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问题的研究

作者:尹恭弘
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性研究课题。不仅研究对象极其广泛,而且与伦理学、政治学,民族学、历史学也有密切关系。为了推动这个课题研究的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分歧意见概述如下。

一、要研究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首先要确定那些作品属于爱国主义作品,这必然要涉及到对爱国主义这个范畴的定义和内容的理解问题。

早在五十年代讨论李煜词的过程中,毛星根据列宁关于爱国主义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李煜的所谓的往事,就只能是李煜自己享乐生活的往事,李煜的所谓爱国,也只能是与他的往事有关的李煜的王朝。很明显,这些都不能叫做爱国主义。必须指出,对于南唐这样的王朝,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什么爱国主义。列宁说,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独有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而南唐,则立国不过四十年。有的同志提出了“不要机械了解列宁的话”,以为不必拘泥于“千百年”,但要用“四十年”去代替“千百年”,却未免太过“灵活”。如果可以这样,那么列宁的话就是不正确的或至少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了。爱国主义的产生所以需要千百年的时间,这是由于爱国主义是这样一种深厚的感情,它有着全民的意义。要产生这样的情感,就必须在经济上、文化上、生活习惯等等方面形成全民的特殊的传统和利益。而这些,却绝不可能是在几十年以至百余年所可能产生的。因此,对于南唐这样的国家,“爱国主义”本来就是不存在的。毛星还认为,中国人的“自己独有的祖国”,早已有了固定的概念,这就是统一的中国。虽然,在五代以前,中国曾经经历过三国和南北朝的分裂,但中国人“自己独有的祖国”的概念并没有因此改变。如果中国人在三国时,“祖国”的思想感情也分裂为魏、蜀、吴三个,在五代时又分裂为“南唐”,“吴越”等等,而否定了统一的中国,那么千百年所形成的祖国这个概念岂不是太不巩固了么。把祖国的概念由“中国”变而为“魏”或“蜀”、“南唐”或“吴越’,分明是改变。这种改变在中国人民的历史上是不存在的,事实上,中国人民的祖国——中国这个观念并不那样薄弱,可以随便忘却或抛弃。在秦汉以后,汉族人民离开了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统一的中国这样一个祖国的观念,而另外去找一个什么祖国,并且把这叫做什么爱国主义,这是荒谬的。最后,毛星指出,“国家”一词或“国”这一个字,和别的词和字一样,由于用法不同,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含义。比如有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的国家,也有封建割据的国家,还有爱国主义一词里所指的国家,这三者显然不能混为一谈。爱国主义一词里所指的国家不能与封建割据的国家相混,如果相混,那么爱国主义就变成为封建割据主义了,爱国主义一词里所指的国家也不能与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的国家相混,如果相混,那么劳动人民在自己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以前的社会里,就根本不应该有什么爱国主义。如果有,那么他们的爱国主义不是等于受压迫他们的工具了么?[1]

在六十年代初的道德继承问题讨论中,华山提出的爱国主义的看法对研究者颇有启发。他在引用完列宁的定义后,就指出,我们对于这个定义,当然不能理解为爱国主义是一种超阶级、超时代的全民道德。因为一切定义都是抽象的概括,它只能包括事物的最一般、最本质的东西,不可能把全部内容都包括进去。所以在论到具体的某一时代、某一国家的爱国主义或者体现在某一个别人物身上的爱国主义时,就首先必须考虑到该时代、该国家的具体情况,以及战争性质、个人的阶级地位等等具体特点,不作这样的分析,笼统地谈爱国主义,必然要走上反历史主义和超阶级观点的错误道路。列宁就严格划清了两种不同的爱国主义,一种是反动的爱国主义,一种是革命的爱国主义。他没有把爱国主义当作超时代、超阶级的美德。同样,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也严格区分了两种爱国主义。华山在分析爱国主义作为一种民族感情,它与阶级感情关系,爱国主义民族性和阶级性是否有矛盾时指出,爱国主义总是伴随着民族斗争而出现的,只有民族斗争才能把在千百万人民中间蕴藏着的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充分地激发出来,所以民族斗争是爱国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情感的酵母,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不仅现代的民族斗争是如此,历史上的民族斗争也是如此。在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阶级斗争有着各种不同的性质和内容,从而伴随着民族斗争而激发起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感情,也在历史的各个不同时代表现着它各自的特点。在资本主义时代,爱国主义总是跟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相结合,在社会主义革命时代,无产阶级爱国主义总是和国际主义相结合。在封建主义时代则有两种爱国主义,即与反封建相结合的农民爱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相结合的地主阶级爱国主义,所以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总是具体的,总是受着当时的阶级斗争——民族斗争的性质和内容制约的。华山认为,爱国主义与一般道德不完全一样,它不仅是一种道德,即对祖国的热爱和忠忱,而且更是一种政治态度。它同其他道德一样,都有阶级性,各个阶级都有各阶级不同性质的爱国主义,但民族斗争所涉及的不仅是阶级利益问题,也涉及到整个民族或国家的利益问题,因此,由民族斗争所激发起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感情,就不能不带有一定程度的全民性质。[2]

