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渭为“公安派先驱”说质疑

作者:付 琼
【内容提要】

在公安派形成之初和鼎盛之时,公安派作家不知道徐渭为何人,也没有读过徐渭的诗文,因而徐渭对公安派的形成和盛张其实没有产生任何影响;袁宏道识出徐渭时,公安派的创作高峰已过,在此之后,其以“性灵说”为核心的主流文学观念不但没有进步,反而丧失了大部分进步的内容,倒退到传统的文学立场上来;如果说徐渭影响了公安派。这个影响也不是促进了公安派的形成,而是以另一种相并的风格启发了公安派对其自身局限的反思。由此看来,清代以来相沿已久的所谓徐渭“下启公安派之先”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倒不如说徐渭“下启公安派之变”更为恰当。

【关键词】 徐渭;公安派;影响

清代以来,徐渭一直,而且至今仍被看作公安派的先驱者。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呢?或者说,徐渭的影响,就其发生的时间而言,是在公安派主流文学观念形成之前,还是在此之后?就其性质而言,是促进了公安派主流文学观念的形成,还是加速了其背离?如是前者,说徐渭是公安派的先驱者当然不错;如是后者,又应该作何解释?

在讨论徐渭对公安派的影响之前,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加以清理。这是一个相沿成习的认识,关于它的由来,要从袁宏道识出徐渭说起。徐渭去世后五年(万历二十五年)春,袁宏道在会稽(今绍兴)的朋友陶望龄家里读到了徐渭的文集。同年,袁氏在写给友人吴敦之的信中提及此事说:“自春徂夏,游殆三月,由越返吴。……其他琐琐者,固不暇辱纸笔。所可喜者,过越,于乱文集中识出徐渭。”(《吴敦之》)在万历二十七年所作的《徐文长传》中还对此事作了详细的描述:

一夕坐陶编修楼,随意抽架土书,得《阙编》诗一帙,恶楮毛书,烟煤败黑,微有字形。稍就灯间读之,读未数首,不觉惊跃,急呼石篑:“《阙编》何人作者,今邪古邪?”石篑曰:“此余乡先辈徐天池先生书也,先生名渭,字文长,嘉隆间人,前五、六年方卒。今卷轴题额上有田水月者,即其人也。”余始悟前后所疑,皆即文长一人。又当诗道荒秽之时,获此奇秘,如魇得醒。两人跃起,灯影下读复叫,叫复读,僮仆睡者皆惊起。余自是或向人,或作书,皆首称文长先生。有来看余者,即出诗与之读,一时名公巨匠,浸浸知向慕云。

袁宏道“识出徐渭”并对他大加推扬这一事实,是后来所谓“先驱说”之所本,而其对徐渭其人其文近乎痴狂的激赏则是“先驱说”产生的直接原因。袁氏曾认为徐渭是“今之李、杜”,甚至认为徐渭的诗歌在某些方面比李贺、杜甫、苏轼写得都好,至于何景明、李梦阳之类,更不在话下。其《冯侍郎座主》云:

宏于近代得一诗人曰徐渭,其诗尽翻窠臼,自出手眼。有长吉之奇,而畅其语;夺工部之骨,而脱其肤;挟子瞻之辨,而逸其气。无论七子,即何、李当在下风。

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袁氏评价徐渭“一扫近代芜秽之习”,并预言其文学成就“百世而下,自有定论”。袁氏对徐渭文学的评价如此之高,那么徐渭文学对袁氏产生某种影响,甚至袁徐之间存在某种传承关系,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了。第一次明确提出徐渭与公安派之间存在着某种谱系关系的,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徐文长集》:

其诗欲出入李白、李贺之间,而才高识僻,流为魔趣。选言失雅,纤佻居多。譬之急管么弦,凄清幽渺,足以感荡心灵,而揆以中声,终为别调,观袁宏道之激赏,知其臭昧所近矣。其文则源出苏轼,颇胜其诗。故唐顺之、茅坤诸人皆相推挹。……“盖渭本俊才,又受业于季本,传姚江纵恣之派。不幸而学问未充,声名太早。一为权贵所知,遂侈然不复检束。及乎时移事易,诧傺穷愁,自知决不见用于时,益愤激无聊,放言高论,不复问古人法度为何物。故其诗遂为公安一派之先鞭。而其文亦为金人瑞等滥觞之始。苏轼曰:“非才之难,处才之难”,谅矣。

