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爱与性灵的爱——试论《红楼梦》中的两种爱情模式

作者:周绚隆
《红楼梦》在塑造人物时常常采用对照的手法,这一点清人王希廉的《红楼梦回评》和张新之的《红楼梦读法》中早已提及。贾府上下的各色人物,从主子到奴才,几乎读可以找出性格和行为形成对比的几组典型来。即使在描写同一类型的人物时,作者也常常用运对比的方法,通过一方的眼睛和行为来观察和反衬对方,从而打破了我国传统小说叙事手法的单一性。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叙事的视点可以灵活的进行调整,能够照顾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作立体的观察。因为我们知道,“叙事的时间是一种线形时间,而故事发生的时间则是立体的。在故事中,几个事件可以同时发生,但话语则必须把他们一件一件地叙述出来。”(1)采用对比的方法,选择不同的叙述者和叙事视点,往往可以克服这一矛盾所造成的不足。所以,对《红楼梦》中所写的各类人物和事件,我们都不应在对比的双方之间作简单的是非判断,因此对红学界一向存在的宝黛之争似乎也应该有一个新的认识。

《红楼梦》通过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者之间的恋爱故事,展现了一个钟鸣鼎食的封建大家族衰败的历史,爱情故事是它的主要内容。在小说中,贾宝玉是整个故事的中心人物,也是林、薛二人所共同追求的目标,这样双重的爱情就暗示了他双重的人格。对于薛宝钗,他重视其为人,贪恋其美貌;对于林黛玉,他则一往情深,视为知己。他在续《庄子·去箧》时说的“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第二十一回),就是很好的证明。宝玉被宝钗的才德容貌所迷惑,又被黛玉的风神气质所吸引,这样他既不能完全任性灵而飞跃,又不能安于现实而屈服。因此,在他的感情世界里,宝钗和黛玉应该说各占着一席之地,不同只是孰轻孰重而已。可以说,贾宝玉是个半写实、半意象化的人物。在小说中,他不仅表现自己,而且也表现别人的生活。薛宝钗和林黛玉的感情世界都是借助于他来展现的。他既是生活的参与者,又是生活的目睹者。同时在另一方面,宝玉性格中的矛盾又是借着林、薛二人性格上的冲突表现出来的。通过黛玉和宝钗,作者也给我们暗示出了宝玉性格中的两个方面。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薛宝钗和林黛玉分明有各自不同的追求:前者侧重于现实生活的考虑,抱着夫贵妻荣的传统仕途经济的幻想,渴望建立一个充满温情的世俗家庭,于平和安定中度其一生;后者则偏重于性灵的呼唤,一味痴情,感情的需要压倒了一切,并把生活当作艺术来追求。用方平先生的话说,前者的爱是“人间的爱”,后者则是“超人间的爱”。(2)也许是由于人们普遍地同情失败着的缘故吧,今天的读者对黛玉不幸的爱情多数仍抱着无限的惋惜,而在另一方面对宝钗也就不能没有微词了。相反,有些爱作反案文章的人也同时在替宝钗打抱不平。这场在红学界打了近一个世纪的官司至今似乎仍没有要结束的意思。当然,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但如果不对这两种爱情模式的形成和宝钗、黛玉的心理性格作深入的分析,我们的批评就始终不可能跳出现有的圈子,只能跟着别人人云亦云地争吵。因此,本文着重探讨这两种爱情模式的特点及历史渊源,从而试图换一个角度来看待宝钗和黛玉的形象。



