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写“吃”

作者:李国文

由“红楼宴”,我也联想到作家和他成长的环境,不是我们写不出,不是我们不会写。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一个没有三代为官,只吃过猪头肉,只吃过炸酱面的平民社会中走出来的作家,要他来写满汉全席,那是很困难的。

其实,文学史上的作家,像曹雪芹这样世家出身,也不是很多。因此,《三国演义》里,曹操、刘备、孙权,怎么吃,吃什么,基本上是空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云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地被款待着,都宴些什么东西,也就只有鬼知道了。《水浒传》里,除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个响亮的口号,除了花和尚鲁智深怀里那条狗腿,除了孙二娘黑店里的人肉馒头,除了武大郎先生挑上街卖的炊饼,那些打家劫舍的江湖义士,那些替天行道的草莽英雄,一日三餐,都把什么食物,塞进胃里去,谁也说不出来的。

是啊!罗贯中也好,施耐庵也好,和出身于贵族之家的曹雪芹,是属于不同的饮食文化层次的作家。曹雪芹所写的“吃”,都是他吃过的,而罗、施二位大师,所写的那些“吃”,不但没吃过,甚见没见过,没听说过,无米之炊,巧妇难为,道理就全在这里了。

那次“红楼宴”上,在座陪同的地方上的头头脑脑,一再征询那位前辈,对推出这样的旅游项目,对那位显然读过《红楼梦》的服务员小姐的讲解,有些什么看法时,呵呵一笑,不作正面答复地支应过去。事后,我问他老人家,为什么不表态?没想到他语出惊人,“如果曹雪芹就吃这种样子货,还能成为那个不朽的曹雪芹吗?”

这位前辈是见过大世面的,我相信他的评价。不过,对打成右派,经过劳改的我来说,还是很过瘾的一次口福享受。仅那几个冷荤,其色香味,就令我食指大开了。

典出第八回的“香糟鸭信”,据介绍,那调味汁颇为费事,是在甜酒糟中加入适量的盐,和炒过的花椒,并兑入冷水,拌成糊状,放在冰箱中!" 个小时,再用纱布过滤而成。典出第六十二回的“胭脂鹅脯”,由于芳官嫌鸡皮虾丸汤味腥,酒酿蒸鸭油腻,就夹了两块鹅脯下饭,这冷盘清爽油嫩,咸淡适度,确是下酒妙物。但要做得色如胭脂,质鲜味美,那位小姐介绍,是要将鹅肉加盐和硝生腌,再上笼蒸熟,才能凉切上桌,是很费功夫的小菜。

再如“翡翠羽衣”,看来用材简单,不过翠绿的黄瓜而已,吃来也较一般,但刀工之精细,能达到如此片薄如纸,切而不断的水准,其炉火纯青的熟练程度,绝非三招两式者能胜任的。不过我记不起《红楼梦》一书中,有黄瓜一说,我问那位讲解小姐,典出何处,她说六十回,宝玉派芳官向厨房中的柳家媳妇说:“柳婶子,宝二爷说了,晚饭的素菜,要一样凉凉的酸酸的东西,只不要搁上香油弄腻了。”就是这只菜式了。而那道“油炸骨头”,脆香酥甜,典出第八十二回,是薛蟠之妻金桂的爱吃之物,则已经不是曹雪芹的创意了。不过,吃“红楼宴”者,不一定都是红学家,他们是不会计较高鹗续作优劣之争的。

至于随后上来的热菜,如典出第四十回的“姥姥鸽蛋”,第十六回的“火腿肘子”,第六十二回的“酒酿蒸鸭”。总而言之,只要记住孔夫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八个字,恐怕就掌握了中国贵族饮食文化的全部精华所在。

但在那次“红楼宴”上,我一直念念不忘的“茄鲞”,酒阑人散,也没有出现。可能这家饭店,考虑制作上的麻烦,琐碎,以及成本和效益的不划算,而故意忽略的。如果按凤姐所说的做法,投入手工人力太多,而价格无论如何不能定得太高,就不列入菜单了。典出第四十一回的这道菜,按曹雪芹借凤姐口中说出:“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式干果子,都切成钉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