关于徐渭的谱系,其所勾勒的诗谱是:李白/李贺→徐渭一袁宏道(公安派);文谱是:苏轼→唐顺之/茅坤等(唐宋派)→徐渭→金人瑞等。关于徐渭对公安派的影响,其所下的结论是:徐渭“失雅”甚至“纤佻”的语言,与“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相背离的“别调”风格,以及“放言高论,不复问古人法度为何物”的叛逆态度,与袁宏道“臭味所近”,因而“其诗遂为公安一派之先鞭”。

作为官方评价,这一结论对后世产生了压倒性的影响。此后论者递相祖述,措辞虽然时有不同,却都异口同声地把徐渭看作唐宋派的继承者和公安派的先驱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

据说唐顺之很赞赏他的文章,茅坤又错把他的文章看作唐顺之的作品。袁宏道也竭力称扬徐渭的文章,说他“一扫近代芜秽之习”。可以认为,徐渭应属于复古主义的反对派,上继唐宋派的馀绪,下开公安派的先声。
在判断徐渭对公安派的影响时,措辞上用“先鞭”也罢,“先声”也好,都是把徐渭放在“上继下开”之类的谱系上加以定位的,都是以袁宏道对徐渭文学的“竭力称扬”为依据的。此后,继续有人认为徐渭对公安派“具有启发及先驱的作用”,并将徐渭与李贽等一起作为“公安派的先驱”加以论列。直到近来,也还有学者说,徐渭具有“下启公安派之先的地位与作用”。

然而,“先驱说”(或称“启先说”)在两个最基本的立足点上存在着问题。既云“先”,前者的影响在时间上必须施于后者形成之前或形成之初;既云“启”,前者的影响在性质上必须对后者具有一种“导夫先路”的开启或促进作用。那么,第一,徐渭对公安派主流文学观念的影响发生在何时?这个影响的走势如何呢?第二,徐渭的影响是促进了公安派主流文学观念的形成还是加速了其背离?

先看第一个问题。

“性灵说”是公安派的主流文学观念,这一观念的形成是以三袁第一次拜见李贽为始点的。袁中道在《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中指出了李贽对袁宏道的影响:

先生既见龙湖,始知一向掇拾陈言,株守俗见,死于古人语下,一段精光,不得披露。至是浩浩焉如鸿毛之遇顺风,巨鱼之纵大壑。能为心师,不师于心;能转古人,不为古转。发为语言,一一从胸襟流出,盖天盖地,如象截急流,雷开蛰户,浸浸乎其未有涯也。

可见,袁氏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为主要特征的“性灵说”是李贽影响的结果,具体地说,是李贽“童心说”影响的结果。正如谈蓓芳先生所言:“袁中道在《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里已经明确地叙述了李贽对袁宏道的思想影响,现代学者钱伯城先生等也已正确地指出了袁宏道的‘性灵说’来自李贽的‘童心说’。所以,他的这种与‘闻见知识’相对立的‘性灵’,其实也就是李贽所说的‘童心’。”据袁中道《柞林记谭》,三袁第一次拜见李贽是在“庚寅 (万历十八年)春”,这一年可以看作公安派主流文学观念形成的始点。上文已经指出,公安派第一次知道徐渭其人其文是在万历二十五年春,毫无疑问,这是徐渭影响公安派的始点。也就是说,在公安派形成之前或形成之初,他们还不知道徐渭是谁,也没有读过他的作品。换句话说,徐渭对公安派的形成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徐渭对公安派的影响不仅迟至万历二十五年,而且这个影响在此后还有所减弱。这要从袁宏道对徐渭评价的微妙变化说起。袁氏对徐渭其人其文的崇高评价已如上述,然而随着认识的加深,这一评价已经有所降低。在“识出徐渭”的第二年,袁氏在《答梅客生开府》中说:“今代知诗者,徐渭稍不愧古人。”不说“不愧古人”,而说“稍不愧古人”,激赏的程度已有所降低。袁氏于万历二十七年写了著名的《徐文长传》,并在此后不久所作的《答陶石篑》一书中说:“《徐文长传》虽不甚核,然大足为文长吐气。”可见,该传出于“为文长吐气”的目的,有有意对徐渭其人其文加以夸饰的“不甚核”成分。也就是说,袁宏道对徐渭的实际评价比该传的字面评价要低一些。

