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卷首神话解—《雪芹胸中有共工》第八章

作者:杨光汉

打开《红楼梦》第一页,便是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接着,作者又用含蓄的笔调,点出了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把这样两个神话摆在一起,同时冠于卷首,曹雪芹想要告诉人们什么呢?

要讨论这个间题,还得从女娲、共工这两个艺术形象的本貌、演变以及人们对它们的认识谈起。

一、女娲、共工是什么样的形象
女娲补天和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都是我国古代神话中脍炙人口的名篇。女娲的名字,已早见载于屈原的《天问》,但语焉不详,直到汉代人的著述中,才有了关于她炼石补天的记述。共工怒触不周山、地陷东南的故事,在《天问》中已经提出,①但也是在《列子》、《淮南子》中才有了较为清楚的轮廓。下面是《淮南子·天文训》的记载:

昔者共工与撷项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晨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这两个故事,和我国其他的古代神话一样,都是远古时期的自然现象、人和自然的斗争以及先民的社会生活在艺术概括中的反映。共工是破坏性的、巨大自然力(比如地震、火山、洪水等)的神话表现,女娲则是人类征服自然力的雄伟气魄和智慧的化身。因此,单就这两个神话的本貌而言,应把女娲视为保卫人类共同利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英雄;共工则是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动荡和灾害的恶神。

但神话虽然是原始人的创造,当它们被文字记载下来时,却已经是阶级社会了。原先那种统一的全民利益既已不复存在,原始人创造的、体现他们共同感情的神话故事自然也就随着两种文化的对立而分裂了。一个女娲变成了两个女娲:一个是劳动人民自身力量和愿望的表现,另一个是高高在上,化育万物的“救世主”。共工也一分为二:一个是自然力的象征,另一个是具有破坏性的社会政治力量的代表。也就是说,一个女娲、共工,是先民原有的创造;另一个女娲、共工,是统治阶级改造过的形象:打上了阶级烙印的形象。

这两个神话人物一经打上阶级烙印,改造、变质之后,就成了在政治意义上互相对立的角色,甚至还被转化成了历史。东汉高诱注《淮南子》说:“女娲,阴帝,佐伏羲治者也。”晋人郭璞注《山海经》说:“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女娲成了最高统治者的神话表现。

《列子》说女娲是“蛇身人面牛首虎鼻”,保留着神话色彩;但晋人张湛给《列子》作注时,就论证女娲不是神怪而是人,只不过是长相奇特,偶与禽兽相象而已,说她是“古天子”,姓风。

不仅女娲成了古代帝王,而且共工也成了历史人物,还被拉去和女娲生活在同一个朝代里。唐司马贞补《史记》作《三皇本纪》,就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女娲亦木德王……以其功高而充三皇“二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于是乎,女娲一变而为“娲皇”,成为三皇之一多共工则成了娲皇治下的乱党。一个是最高统治集团代表者的形象,她的任务是补天:修罅补漏,维护正常的统治秩序,使纲立维系,国祚永长;一个则是奔突怒一号的拆天人物:要“争为帝”,结果是破坏了正常的统治秩序,真至折了天柱,绝了地维。

当然,要让人们在心眼儿里相信那蛇身人面、炼石补天的女娲是个真的历史人物,实在困难;要让人们相信那一怒而天塌地陷的共工,不是虚构的神话角色,也难办到。于是形成妥协:让他们半人半神地存在于头脑里、想象中。就其具有非人的力量来说,他们是神;就其体现着“补天”与“拆天”的社会政治力量来说,他们是人。而后者,更逗阶级社会中人的胃口,更符合人们运用这个故事的需要,因而也就为后世人所普遍接受了。

女娲是补天派,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统治秩序的力量。在奴隶社会,她自然就是奴隶制国家的圣君、贤相,在封建社会,她就是明主、干城、“圣贤”之类的共名。

共工是拆天派,是破坏社会统治秩序的反叛力量。这一点,已无疑义。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反叛的力量有种种,人们把共工判为现实社会中的哪一种政治力量呢?