此外,在唐代边塞诗的讨论,李清照词的评价问题的讨论以及许多作家的研究中,都涉及到古代文学中的爱国主义问题。譬如在屈原的研究中,涉及到对国家的统一与反统一的态度,在岳飞的《满江红》词及岳飞剧的评价,文天祥及许多作家的评价,涉及到如何看待封建士大夫的忠君思想和对待国内与少数民族的战争问题,都有不同甚至对立的意见。[3]

由于十年浩劫期间,“四人帮”对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进行了严重的歪曲,因此,粉碎“四人帮”后,这个问题马上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其中对爱国主义的认识有二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是对爱国主义范围引起了广泛的探讨。黄秉泽在引用列宁定义后,认为,既然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一种历史久远热爱感情,它的内容就不应仅仅限于反对外国侵略上,它的实质是维护祖国的独立、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外国侵略固然最能激起千百万人民的爱国熱情,但爱国热情却不仅仅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斗争中表现出来,反对国内民族统治者的分裂割据和叛乱恣扰,反抗民族压迫、维护祖国的集中统一,推进民族融合,甚至对于祖国山河大地、历史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没都是一种爱国主义感情。[4]郭延礼对爱国主义范围理解稍窄。他认为,反侵略、反奴役、反压迫的战争便是爱国主义文学产生的土壤。其表现有五方面;1。每当外来的民族侵略中国,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时,在文坛上会出现反侵略、反压迫,反对分裂割据、维护祖国统一的文学,2.在统一国家形成过程的反复斗争中,反对民族歧视、民族压迫、赞成民族平等、友好共处的文学,3。关心祖国命运,立志兴利除弊,尽忠报国,死而后已,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精神的文学,4.以国事为重,以民族利益为重,置个人名利、生死于度外的爱国情操的文学;5。发展到近代,与反帝斗争紧密结合的文学。[5]鉴于对爱国主义范围的不同理解,有的研究者提出广、狭两种爱国主义概念。史苏乾认为,狭义的爱国主义,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一般总是通过对本族政权的爱护形式表现出来的。至于广义的爱国主义。他在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绪言中论述的基础上细分为十种。1。关龙逢、比干、屈原、诸葛亮、魏征型的爱国主义者,他们都是高级政治人物;2。法施于民(创造发明,有利于民)型的爱国主义者;3。以劳定国(治国治民)型的爱国主义者,4。以死勤事(民事)型的爱国主义者;5。能御大灾、能捍大患型的爱国主义者,6。作为农民革命领袖型的爱国主义者,7。具有开拓精神,促进国内和国际文化交流型的爱国主义者;8。彪炳历史的学者,诗人型的爱国主义者,9。总结生产经验、传播知识型的爱国主义者,10。身在“异邦”,心怀“祖国’型的爱国主义者。[6]