胡适之先生在家藏《红楼梦》甲戌本上的题词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也难怪“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得多少只鸡配他,怪道这个味儿!’”我从年轻时读这部名著,一直到垂垂老焉的今天,每读到“茄鲞”这一节,总是有一种忍不住要生出亵渎圣人的冲动,曹雪芹固然是一个伟大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固然是一部无与伦比的伟大作品,曹雪芹在这部小说中写吃,固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空前绝后的巅峰。但是,大师近乎偏执地写吃,一定写到这样臻于极致的做法,似乎值得商榷了。

按苏东坡的说法:“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当止,如是而已矣。其他,虽吾亦不能知也。”(《自评文》)“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这是作家“所可知”者,也就是说,作家应该把握住行文的弛张敛约的所需尺度。若是行于其不当行,止于其不当止,那么,就说不上尽善尽美了。

他是大师,不错;可他,我们更能够体谅,也是一个具有喜怒哀乐,而且还是感情丰富的人。他在京郊,几块咸菜,一碗薄粥,呵开冻墨,守着孤灯,于辘辘饥肠中,呕心沥血地撰写那一部《红楼梦》。无边无涯的悔恨,嗟怨,永无止境的痛苦,忏悔,繁华岁月,锦衣饫食的往事回忆,“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冰凉现实,在这样煎熬的日子里,有点病态的自恋,近乎癖嗜的自慰,也许是应该寄于同情,加以理解的。所以,他在笔下,哪怕吃个茄子,喝盏荷叶羹,也会忍不住一走三回首,细细玩味,一直牵延到“止于不当止”的地步,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不过,曹雪芹对于写吃的执着,只是他们这个阶层,在饮食文化消费中的冰山一角。

若是我们从宋人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看蔡京———有士夫于京师买一妾,自言是蔡太师府包子厨上人,一日,令其作包子,辞以不能。诘之曰:“既是包子厨中人,何为不能作包子?”对曰:“妾乃包子厨中缕葱丝者也。”曾无疑乃周益公门下士,有委之作志铭者,无疑援此事以辞曰:“某于益公之门,乃包子厨中缕葱丝者也,焉能作包子哉!”若是我们从清人梁章钜的《归田琐记》看年羹尧———年羹尧由大将军贬为杭州将军后,姬妾皆星散。有杭州秀才,适得其姬,闻系年府专司饮馔者,自云但专管小炒肉一味,凡将军每饭,必于前一日呈进食单,若点到小炒肉,则我须忙得半日,但数月不过一二次,他手所不能办,他事亦不相关也。秀才曰:“何不为我一试之?”姬哂曰:“酸秀才,谈何容易,府中一盘肉,须一只肥猪,任我择其最精处一块用之。今君家每市肉,率以斤计,从何下手?”秀才为之嗒然。一日,秀才喜,告姬曰:“此村中每年有赛神会,每会例用一猪,今年系我值首,此一猪应归我处分,卿可以奏技矣。”姬诺之。届期,果抬一全猪回,姬诧曰:“我在府上所用系活猪,若已死者,则味当大减。今无奈何,姑试之。”乃勉强割取一块,自入厨下, 令秀才先在房中煮酒以待。久之,捧进一碟,嘱秀才先尝之,而仍至厨下,摒挡杂物,少顷入房,见秀才委顿于地,仅一息奄奄,细察之,肉已入喉,并舌皆吞下矣。

便可知道他们这个为官阶层,对于那张永远填不满的嘴,精细精致到难以想象,刁钻促狭到不近人情,铺张糜费到不可理喻,恣肆奢侈到欲望横流,那绝对是无可挽救的堕落了。

因此,《红楼梦》第五十三回,那份关外黑山村乌庄头的账单上,所缴纳的物品,几乎全都是要被这个阶层的嘴吃掉,想到这里,你就不寒而栗了。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百个,各式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内,野鸡、野猫,各二百对,熊掌二十个,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两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玉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这还只是宁国府“一共只剩了八九个庄子”的其中之一,而荣国府“八处庄地,比爷这边多着几倍”,因此,大致可以算得出这两府在农庄部份的实物收入。那就是将上述品类均乘以!,然后,将其积再乘以",所得出来的这个天文数字,放在你的面前,你就不得不对曹雪芹所写的吃,要重新加以审视了。我们固然膺服其高超的艺术真实, 但这个可怕的真实背后,也使我们对这个懂得穿衣吃饭的三代为官阶层,那坐吃山空,最后必然连民族,连国家都跟着山穷水尽的前景,就忍不住要惊讶,要恐惧,要骇异,要抗争了。

因为,一个社会,张着嘴吃的人太多,绝不会有什么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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