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房正名——曹雪芹创作动机一探

作者:袁惠聪
【内容提要】

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是二房曹宣的儿子.长房曹颙早夭无子,曾頫便入嗣长房并继任丁江宁织造。五年后,曹家被抄,圣旨是针对曹頫而来,表面上看,曹家足直接败亡在曹頫手中,这使曹氏族人,尤其是长房族人对二房怨恨不已.“漫言不肖皆荣出”,使曹頫有口难辩.曹雪芹为了“细辩败家的根本”,他才采用了“石言”的形式,用《石头记》为题,他那一腔难于明言的隐怨―为二房正名,便是他创作《红接梦》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动机之一。

【关键词】曹雪芹《红楼梦》石言隐怨

《红楼梦》第一回的回目是:“贾雨村风尘怀闺秀,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在甲戌本“风尘怀闺秀”的旁边,脂砚斋朱批道:“‘风尘怀闺秀’乃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情矣.”按脂批的意义和曹雪芹书中惯用的谐音字用法,则可以理解成“假语存风犯怀闺秀”,即在风尘中用虚构的故事缅怀女子们。纵览全书,亦的确是一部以写女子命运为重要内容的小说,脂批是正确的。

然而,十分重视对偶结构设计和隐语使用的曹雪芹,岂能只将第一句回目作为“作者本意”,而第二句回目却与“作者本意”不相干呢?顺着第一句脂批的思路,我们便很容易解出第二句的意义了:“梦幻”与“红楼梦”通,“通灵”与“宝玉”同,即“真事隐红楼梦中辨识贾宝玉”。也就是说用虚构故事在红楼梦中识别贾宝玉的好与坏,也是本书中重点描写的“作者本意”。这便有了让读者评说是非的意义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创作“本意”,掌握人物形象塑造大权的作者何必用曲笔引导读者参与评判呢?

联系书中对贾宝玉形象的描写,也有一种很矛盾的现象:情节之外的判词都很不堪,情节当中的形象却光彩照人。黛玉初进贾府时,作者在情节之外用两首《西江月》评价贾宝玉:无故寻仇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

又曰: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模样.

另外,第五回,在警幻仙子口中,认为贾宝玉,“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同一回在秦可卿的判词中,有“漫言不肖皆荣出”的句子,荣国府的“不肖子弟”首当其冲当然是贾宝玉。而“漫言”者,大家都说也。于是我们便明白了,这些评语是“世人诽谤”的内容,而情节中的贾宝玉形象,是作者用事实让读者“识”他的真面目。这就是说,有一个世人眼里的贾宝玉,那是假的;有一个作者心中的贾宝玉,那是真的.于是我们方明白书中为何要设甄、贾两个宝玉.原来作者写“红楼梦”这“梦幻”的本意之一,就是让读者接受他笔下的贾宝玉―“假做真时真亦假”,这个贾宝玉才是真宝玉呢!世人“漫言”中的贾宝玉却是假宝玉!作者这甄贾真假的文字游戏,真使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好在作者一开头就点了我们两句:“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原来,这貌似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中却有着作者不便言传的“其中味”在.这“味”在哪里呢?

一、“补天”与“石言”

书中的贾(假)宝玉,是一块“无才补天,幻形入世”的真石头(第一回)。“幻”即是“梦”: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原是一块“幻形入世”的石头。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又经常称此石为“蠢物”,而书中第六回中有一句以作者口吻而说的话:“待蠢物逐细言来”,他“言”的内容自然是石上所刻的文字,因此,一部大书是:

作者之言=石头之言

“言”的是什么呢?是“无才补天”的遗憾.

作者为什么要用石头之言转述这遗憾呢?

《春秋左传·昭公八年》中记载;“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柱注:谓有物凭依而言也)。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做事不时(不合时宜),怨讟(怨言)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官室崇侈,民力凋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指石头不言的本性),石言.不亦宜乎?’"

后来,这段故事便成了著名的“石言”典故,一般用来讽刺时事,表达作者的某种怨愤情绪。“石言”已成了怨言的代名词。

曹雪芹的小说用《石头记》为题,又用“大石”上刻的字迹的“石头记”的形式结构全篇,这实际上就是以贾宝玉自叙传的形式在写作。而“假宝玉”便是真石头,这《石头记》便是石头言,是“石言”,是怨言.