封建时代的史家、文士,一般都把共工视为制造战乱的祸首,扰乱天下的元凶。从那种以天子为尊、君权神授的正统观念出发,他们那样看共工,不奇怪。揆之商、周有文献可考的历史,特别是春秋、战国的历史,仿佛更无可怀疑:就因为诸侯争霸,东周的“天”才倾覆了。所以,《国语·鲁语》就直白地把共工称为“伯”(霸):“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前引司马贞补《史记》文中,也称共工为“诸侯”。

总之,在封建史家、文士笔下:一、共工不是正面人物,而是反面人物;二、同时也不是反抗的奴隶、农民,而只是统治阶级中“乱党”的形象。在他们看来,能够“折天柱,绝地维”,决定历史事变的,就是这些人了。

1962年,毛泽东同志公开发表了他早年的诗作《渔家傲—反第一次“围剿”》。发表时加了一条详细的自注,注中说:“共工是胜利的英雄……他死了没有呢?……看来没有死,共工是确实胜利了。”诗和注提出了全新的观点:一、共工是正面人物,而不是反面人物;二、他是敢于用暴力手段反抗和推翻反动王朝的劳动人民的形象。这就使象征“折天柱、绝地维”伟大社会力量的共工形象,获得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解释。这种意义上的“共工”的确没有死。地主阶级存在一日,他就存在一日。两千年来,封建王朝不断更替、地主阶级由盛到衰的历史,不正是共工一次又一次地拆天,女娲一次又一次地补天的历史么?不正是共工拆天的力量愈来愈猛烈,女娲补天的力量愈来愈微弱的结果么?

那么,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曹雪芹,又是怎样来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二、曹雪芹笔下的女娲、共工

先看女娲。

《红楼梦》中只在第一回开篇时提到一这个人物: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

光读这儿行文字,实在不好判断曹雪芹笔下的这个女娲是什么样的形象。我们只有围绕着她前后左右看一看,才能明白。

《红楼梦》中数次提到“补天”二字。其中,“天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诗句,还经常被红学家们引用来说明曹雪芹的世界观和政治态度。可见,《红楼梦》中说的“补天”,不是补自然之天,而是补封建社会之“天”,已成为公论。既如此,则这里的女娲便不再是先民心目中原来的女娲,而是打着阶级烙印的女娲,已无疑义。《红楼梦》中又将这个女娲称为“娲皇”,也证明了这一点。这是曹雪芹对前人改造过的女娲形象的继承。此其一。
《红楼梦》又写道:这位娲皇补天之时剩了一块未用。那石头后便托僧道携带,幻形入世,演出此一部《石头记》故事。我们历来没有听说过女娲补天还剩什么石头未用,更没有听说过此石会说话并幻形入世。这个内容可是曹雪芹的杜撰。则这女娲又不完全是前人改造过的那个女娲了。它是曹雪芹在继承基础上加进自己创造的结果。看来我们应当给她一个特称,叫做“曹雪芹的女娲”才好。此其二:

这曹雪芹的女娲,补天时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若许巨大的顽石,那实在是很费功夫的。可为什么最后又丢掉一块不用?不是不需要,而是这块石头虽经娲皇苦心锻炼,但不堪造就,到底粗蠢,只可垫脚,便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反倒否极泰来,遇到缘法,由癫和尚携了去,幻形入世,即投胎而为贵族公子贾宝玉的“命根子”—通灵宝玉。后来它历尽人世沧桑,还复本质,返回大荒山,把自己的种种经历刻在石上,就是这部’《石头记》,并以一偈加以概括:“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所谓歼身前事”,就是此石幻形入世之前的事,即共工闯塌天、女娲炼石补天的故事,所谓“身后事”,就是此石落入红尘之后的事,即陪伴贾宝玉终身,同他一道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之事,亦即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盛衰的故事。