不仅如此,这个打了折扣的评价还有继续走低的倾向。袁宏道的《徐文长传》其实有两个版本:一是万历二十八年刊本《徐渭长兰集》所载的那个最早版本,一是署名“万历戊申(万历三十六年)冬勾吴袁氏书种堂校梓”的《瓶花斋集》卷七所载的经过修改的版本。这两个版本颇为不同。从袁氏《潇碧堂集》卷十《哭江进之序》和卷十八《袁无涯》二文来看,袁宏道于万历三十四年(39岁)正准备“刻《瓶花》、《潇碧》二集”。可见《瓶花斋集》曾经袁宏道本人亲手编定。大约随着对徐渭认识的加深,他自感前《传》“不甚核”,于是在八年后将此文收入《瓶花斋集》时作了删改,两个版本的不同即由此而来。通过对比后传对前传的修改,我们可以了解袁宏道对徐渭评价的变化。后传850字,比前传少374字,其中删除的内容主要有:

余少时过里肆中,见北杂剧有《四声猿》,意气豪达,与近时书生所演传奇绝并,题曰“天池生”,疑为元人作。后适越,见人家单幅土有署“田水月”者。强心铁骨,与夫一种磊块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宛可见。意甚骇之,而不知田水月为何人。……(石篑曰:)“……先生名渭,字文长,嘉隆间人,前五六年方卒。今卷轴题额上有‘田水月’者,即其人也。”余始悟前后所疑,皆即文长一人。又当诗道荒秽之时,获此奇秘,如魇得醒。……余自是或向人,或作书,皆首称文长先生。有来看余者,即出诗与之读,一时名公巨匠,浸浸知向慕云。……文长与胡公约,若欲客某者,当具宾礼。非时辄得出入,胡公皆许之。……信心而行,恣意谈谑。了无忌惮。……公所以饵汪、徐诸虏者,皆密相议然后行。尝饮一酒楼,有数健儿亦饮其下,不肯留钱。文长密以数字驰公,公立命缚健儿至麾下,皆斩之,一军股慄。有沙门负赀而秽,酒间偶言于公,公后以他事杖杀之,其信任多此类。胡公既怜文长之才,哀其数困,时方省试,凡入簾者,公密属曰:“徐子天下才,若在本房,幸勿脱失。”皆曰如命。一知县以他羁后至,至期方谒,公偶忘属,卷适在其房,遂不偶。……当其放意,平畴千里,偶尔幽峭,鬼语秋坟。文长眼空千古,独立一时……。一日饮其乡大夫家,乡大夫指筵上一小物求赋,阴令童仆续纸文余进,欲以苦之。文长援笔立成,竟满其纸,气韵道选,物无遁情,一座大惊。……予不能书,而谬谓文长书决当在王雅宜、文徵仲之上,不论书法而论书神,先生者诚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侠客也。……或槌其囊。

增加的内容主要有:

盖不佞生三十年,而始知海内有文长先生,噫,是何相识之晚也!因以所闻于越人士者,略为次第,为《徐文长传》。……徐渭字文长,为山阴诸生,声名藉甚。薛公蕙校越时,奇其才,有国士之目。……虽其体格时有卑者,然匠心独出。有王者气,非彼巾帼而事人者所敢望也。文有卓识,气沉而法严,不以模拟损才,不以议论伤格,韩、曾之流亚也。……欧阳公

所谓“妖韶女老,自有馀态”者也。修改的内容则有:(1)将前传“当时所谓达官贵人,骚士墨客,文长皆叱而奴之,耻不与交”,改为“当时所谓骚坛主盟者,文长皆叱而奴之”,并删去了“耻不与交”四字;(2)把“显者至门,皆拒不纳,当道官至,求一字不可得”,改为“显者至门,或拒不纳”,易“皆”为“或”,并删去了“当道官至,求一字不可得”一句。