作者“怨”在哪里呢?当然先怨自己“无才补天,这在第一回便已直接讲出了:“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

对惯于一石而数鸟的曹雪芹来说,“石言”的第二鸟又是什么呢?

这首先要弄清楚他要补的天到底是什么。不少评论文章中,都以为曹雪芹要补的是封建制度之天,封建末世之天。但是,对于一个被抄没家产、身处逆境的罪臣之子,在“瓦灶绳床”(第一回)之间,“举家食粥”(敦诚诗)之后,却仍怀兼济天下之心,为不能补封建制度之天而自责,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合理的思路是:困境中回眸逝去的荣华富贵,因不能使曹家东山再起而自责,他当然因不能补家族之天而自责。冷酷的社会现实,“潦倒不通庶务”的自己,也只剩“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的慨叹了。“字字看来皆是血”,多么深沉的家族衰亡之叹、故园亲人之思啊!
以上讲的是作者能够行诸笔端、斥诸文墨之怨,我们姑且称之为显怨.与之相对,作者还有一腔不能言传而又不能不言传的隐怨在。只有将这隐怨从暗处勾到明处,才能明白上文所讲的作者真真假假、躲躲闪闪的苦心。这隐怨到底是什么呢?

二、细辨“败家的根本”

关于曹雪芹的身世,自从胡适考据之后,专家们基本上认可了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家之后,只是在曹雪芹到底是曹颙的遗腹子还是曹頫的儿子上,仍有争议.本文是建筑在他是曹頫之子的基础上,并能反过来又证明曹雪芹是曹頫之子.

为了说理清楚,先略述一下与本文有关的曹雪芹的家世渊源:

曹玺有两个儿子,长子曹寅,次子曹宣.但因宣字犯了康熙皇帝名讳中的“炫”音,又改名为“荃”,故有的文中讲的曹荃和曹宣是一个人。曹寅生了两个儿子,长子早夭,只剩次子曹颙一个儿子;曹宣则有四个儿子,其中曹頫是最小的一个。
由于曹玺的妻子是康熙的奶妈,康熙继位的第二年,曹玺便被委派做江宁织造之职.按照嫡长子承袭制度,曹寅、曹颙依次承袭此职.但曹颙是青年夭亡,他死时还没有儿子(后来在曹頫的奏章中提到颙妻有遗腹子,但未讲是男是女,一些专家便认为曹雪芹就是那个遗腹子),康熙特别恩准把二房曹宣的小儿子曹頫出继给曹寅为嗣子,曹頫又袭任了江宁织造之职。这样,曹家三代四人先后任江宁织造,历时六十多年,再加上皇帝特殊的宠信关系,的确是江南一个显赫的大家族了。

由于皇帝的特殊宠信关系,据顾颉刚先生考证,康熙六次南巡,有五次是曹家接的驾,其中四次是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的。从《红楼梦》元妃省亲的描写中,我们便可以窥见当年曹家接驾的情形了。那真是“银子花得象淌海水”(王熙凤语)。一次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呢?这种巨额花费,决不是小小的江宁织造俸银所能支付得了的.因此,从曹寅开始,到曹颙、曹頫,三个人都是在一面大手大脚花钱,一面战战兢兢地还债中过日子。

对于曹家这种债台高筑的处境,康熙皇帝不但深知,而且是非常理解的。为了使曹家弥补亏空,他特准曹寅和李煦“番代”(注:轮换担任)两淮盐运使(据章学诚《丙辰札记》),还多次提醒曹寅要尽快地还上债务,他曾在曹寅上的《奏进晴雨录折》中有这样的一道朱批:“两淮情弊多端,亏空甚多,必要设法补完,任内无事方好,不可疏忽!千万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小心!”这五个“小心!"(引自《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不仅表明了康熙对曹寅的关切,更说明了曹家亏空之大已到了使康熙不安的地步了.从后来曹家的奏折和康熙的朱批中,也曾多次说起亏空的数额和弥补的方法及数额,康熙曾多次帮助策划和催促曹寅及早还清债务.如“亏空太多,甚有关系,十分留心,还未知后来如何,不要看轻了!"(引文同上书).但尽管曹寅的余生完全是在“尽心竭力”(引文同上书中曹寅的奏章)弥补,但终其一生,也未完成这个任务。他死后,据其子曹颙奏章中讲:“还留下了五十四万九千六百余两”的公债(引文同上书)。于是,康熙命李煦代理曹家任了一年两淮盐运使(即官由李做,收入归曹家)之职。据曹颙奏折讲:“共得银五十八万六千两零”,还了亏空之后,“尚余银三万六千余两”,并把这三万六千余两奏进给了康熙。但康熙在朱批中讲:“家中私债想是还有,朕只要六千余两养马。”这等于康熙赏了曹颙三万两银子还私债,后来曹頫奏章中便有“幸蒙万岁天恩,赏了曹颙三万银子”的话。