“人——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人——都面临着同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达到结合在一起、如何超越个人的独自生活而找到共同和谐的愉快生活。”(3)爱情的产生正是基于这一需要。然而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人类在两性的情感世界中就永远面临一种尴尬。一方面,生命的欲望促使着人们去追求自由爱情的满足;另一方面,社会又必须对人的行为制定一定的约束,以维持其存在的秩序性。这样爱情就不再是一种纯精神性的东西,它必须有物质的许可和意志因素参与。因为在社会生活中,爱某人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形式,它还是一种相互的鉴赏行为和相互的忠诚。否则双方白头偕老永远相爱的诺言就成了空中楼阁。于是理想和显示的冲突在人类的婚恋史上就造就了两种不同的爱情模式:一种追求激情的性灵之爱,往往带有非现实的浪漫色彩。人们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其他的都在所不顾。爱情对于人生来说就是生命的全部,恋爱双方所注重的只是那种“心有灵犀”式的感情沟通和相互之间的赏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理想异性的追求来完善自己生命的真实。相反,第二种爱情则更多地基于生存的考虑,恋爱者很注重把握现实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把感情投射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尽量不使其走极端,于平实中逐渐建立两性之间的依赖关系。中国是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城市经济的发展一向比较缓慢,因此在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一套完备的伦理制度,来限制和统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各种社会关系,并且培养了一套适合于自然经济发展的生活模式。这表现在婚恋问题上,就是强调爱情要符合现实生活的需要和可能,主张建立男耕女织的家庭结构。但是同时,那种自由真率的激情之爱又一直吸引着人们的注意,令其不甘屈服于礼教的规范。现实中的种种羁绊反而加强了人们对理想爱情的挚着,于是便发之于歌咏,为其增加无数美好的光环。《诗经》中的《周南·关雎》和《秦风·蒹葭》所表现的正是这种追求性灵之爱的浪漫情怀。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浪漫的爱情必须建立在优厚的物质基础上才能够天长地久。否则就会像落日的余辉,灿烂而易逝。《诗·卫风·氓》中所谓的:“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就是表现了浪漫主义的失败。

在中国古代以男女爱情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中,现实的爱与性灵的爱始终是作为两种并列模式存在的。但总的倾向是:凡以普通市民和下层人物为描写对象的作品,大都表现和强调第一种模式的爱。如宋元话本中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和《卖油郎独占花魁》,就是写下层人的爱情。这里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游戏,也没有诗笺唱和的高雅情趣,有的只是相互的信任、尊重和通过共同努力来建立一个温暖家庭的生活愿望。而在以才子佳人为描写和歌颂对象的文人作品中,情况正好相反,大多数作品所描写和所歌颂的都是第二种模式的爱。如王实甫的《西厢记》、汤显祖的《牡丹亭》和孔尚任的《桃花扇》等,这些作品的主人公都渴望过性灵的生活,所谓诗酒风流是其共同的特征。和话本小说中的大多数人物相比,他们都无涉于物质的烦恼,因而精神参差的满足往往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们对异性的追求一般都发轫于审美的动机,而不是出于功利的目的。历史的经验表明,人类一旦摆脱了物质的束缚,就必然会相精神的参差靠近,这是文明的必由之路。由此可以看出,在《红楼梦》中,薛宝钗和林黛玉所追求的这两种模式的爱情都是由来有自的。《红楼梦》的独特之处是它把这两种模式集中到了同一个对象贾宝玉身上,并且在贾府这样一个锦衣玉食的环境中,把着两种爱情的冲突提升到了“正统主义与浪漫主义”(4)这样两种精神的冲突,从而加深了作品的主题。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作者对这两种爱情并没有作简单化的处理。他以平静的态度写出了它们各自的合理性。宝钗和黛玉的性格也保持了其前后逻辑的统一性,并未因现实关系发展的需要而出现大的变化。因此不论是对现实功利的注重,或是对精神寄托的追求,似乎都不足以成为我们对这两种爱情模式进行褒贬抑扬的理由,否则批评就会流于武断。即使曹雪芹本人对这两种模式的态度也不能说没有矛盾,他以沉痛的笔调写黛玉,以郑重的笔调写宝钗,并且自己常常陷在一种很艰难的处境中。所以为了深透地理解作品,我们还是从这两个人物的心理着手进行分析吧。