二是坚持运用历史主义原则考察爱国主义问题。黄保真认为,爱国主义就是指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在数千年中巩固发展起来的对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他是从中华民族这个统一整体出发来考察爱国主义问题的。具体地说,这个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1。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这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萌芽至。成熟的历史时期。这时一切鼓吹政治改革,推进国家统一的作品都是爱国主义,如《诗经》就有两种类型的爱国作品,一类是反映奴隶主阶级的内部矛盾,歌颂奴隶主阶级中的进步集团为加强国家统一而进行的正义斗争,另一类是反映华夏族与“四夷”各族之间的矛盾,歌顷了促进国家统一、制止野蛮掠夺的进步战争。2。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鸦片战争,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巩固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中,我国各族人民与外国侵略者的矛盾还不占主要矛盾,而国内各民族之间发生的长期而复杂的斗争,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和特殊性的问题。因此,反映国内各民族的斗争,是这一时期的爱国主义文学的主要特点。这里有二种情况:一是统一时期,凡是反对统治民族的民族压迫政策,同情、支持被统治民族的反抗斗争,或者反对地方民族上层的分裂,劫掠行为,支持中央政权平叛、反掠夺的作品,都是爱国作品。二是分裂时期,爱国作品多为汉族知识分子创作,这是由于落后民族统治者推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对汉族地区先进的经济、文化的严重破坏,大大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忱。3。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这是中华民族争取民族解放、保卫国家独立,进行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时期。爱国主义是近代文学的主题歌,它集中地反映了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矛盾斗争。[7]白坚也认力,“祖国是个历史的概念”,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社会内容。但前后相联、一脉相承的关系,则是十分明显的。今天十亿人民对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各族一家的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正是从部族、诸侯国时代爱国爱乡的感情为起点、为基础,逐步发展巩固起来的。反映在文学作品中,爱国思想也是如此。爱国作品也可说代有篇章,是不断深化的。[8]

其实,爱国主义是个功能性的定义,它只有在动态的历史发展中,在多重角度审视的网络系统中,才能较深刻地把握和认识。大量的爱国主义文学现象的研究会深化爱国主义的理解。另方面正确理解爱国主义内容又反过来进一步深化作品的研究。这是相反相成的辩证法。

还应该指出,大家在讨论爱国主义时,往往引用列宁关于爱国主义的定义,实际上这句话的译文有错误。最近,中央编译局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室已作了纠正和说明。正确的译文应该是:“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绝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在这里列宁强调了这种感情如何形成的问题,过去漏译的“彼此隔绝”一词起着关键作用。因为,正是由于千百年来各个祖国是独立存在、彼此隔绝的国家,人民只看见自己的祖国而看不见世界,才形成了狭隘的“爱国主义”的感情。从列宁的思想看,他在这里所说的爱国主义,是同小生产者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相联系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旧的、偏狭的爱国主义。[9]看来,重新思考和进一步研究爱国主义的内容还是个艰巨任务。

二、从伦理学角度来审视古典文学中的爱国主义,其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爱国主义与忠君思想的关系。一种意见认为爱国主义与忠君思想有联系,两者有其一致性,并且可以批判继承。早在六十年代,吴晗认为,就统治阶级的道德论来说,其中有些人表现为忠,为文,为节,为勇敢,为勤劳,为朴素等等,尽管他们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员,有其剥削、压迫人民的一面,但就他们所表现的某一方面的道德面貌来说,看来还是不可以一笔抹煞的,是可以批判继承的。尽管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之忠有其糟粕一面,而且,即使其精华的一面也不可以和今天的爱国主义相提并论,但是毕竟还可以联系起来,把他们的忠完全等同于今天的爱国主义是错误,相反,把他们的忠和今天的爱国主义说成是毫无历史继承关系,是两码子事,也不一定正确,历史是不可以切断的。[10]前引华山的文章也认为,岳飞的爱国与忠君结合是一件事,他的爱国思想是否可以批判继承是另一件事。如果认为只有纯粹精华的东西才能批判继承,历史上就根本没有这种东西,而所谓“继承”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对于忠君,我们也要作具体分析。忠君有两种,一种封建奴才的“忠君”,这种“忠君”,只知有君,不知有国,秦桧式的“忠君”就是属于这一类型。另一种是与爱国相结合的忠君,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很难把“君”和“国”严格划清界限,在民族危难时,他们往往把忠君当作爱国,往往把“勤王”当作“救国”,这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是我们所不能苛求于古人的。所以从一方说来,岳飞的爱国是与忠君相结合的,从另一方面说来,岳飞的忠君又是与爱国相结合的。