这里,作者通过叙述贾宝玉、顽石,女娲三者的关系,巧妙地给读者暗示了本书故事发生的“朝代年纪”。你看,石头是女娲补天时丢弃的,则女娲这次所补之天,与石头“身前”“无材去补”的那个“苍天”,自然是同一个天。女娲这次补天大业完成后,石头才投胎下凡,变成贾宝玉所佩的美玉,开始了它“身后”的生活。石头“身后”的生活,也就是陪伴清代贵族公子的生活;复盖它和贾宝玉的天,是清代的天。那么,在它和贾宝玉“身前”塌过的那个天,是什么样的天,就很明白了。那就是明朝的天。此其三。

总以上三点,可知曹雪芹的女娲,是有特定内涵的形象。她不仅不是同自然作斗争的那个洪荒时代的女神,也还不是一般的统治集团的代表者,而是明朝灭亡之后,·将封建社会之天重新补好,亦即重建封建王朝、重新恢复封建秩序,使之“天平地成,不改旧物”的力量。质言之,这个女娲,就是以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为首的清代统治集团。

《红楼梦》中的女娲,既是补明朝所塌之天的女娲,则被曹雪芹着意拉来同她摆在一起的共工,自然也就不会是原来那个与洪荒时代的颛顼或祝融打仗的共工,而只能是和明朝的“颛顼”或“祝融”打仗,并把明朝的天闯塌的“共工”了。

这位“共工”是谁呢?他是什么性质的社会政治力量?是明王朝的乱党、叛将?抑或是六次举兵伐明的爱新觉罗努尔哈赤?都不是。因为这些人并不曾把明朝的天闯塌。把明朝的天闯塌的,是当时遍及大江南北的农民起义队伍,它的光辉代表,就是于甲申年(1644年,即曹雪芹生前约七十年)攻陷北京、完成推翻明王朝伟业的闯王李自成。

原来,曹雪芹胸中的“共工”,竟是这样一位人物!

既然如此,要在这样一本声称“毫不干涉时世”的《石头记》中,把他介绍给读者,那就不能不非常谨慎,细花一番心思了。

《红楼梦》全书提到共工的,有两个地方。一处是第一回。作者在叙述女娲补天以及顽石要求僧道携带入世的故事之后,接下写道:

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

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阍门者,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阍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庙旁住着一家乡宦,姓甄,名费,字士隐。……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



“当日地陷东南”,这一句很重要。它决非一般“说话”摆古的滥调文章。从内容说,暗出共工的名字,并与卷首标名挂号亮了相的“娲皇”相照应。从结构说,它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句子:上,是“拆夭补天”神话故事的结束;下,是现实人生故事的开始。
这一笔看似漫不经心,随手涂抹,实际上却是力重千钧,完全出自作家的精心构思,值得细心玩味。
有“地陷东南”句与开篇的“炼石补天”句相呼应,就形成了一个有因有果、有起有落的完整故事,足以担当全书“楔子”的任务。而这个故事所包含的内容(拆天与补天)正是一部《石头记》的社会政治主题之所在。②脂砚斋在“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句下批道:“补夭济世,勿认真用常言”,又于“无材可去补苍天”句下批“此书本旨”,正曲折地透露了此中消息。

“地陷东南”句后所开始的现实人生故事,第一个就是甄士隐的败落。对于作者安排甄士隐故事的用意,脂砚斋作了几条批注:“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从小至大,是此书章法。”“(甄士隐)本地推为望族,宁荣则天下推为望族,叙事有层落。”“士隐一段小荣枯至此结住,所谓真不去假焉来也。”士隐的“小荣枯”是封建社会末期中小地主败落的典型,其败落的导火线是失火破财,致命原因则是“水早不收,鼠盗蜂起”,“抢田夺地”,“官兵剿捕”,田庄上“难以安身”。(引文见庚辰本)