到了曹頫手中,不仅要为父兄还老账,而且还有新账。因为除了为康熙皇帝采办御用物品外,皇帝左右也假借皇帝之名索要各种贡品,使曹家的债务负担仍未减轻。康熙给曹颊奏章的朱批中曾说:“近来你家善事甚多,如磁器珐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珐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磁器朕总不知。已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奏闻。倘瞒著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引文同上书)关于皇帝左右之人向曹家私下索要财物的事,在《红楼梦》第七十二回中也有描写:“这里凤姐命人带进小太监来,……那小太监便说:‘夏爷爷因今偶见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两银子,打发我来舅奶奶家里(注:元妇在宫中,故贾家有国舅身份),有现成的银子暂借一二百两,这一两日就送来……”。小太监道:‘夏爷爷还说,上两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都一齐送过来的.’风姐笑道:‘你夏爷爷好小气。这也值得放在心里?我说一句话,不怕他多心,要都这么记清了还我们.不知要还多少了!只怕我们没有,要有,只管拿去。’……这里贾琏出来,笑道:‘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昨儿周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应慢了点,他就不自在。……’”

应该说,曹家到了曹頫手中,本来已是末世了,经济上早就债台高筑,但他又不如他的父兄幸运,袭任江宁织造才五年,康熙皇帝便死了.曹家一旦失去了皇帝这个保护伞,其亏空官银的事就再也瞒不住了。雍正五年,便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引文同上书)为由,将曹頫革职并抄没家产。一个威镇江南的大家族就这样“忽刺刺似大厦倾”了。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从曹寅开始,两代三任江宁织造全都为还亏空而紧张、而劳碌。这亏空不是个人挪用造成的,而是迎驾南巡在前、应付宫中各种额外的私人要求在后造成的。虽经康熙皇帝一再帮忙,也终于无济于事。但康熙在日,有皇帝庇护,自然有惊无险;康熙一死,这亏空便成了曹頫被革职抄家的重要原因.

同时,康熙晚年,诸皇子争权斗争异常激烈,他们各自拉一部分朝中大臣为臂膀。最后,大权落到雍正皇帝手中.为了巩固这大权,他一继位,便大肆扫除异己.而诸位皇子及其臂膀们

当然首当其冲。曹寅的长女嫁给了胤禵的亲信,平郡王纳尔苏为妻,曹頫还为胤禟藏过一对铜铸镀金的大狮子(据上书中曹頫的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的奏折),这些足以将曹家列为异己的行列中去了。但这一点圣旨中是不便明言的,能行诸笔墨的是“行为不端”。曹家本是最高统治集团权力斗争中的一个牺牲品,行为再端,也会在劫难逃。关于这种受政治牵连的描写,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中还未来得及展开,但善于“伏脉千里”的曹雪芹仍已有“伏脉”时隐时显了。在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之前,就与情节前后都无关联地加了一段甄家被抄后到贾家转移东西的描写:

“话说尤氏从惜春处赌气出来,正欲往王夫人处去,跟从的老嬷嬷们因悄悄地道:‘回奶奶,且别往上屋里去,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什么机密事。奶奶这一去,恐怕不便。’尤氏听了道:‘昨日听见你老爷说,看见抄报上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嬷嬷道:‘正是呢。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

直到八十回,曹雪芹再没提这回事。但这一段决不是闲笔。联系曹家被抄后翻出了为胤禵藏的一对铜铸镀金狮子的事,可知曹雪芹一定在这里伏下了一条通向衰落的重要支脉,可惜我们已看不到它的尽头了。

总之,曹家先是在最高权力斗争中失宠后,才因“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为由被革职抄家的。