近来,不少研究者对此有更详尽论述。佘正松认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高适只能认为唐王朝就是他的祖国,唐皇帝就是国家的象征。所以,他的爱国主义就表现在他执着地热爱唐王朝,在他的作品中倾诉他对唐王朝的热爱,歌颂唐朝将士在保卫祖国战争中的英雄气概和献身精神。[11]王冰彦认为,生产方式落后的蒙古族进入到生产方式与文化在当时都比较先进的汉族地区,势必会使两宋以来高度发展的封建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不仅使汉族人民处在比本族统治者更为残暴的民族敌人的统治之下,而且也使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直接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汉民族中的两个对立阶级便有其利益一致之处。在这种情况下,为封建地主阶级所建立的封建王朝成了整个民族的象征,封建君王成了整个民族的代表,忠君思想这时也就具有了维护民族利益的职能,成为能起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这就是我们应肯定文天祥忠君爱国思想的历史根据。[12]白坚认为,在封建社会里,忠君和爱国通常是交织而并存,在遭受民族压迫的危难时期又和民族意识相联系,这是因为。首先,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忠君是封建道德的核心,它被看成是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各个阶级,阶层无不受忠君思想的支配和影响。士大夫更不例外。其次,君主是最高统治者,对内对外都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封建时代的有抱负、有作为、有成就的爱国者,一般都是封建王朝的忠臣,在他们思想中,爱国和忠君是无法分开的。再次,当国家、民族处于危难时期,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君主成为御侮图存的旗帜,忠君,勤王往往成为号召远近、发动群众进行抗暴复国的手段。因此,士大夫的爱国与忠君,在主观上是一致,甚至是一体的。士大夫的爱国与人民群众的爱国,在国家、民族危难时期,客观上是一致的。尽管二者之间各有其阶级内容。我们在评价这种时期的作品时,应着眼于客观上的一致性,肯定其爱国思想。当然可以视情况需要适应地进行阶级分析,指明其阶级实质,而不应片面强调阶级内容加以否定。即如一些士大夫的绝命诗之类,只表现尽忠殉节的封建观点,看不出爱国思想和民族意识,作者纯粹从忠君思想出发,但由于它产生在危难时期,对人们有所鼓舞,他们的宁死不屈,在客观上也是对民族压迫的抗议和控诉,所以仍应有所肯定,不应一笔抹煞。

另一种意见认为忠君与爱国主义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是不能批判继承的封建性糟粕(尽管有的研究者也承认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有一致之处)。六十年代讨论封建道德能否继承时,冯其庸认为,岳飞的“忠”,并没有超越封建忠君的道德范畴,这就是说岳飞头脑里的“忠”,与封建统治阶级提倡的“忠”,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是事物的根本方面。不论是岳飞也罢,其他的人也罢,他们的行为毕竟不能根本改变忠孝节义这些封建道德原来的阶级实质;更何况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历史上,“忠”这种道德观念的最根本最普遍的作用是“忠”于封建统治阶级以对付被压迫的人民,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中的某些人物才能表现为忠于封建君主而坚决抵抗侵略者。我们不能因为肯定岳飞的历史功绩,因而也就肯定他的封建道德的“忠”,更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封建道德“忠”有精华的一面,可以继承。[13]

与此观点相同的王永健认为,辛弃疾及其主战派们,他们坚持抗战,主要是为了封建王朝,为了地主阶级,是忠君报国,并非爱民救国。[14]晏金铭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集神权、政权、族权于一身。对君主来说,“国”与“家”是同义辞,整个国家都是他的私产,所有臣民都是他的奴仆。于是要求全体国民无条件地服从君主个人的意志,绝对效忠君主及其封建王朝。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农民产生了皇权主义,统治阶级中仁人志士,其思想行为更不能逾越忠君的狭小圈子。尽管,忠君与爱国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仍有一致之处,但是,封建王朝毕竟是地主阶级对农民实行阶级压迫的暴力工具,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封建王朝的本质特征始终不会改变,而效忠于封建王朝及君主的忠君思想,纯屑封建统治者用以维护专制统治、愚弄人民的工具,它与人民对自己相国的最深厚的爱国主义,在实质上是不同的,即使在一定条件下所具有的一致性也是很有限度的,而且始终对爱国精神起着消极破坏作用。因而从本质意义上说,忠君思想乃是应当扬弃的封建性糟粕。[15]

三、从政治学和民族学角度审视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其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爱国主义与民族矛盾、民族战争,民族关系等问题。这问题近几年讨论尤为热烈。

一种意见认为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政权与汉民族政权之间不存在什么侵略。但具体到反映这些民族关系的文学作品的爱国主义问题,见解也不尽一致。