这是不是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开始重演了呢?.应该是的了吧。甄士隐这类中小地主的小小一角“天”,被小共工们闯了一下,倾倒了,“官兵剿捕”—小女娲们忙去补。但“无材可去补苍天”,终于无用,甄士隐就这样完了。——甄士隐的“小荣枯””原来也是一个“拆天—补天”的故事哩。

脂砚斋说:“真不去假焉来。”果然,第一回中,“本地望族”甄(真),刚去,第二回一开始,“演说荣国府”,“天下望族”贾(假),就慢慢的来了。这不又是一个规模更大、剧情更热闹的“拆天—补天”故事在打开场锣鼓了么?

甄士隐的天,“本地望族”的一角小天,被小共工一闯,就不堪补了,贾史王薛的天,“天下望族”的一片大天,倘若被大共工闯一下,能不能补得起来呢?找不找得到“材”去补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曹雪芹正是用一整部《红楼梦》回答了这个问题。

所以,作为《红楼梦》“楔子”的,应该说是两个故事:一个是神话故事——共工拆天,女娲补天,一个是现实人生故事——“鼠盗蜂起”,“官兵剿捕”,甄士隐终于败亡。这就是作家为全书定下的调子。从这里,正可似找到全书艺术构思的总轮廓。从这里,也正可以找到贾府灭亡的最后的、根本性的原因。

书中第二次提到共工,是在第二回贾雨村和冷子兴谈论荣国府的时候。雨村道:

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朱、张,皆应运而生者,查尤、共工、莱、纷、始皇、王莽、曹操、恒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

这里,“共工”二字夹在一大串名字中出现,看来也象是作者信手拈来,不很用心;然而,同样很值得玩味。

按理,修治天下者,补天之女娲也;扰乱天下者,拆天之共工也。但研究一下所开的两串名单,又觉有些蹊跷。

首先,在“大仁”者中,不举女娲。这位修治天下的上古之帝、补天神圣,怎么反而没有了呢?我以为这就是作者用笔狡绘之处,也是脂砚常称赏的“不写之写”。不举女娲,正因为尧、舜以下直至程、朱③那一大串人物,都是女娲:各个朝代的“补天”能手。

其次,在“大恶者”中,为什么又要举出共工来呢?难道不也可以依上例办?有意思的正在这里:如果不把共工列出来,排在这一串人物之中,那么,共工也就真成了架、封、莽、操、安禄山、秦桧等一流人.的“共名”了。现在把他举出来,与其他人并列,恰恰表明作者心目中的共工,并非柴、封等一流人的代表者。那么,共工到底和架、封者流算不算同一个类型的人呢?这里,我们先将这个问题放下,来看——

第三,作者开列的“扰乱天下”的人物(暂不计共工,或者也不计蚩尤),都是统治阶级中的乱党、奸臣、暴君。这些人,在正统史学观中,诚然都是乱天下的大恶者。但同样在正统史学观中,不是还有另一种更恶的乱天下者—起义农民吗?要说秉“残忍乖邪之气”而生的特大“恶人”,除了樊崇(赤眉军领袖)、张角(黄巾军领袖)、黄巢、方腊、李自成、张献忠之类,还有谁呢?然而,偏偏一个也不举。这一十分奇怪的现象,使我们不能不把眼光转到一个光辉的名字上去——共工。原来那一大批遗漏了的名字都包括在这两个字里了。最烈的“扰乱天下”者是他们,真正的拆天圣手是他们。要谈论天下的治乱、国祚的短长,这些人是不可能被人忘怀的;谙热祖国历史典籍的曹雪芹自然也不可能把他们的名字真正遗漏掉,他只是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宣布他们的存在罢了。有理由认为,《红楼梦》所开列的“应劫而生”、“扰乱天下”的“大恶者”名单,包括两种类型的人:共工(或再加上蚩尤)是一类,其余的是另一类。