这是现在,又是局外人的我们的结论;但在当时,又是局内人的曹氏家族中的受害者们,肯定不会象我们这样客观和公正.当他们突然从“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被抛入“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各自悲惨命运中去的时候,他们首先的怨恨对象是谁呢?是皇帝吗?我们认为是,但他们不敢!在皇权至高无上的封建社会,又是罪臣家属的他们,不可能、也不敢怨恨皇帝。而曹頫,却正是皇帝和他们之间的中介,御旨痛斥的对象是曹頫,被革职查抄的直按对象也是曹頫。因此,这时候的曹頫不仅是皇帝的罪臣,而且是家族的罪人:是族人唾骂和怨恨的直接对象.这时候,曹寅一脉长房族人应是更加气愤不平的,因为曹頫本是二房曹宣的儿子,虽然此时名份上已入嗣给了长房,但他实际上还是二房的人.曹氏长房族人对曹頫的怨恨是自然的。因为不管由于什么原因,曹氏家族总是直接败在了曹頫的手中,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曹頫即使能逃脱皇帝的惩罚,也难逃族人的唾弃,尤其是长房族人的唾弃。同时长房族人对曹頫的怨恨,甚至会扩大为对曹頫家人、乃至整个二房的怨恨。二房族人中也会因此对曹頫产生多一层的不满。因此,曹頫被革职抄家后,他那种内外交困的窘迫处境,便可想而知了。当时,幼小的曹雪芹不仅饱看了族人对父亲的责难,大概也饱尝了族人对他本人、对他们二房全体的攻击。圣旨上大书着“行为不端”,这使曹頫有口难辩.于是,这个历史的沉冤便沉甸甸地压在曹頫和曹雪芹的心头。曹頫不久似乎便死了(亦有专家认为还在内务府任了一段闲差),曹雪芹便从父亲那里承袭了族人这份责难。从幼年到成年,曹雪芹内心压抑之重便不言而喻了。

但我们从以上材料中已经知道,曹頫本人实在是冤枉的,二房实在是冤枉的。从幼年起,曹雪芹集聚的这一腔冤愤,成年后,便化作了为二房正名的实际行动了―他要通过细辨“败家的根本”(秦可卿判词),来为父亲,为二房正名。于是,作者便用“石言”的象征形式,来抒发自己那份难以言传的隐怨.这应该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创作动机之一,也是这石言的第二鸟。

三、“宿孽总因情”

《红楼梦》第一回,作者借空空道人之口,称此书“大旨谈情”.作者为什么要谈情呢?第五回秦可卿的曲子中回答了这个问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宿孽总因情”。原来,这情是“败家的根本”!看来,当年曹家在“情”上的家丑一定不少,而且这家丑还外扬了.我怀疑雍正皇帝圣旨上的“行为不端”正是指的这一点.圣旨是下给曹頫的,加之曹頫家里也正有个“行为偏僻性乖张”、“古今不肖无双”的儿子。圣旨一下,“世人诽谤”更甚,“漫言不肖皆荣出”,即都说“行为不端”的事出在二房,是二房导致曹家的败亡无疑了.

但二房是冤枉的,曹雪芹也是冤枉的,他要让人们在《红楼梦》这本“梦幻”中真正识别“宝玉”的真假,还这块虽常怀“无才补天”遗憾的“宝玉”的真面目.为此,作者虽“大旨谈情”,却破天荒地将情分为了两种。在第五回中,他借警幻仙姑之口讲道:

“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意淫’二字,可心会而不可言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经警幻仙姑这样一区分,这情便分为“意淫之情”和“皮肤滥淫之情”两种,也便有了高尚与卑俗之分。在“意淫之情”中,更多的是对女子的尊敬与爱戴、帮助与理解;而“皮肤滥淫之情”中,更多的是对女子的玩弄与侮辱、欺凌与蹂躏.