黄保真认为,过去学术界长期流行的说法,是把金、元对南宋的进攻称为“异族侵略”。这种说法完全忽视了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特点,也完全忽视了我们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有新的民族加入进来这一基本事实。我们对较晚加入中华民族的民族或者对原属中国的少数民族,后来强大了,自己割据称王,进而争夺全国统治权的民族,不应称为异族,对于这类民族政权与汉民族政权之间发生的战争行为,也不应称为“侵略”。并且,黄保真还指出,一般说来,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维护统一在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爱国行为。但是,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统一有不同性质的统一,分裂也有不同性质的分裂,统一和分裂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可以互相转化。当一个王朝已经腐朽,它的存在已经成了社会前进的桎梏的时候,它以残酷的阶级压迫、民族压迫维持的那种统一局面就是落后的、反动的统一。这时,反抗民族压迫和反抗阶级压迫的起义所造成的暂时的分裂割据就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性质。另外,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不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一个新的民族的崛起,其道路也常常是由暂时割据而走向更大范围的统一,这对我国的发展巩固起过积极作用。我们不能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上,把汉族中央政权对少数民族地方政权进行的一切战争都说成是维护统一的爱国战争,也不能把少数民族地方政权与汉族中央政权发生的一切军事冲突都说成是与爱国主义不相容的非正义战争。总之,只有历史地、辩证地分析统一、分裂的不同性质和内容;而不是只看统一,分裂的表面形式,才可能正确评价反映历史上这类复杂斗争的文学作品。例如,有名的《南诏德化碑》表面看来是记述南诏叛唐、依附吐蕃的事件,很有点为分裂辩解味道。其实,查一查历史就发现,原来南诏叛唐是唐王朝逼出来的。这篇碑文通过记述事变经过,充分表现了兄弟民族心向统一,维护团结,反抗压迫的爱国之情,说它是一篇优秀的爱国主义之作是当之无愧的。

吴学恒、王绶青的观点与此相近,并认为,在今天,我们一般也并无必要去纠缠我们各民族之间的历史上的纠葛,因为这不利于我们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但是在不能不涉及这类问题时,我们也必须有一个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分清民族战爭的性质,凡是实行民族压迫,阻碍社会发展的,就是非正义的,如唐代在开元特别是天宝年间所进行的战争,不仅没有促进国家的统一,相反却导致了国家的分裂,终于出现了五代十国的混乱局面。[16]

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要正视历史事实。

吴庚舜认为,我们不能以为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从周、秦到现在就都是一个样子,没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就从“周、秦”来说,其统一形式和统一达到的程度,就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强大昌盛的汉唐使我们国家的统一事业又大大前进了一步。但还不是马列主义所说的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统一国家。在唐代,吐蕃、回纥、南诏等等都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政权,它们和唐王朝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民族和睦相处的时候,都是拥戴唐王朝的,接受它的册封和任命的。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还处于当时的历史发展阶段,不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在加强过程中,就是吐蕃,回纥、契丹以及南诏境内的少数民族自身也还存在着进一步统一的问题。处在这样一种历史条件下,从各族的历史来看又被看作彼此不同的“国家”。我们谈盛唐边塞诗中的爱国思想,是从爱国主义的历史发展角度说的。要求把祖国和民族放在历史范畴里来作考察的观点,与马列主义承认爱国主义有它自身的历史发展的观点是相一致的。[17]
郭预衡也认为,文学史上的爱国作品,多数产生于汉族同其他各族尚未融为一体而互相敌对的历史条件下。这时的民族之争往往是(当然不全是)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贪欲之争。如果有的文学作品歌颂这类战争,也是没有价值的。但也存在着反侵略战争。不管是哪个民族,凡属反侵略的文学作品,都应得到肯定。当然,这些作品也许曾经带有当时的民族敌对情绪,那是因为古人不懂阶级分析,常把一个民族中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一例看待,甚至一例骂例。这是古人的局限,对此,今人是不应苛求的。[18] 

