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常见的四种称谓

  一、百姓的称谓
  
  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生民、庶民、黎庶、苍生、黎元、氓等。
  
  二、职业的称谓
  
  对一些以技艺为职业的人,时常在他的名前面加一个表示他的职业的字眼,让人一看就知道该人的职业身份。如《庖丁解牛》中的“庖丁”,“丁”为名,“庖”表厨师职业。《师说》中的“师襄”和《群英会蒋干中计》中提到的“师旷”,“师”,意为乐师,也是表明职业。《柳敬亭传》中的“优孟”,是指名叫“孟”的艺人。“优”,亦称优伶、伶人,古代用以称以乐舞戏谑为职业的艺人,后亦称戏曲演员。
  
  三、不同朋友关系间的称谓
  
  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叫“贫贱之交”;情谊契合、亲如兄弟的朋友叫“金兰之交”;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叫“刎颈之交”;在遭遇磨难时结交的朋友叫“患难之交”;情投意合、友谊深厚的朋友叫“莫逆之交”;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友叫“竹马之交”;以平民身份相交往的朋友叫“布衣之交”;辈份不同、年龄相差较大的朋友叫“忘年交”;不拘于身份、形迹的朋友叫“忘形交”;不因贵贱的变化而改变深厚友情的朋友叫“车笠交”;在道义上彼此支持的朋友叫“君子交”;心意相投、相知甚深的朋友叫“神交”(“神交”也指彼此慕名而未见过面的朋友)。


  
  四、年龄的称谓
  
  古人的年龄往往不以数字表示,而是用一种与年龄相关的称谓来代替。“垂髫”,指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儿童(“髫”,古代儿童头上下垂的短发);“总角”,八九岁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古时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羊角,故称“总角”);“豆蔻”,指十三四岁至十五六岁(豆蔻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初夏还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故称未成年的少年时代为“豆蔻年华”)。“束发”,是男子十五岁(到了十五岁,男子要把原先的总角解散,扎成一束);“弱冠”,为男子二十岁(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人,因还未壮年,故称“弱冠”);“而立”,是男子三十岁(“立”,“立身”“立志”之意);“不惑”,指男子四十岁(“不惑”,“不迷惑”“不糊涂”之意);“知命”,是男子五十岁(“知命”,“知天命”之意)。“花甲”是六十岁,“古稀”是七十岁,“耄耋”指八九十岁,“期颐”指一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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