作者将这高尚的“意淫之情”独给了二房荣国府中的二房贾政的二儿子贾宝玉.这位怡红公子真是名副其实的使女子愉悦的人,他的怡红院也真是女孩子的避难所。他对女孩子关心、爱护、理解、体贴,在他面前,女孩子不分高低贵贱,都是“水做的骨肉”,看了“便觉清爽”,这位被薛宝钗称为“大观园中最忙的人”,每天忙的无非是为小姐丫环们排难解纷的事情.为此,他挨了父亲一顿毒打,但仍向黛玉表示:“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他对女孩子的情是无私的,有时甚至是忘我的:为了祭奠金钏,他竟不参加管家大奶奶王熙凤的生日宴会;为了探视晴雯,他冒着被打被罚的危险;为了怜惜芳官淋雨,他居然忘记了自己正在淋着雨;为了安慰玉钏的失姊之痛,汤明明烫了自己的手,他却问玉钏“烫到了哪里”。在表姐妹当中,他爱恋黛玉,移情宝钗,又非常喜欢湘云.在自家姐妹中,他尊敬元春,痛惜迎春,关心探春,爱护惜春。他常在丫环们危难时挺身救护,又在姐妹们矛盾时排难解纷.而他做这一切的时候,不是自己对这些女子有什么个人企图,而是私下里巴望着自己死后,女孩子们都洒一掬眼泪罢了.这是一种泛爱之情,又是一种高洁之情,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他象一位护花使者,为挣扎在痛苦中的女子送去了温暖.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闺中良伴啊!

然而,不管这意淫之情是多么的纯洁善良,它与封建伦理的理都是相悖的。因此,上至贾政、王夫人,下至各种世俗之人,都认为是一种“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表现,因而,“世人诽谤”起来.及至诽谤的人一多,当然就造成了一种“漫言不肖皆荣出”的态势,似乎二房真的罪大恶极了。作者有意将世人的诽谤之词与贾宝玉的纯洁之情并列起来,让读者从真实的“宝玉”描写中推翻强加的判词中的“假”宝玉。对宝玉,作者是爱恨兼有、褒贬共存的,对于他因“不肖”而导致的“无才补天”的遗憾,作者恨其不争;而对于他的纯情,作者又爱其高洁。这个形象身上的光辉,既有着同长房对比意义,更有着作者对逝去的荣华和幸福的青少年生活的怀恋之情.在为世人,主要是族人口中的“假”宝玉翻案的同时.作者又写出了与之相对的皮肤滥淫之情。这既包括长房宁国府中的贾珍、贾荣父子,也包括二房荣国府中的长房贾赦。

为此,作者煞费苦心地为宁国府中的建筑起了颇具象征意味的名字:花园叫“会芳园”,楼叫“天香楼”,轩叫“逗蜂轩”,……顾名可知主人情趣如何.第二回借冷子兴的口说:“这珍爷哪肯读书,只是一味高乐不已,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第七回又借焦大的口骂道:“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第六十八回,还借柳香莲的口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总之,在外人眼里,宁国府是肮脏龌龊的皮肤滥淫之地.
在情节描写上,就更清楚了:贾珍同儿媳妇秦可卿的暖昧关系,虽作者“具菩萨之心”(甲戌本第五回脂评语)已用春秋笔法隐晦其事了,但读者亦能从不写中看出那些发生过的肮脏勾当。贾珍同小姨子尤二姐的不正当关系和他对尤三姐的觊觎,作者干脆铺排写来;而贾荣对这两位亲姨娘的垂涎和动手动脚,也是宁国府“偷狗戏鸡”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贾敬的丧事中,贾珍不但不象哭儿媳秦可卿那样“泪人儿一般”,反而“人散后,仍乘空在内亲女眷中厮混。”(第六十四回)对于这一点,连最没有心计的薛大傻子都对他们有防备之心;甲戌本二十五回写宝玉凤姐两人中了魔魇法之后,众人都来探视,“独有薛蟠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怕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燥皮.知道贾珍等是专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得不堪。”在七十五回中还详细写了贾珍召集贵族子弟以练习骑射为名而聚赌、玩娈童。其言行的丑恶和肮脏,连那个被凤姐嘲骂做“就只会一味瞎小心,应贤良的名儿”的尤氏,也呸地吐了口唾沫走了。
作者还把贾琏勾引尤二姐安排在宁国府,贾瑞见凤姐起淫心也在宁国府,甚至宝玉“初试云雨情”也发生在宁国府.即使写茗烟同万儿性交、秦钟与智能儿的性关系,都是发生在宁国府(秦钟与智能儿的事本发生在馒头庵,但他们是为秦可卿办丧事而云,故可作为宁国府的外延视之).作者有意把这些肮脏关系全都安排在宁匡府,却把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儿世界―大观园―给了荣国府的二房贾政.这其中的苦心不言自明.

