”,搞得王熙凤拽住这个,跑了那个,捉襟见肘,狼狈万分。另一方面,不仅男仆参加了战斗,而且斗争的激烈程度也超过以往:那个无视封建“家法”而同别人打架的“悍仆”何三,被贾珍鞭笞五十撵出府去之后,濒临丧失劳动权和生存权的绝境,毅然聚集了一伙穷哥儿们,手执兵器,造了贾府这座人间地狱的反,统治者吓得胆战心惊,乱成一团。

大观园内奴婢们的斗争,是当时社会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斗争的曲折反映。雍正、乾隆时期,农民的抗租夺粮运动风起云涌,《红楼梦》第一回便透露了“近年水旱不收,‘盗贼’蜂起”。同时,“奴变”的风暴席卷长江中下游,“逃奴”的趋势有增无已。奴隶们的斗争,使最高封建统治者感到形势不妙。雍正四年的一道“上谕”里说:“历来满洲风俗,尊卑上下,序然整肃”,“今汉人之奴仆,乃有傲惰顽梗,不遵约束。加以诃责,则轻去其主”,“或私行讪谤”(49)。两年之后,就在大清帝国心脏地区的北京城内,出现了奴隶纪二奋起杀死奴主查书全家九口的壮举,吓得雍正目瞪口呆,惊呼“甚可骇异”(50)!所有这些斗争,虽然由于缺乏阶级的自觉和先进阶级的领导,不可能真正“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51),但是,却已显露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征兆,封建统治者的宝座,已经岌岌可危了!

作为封建社会“末世”地主贵族的叛逆,曹雪芹的世界观不能不打上时代的和阶级的鲜明烙印,并且必然通过《红楼梦》反映出来。他一面猛烈地抨击了吃人的封建社会,一面又流露出由于找不到取代那个罪恶现实的理想境界而产生的“补天”之憾;他揭露和批判了孔孟之道,但是仍未彻底摆脱儒家思想特别是唯心主义宿命论的束缚。这就说明,曹雪芹对旧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的批判,不仅不能和今天无产阶级“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相提并论,而且比十九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也大有逊色。

尽管如此,《红楼梦》仍然是一部优秀的政治历史小说。它以四大家族衰亡的历史雄辩地证明:一切行将没落的剥削阶级及其代表人物,无论怎样捧出孔老二的亡灵来为自己的卑鄙行为辩护,都挽救不了灭亡的可耻下场。叛徒、卖国贼林彪,从历史垃圾堆里刨出孔孟之道的破烂,掸去尘土,贴上“历史唯物主义”的标签,作为其篡党夺权的思想武器。林彪这个二十世纪的“董仲舒”,叫嚣要用“三纲五常”“统一人民的思想”,妄图全盘复活孔孟之道关于“四权”的反动理论,从而实现其“克己复礼”即在中国重开地主、资产阶级享用的人肉筵席的罪恶目的。但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不以反动派的意志为转移的。“凡属倒退行为,结果都和主持者的原来的愿望相反。古今中外,没有例外。”(52)林彪同样逃脱不了这一规律的制约,遭到了历史的无情惩罚。

斗争尚未止息,还须努力作战。林彪和孔老二虽已死去,但阴魂不散,还在腐烂发臭。彻底批判林彪和他所鼓吹的孔孟之道,粉碎一切敌人妄图在我国重摆人肉筵席的梦想,仍然是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的长期战斗任务。

正文注释:

⑴清《圣祖实录》卷三十四。

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33页。

⑶《毛泽东选集》第31页。

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54页。

⑸同⑶。

⑹《论语·为政》。

⑺《孟子·公孙丑》。

⑻《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九五。

⑼顾炎武:《日知录·通谱》。

⑽《鲁迅全集》第一卷第315页。

⑾《列宁全集》第六卷第333页。

⑿《论语·季氏》。

⒀《孟子·离娄上》。

⒁《中复堂全集·东溟文集》卷三《复方漳州求言札子》。

⒂《论语·子张》。

⒃《论语·子罕》。

⒄《论语·卫灵公》。

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36页。

⒆《列宁全集》第十三卷第107页。

⒇黄彭年等:《畿辅通志》卷一。

(21)清代内务府档案抄件,原件藏北京故宫博物院明清历史档案部。

(22)高珩:《杜奢疏》,《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四。

(23)《清朝文献通考》卷二十。
(24)徐旭龄:《力行节俭疏》,《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四。

(25)《朱子全集·语类》卷六。

(26)《论语·学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27)《孝经详说·五刑》。

(28)《王阳明全集·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兄弟》。

(29)汪琬:《钝翁全集·钝翁前后类稿》卷二十七《汪氏族谱序》。

(30)陈弘谋:《陈榕门先生全集·培远堂文檄》卷十三《谕议各族各设约正》。

(31)《列宁全集》第十卷第65页。

(32)《列宁全集》第十五卷第391页。

(33)许叶芬:《红楼梦辨》。

(34)《列宁全集》第十卷第62页。

(35)《诗经·大雅·明堂》。

(36)《春秋繁露·顺命》。

(37)《汉书·董仲舒传》。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61页。

(40)《论语·阳货》。

(41)同(23)。

(42)《清朝通典》卷八十一。

(43)徐珂:《清稗类钞》第三十九册《康熙初八旗奴婢自杀之多》条。

(44)清《圣祖实录》卷三十。
(45)《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九七。

(46)(47)同(21)。

(48)徐瀛:《红楼梦论赞》。

(49)同(23)。

(50)《清朝通典》卷八十一。

(51)《鲁迅全集》第一卷316页。

(52)《毛泽东选集》第696页。

《文史哲五十年全文库(1951-2002) 》197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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