第四,在上述名一单中,除共工之外,统统都在正史中留着极不好看的脸谱。封建正统史家无论如何也要找出几条肮脏丑恶之点涂在他们身上,连蚩尤也难逃这种命运。但独有共工,实在很难安上什么更大的丑恶去。他最大的“恶”,无非是与颛顼“争为帝”,折了天柱,绝了地维,或者加上《国语·周语》说的“堕高堙庳”,如此而已。正是这个特点,使他有充分的资格代表赤眉、黄巾,直到李自成。
总之,曹雪芹笔下的共工,已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统治阶级乱党的形象了。作家既然已经取中这个形象“折天柱,绝地维”的特点,他只能“追踪蹑迹”去寻找共工的嫡派子孙。这是伟大作家以现实主义的、客观的态度去正视数千年中国历史所必然会得出的结论。至于他对这位共工及其子孙拥护还是反对,或拥护、反对到什么程度,那是另一个问题。

三、曹雪芹说:共工又来了

还看前面引的贾雨村言:

大仁者应运而生——运生——世治。大恶者应劫而生—劫生—世危。

这个关系,倒过来看,也是可以的:

世治—运生—大仁者生。世危—劫生—大恶者生。

具体到《红楼梦》故事时发生的时代,是一个治世呢,还是一个危世?这要看你站在哪里去观察。

第二回“演说荣国府”。谈话的双方,一个叫贾雨村,一个叫冷子兴。贾雨村是个热心人,热中功名的局内人。他的看法是:

“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按即大仁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充满了仁者的治世。冷子兴又怎么看呢?我们知道,这冷子兴是京城的一个古董商。他这类人一般都有两个特点:为了能够鉴别文物(包括制造和兜售赝品),他得具备相当的历史文化知识;为了能做这种高雅的生意,他得经常出入豪门,对统治阶级中人较为熟悉。所以,他的看法就与贾雨村那种“隔着围墙一望”便自诩“格物”而“致知”的看法,很不一样。同贾雨村的看法相反,冷子兴说的是:“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曹雪芹同意哪一种看法呢?现存脂砚斋评本中,‘这一回有回前题诗曰:“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遗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可见曹雪芹认为旁观者冷子兴比局中人贾雨村看得较为真切一些。甲戌本在此回前诗之侧有脂批云:“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从全书来看,我们当更能明白曹雪芹所展现的是一个治世还是危世。那么,“上自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的,到底是秉“正”气而生的“大仁者”,.还是秉“邪”气而生的“大恶者”,不是也不言自明了吗?

这些比比皆是的“大恶者”中,除了有贾元春在那“不得见人的去处”所见到的桀、纣式的君王,有莽、操型的奸雄贾雨村等等而外,还有另一类人物——共工的消息。“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漾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这应当主要指的还是共工吧?

“偏值近年水早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第一回)——是谁在“蜂起”,在“抢田夺地”?自然不是桀、纣、莽、操之流,只能是“共工”。

“今年年成实在不好。从三月下雨,接接连连直到八月,竞没有一连晴过五日;九月里一场碗大的雹子,方近打了一千三百里地,连人带屋子,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的。”这种情况下,还要通取那么多租米钱粮!(第五十三回)—那将一腔怒火窝在胸中,向主子“打擂台”的,又是“共工。④
如果说,这些都还只是隐约报道了共工的消息,那么,到了第七十八回,我们耳边就响起了共工远远而来的足音:“明年流寇走山东,强吞虎豹势如蜂,王率天兵思剿灭,一战再战不成功。”(参见拙作《姽婳词的积极意义》、《芙蓉诛与桅缅词》。)

共工就要来到面前了。③

第一回中,共工蜂起的消息之后,报道了“本地望族”甄士隐的“小荣枯”;这第七十八回响起共工的足音之后,该是“天下望族”贾史王薛的“大荣枯”了吧?