同样一个情,长房宁国府和二房荣国府之间,真是仙凡路隔、形同天渊了.也许家丑外扬之后,外人可统而言之“行为不端”,但是“个中人(甲戌本第五回警幻仙姑语)”的曹雪芹不仅能区别,而且必须区别,不区别不足以为二房正名!

现在,我们便容易理解秦可卿的判词和曲词了:

“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在第五回中,金陵十二钗都有判词和曲词。别人的判词和曲词往往只涉及到自己和自己有关的一个人,即使是贾宝玉的曲子中,也不过有着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个人.而秦可卿这个几乎一出场就死了的人物的辞曲中,却牵动着整个家族的命运,这是为什么呢?

秦可卿的个人地位是很重要的,她是贾府中的长房长孙媳妇,是长房的重要代表.她与贾珍的肮脏关系,为宁国府的“皮肤滥淫之情”“造衅开端”,是长房堕落描写的一个开始。其后的一切.都是它的继续罢了。

这种“皮肤滥淫之情”既是“败家的根本”,那么长房宁国府当然也是“败家的根本”。

四、“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不过,秦可卿的曲中有一句话不好理解:“箕裘颓堕皆从敬”。《礼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是说,儿子往往能继承父亲的事业。后来,“箕裘”就成了祖先开创的事业的代名词。那么,这句话明明是说,祖宗的事业是从贾敬手中衰败的。但我们查遍全书,也没有找到贾敬干恶事的蛛丝马迹。故事开始时,他便已经出家为道,“一心想做神仙”(第二回),再不管家事了.即使是为他过生日,他也不回家受儿孙跪拜。但作者为什么如此郑重地写上这句话呢?并且甲戌本的这句话旁边脂砚斋还加了一句朱批“深意,他人不解.”再联系作者“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诗句,使我们不禁要间,这“他人不解”的“其中味”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不明白道出呢?既然不想道出,不写也罢,可为什么又这样藏头露尾、半明半暗地写呢?

这关系到作者此书的自叙传性质,也关系到他为二房正名的创作目的。

假如我们大胆地将贾家的长房宁国府同曹家的长房加以类比的话,就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了。

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本是二房曹宣的儿子,他过继给曹寅后才承袭祖职的.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长房、二房者,乃是以曹寅一脉为长房,以曹宣一脉为二房。在曹家,长房中曹寅、曹颙父子相继任江宁织造;而《红楼梦》中长房宁国府,是贾敬、贾珍父子相继任宁国公的。如果这种类比成立,那么这句话分明是在影射曹寅.从本文第二章介绍的材料可知,曹寅任上巨大的亏空,是祖业颓堕的源头.从这个意义讲,曹家败亡是他种下的祸根。如果我们将书中贾敬“一心想做神仙”中的“做神仙”看成是仙逝的代名词的话,那便是影射死去的曹寅是曹家“箕裘颓堕”约始作俑者了.从所知的材料中,我们只知他经济上亏空甚巨,政治上与纳尔苏联姻,这都是造成曹家倒台的致命之处.把他命名为“假敬”.正是曹雪芹对这位嗣祖父的真正态度.

但是,作者为什么不在情节中直接将原因写出来呢?因为曹家才倒台,许多知情者还在,这会涉及到许多朝中的人事。在文制森严的清代,这太危险了!因而,必须将“真事隐去”,这既可以不涉及政治,又可以躲避文字狱,还有一种“为长者讳”的遮家丑的作用。然而,不写又不足以平冤愤.于是,便只好这么突兀地点一下,反正家族中的“个中人”会明白其中“深意”的。脂砚斋不就立即看懂了吗?!而曹雪芹正是希望族人看懂就够了.
就这样,曹雪芹用“石言”的形式为二房正了名,用小说吐出了胸中冤愤。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使他不能明确地将这种意图写出来,因而才发出了“谁解其中味”的慨叹。现在,我们可以告慰曹雪芹于地下的是:我们已经“解”了他为二房正名的这“其中”之一“味”。若芹溪九泉有知,也一定会释然一笑了吧。

《内蒙古师大学报》一九九五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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