白坚认为,那种认为“历史上民族间的战争是兄弟阋于墙,既是一家人,应按家务事处理,不存在国土丢失问题,说不上爱国不爱国”的观点,一是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用以替代民族矛盾和民族压迫,从而否定反民族压迫斗争的进步性;二是从战争和影响出发,用完成统一,符合历史方向等名义,为这些不义战争涂上正义的油彩,达到否定反民族压迫斗争的结论。这是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马列主义原则的。他以抗清斗争为例,说明是一场反民族压迫的正义、进步的革命斗争。并且认为,马列主义识别和判断战争性质的依据是战争发动者一贯实行的政策,而不是别的。清一贯实行民族扩张和掠夺政策,它所发动的只能是以民族压迫为目的的不义战争。还须指出,列宁论述反民族压迫的斗争的正义性、进步性,没有附加任何限制。他说的是“一切民族压迫”“任何民族压迫”,不论是新兴的还是腐朽的。他说的是“一切反抗趋势”,不论反抗的是劳动者还是剥削者,他说的是“绝对正确”,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尽管民族间战争错综复杂,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也可以因情况变化而变化,但某一战争的性质决不能既是这样,又是那样。

四、确立了古典文学中的爱国主义作品之后,就自然产生如何评价这些爱国主义作品的问题。

一般研究者对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作品的文学价值、历史价值以及教育意义,都有较为一致的看法。不少作品表现了勇敢顽强的战斗精神,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崇高的民族气节,感天动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今天仍有教育意义。但是,对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作品存在的历史和阶级局限,不少研究提出了各种看法。其尺度和分寸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黄秉泽认为对爱国主义要作阶级分析。尽管在民族斗争的情况下,各个阶级能够保持合作共同对敌,但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毕竟是封建社会对立的两大阶级,就矛盾的性质来说,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虽然他们能够在爱国主义旗帜下联合,各自的阶级性质仍然显著不同。地主阶级爱国主义的实质是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维护地主阶级的财权和特权;农民阶级的爱国主义的实质是反对压迫剥削,因为任何一个民族统治者发动的民族战争,都必然加重对各族人民的压迫剥削。而且,封建统治阶级集团的爱国主义是有限度的,其中突出的是爱国同忠君和功名思想杂糅。虽然,他们或从“民心可用”的观点出发,或受儒家“民为本”思想的影响,多少看到了人民的力量,但他们根本不会认识到劳动人民才是维护祖国统一独立的主要力量,没有历史上各族劳动的爱国斗争,就不会有多民族统一的伟大国家。而劳动人民的爱国主义则是纯洁高尚的。他们只要求解除民族压迫,能够安居乐业,不求功名,不贪富贵。北朝著名民歌《木兰辞》,据说是北魏反击柔然扰掠的。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历经十二年征战,胜利归来。天子策勋,木兰一无所求,只求送还故乡,继续从事劳动,这是多么纯真的爱国精神,多么高尚的品质。

张志岳对爱国主义作品二重性提出了自己看法。他以陆游为例,具体说明爱国主义作品的成就与不足。他认为,就作者所写的表现爱国主义思想的诗歌来说,由于题材接触问题不同,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类是比较单纯地描写战争或抱负,矛头指向侵略的外敌而没有直接涉及内部矛盾的,其局限性似乎没有暴露出来,可以无须批判就给以全面的肯定了。但应该指出:作者写的只是梦境,而这梦境实际上是在投降派的压制下无从实现的。这也就透露着这里还存在着复杂的内部矛盾,是作者无法克服的。第二类是从抒写个人的怀抱为主,既针对外敌,同时也牵涉到内部的矛盾。就诗的内容来说,既体现了驱除北敌的英雄气概,也突出了对投降派的愤慨和讽刺,似乎也是无须批判而就可以全面肯定的,但我们也要知道;作者对投降派的愤慨和讽刺,只能达到这个程度,不可能再作进一步的彻底批判,更谈不上问题的解决了。第三类是针对投降派作斗争而没有直接涉及外敌的。这类诗歌作者写得极少,大概是因为这个复杂的矛盾是作者所不可能解决的,而同时又有所忌讳的缘故。例如《卜算子·咏梅》就是这一类。因而三个弱点:(1)用“群芳”来概括当时投降派,这里由于作者不可能把矛头指向最大投降派皇帝,只好将投降派作内部矛盾处理的结果;(2)孤芳自赏,脱离群众。(3)调子比较低沉。而且,张志岳指出,这些局限性带有普遍意义。[19]