王昆仑在论薛宝钗的时候说:“人类中间永远存在着把握现实功利与追求艺术境界的两派;一个人自己也常可能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林薛两种典型,正是《红楼梦》作者根据这种克观的事实创造出来的对立形象。”所论极是!在《红楼梦》中,有可能和贾宝玉建立恋爱关系的女性有三个:一是林黛玉,一是薛宝钗,另一个就是史湘云。三个人物都是以亲戚的关系在贾府出现的。由于情况的特殊,史湘云在贾府每次出现的时间都很短暂。作者安排这样一个人物,大概是为了在林、薛之间起一种平衡作用,这样一方面可以分散读者的注意,把叙事的视点在林、薛之间作巧妙的转移而不易觉察,使小说的叙事由单线向复线发展,以便容纳更多的生活内容。同时,湘云的出现也延缓了宝玉和黛玉、宝钗之间关系的演进,使小说的叙事呈现减速状态,这样作者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对人物的刻画。所以湘云并没有真正进入到宝玉、黛玉和宝钗的感情纠纷中去,她的“介入”只是作者用来分散读者注意力的一个手段。王希廉在《红楼梦总评》中就说:“《红楼梦》虽是说贾府盛衰情事,其实专为宝玉、黛玉、宝钗三人而作。”再这三个异性女子中,只有黛玉和宝钗在贾府生活的时间最久,和宝玉的接触也最多,她们和宝玉的关系构成了小说故事的主要内容。

在贾府的姑娘们中,林黛玉和薛宝钗都是以亲戚的身份投靠来的。但是她们各自的经历和在贾府的处境却截然不同,这就决定了二人性格上的差异,因此她们在恋爱上也必然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方式。首先,从幼年所受的教育看。林黛玉自幼因父母膝下无儿,“故爱如珍宝,且又见她聪明清秀,便也欲使她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所以她所受的教育不具有什么针对性,她博览群书只是出于对文艺的爱好。另外由于父母早亡,黛玉在世俗的情感中也得不到更多的安慰,她只能在精神世界中寻求寄托,以填补感情的空虚。自由的教育养成了她率真的性格,对于人情的复杂、生活的艰难,黛玉似乎从未留心过。病弱的身体,聪慧的禀赋,使她对外部世界的风雨阴晴极度敏感。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种与周围世界极不协调的地位。而薛宝钗受教育则是因为皇帝“征采才能……在仕宦名家之女,皆得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因此她所受的教育当然得适合正统的标准。同时商业世家的出身和已经趋于衰败的家道也自幼培养了她计较功利得失的性格和安排生活的能力。父亲的早亡,哥哥的愚钝,使宝钗不得不帮着母亲照料家务。她永远能以平静的态度、精细的方法处理周围的一切。其次,从在贾府的处境看。黛玉寄人篱下,她和贾府以外的世界已经没有任何联系了。而在贾府这个极度狭小的世界里,惟一庇护着她的就只有贾母这个风烛残年的老妪,其他人对她都不过是在尽一点抚养的义务罢了。黛玉在这里的处境真有点“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意思,她既领受不到母爱的温暖,也难以体会到姊妹们的体贴——敏感的个性使她一向落落寡和,总是有距离地和贾府的孩子们相处着。因此林黛玉是孤立的,她的一切都分明地暴露在众人眼前。她敏感而又简单,聪明而又自负,这既有其可爱之处,也有不得人心的地方。相比之下,薛宝钗对贾府就不存在这种依附关系。她上有母亲和哥哥来关怀,下有丫鬟婆子们来伺候,在贾府这样一个小环境中又别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因此她是进退有余的。现实中有值得宝钗欣慰的东西,所以她不必为了一句话和别人怄气,也不会为自己的身世而悲戚。这些令黛玉时刻感到烦恼的东西在宝钗看来都无所谓。宝钗对人对事,总是显得落落大方,宽厚温和。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性格差异是由其各自的出身和生活处境决定的,这表现在她们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就会出现两种不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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