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信”字是人不是物
文/刘绍义
在我国古代,“信”字是人不是物。“信”不是信件、信函的意思,而是指送信的人。这里所谓送信的人,既包括递交函件和传递消息的人,也包括外交使臣。
《史记》:“说楚王发信臣。”《世说新语·雅量》:“谢玄淮上信至,看书竟,默然无言。”古乐府诗句:“有信数寄书,无信心相忆。”《资治通鉴》:“宜急追信改书。”等,句中的“信”字皆为使者,即送信人的意思。文中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杜甫《春望》一诗中“家书抵万金”,以及成语“鸿雁传书”中的“书”字,都是信的意思。
既然“书”是信的意思,那么古代的书一般是用什么来指代的呢?
我们知道,古代的“书”是刻在竹片或木片上的,其中刻在竹片上的书叫“简”,刻在木片上的书则称“牍”。这里的“简”“牍”,以及把它们装订成册的“册”,就是古代的书。
古人写信,一开始也写在木板上,写信的木板长约一尺,故称“尺牍”,“尺牍”就是古代的书信。为了与“简牍”区别开来,人们把作为书信的“尺牍”叫做“检”,在“检”上签字称为“署”,现在的“署名”就是由此而来。有的“检”上还有一块凹陷的装饰叫做“函”,这就是今天“信函”“函件”的来源。
至于“信”字演变成物,成为一封信的信,是近现代的事,历史年限并不久远。
(选自《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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