江庆柏以屈原为例,提出评价爱国主义思想不能孤立化,。应在更广阔背景下进行。他认为,评价屈原的爱国思想,应注意面临的两个矛盾:屈原的希望楚国自强与秦的统一的矛盾,屈原的固守楚国与先秦诸子周游列国的矛盾。一、秦的统一是他国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才逐渐实现的,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秦的统一毕竟又是代表了一种进步趋势。其实,屈原似乎忘掉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楚国辽阔的疆域正是在侵占,讨伐、吞并无数小国的领土中逐步扩展起来的。对于这一段历史,屈原常以为荣,秦的统一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并带来这同样的。结果。因此,屈原对楚国的爱恋之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就是在当时也已经显示出它的局限性。二、人们在研究屈原的爱国思想时很自然地会将其与当时中原思想家及纵横策士加以比较。其实,中原思想家和纵横策士没有提出明确的“国”的观念,而且孔子还批判过“怀土”情绪,但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拯救天下,并非专为一家一姓,纵横家中也有怀着个人的目的,但也往往“出奇策异智,转危为安,运亡为存”,做出许多“亦可喜”的行动。这种“天下为公”的思想,热心救世的心肠,同样是我国民族爱国精神的宝贵财富。相对来说,屈原的爱国思想,就不免显得保守,他仅看到了楚国的利益,没有看得更宽广。狭隘的爱国思想终于使他陷进了深深的悲剧之中。[20]

看来,对古典文学中爱国主义作品的评价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至于具体爱国作家、作品的评价,其范围极其广大。篇幅限制,无法一一罗列。这里要运用解剖典型的方法。以屈原为例来说明研究和争论的情况。

五、屈原问题。

屈原一向被认为是爱国主义诗人,给予他的作品冠以“爱国主义”的极高评价。但也有的研究者表示怀疑。近来讨论文章日渐增多。一是不少研究者注意到屈原的忠君思想。魏炯若认为,屈原政治第一的作风,死不离楚国的气节,都不能构成他的局限。问题倒是在于,屈原所忠的对象是谁?屈原不是不知道人民对楚国的重要,但人民在他的思想里,只占第二位,屈原所终身怀念,且为之沉湘的是怀王。而怀王从军事、政治、外交都说明是地地道道的昏君。而且,屈原知道这一点。既然知道,为什么又对他这样恋呢?第一,可能因为怀王是他的知己,第二是因为“国无人”。[21]胡念贻认为,屈原的思想基本地说来是忠君思想、王逸、洪兴祖的议论不能说不是符合实际的。但是,贾谊、司马迁等人注意到了屈原“逢时不祥,鸾凤伏窜,鸱鸮翱翔”的“忧愁幽思”的一面,即对于当时现实的批判的一面,从而使他的作品里得到精神上的支持。[22]

二是有的研究者从战国时“国家”情况出发否定了屈原的爱国主义。封伍昌认为,屈原所处的战国之“国”,是周初所谓“封邦建国”‘之国的继续,并无今日“国家”之含义。它只是“天下”、“四方”、“四海”、“九州”(类似今日之国家)之内的一个地区而已,既无文化内容之不同,亦无民族含义之区别。对于我们来说,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对秦对楚都一样,无所谓“华夏”、“蛮夷”,“爱国”、“卖国”之分。战国时的列国对峙,只不过是我国内部一定历史阶段的封建割据而已。战国时代,汉民族尚未形成。历史证明,七国的人民都是以后构成我国民族及其他民族的主要来源,七国的疆域,都是我中华民族的生存领域。当时各国人民虽然处在不同的诸侯统治之下,但在语言上、经济生活上、文化上和心理素质上都有着共同性,故而,战国之“战”是一场谋求封建统一的兼并战争,是正义战争,而完成统一大业的重任,非秦而莫属,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如果将秦的统一说成是“侵略”,将秦说成是‘侵略国家”,将楚等之国说成是“被侵略国家”,的确是违反历史唯物论的。同样,如果把屈原评价为“爱国者”,就既不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也不符合我国是个多民族大家的实际,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大团结。反言之,如果屈原是‘爱国者”,那么,那些先秦的大思想家孔子、孟子、墨子、荀子、吴起、商鞅、韩非等人岂不都成了毫无国家观念、民族气节、“不爱祖国’而到处奔走的“国际浪人”,“叛国者”吗?[23]