可以看出,这些增删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袁氏删除了前传中“不甚核”的传说成分以及其他“大足为文长吐气”的部分过量之词,从而淡化了徐渭其人的传奇色彩。例如,删除了约以宾礼、恣意谈谑、参预军机、缚斩健儿、杖杀沙门、密嘱簾官、小物求赋、自槌其囊等传奇之事;删除了“获此奇秘,如魇得醒”、“眼空千古,独立一时”、“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侠客”等激赏之语。二是增加了对徐渭诗文的否定性评价。前传对徐渭诗歌的态度是激赏的,不存在任何否定性评价,而后传的这一态度不仅有所减弱,而且还流露出对徐渭诗文的局部否定。如说徐渭诗“体格时有卑者”,而其文则“不以模拟损才,不以议论伤格”,犹言其文有“模拟”和“议论”的不足,只是尚未达到“损才”和“伤格”的严重程度,肯定中已含有否定的成分。三是很小心地交待了此传的信息来源。所谓“以所闻于越人士者,略为次第,为《徐文长传》”云云,就是这个意思。这就是说,尽管他此次修改差不多已将原传中对徐渭其人其文的“过量之词”删削殆尽,仍然担心其中有“不甚核”的成分,因而十分小心地作了交待。由此可以认为,至迟到万历三十六年袁宏道修改《徐文长传》时,他对徐渭文学的评价已有所降低。与此相应,徐渭文学对袁氏的影响也相应地表现出减弱的势头。

再看第二个问题。

何天杰先生曾经指出:“袁宏道对徐渭的陷入痴迷的激赏,事实上也是他的文学思想和创作发生了又一次重大变化的标志。”这些变化诚然有“重新向现实人生回归”的积极一面,但是也有从进步的文学主张退回到传统文学立场的消极一面。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以袁宏道为例考察公安派的主流文学观念在此后的变化。有的研究者已经指出:“袁宏道论古今、真赝、性灵之语,大都见于其前期的诗文集中,可以说主要反映了他前期文学批评的观点。至于其后期则不论是批评还是创作,均趋于平淡。……这时他以淡为性灵说的最高境界,原先露、俗、趣等特点都渐渐消褪。”那么,袁氏“性灵说”的本质特征的“消褪”起于何时?袁氏后期文学观念走向了“性灵说”的反面是一种进步呢,还是一种倒退?早在1990年,章培恒先生和谈蓓芳先生已对此作出了回答。他们认为,“袁宏道的‘性灵说’实有前、后期之分”,可以“把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作为划分袁宏道前后期的分界线”,其前期的“性灵说”继承并发展了李贽的“童心说”,“具有较通常所理解的更为积极的意义”,而“在他后期的‘性灵说’中,与李贽‘童心说’相通的内容已完全消失;他主张写‘性灵’,也就与一般的所谓写真情实感没有多大差别,何况还给加上了‘淡”是物之真性灵’的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性灵说’如果还有什么积极意义,那也只有反对拟古这一点了”。李庆先生也认为,袁宏道的主流文学观念在“创作方法和作品风格”上,发生了“从率性而作到讲求工炼的变化”,在“对传统的经典作品的评价”上,发生了“从‘不可以优劣论’到奉为楷模的变化”,并认为都“表明了他从早期立场的退却,早期的锋芒钝化了”。

可见,公安派形成之初和鼎盛之时,不知道徐渭为何人,也没有读过徐渭的诗文,因而徐渭对公安派的形成和盛张没有产生任何影响;袁宏道识出徐渭时,公安派的创作高峰已过,在此之后,其以“性灵说”为核心的主流文学观念不但没有进步,反而丧失了大部分进步的内容,倒退到传统文学观念的路径上来;如果说徐渭影响了公安派,这个影响也不是促进了公安派的形成,而是以另一种相异的风格启发了公安派对其主流文学观念的反思。由此看来,清代以来相沿已久的所谓徐渭“下启公安派之先”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倒不如说徐渭“下启公安派之变”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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