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犯不犯的艺术手法

作者:肖旭
在《水浒传》中,作者匠心独运,写了许多性格相似的人物,以及他们作着颇为相似的事。他们虽相似、相同,但却有细微之差,同中能见异,异中也能见同,在同于不同甲让人领会到他们各自的不同。古人称“特犯”,即作者特意使事件雷同;所谓“不犯”,即着力表现性格的差异。如鲁达有“拳打镇关西”,武松有“拳打蒋门神”。他们做什么——“打”是相似的、雷同的;但怎样打、为什么要打,打得背景却各有差异。鲁达为了救人之难,怒打了郑屠;武松是因知遇之恩而抱打不平。一个像猫斗老鼠般的三次戏弄对手;一个将无无理之徒掷于酒店,无事生非。一个三拳下去郑屠命归西天;一个以旋风般鸳鸯脚克敌制胜。一个既鲁莽又练达,是勇猛有余精细不足;一个似醉不醉,胆大如虎而心有定数。一个弄得肉舖无处不是肉;一个弄得酒店无处不是酒。鲁达的正义刚直令人钦佩,武松的精细和武艺令人赞赏。谁能把这两个人互换呢?谁又能将他们相混淆呢?武松不会去倒拔垂杨柳,鲁达也不会在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豪饮。为什么?因为二者的性格不同、背景不同,各有各的活动特点。

我们看两位英雄是如何消遣两个恶霸的。他们都是先撩拨、激怒对方,让他跳出来,而当众痛打。

鲁达来的郑屠的肉舖前,并不动手,先轻蔑的叫声“郑屠”,然后打着经略相公的旗号,先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再要“十竹肥的,也要切做臊子”;还要“十斤寸金软骨,也要剁成臊子”。并且都要郑屠亲自来切。郑屠虽恼怒却不敢发作,明知是消遣他,也得故做笑脸。鲁达觉得消闲的还不够,就将两包肉馅向郑屠劈面打去,以此激怒郑屠。鲁达这三次捉弄,就像狸猫玩弄老鼠,本来一口就可以将老鼠吃掉,可偏偏欲擒故纵,来回地摆弄,直到老鼠呲牙了才真动手。

武松消遣对方则是另一番情景,为把蒋门神惹火、引出来殴打,他在酒店里三次撩拨,目的是惹事生非。先是三次换酒找茬儿;接着要主人家老板娘相伴吃酒,惹火了妇人,几个伙计一齐上手,武松终于可以大闹酒店了;蒋门神当然会不请自到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叫李逵来打镇关西、来打蒋门神,他决不会绕这么多的弯子,会怒气冲冲逼上前去,砍他几斧,连人带店砸得稀巴烂。他常说,我是先打后商量,那是李逵式的举动。而鲁达、武松当然不会这样做,这正是有比于李逵的地方。然而他俩的做法也各有不同:鲁达认识郑屠,所以来到面前慢慢地耍弄,让它乖乖地跺肉馅子。这样做一为一位撩拨激怒他,二为拖延一段时间确保金氏父女能够离开。金氏父女走得越远,郑大官人挨打时光离得就越近。而武松并不认识蒋门神,他发配来到孟州人生地不熟,只从施恩口中得知其人,所以当武松走进村口“见一个金刚大汉,坐在绿槐树下乘凉。”心想这便是蒋门神,却没与他交手,直奔酒店。这样一可避免万一弄错,二是大闹酒店让路人皆知,更能杀杀他的威风。

这两种消遣方式,各自体现了两位好汉的心计,也是因为惩治的对象不同而各异的。

武松与石秀太像了,两人都刚正不阿,武艺非凡;都深重义气,坦荡胸怀,都敢做敢为,杀人不眨眼;都明白事理,精细聪慧。

但俩人给人感觉却迥然不同。细分析,他们在处事态度上还是有别的。武松讲究名节,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看是否在理,不仅行事在理,手段也要在理,一定无损英雄的名声。因此武松从不暗中下手,设计杀人。她杀西门庆、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无不堂堂正正,轰轰烈烈。如第一百零五回中,武松明知纯阳宫无私道人可恶,但不施用计策,最后仍是真刀真枪将对方杀死。在曾家㕻,武松又看出了店中可疑,也不主动施强,而是小心提防,在对方企图暗中下手时,才将对方剿灭。武松所杀人如麻,却让人感到可敬可亲。

石秀则不同了,虽也为人刚正,行事却不在乎名节,常常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为了洗清自己的罪名,他暗中杀死了裴如海,又设计借杨雄之刀杀死了潘巧云。不论其目的如何,这种行事的手段,武松是绝不会用的。如第九十九回,石秀要除江不良,先是以好言好语稳住对手,并许诺给五十两银子,然后将其引到偏僻的九里燉,一刀杀死。这是典型的诱杀。石秀的这种手段,给我们的感觉是冷峻可畏,甚至令人不寒而栗。

施耐庵将武松与石秀区别得如此的清楚,写得如此的传神,真叫人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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