甄士隐的小荣枯,是四大家族大荣枯的缩影和先兆;而卷首的共工拆天、女娲补天的神话,则是一部《红楼梦》现实故事的缩影和先兆。

不管曹雪芹自己对共工抱什么态度,但他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生活所作的唯物主义观察,向读者和后代作出了应有的交待:
昨天的共工,我看见了,我提示过了;
明日的共工,我预见了,我警告过了。

至子这“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⑥何在,曹雪芹没有说,他不可能提得出来。这一点,我们就不必苛求了吧。何况作家早声明过:他不过是一块“无材可去补苍天”的“顽石”。

“人贵有自知之明。”(鲁迅语)这正是一个严格的现实主义者的本色。记得俄国最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甫·托尔斯泰,喜欢在小说中设计救世良方,曾被列宁嘲笑为“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语见《列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曹雪芹倘若也象托尔斯泰一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硬要在头脑里构想出一个“解决办法”、“救世新术”,塞给我们,那反而糟了。

他能说出共工又要来了,他所以伟大。

他不发明救世新术,他所以伟大。

戊午腊月十九日脱稿己末五月初四日略加修改

〔附记〕今年七月廿五日,我在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的大会发言中,谈到曹雪芹对待农民起义的态度问题,现摘引如下,作为此文的补充说明:

曹雪芹既不补天,也不拆天,更不翻天。他对待农民起义的态度,不能用“赞成”或“反对”这样简单的字眼来说明。他的态度可概括为两点:一、他认为,当着一个王朝腐朽、没落,走入“末世”之后,“强梁”造反、天下大乱将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它都会出现,这是“运数”。二、但是,“强梁”造反是不熊拯救世界的,不能创造一个新的天地。“强梁”们如果推翻了一个旧王朝,便将会建立起一个新王朝来。但这新王朝仍然会“不改旧物”,仍然要搞三纲五常、尊卑贵贱那一套,它又会由盛到衰,逐渐腐烂,最后被另一批“强梁”所推翻。然后,历史又重复一次。封建社会就是这样地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曹雪芹自己,只不过是“追踪摄迹”、“不加穿凿”地表现这种司空见惯的历史现象吧了。这就是他的历史循环论。他不懂得历史的发展是螺旋形的,而以为只是在一个平面上转圈。他可以预见到一个王朝的复亡,但不能预见到封建制度的灭亡,相反,以为封建社会将永存,前途是没有的。这就是他的时代局限性、阶级局限性。这也才是他的虚无主义、悲观主义思想的最深的根源。

——1980.10.08记。

注:

①共工之名早见于《尚书·典梦》,但不是作为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人物出现的。

②关于《红楼梦》,近年流行着一种“爱情主题”说。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它不符合这部伟大小说的实际。

③“大仁者”名单中的“张”,指张载(子厚,1020——1077),宋代重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但他在气稟论上陷入了唯心主义,这就与宋明理学家的主张相一致了。所以,过去把他们也作为宋代理学代表者,与周敦颐、二程、朱熹并称。事实上张载的自然观是唯物主义的,他还反对佛、老。

④贾珍说:“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指的是庄头乌进孝。但这正反映了庄户、佃农在“打擂台”—故意少缴钱粮,也就是杭租。又,上引《红楼梦》原文均见庚辰本。

⑤据我考证,雪芹生前已将《红楼梦》写完(1759年秋已有约百十回全稿,1761年、1762年间曾对八十回后的稿子作过重大修改)。在后数十回原稿中,柳湘莲将以“强梁”的新面貌重新出场,拙作《柳湘莲“日后作强梁”》对此有专门考索。涉及这项内容的拙文,还有《曹雪芹原著中的尤三姐)(载《红楼梦学刊》一九八o年第二辑)、《论贾元春之死》(载《社会科学辑刊》一九八o年第三期)、(载《北方论丛》一九八o年第五期),读者可以参看。

⑥语见恩格斯致敏·考茨基的信。原话是:“我认为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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