当然,更多研究者仍坚持屈原是爱国诗人的观点。论文很多,提出较为充分的论据者如下;顾易生认为,屈原这位爱国诗人的出现并非偶然,首先是与楚国的社会历史与自然地理条件分不开的。楚在战国七雄之中有其特殊地位,土地最广而又历史悠久。中原诸国原都是宗周的,它们之间当然不会突出爱国的问题,有的是夷夏之辨,并都视楚国为蛮夷,而楚国也与整个中原地区相抗衡。有着较多独立性,其政治、经济、军事有着独特体制,语言、风俗、文化也存在明显差异。这就培植了楚人对自己国家有特殊感情。爱国意识的萌生于此有了适宜的土壤。[24]。

郭维森认为,我们应该从战国时代的具体情况出发来认识问题:第一、七国中秦国并非先进生产关系的唯一代表,当时各国都已进入封建社会,秦灭六国并非意味着六国的解放,第二,虽然历史事实是由秦最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事业,但是其余诸国也有这样做的可能性。只是秦由于改革较彻底,战略正确,终于将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第三,秦经商鞅变化之后,军事上取得相对的优势,继而采取了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策略,因此楚、齐等国就有联合抵抗的必要,本来战国时期七国间政治、军事的斗争错综复杂,棍据形势的需要,屈原提出联齐抗秦的主张,完全是必要的。如果说,这是阻碍了统一,那么,南后,靳尚等出卖楚国的投降派,倒成了促进统一的英雄了!这是无论如何说不通的。根据以上三点理由,不能说屈原行动是破坏统一、阻碍进步,而应该视为爱国主义。[25]

黄保真认为,屈原主张抗秦不是反对统一战争,因为在屈原生活的时代,活动在历史舞台上的政治家、军事家们还不可能自觉地意识到他们的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历史内容。推动秦国去兼并六国的历史动因,是地主阶级对财富和权力的贪欲,因此,战争本身就具有进步性和掠夺性两个方面。对于身为楚国大夫的屈原来说,他能够感受到的就是秦国的掠夺性,屈原主张抗秦的直接动机就是反对掠夺,保卫祖国的土地、人民,保卫本国统治阶级的财富和权力。从屈原的作品来看,找不出反对天下统一的根据。何况在当时秦统一天下的必然形势还没有形成,“横则秦帝,纵则楚王”,秦、楚两国统一天下都有潜在的可能性。

[1] 《关于李煜的词》,《文学研究集刊》第二册。
[2] 《岳飞的爱国主义不能批判继承吗?》,《新建设》1964年7月号。

[3] 两次大的讨论,可参看本书之《关于唐代边塞诗评价的讨论》和《李清照及其词作的评价问题的讨论》

[4] 《谈谈我国古代文学的爱国主义》,《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下文引述同此。

[5] 《继承和发扬我国古典文学的爱国主义传统》,《东岳论丛》1981年第3期。

[6] 《关于中国历吏上的爱国主义》,《郑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

[7]《论中国古典文学中的爱国主义传统》,《北方论丛》1979年第6期。下面引述同此。

[8]《散论中国古典文学中的爱国主义》,《文学遗产》季刊1981年第4期。下面引述同此。

[9] 中央编译局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室《对列宁关于“爱国主义”的一处论述的译文的纠正》。1985年10月13日《光明日报》

[10] 《三说道德——敬答许启贤同志》,1963年8月19日《光明日报》

[11] 《九曲之战与高适诗歌中的爱国主义》,《文学遗产》季刊1981年第1期。

[12] 《文天祥诗歌的爱国思想初探》,《文学遗产》季刊1981年第3期。

[13] 《彻底批判封建道德》,《新建设》1963年11月号。

[14] 《试论辛弃疾及其(稼轩词)的局限性》,《江苏师院学报》1978年第2期。

[15] 《也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湖南师大学报》1985年第3期。

[16] 《边塞诗派评价质疑》,《文学评论》1980年第3期。

[17] 《谈边塞诗讨论中的几个问题》,《文学评论》1981年第6期。

[18] 《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文学遗产》季刊1981年第1期。

[19] 《说陆游〈卜算子·咏梅〉——论封建时代爱国主义诗歌的评价问題》,《北方论丛》1979年第2期。

[20] 《不要孤立地评价屈原的爱国思想》,《湖南师大学报》1985年第3期。

[21] 魏炯若《离骚发微》,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2] 《楚辞选注及考证》。岳麓书社1984年版。

[23] 《古代所谓“国家”与屈原的爱国主义》,《湖南师大学报》l985年第3期。
[24] 《屈原的爱国主义精神试论》,《文学遗产》增刊第十四辑。

[25] 《屈原》,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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